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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劫-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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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连威堡大意落陷井
厉斜与艾琳坐在一边,张一风则在另一边,与他们对面而坐,车厢内也点起一盏特装风灯,虽然是摇荡得很剧烈,却不会熄灭。车把式经张一风略略一提,便晓得如何走去,可见得连威堡的地点,在四川甚是为人熟悉。
当此之时,那具被抛弃在路边的尸体,正有三个人在动手挖坑收埋起来。
他们点上了火炬,照得四下相当光亮。
将尸体放置在坑底的人是沈宇,他道:“你们瞧,此人胸前要害中了一刀,立即毙命,手法干净利落之极,这正是刀法大家的手笔。”马仲昌和干得时两人,蹲在坑边,于得时手中还持着一支火炬,瞧着尸体,定睛细看,两人面上,都露出了讶惑之色。
马仲昌道:“此人是连威堡堡主手下八虎将之一,姓李名奇,我与他见过几面,据我所知,他们八虎将在这七八年来,还没有碰上过敌手的。”
沈宇道:“他遇上厉斜,算他倒霉。”
于得时道:“我们虽知厉斜武功高强,但直到现在,方知道他高明到什么地步。”
沈宇心想:“厉斜的厉害,岂是这么一个人就可以测度得出来的。”
他可不敢说出来,免得把他们骇坏。
他们将泥土填满那坑,于得时道:“小沈,你换上那匹坐骑吧,一定比你现在这一匹好得多。”
沈宇道:“这话倒是不错。”他走到那匹系在树上的马匹旁边,那是连威堡李张二人的坐骑之一。
马仲景大声道:“万万不可。”
沈宇讶道:“为什么?”
马仲景道:“那车把式已留下暗号,说明他们一行四人,乃是前赴连威堡,我们说不定要跟到那儿去,你如换上这匹坐骑,连威堡之人定必认得出来。”
于得时道:“这么好的一匹马,留在这儿,任得别人弄走,太可惜啦!”
马仲昌道:“别人也不一定敢要,除非他认不出连威堡的烙记。
还有一点,那就是此马留在这儿,连威堡之人如能及时发现,将可从这匹马的线索中,找出埋起来的尸体。”
沈宇道:“刚才你提到他们一行四人,前赴连威堡,只不知何以有四人之多?还有一个人是谁呢?”
马仲昌道:“道:“除了厉斜、艾琳和赶车的之外,还有一个,当必也是连威堡之人。”
沈宇笑道:“你这回猜错了。”
马仲昌讶道:“我什么地方说得不对、’沈宇道:“如果连威堡有两个人,则一定有两匹坐骑,断断不会一个骑马,一个步行之理,再看这一匹坐骑,系在道旁树上,可见得他们双方遭遇之际,并不是摔然碰上,换言之,李奇决不是突然被杀而致坐骑逸走,所以假如还有一个人,则他的坐骑,往哪儿去了?”他的分析,精微清晰,虽曲折而晓畅,那马于两人听了,都不得不服气。
于得时道:“小沈说得是,老马你敢是看错了?”
马仲景道:“人家留下的暗号说得明明白白。”
沈宇道:“这样吧,我们在附近搜挨着,反正他们既是前往连成堡,咱们不怕会连丢了。”
其余两人都赞成了,当下散开搜寻,这三人都有一套办法,各自寻踪觅迹,不久,都先后找到藏系朱龙之地。
沈宇道:“哈,这就对了,一匹千金难买的千里马,怪不得藏在此处。”
马仲昌道:“厉斜打算吞下此驹无疑啦?”
于得时道:“这倒是省事,我们不必跑来跑去,在这儿等候就得啦片马仲昌道:“这也是个办法,但厉斜如若侵占此驹,准有的是乐子。”
沈字问道:“这话怎说?”
马仲昌道:“据我所知,这匹红鬃宝马,乃是连威堡堡主陈伯威的宠物,爱遍性命。但这也罢了,最要命的是他刚刚经娶不久,便将此驹赠送给他的新夫人,听说那位新夫人,把这匹马当作命根子一般。你们想想,连威堡岂能任他侵吞了这匹宝马?”
沈宇笑一笑,道:“厉斜视已赶连威堡,如果他与陈伯威动手,分出胜负,陈伯威败阵的话,纵然不肯,也没有法子。”
马仲昌道:“我才不这样想,假如此驹仍是陈伯威之物,则他在落败认输后,自然只好放弃这匹宝马。可是现在情势不同,陈夫人一定舍不得,放不下。陈伯成在这等情形之下,便只好不择手段务求在回此马了。”
沈字连连点头,道:“这话大有见地。”他一面说,一面检视鞍袋内的东西。
马仲景道:“小沈大概还没有听懂我的意思。”
沈宇道:“我懂得很,你意思是说,陈伯成如果迫得不择手段之时,便是极可怕的敌人,是也不是?”
