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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高跟鞋-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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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的男人又不止王子一个。不像某些人,第一次第二次的三次到最后一次,都押在同一人身上,难怪心急如焚。啧。”
  小女孩,哪能是菲欧娜的下饭菜。克丽斯汀被她堵得说不出话,满脸通红。
  菲欧娜从不知见好就收,愤怒全部发泄在她身上:
  “不过,你啊,比身材不及莫尼卡,比脸蛋不及白雪,又嫩成这个样子,不找她们,王子也不会找你。”
  克丽斯汀不阴不阳地笑。“我确实嫩啊。别的我都不敢说,但在年龄上,我还真不是你的对手。王子如果要按年长挑女人,肯定首先挑你啊。”
  “你……我就比你大六岁,还是女人最漂亮的时候!”
  “等我最漂亮的时候,你的鱼尾纹大概也长出了六根。”
  一场战争完毕,菲欧娜第一次输给克丽斯汀,还是因为年龄这种问题。她只有二十二,怎么可能是最老的?莫尼卡的年龄不好认,但既然嫁过人,肯定就不会年轻。
  既然如此,泄愤于她。
  于是匆匆忙忙跑去找白雪。
  白雪正在花园里和一只哈怕狗逗乐,笑着转圈圈,颇像超脱凡俗的天使。
  她只比克丽斯汀大一点,却已漂亮成这个样子。
  菲欧娜找她说话前,险些就不想破坏这样一个美丽的画面。但一想到克丽斯汀那张还算有点姿色却分外令人厌烦的脸,立刻开始毛躁。往前迈了两步,冷不丁冒出一句:

()
  “公主,你说过,你曾经是亚力克王子的女人。”
  多么无礼。
  白雪抚摸哈巴狗的脑袋,长长细细的手指打着转儿。许久,才抬起一张清秀的小巴掌脸:
  “那又如何?”
  白雪太瘦,瘦得只剩骨头架。
  但,这脸真是地地道道的绝品,加上公认的极品搭配金发碧眼,完美了。没人敢说她配不起亚力克。
  菲欧娜不明白,亚力克为什么会在选了朵娇嫩的红玫瑰之后,再挑一根名为克丽斯汀的大头青葱。
  “那你看到现在的情况,不会生气么?”
  “这似乎用不着你来插手。”白雪站直了,微微眯着眼睛,“你和亚力克是什么关系?”
  “你是什么人,我就是什么人。”
  白雪的手指轻轻握成拳,白皙的关节美玉一般光滑。
  “哦。”
  “你没什么好说的?”
  “我早告诉你了,我没有办法。”
  “你不敢去找莫尼卡的麻烦?以您的权势,对付莫尼卡并不难。”
  “我的权势不及亚力克。”
  “他们还没有结婚。”菲欧娜脸上的痣闪了一下,“公主,您是怕了吧?”
  白雪脸上闪过短短的不甘,随即软下来:“我当然怕。莫尼卡凶得不得了,又那么粗俗,我哪敢惹她?”
  “不就是一个泼妇,就怕了?”
  “我怕莫尼卡,但更怕亚力克。他凶起来,我才叫提心吊胆。生怕一个不小心就给他弄死了。你要是不怕,你找他们好了。他们两口子的事,我才不敢管。”
  女人越是强硬,便是越害怕。其实她们最常用来武装自己的铠甲,是柔弱。
  菲欧娜刚一走,白雪不屑地哼笑。
  都太脆弱了。只会逃避现实,寄情于他人,乖乖把机会拱手送出去。
  最聪明的人是她,最终胜利的人也是她。
  第66章
  尽管莫尼卡已明确表明,希望亚力克能将所有的心事与她分担,不要隐瞒。但并不奏效。
  她非走不可。
  要相爱的情人分开,即便是一个小时也是煎熬,别说两年。但对于亚力克,莫尼卡是如此形容他:“树上的麻雀都可以给他说掉下来。”
  说服小小的莫尼卡,算什么。
  白雪先回了威尔。没过几日,莫尼卡就彻底缴械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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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她收拾东西放入威尔皇家马车的时候,看到粉红色的马车内壁,又看看端正坐在位置上的詹姆斯,终于忍不住说:
  “既然白雪不在,就不要让车这么耀眼了吧。”
  “耀眼么?”詹姆斯喜形于色,像受到了极大的鼓舞,顺手就拿起一面粉色的小粉盒,翻开,对着镜子扑扑粉,回头对她微微一笑,“我早说过粉色好看,是个女孩子都该喜欢的。但白雪不喜欢,还把我的粉盒摔了好几个,挺过分的吧。”
  莫尼卡大惊失色:“你,你……”
  詹姆斯对着镜子扬起漂亮的下巴,满意地合上,优雅地将双手放在膝盖上。
  “我平时很少和人脸红脖子粗,那天都忍不住和她吵架了。”
  “王,王子,我想问一下……你,你是喜欢白雪的吧?”
  “喜欢。喜欢她的嘴唇。”
  “只是嘴唇吗?”
