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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是深圳一个贼-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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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人就是杜教授。
  那是一个雨天,针脚般的雨线像无尽的帘笼,扯天扯地,扯得人心碎。
  就是在这样的雨季,在这条小巷里,阿飘曾打着一枝小花伞,款款从朦胧中走过,从我内心深处走过。
  一直到现在,我还能听到鞋跟敲打青石的咔咔声。
  嗅到她的体香,梦到她的微笑。
  但是,如今一切都成薄暮轻烟,缓缓消散到空朦中。阿飘啊,假如你能重活一次,我愿做你一世的随从。
  杜教授家里很静,敲了半天门,都没有人答应。瞅瞅四下无人,我一按墙头,纵身而过。
  不能动他的锁,干这个勾当,亲爱的教授比我更内行。
  他住的是三间套房,屋里摆设很简单,都是日常用的器物,惟一的奢华品,就是卧室里摆放的一台电脑。
  他的卧室有女人的痕迹,床前是一张梳妆台,衣帽钩挂着件紫色花衫。
  在他的电脑桌旁,一幅照片引起我的注意;四寸老照片,有些发黄,镶在精致的镜框里。
  照片中一男一女,相偎相依,幸福得像抹了蜜;女孩漂亮、泼辣,梳着两条长长的辫子。
  远处的背景挺奇特,是一座欧式风格的小洋楼,顶层却竖着中式塔亭,仿佛穿西装的人戴顶瓜皮帽。
  那个女孩的眉眼和一个人很相似,似乎是……我的心一阵狂跳,猛地把照片抓到手里,心中连叫几声,不可能不可能。太不可思议!
  在那一瞬间,我的身心陷入癫狂当中,根本没有留意周围的动静,更别说留意到其他人。直到听到他说话。
  那个苍老的声音:“你来啦。”语气淡淡的,像个老友,带着述说不尽的沧桑,以及大彻大悟后的平静。
  那人是谁?我知道。但是,在我心中没有丝毫好奇,也没有惧怕,反倒有不能自抑的激动。我缓缓转过身,压住满腔怒火对他说:“你是杜教授,她是苏小红。”
  他默然对视,眼中依然带着旧日的傲慢和倔强。
  我的声音如雷,几乎在咆哮:“你是阿飘的父亲,一个不负责任,一走了之的浑蛋!”
  他的眼中现出惊愕的表情,镶金手杖得得作响,口中嗫嚅:“阿飘?父亲?浑蛋?”
  在那一刻,我几乎忘记了一切,久积的怨恨像榴弹般倾泄而出。用手指着他的鼻子,泪流如雨。“对!是阿飘,你的女儿。你这个混蛋。她是那么可爱乖巧,每天从你门前走过,你们甚至点头说过话,可是她至死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就在身边!”
  杜教授彻底被我的愤怒击垮。手杖当啷落地,一步步后退,口中自言自语:“阿飘?女儿!”
  他突然掩面跪倒在地上,大叫:“阿红啊,你不要这样惩罚我!”他摇晃着身子,声音凄切,犹如绝望的孤狼。
  接着,他像狂魔似的陡然起身,硕大的手掌擒住我的肩膀,眼神凌乱,厉声道:“我有女儿?女儿呢?你把我的女儿藏在哪里!”
  他几乎是在拷问我,手指的力量惊人,捏得我的骨头咯咯作响。
  这是一种失控状态,假如继续刺激他,就会使他彻底发疯。得到这个结果,我感到很满意,心中充满报复的快感。
  当然,我不会再刺激他,现在整条人命都捏在他手里,稍不留神,就可能灰飞烟灭。
  他见我不回答,语气缓和许多,凌乱的眼神逐渐复原,呈现出哀求之色,指头一点点脱离我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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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诉我,我女儿阿飘在哪里。”他说。声音疲惫嘶哑。
  阿飘在哪里,在天堂;这是上帝说的,好人死后都要上天堂;上帝不会食言,不然他将失去全世界的信徒。
  但是,我能这样告诉他吗?我默默望着眼前这个老人,怜悯之心顿起,无论他做过什么,他都是阿飘的父亲。
  但是,我能这样告诉他吗?刚在他胸口捅了一刀,然后再撒把咸盐?那就太不人道了。
  于是,我避重就虚,道:“阿飘是个护士。”
  他并不为我的花招所困扰,继续追问:“你刚才说,阿飘怎么啦?”
  我默默望着眼前这个老人,怜悯之心顿起,无论他作过什么,都是阿飘的父亲。
  “阿飘……”我继续犹豫。
  “阿飘已经死啦!”恰在这时,一个声音接过我的话。那是一个清朗的声音,熟悉又陌生,如雨后拂过一阵暖风。
  杜教授闻听,脸色骤然变得铁青,阴森森地说:“姓何的,你再胡说八道,我掐死你的 徒孙!”