马仲昌承认道:“正是此意。”
沈宇道:“我一点儿也不替厉斜担心,他如果遭到陈伯威暗算,那叫做大限难逃,你们看看这是什么?”
他拿着一个小包裹,已经拆开,却是两个玉瓶和几个小纸包。
马于二人都嗅到一阵药材香味,于得时讶道:“是药材么?”
沈手道:“不错,瓶子里装的是已研制好的药未,纸包的则是尚待煎煮的药材,这是怎么回事?”
马于二人都不十分看重此事,他们的兴趣落在鞍袋另一包物事上。
马仲昌伸手拿过来一掂,道:“果然不出所料,竟是许多件首饰,还有一些金块。”
他们是黑道偷窃门中高手,练就了辨识财物的本领,所以不需打开来,就晓得里面有些什么。
于得时笑道:填想不到竟发了一笔小财。”
马仲昌道:“别说是小财,我瞧这一包饰物,价值还真不少呢!”
沈宇却在包裹的布上查看,旋即喜道:“这儿果然写着地址。”
马仲昌一瞧,道:“哦,原来是七里铺,距这儿大约是~百里左右。”
于得时适:“这地址是什么意思?”
沈宇道:“是送药的地址呀,我们分出一个人,赶快把此药送去如何?”
于得时道:“你别找我,来回跑一超的话,非活活累死不可。”
马仲昌道:“小沈,我们哪有时间干这个?”
沈宇道:“你们听我说,这一包药材,配在~起,有急救保命的功用,一定是有人病危,才派人赶紧送药的。”
马仲昌道:“这话倒底是猜想而已,我可不去。”
于得时道:“我也不管。”
沈宇无奈道:“好,我去一趟,但你们小心些,现下已扯上连威堡,情势就复杂啦!”
沈宇解开结绳,翻身上马,问明方向走法,最后伸手摊掌,道:“拿几块金块结我。”
马仲景迟疑一下,才道:“好,位应该得一份。”
他摸出六七块金子,放在沈宇掌中。
沈宇藏起来,才道:“我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这个病人,此人一定贫病交迫,才会除了药物之外,还有首饰黄金之赠。”
他不管对方信不信,立即策马掉首驰去。
这一匹坐骑,果然不愧有马王之称,虽然较为矮小一点儿,可是这一驰去,不但速度奇快,而且平稳不过。
在黑夜中,此驹一点儿也不觉得为难,越奔越快,到后来简直像一支箭似的,而蹄下却不曾颠簸过一下。
一直驱驰到日上三竿之时,沈宇才缓下速度。但见在绿油油的田野中,已经有许多农人作活。
晨间的空气十分清新,他深深吸了几口,但觉近数年来,胸襟从来没有这么开朗畅快过的。
他朝道旁那些向他注目讶视的农人或行人,微笑挥手,那些人也颔首和挥手回报,使他感到人与人之间,实在不一定全是仇恨诡诈,而仍然有纯洁诚挚的情份,非常值得怀念和留恋。
他已问过几次路,所以穿过一个村庄,便向右方的一条土径驰去,并且晓得在里许外山坡上的几间砖屋,就是目的地了。
这条路突然变成青石板路,因此马蹄破踏其上,声音特别清脆。
他愉快地漫想道:“数年来我一直觉得人生苦不堪言,久已不知欢愉和宁恬的心境为何物,现在忽然重获此乐,实是值得探讨其中之故。”
这个问题甚是显浅,是以他很快就得到答案,敢情一是他已振奋起勇气意志,要以一己之力,将艾家那段血海深仇,予以化解。二来他此行乃是存下救人之心,并非为自己忙碌,而从善行之中,泛起了衷心的快乐。
这两个原因,第一是他的人生之中,暂时有了高尚的目标,以往迷茫的困惑,已经消失。
第二个原因使他获得了力量,任何一个人在行善之时,必定会得到快乐,这种高尚的行为,能使人感觉得到自己的价值。
沈宇举手拍拍额头,自言自语道:“假如我早知道这么容易就可以自拔,我早该这么做啦。唉,怪不得古人说为善最乐,我只做了这么一点点的事,便获得了丰厚的报酬,可见得古人诚不我欺。”
他喃喃自语之声,与清脆的蹄声相应和,又是别有一番风味。
不知不觉中已来到这几间砖屋前面,沈宇约略一望,已知道一共有十四户人家。在屋处平坦的土坪上,有几个正在游戏的儿童,都停下来瞧他。
沈宇跳下马,向一个较大的男孩招手,叫他过来,问道:“那一家有病人,你必定知道吧?”
男孩指一指左边的一间屋子,沈宇道:“我是送药来的,他家里有人在么?”