  詹姆斯抿抿唇:“因为她的唇形和我的很像。”
  “那你……喜欢我么?”
  “你的皮肤虽然没我的好,但色调挺像的。”詹姆斯一脸神往地看着前方,“不过,男人的皮肤总是要比女人的深一些
  才好看。像弗雷德里克?苏姆王子,肤色不会太女性化,毛孔又小得让人看不到,就是男人中的极品。”
  亚力克正站在树下等莫尼卡。
  莫尼卡已被冻结。之后,于瞬间风化。
  风起了。雪白与黄金的芬德皇宫夹杂着深红。
  莫尼卡匆匆跑向亚力克,黑色蕾丝的长裙在空中飞舞,带起卷落的黄叶。
  “亚,亚力克,詹姆斯他,他……”
  话还没说完,他手臂一环,将她抱起。
  她需要踮起脚尖才能着地。
  吻是激烈而令人窒息。
  短发却一丝丝被风带起,轻轻地。
  她要说什么他知道。如果詹姆斯是个正常男人,他怎敢让她待在他身边。
  瞬间,万物静止在空中。
  枫香树在树叶的缝隙,黄昏的阴影中,片片移动,寸寸飘落。
  大芬德宫满地是三裂的叶片,细细的锯齿,诱人的脂香。
  浓烈的艳红,浓烈的亲吻。
  她不安的手被他束在胸前。他在匆促的嘴唇相交中对她说着情话。
  终于,她相信,他既然要她这么做,就一定有理由。两年对魔族来说,不算什么。
  她可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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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尼卡……莫尼卡,”他喘息着,抱紧她,声音放得很温柔,“等我两年,不要变心,知道么。”
  她用力点头,捧着他的脸,贴近他,同样气喘吁吁。
  “两年后我一定来接你。”他把被她还回的戒指戴回她的手上。
  秋风卷过,枫红缀满苍穹。
  “然后,我们结婚。”
  他在纷纷乱乱的深红碎片中,又一次与她深深相吻。
  于是,坏皇后故事的第二个版本有了结局:皇后跟白雪交换了丈夫,互相住在彼此王子的皇宫。一年之后,白马王子继承王位。两年之后,皇后生下了黑发碧眼的小儿子,起名西蒙。从此,国王与王后幸福快乐地生活在城堡里。
  事实上,艾伦贵族里参与攻打威尔密谋的人都觉得奇怪。亚力克竟然就这样放弃了西征计划,转而东征,攻下无数小国家,以及未开拓的领地。
  艾伦帝国的国土是以惊人之速扩张,光明之都正走向极端的强盛。
  莫尼卡之后很久才知道,白雪未与她同行的原因,不是提前回去。而是根本没有走。
  但不管未来发生什么,深红的芬德皇宫,深秋的光明之都,那一日,是如何也不会忘记的。
  不管未来发生什么,那一刻,她的王子向她求婚。
  就像一条残忍而美丽的伤痕,尽管悲伤,却鲜明刻骨。永不忘怀。
  再是六年,仿佛又一个轮回。
  都说一个人的荣耀不在于他是否失败,而是失败以后再度崛起。站起来不容易,但更艰难的,是在经历悲伤之后将记忆抹去。
  生是一团火,死是一把灰,才明白了点道理,便发现早已没入时间的幻影。春来秋去,人生光景总是盛极而衰,一如老妇吃牛筋,刚尝到点美好滋味,不觉于弹指之间,悄然离去。
  第67—69章
  第67章
  玛亚历1346年12月5日,圣诞节前夕,一个影响力颇大的消息卷席了整个玛亚大陆:最新版艾伦皇家贵族邮票即将发行。
  而邮票名字竟是——“弗雷德里克王子生日纪念”!