  那个声音哈哈大笑,说:“好啊,他巴不得下去陪阿飘。”
  随着笑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出现在面前,身穿千缕百结的破衣烂衫,拄着六尺藤木拐,正是兰州城里的老乞丐。
  那老丐姓何,是我的师爷,当然就是何姐失踪多年的父亲何守义;杜教授呢,一定是“妙手空空”杜飞飞。
  当年何杜“鹰嘴山”一战,二人旗鼓相当;何守义虽说在盗术上输他一招半式,毕竟是上过战场的老战士,搏斗经验丰富,关键时刻使出“同归于尽”的绝招,抱紧杜飞飞滚落悬崖。
  他们之所以大难不死,要感谢“鹰嘴山”的偷渡客。那个时代,大陆居民生活困难,便想尽办法逃到境外。有的藏在渔民的船舱里,有的
  从东湖水库泅渡;实在没有办法的,便在“鹰嘴山”下漂到香港。
  他们藏了数十条卡车轮胎,叠堆在一起,以待风平浪静、暗流转向的日子,集体出逃。
  何杜二人从崖上跌落,刚好命中那堆轮胎,被弹起抛落到沙滩上,昏迷过去。
  嗣后,杜飞飞先从昏迷中苏醒,他挣扎着爬到何守义身边,搜出“天湖之眼”,沿沙滩摇摇晃晃而去。
  何守义醒来,见仇人和钻石均失去踪影,懊悔不迭,沿着沙滩残存的足迹一路追踪。
  从此以后,何杜二人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一直玩了二十多年。
  在这期间,杜飞飞偶遇蓝氏兄弟的父亲,一个在大陆认识的盗友,跟他回川西老家躲了一段时间。之后,静极思动,返回广州,巧遇苏小红,与她发生了一段恋情。
  苏小红返回深圳,他尾随而至。买了个宅院,过起了甜蜜的小日子。
  一天早晨,苏小红买早点回来,笑着说:“今天碰到个奇怪的乞丐,给他钱不要,还疯疯癫癫地唠叨,我很像乞丐吗?我很老吗?真是有趣。”
  苏小红学那老乞丐的声音,学得惟妙惟肖;杜飞飞一听,脸色顿时铁青,知道是仇家追踪而来,马上就要逃走。
  苏小红不知就里,再三追问详情;一开始杜飞飞不告诉她,被她逼得急了,便把事情前后经过,一一说给她听。
  苏小红闻听此事,戚然落泪,幽幽地说:“不是怨家不聚头,你知道我大姐是谁吗?”便把她与何姐的关系叙述一遍。
  杜飞飞听罢,沉默良久,道:“你想我怎么办?”他的意思是任凭苏小红姐妹处置。
  苏小红叹了口气说:“咱们是这种关系,我还能怎么办?”当夜便把他赶了出去。
  再说何守义,他在深圳偶遇苏小红,并非为寻仇而来。自从“鹰嘴山”下追踪杜飞飞,浪迹江湖数载,都没有与家中联系。直到追到广州,重新听到乡音,才心潮澎湃,思念起女儿,于是星夜赶回深圳。


  此时,家中已遇陡变,女儿成为“反革命家属”,沦落为贼,乔小七被关押劳改,显得异常凄凉。
  何守义心想,所有一切都是因自己而起,哪里还有颜面和他们相见,心生退意。
  恰好,这时苏小红又把他误当乞丐,更使他心灰意冷,索性散发褛衣,混入丐群。
  俗话说,万事不由人计较。何守义没想到的是,他回到深圳,惊跑了另一个人,那就是杜飞飞。
  杜飞飞连夜逃到西北,在那里辗转一年有余,心中放不下苏小红,悄悄潜回深圳,却不料才一年时间,家中便起了变化,苏小红已不在。
  杜飞飞不知道她已故去,以为是怪罪自己,搬到姐妹那里住,便想找个人说合。但是,他不敢找大姐燕儿,知道她是何守义的女儿,于是便堵住小么妹李文革,希望她当说客。
  李文革经常与三姐斗嘴,但二人感情最好,自从苏小红死后,她把牙咬得咯咯响,心想全是那个臭男人害的,始乱终弃,把一切罪过归结到杜飞飞身上。
  此时,一见那个臭男人找上门来,不由分说,一阵老拳伺候,把他打得只有招架之力。
  杜飞飞不和她计较,嬉皮笑脸地说:“你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帮我劝劝你三姐吧。”
  李文革把眼一瞪说:“你死了自然见到她!”扭身就走。根本没告诉他,两人留下一个女儿。
  什么?苏小红死了!杜飞飞闻听此讯,犹如五雷轰顶,踉踉跄跄回到家里,一连数日不吃不喝;从此以后,他再也没离开过二人生活的小院,终日对着她的照片忏悔;还不到五十岁,满头黑发就已斑白如雪……
  须发斑白的杜飞飞彻底麻木,以前视若珍宝的“天湖之眼”,成为此生的遗憾和累赘。因为他知道,最珍贵的珠宝都无法补偿失去的爱,失去的幸福和快乐。
  他一直在等待何守义,知道他迟早会发现自己的行踪,此时一见,心中有种说不出的轻松感,似乎即将得到释放和解脱。
  他轻轻拧开手杖,从里面倒出一粒晶光剔透的石子,随手一抛,到了何守义手中,凄笑道:“我研究这么多年,终于破译了它身上的魔力,那就是对人类‘贪婪’的惩罚。”
  何守义把玩着这颗钻石,百感交集,道:“我今生追逐的,又何尝不是一种虚妄呢?”