男孩点点头,道:“二叔病得很厉害,二婶在屋里。”
沈字从鞍袋中取出药物,大步行去,到了门口,只见房门半掩,门内便是一间小厅堂,寂然无人。
他特地咳一声,跨入屋内。
左厢房内突然传出一阵悲啼,沈宇知道不妙,连忙奔过去,探头一望,但见房间不甚明亮,一个妇人跪俯在床边,发出悲声,床上躺着一个男人,虽是匆匆一瞥,亦看得出他已经骨瘦如柴,想是卧床已久。
沈宇一径入房,过去抓起那男人一只手,把一把脉,便颓然放下。
这时,正在悲啼的妇人忽然跳起身来,反倒把沈宇骇了一大跳。
那妇人满面泪痕,虽然已是四十上下之人,但面目轮廓,甚是清秀,还有几分风韵。
她急急道:“你可是从连威堡来的?”
沈宇道:“是的,但看这情形,恐怕已来迟一步啦!”
那妇人急忙道:“药呢?带来没有?”
沈宇道:“带来了。”说时掏出药包,还顺手将那一份金饰,放在旁边的几上。
那个妇人赶紧煎药,沈宇默默着她忙碌,打消了告诉她,这个男人已经气绝毙命的想法。
他举目四望,但见这间屋子,虽是山村乡居格局,家具都甚粗朴,可是挂有一幅山水长轴和对联,布置得也颇为高雅。
沈宇登时联想到这个已经一瞑不起的人,生前定是高雅脱俗之士。可是他们居然与连威堡似乎有着极深的关系,倒是使人感到不解。
他悄然行出屋子,忖道:“这个妇人伉俪情深至此,实是难得。
我且让她忙碌一下,先别打消了她的希望。虽然这个希望,只如昙花一现,甚是短促,但仍然比没有的好。”
那匹矫健名驹朱龙,见他行来,昂首喷气,好像表示它还未疲倦。
沈宇拍拍它的颈子,然后跨上去,顺着来路行去。
绿油油的禾苗,长遍田间,野外也是一片翠绿,远山如黛,在这一幅宁静的景色中,又透出一片蓬勃生机。
在他心中,那个卧床不动的男人,以及那个清秀妇人的影子,也没有消灭。
因此他一面感到大自然孕含着的生机,一方面又嗅到永恒的死亡。这种强烈的对比,使他泛起了奇异的感觉。
随日影渐移,这些田野村庄,都抛在后面。
沈宇并没有急急赶路,但由于未龙脚程甚快,是以虽然不是急赶,还投宿了一宵,可是在翌日上午,也就到达距连威堡不到十里的地方了。
他先将朱龙藏在一片树林中,这才徒步前往。
踏入连威堡,但见屋宇连绵,人口稠密,街道甚是齐整宽大,店肆林立,显出一片繁荣景象。
沈宇已打听过这连威堡,在周围百余里之内,乃是第一大市镇,比之一些县城,还要繁荣。如今亲眼目睹,果然不假。
大概是此堡时时有外地之人来往,是以沈宇虽是装束略异,气宇轩昂俊挺,却没有引起什么人注意。
他在堡中信步而行,转得几转,已知道前面的一座巨大府第,必是堡主陈伯威的居处了。
路路走近,但见大门紧闭,外面一个人都没有。
这等情形,若是普通人家,毫不奇怪。但陈伯成名震四川,乃是一方霸王,与江湖道上往还甚密,因是之故,他的住宅目是应当大门常开,而且会有不少人出入才是。目下这等情形,却属反常。
沈宇忖道:“是了,厉斜和艾琳,必是在这两夜一日之内,到过此地。,瞧这大门深闭的情形谁想,陈伯威无疑已经败北。”
他念头一转,马上紧行数步,登阶走到门,鼓动门环。
一会儿门边呀一声打开,走出来一个面貌老实的家人,道:“大爷找谁呀?”
沈宇道:“我有急事,要面见堡主。”
那家人道:“大爷贵姓大名?”
沈宇通了姓名,又道:“请快点儿通传,我见过堡主之后,就须得赶快回去。”
那家人道:“沈大爷好像还是第一次到敝堡来的。”
沈宇道:“不错,我是第一次。”
那家人道:“这样说来,沈大爷与故上从来未曾见过面了?”
沈宇道:“我与贵上是素昧平生。”
那家人道:“只不知沈大爷有什么事,要见敝上?”
沈宇道:“陈堡主到底在不在家?”
那家人道:“不在。”
沈宇道:“他几时回来?”
那家人道:“这个小的也不知道。”
沈宇道:“若是如此,那就算了。”
他回转身,正要离去,忽听那家人唤道:“沈大爷且慢……”
沈宇头也不回,径自举步行去。
那家人迅快奔过来,拦住他的去路,施礼道:“沈大爷慢行一步,小的有活奉禀。”
沈宇道:“堡主既然不在,还有什么好说的?”
那家人道:“但沈大爷远道来此,难道不留下一言半语,就离去么?”
沈宇反问道:“怎见得我是远道来的?”
那家人道:“一来沈大爷的口音,不是附近地方人氏。二来你的身上,带着风尘,所以小的这样清的。”
沈宇道:“猜得好,可惜的是你家堡主,成名之后,已经自傲自满得很,以我看来,他的失败,只不过是早晚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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