  此事轰动程度,不亚于诺顿改姓一事。
  源头要追朔到五年前。
  1340年,艾伦帝国于希玛发行第一套邮票。作为艾伦的殖民地,这套邮票采用的图案是艾伦帝国前国王苏姆七世以及现任尤金王子的侧面头像。之后又手工制作的“芬德皇宫华景”、“艾伦皇室合集”以及“艾伦国王各时代之生活剪影”等系列邮票,均在艾伦首都法特其及诺顿首都希玛发行,带动了整个玛亚大陆的邮票潮流,其余国家也纷纷效仿,制作出独具国家特色的套装或散装邮票。
  通过邮票,再是平凡的老百姓都可以知道几乎各国所有皇族的相貌,而非通过出高价参观画展才能看到部分。
  但是,邮票发行主导者、以英俊闻名的弗雷德里克王子却从来没有在锯齿小纸片上露过面。
  而这个“弗雷德里克王子生日纪念”系列邮票,是他第一次将自己的头像放上邮票,是绝绝对对的限量发行,总数1212套,而且绝不再版,将于12月11日,弗雷德里克王子生日的前一天,在各个国家拍卖。
  因为拍卖会只接受现金,所以,这段时间各国银行进进出出都是富豪商人,货币流通量飞窜上了一个又一个新台阶。外加即将迎接新年的因素,只要是有银行的地方,必定沦为菜市场。
  威尔首都,弗莱。
  城里处处飘扬着威尔的国旗,一只展翅的鹰胸前有郁金香的图纹。郁金香下面的绶带上,有苏达尼语写的“威尔与盖斯联合王国”。
  数百年来,自从盖斯与威尔联合,威尔的旗帜上的字一直都是“盖斯与威尔联合王国”。


  而非威尔与盖斯。
  弗莱是一座具有七百年历史的名城,611年建城时为已灭王国哈尔的军事哨所。732年独立为自由城市。威尔皇族在城市建设中重视发扬国家传统和风格,至今仍完整地保留着七世纪的建筑风貌,并已被联合国列入《玛亚大陆遗产名录》。
  1231年,威尔皇家巧匠制做了一座精巧的古钟,古钟由钟楼上的青铜小人打钟报时,非常具有观光性,是弗莱城的一大特色。
  精巧的古钟下,却是一片狼藉。
  因为,这里正举行巨大拍卖会场。
  拍卖的正是邮票拍卖会场的票。
  能入邮票拍卖会场的,只有上流社会的人。会拿票出来卖的,自然也是混的好的。苦了老百姓,纷纷往高台上挤,大冬天的,汗水淋漓,生不如死。
  “六千布拉!六千布!还有没有哪位贵客能开超过六千布的?”
  “六千一百布!”
  “六千二!”
  “七千!”
  众人又向那个窍着兰花指的暴发贵妇看去。每次她都喜欢玩大跳跃。
  老公尸骨未寒,就扒干净他的钱去买梦中情人的邮票拍卖会入场票。女人们如是说。
  “啊,七千布一次!……七千布两次!”
  “八千!”
  又是暴发贵妇。
  “八千一!”
  “八千一布一次!”
  “一万!”
  这一回叫的不是她。而是,一个……小孩子?
  人们朝着声源处看去。
  一个矮矮瘦瘦的小男孩站在人群后方,蒙着头巾及面巾。看个头,也就七八岁。
  但是,绝不是一个平凡的小孩。
  他的头发是黑色,眼睛是蓝色。皮肤白嫩得像豆腐块,脑后系了个小发节,露在外面的眼睛格外大,格外亮,格外漂亮,还格外严肃。
  黑发碧眼的人,总是有一种妖艳的美丽。
  所以这个小孩格外引人注目。
  他往长椅上一坐,腿一翘,根本不屑跟别人去挤——实际也挤不到位。
  “一……一万一!”暴发户咬牙切齿,买定了这票。
  “两万。”小孩看着自己的手,漫不经心。
  “两,两万五!”

()
  “三万。”
  人群惊叹。
  “四万!”暴发户终于彻底暴发。
  小孩细细的眉毛轻轻一挑,抬起了蓝玻璃般的大眼睛:“十万。”
  人群大惊叹,纷纷倒抽气。
  这孩子……到底从哪里冒出来的?
  “他妈的!这邮票我买定了!”暴发户砰的一拍桌,“十五万!”
  小孩微微一笑,双手撑着下巴,天真无邪地看着遥远地,站在高台上耀武扬威的暴发户。
  眼睛眨了眨。
  “怎么样?出不起了吧?”暴发户汗流浃背,猖狂大笑。
  “嗯,出不起了。”小孩笑盈盈地从椅子上跳下来,“十五万买个入场票,你还剩多少钱参加邮票拍卖?”
  暴发户变成石雕。
  没过多久,惊天的喊杀声冲破弗莱天空。
  第68章
  小孩用两根指头捂住耳朵,三步并作两步跑到拍卖人的面前,从身后的小包里掏出两叠钞票给他:
  “这是两万布,我要另一张入场票。”
  “没,没了。”
  “没了?”小孩又一次挑起眉毛,唰的一下,精光一闪,抽出一把匕首——指在他脖子上!
  速度之快,竟连离拍卖人只有一步之遥的大汉保镖都没来得及动手。
  群众哗然。
  小孩用那男女不分的童声高声喊道:
  “还有没有!?”
  孩子是没有威胁性的。
  匕首却是真枪实弹。
  拍卖人手一抖,哆哆嗦嗦从怀里抽出最后一张票,含泪放在他手里。
  小孩接票到手中,哼了一声,转身就走。
  这样给一个小孩掠去了票,多悲哀。有时候,同情的目光比鄙视的目光令人难受得多。拍卖人眼神一转,他身后两个彪形大汉就飞扑过来,准备按倒小孩。
  人们深深提起一口气,都来不及呼出。
  这身材对比,别说按倒,别给砸扁都算运气好。
  小孩蓝色的大眼中,闪过一道瞬息即逝的精光。他眼睛一弯,高举匕首,急速地、横向一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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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静止了大概一秒。
  小孩的小辫子这才从空中落下。
  两个大汉徒然倒地!
  小孩子自负地哼了一声。
  人都忘记要把吸进去的气呼出来。
  会有如此身手,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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