  他把钻石丢到地上,慢慢往外走,边走边唱——
  世人都说多烦恼,吃喝享乐当成宝,聚财聚到黄河岸,大水一冲不如草,辛苦劳累百病缠,一座小坟早挖好,回头再看云起处,原来什么没捞着。
  唱罢,哈哈大笑,又恢复了乞丐模样,沉声道:“老友,你已得天罚,这次我来寻你,也不再找你晦气,希望你好自为之!”说完,一顿拐杖,消失了踪影。
  杜飞飞闻听,似是断开心中无限枷锁,叫道:“老何,你到哪里去?”
  老丐的声音已在远处,唱道:“一根藤杖走天涯,白云深处是我家!”
  杜飞飞疾呼:“好朋友,等等我!”随即抛开手杖,纵身跳到屋外,脚步声渐渐远去。
  何杜二人来去匆匆,屋中顿时又恢复以前的寂静,只留下我一人站在那里,目瞪口呆,几疑是梦。
  愣了片刻,我弯腰捡起师爷丢在地上的钻石,好奇地打量这颗充满魔力的宝贝:它有蚕豆大小,无数菱形晶体折转千道光芒,眩目耀眼,犹如一个千娇百媚的美女,侧目之间充满无限诱惑和动感。
  现在,它已是无主之物,乘巧地睡在我的指掌之间,只需要拿出去变卖,就能买下半座城池。我拾起杜飞飞的手杖,将它重新封存到杖柄里,抬腿就走。
  一抬头,我看到苏小红的照片,照片里的她满脸哀怨,似充满无尽的担忧?担心我迷失心性,再度卷入魔石设定的游戏里去。
  我停住了脚步,慢慢退回屋中,从手杖里取出钻石,将它丢在地上。后来想想不妥,四处一寻,见墙角有条裂缝,刚好能把钻石塞进去,便把它藏到裂缝中。又从院里找到一些白灰,用水调稀,抹在上面,仔细端详了一会儿,这才放心地离去。
  按照七爷的吩咐,我接管了他的全部财产。七爷不仅是个优秀的小偷,而且还善于经营,名下有不少店铺、房产、债券、股票等。
  接手之后,我将他的生意打理得井井有条。又过了一段时间,他仍然没有音讯,我便自作主张,变卖大部分家产,将所有收入捐给某个救助青少年的基金会,以七爷的名义。
  这是一笔巨款。当时我身带现金支票,前去拜访这个组织的领导,一位弥勒佛模样的人物。
  他笑眯眯的,躲在办公桌后面喝茶看报纸。听说我是来捐赠的,态度温和得就像一杯水,一口一个小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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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年轻人有这种思想是好的,挣了钱就要回报国家,回报社会;不要整天吃喝玩乐嘛;要想到,全中国还有多少劳苦大众没有吃喝玩乐过!
  他在那儿慷慨激昂,滔滔不绝,根本不问俺姓啥名谁,捐赠多少,为什么捐赠。
  我悄悄将支票放到桌上,转身退了出去。过了大约一分钟,只听啊呀一声,以及稀里哗啦什么东西倒塌的声音。
  七爷走后,深圳的小偷群龙无首,大都散去。听说很多人去了上海,那儿的钱比深圳多。毕竟人家发展得早,工业底子厚实嘛。
  我所熟悉的几个朋友呢,受七爷连累,被判了几个月劳改,释放以后改邪归正,做起正行生意。
  小赖最早洗手不干,他和父亲握手言和。虽然他妈是“二奶”,但是没受委屈,一直被父亲爱着宠着,当“正宫娘娘”看待。大老婆死后,就顺水推舟,正式将她接到家中“执政”。
  小赖总算挽回点面子,也顺水推舟,承认了这个父亲。再说,他还可以继承一笔遗产,何乐而不为?
  现在,小赖已跨入中产阶级行列,自己办了一家来料加工厂,专门和老外做生意。
  业余时间呢,除了继承父亲的嗜好,包养几个“二奶”之外,还爱好小发明,专门研制防盗产品。
  据说他研制了一种“指纹钱包”,自己碰没事,别人一碰就哇哇叫。由此生发联想,又研制出“指纹裤衩”。
  那是个很偶然的创意。他星期六的“二奶”与人偷情,被他发现后气急败坏,瞪着眼睛大叫:“明天我发明个防盗裤衩,我给你锁上!”
  说干就干,不久就研制成功,每个“二奶”发一条,别的哥们一碰,它就哇哇直叫。
  犊子所干的职业比较神秘,也比较前卫——私人侦探,专门帮人调查老婆是否有外遇,老公有没有包“二奶”。端着微型摄像机,整天窥探人家的隐私,而且还理直气壮。
  这玩意挺时髦,接不完的活儿。据说,离婚的时候,他调查的结果就是铁证,用香港话说是“呈堂证供”,一准能告倒对方,让他或她离婚的时候连一毛钱也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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