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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住,警察临检 寒梅墨香-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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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长,我想调离工作。”
  特警工作使他钟爱的,刺激,惊险,战功履力,是他最喜欢的工作,可现在,特警队容不下他,她不能让所有人离开,只有他自己离开。
  局长也明白其中道理,警察局分好多部门,不是没有人过来告状,太多人和局长说,王毅种种不好,性向问题,他也难办。总不能把这位英雄人物,开除警察队伍吧。警察更需要团结,像是这种霸占头功,彰显个人主义的人,会引起太多的抵触。
  刑警,户籍警,巡警,交通警,政治处,各个部门都有告状的,他想去哪里?人家来告状,就是摆明了不收他。把他调离特警队,他能去哪里?
  “这个,不好办呐,各个部门人手都满了,你想调到哪去?”
  局长为难,英雄人物,无人愿意接收,天大的讽刺了。
  “局长,国家不是刚下个命令,挑选维和警察吗?我想报名参加。”
  王毅明白了,不单单是他的特警队排斥他,现在是,全体警察排斥他。做警察做到这个份上,他够失败的。有的人讨厌警察,情有可原,所有警察排斥他,他简直就是罪大恶极。
  局长眼前一亮,这个提议好,国内警察不要他,到了国外,没人在乎他什么身份,做了什么。去个一年半载的,这件事情也就消停了。
  “好,好,我向上级打报告。你就参加维和警察吧。”
  王毅收拾自己的东西,他想继续警察工作,现在这是唯一的出路。
  抓捕毒枭,利用萧姚,他到底得到什么?失去的,太多了。本以为平步青云的工作,前途光明,现在他落得全体警察排斥他的结果,还失去了最爱他的人。他真的是,做错了啊。

  第七十三章维和中的顿悟
  王毅参加了维和部队,以最快的速度接受训练,全方面的,不管是体能,射击,驾驶,还是外语能力,都要加强。
  命令一下,他背起行囊离开了国门。到了最艰苦的地方,苏丹。
  苏丹贫穷落后,民间散落了太多的私人枪支,暴治安事件频发,他们的任务,就是协助当地警察管理治安,恢复重建。
  这里的卫生条件很差,疟疾,伤寒,麻风病,都在困扰这个贫穷落后的地方。
  在太阳底下,藏蓝色的警服,因为汗水和暴晒,变成了灰色。执行任务出去一次,回来的时候,靴子里的汗水都能倒出来。后背上的衣服,汗水打湿了,在晒干了,在打湿,藏蓝色的衣服上,有太多汗水晒干留下的白色盐渍。
  王毅刚到那里,就感染了登革热病。虽然治好了,可要是一旦在被传染上,他就危在旦夕。
  夜里睡觉,蚊香都能把人熏死,就是熏不死蚊子。看见那么大个头的蚊子,王毅都有些哭笑不得了。好像国内的苍蝇那么大,只要一不留神被咬一口,就会感染疟疾,而这种病,在苏丹,是会要人命的。
  这里缺医少药,一场疟疾,在这里就是如同癌症一样的大病。没有钱治疗,只能看着人慢慢死去。吃得更是不好,玉米面,土豆,加一点盐巴,整天就是吃这些,孩子们饿得眼睛都很大,骨瘦如柴。可怜得很。
  这里武装战斗频繁发生,孩子妇女是最受伤害的。看着因为械斗,死亡的人,每个人心里都很沉重。
  工作环境的辛苦不是叫人难以忍受的,就是这种看着孩子一个个饿死,因为疾病死亡,才最让人难以接受。
  他们要在这个贫穷落后的国家驻守十个月,要当巡逻警察上街巡视,要保护当地儿童妇女,要帮助当地警察修改出错,加强管理。
  他们吃了一个月的白水煮面。
  他连续两三个月没办法和家里联系。
  他们要面对突发情况,背起枪参加战斗。
  在这里,没有战斗英雄,没有缉毒英雄,都是从各个精英部队挑选出来的高手,那些个战功,在这里微不足道。
  儿女情长,在这个环境显得微不足道。爱恨纠葛也成为吃饱了撑着的时候,的胡思乱想。他们要保证人身安全,要维护国家尊严,要保护这个战乱贫穷的国家人民。
  在看见一个孩子因为疟疾,抢救无效,死在他眼前的时候,王毅眼睛湿了。
  能珍惜的,也只有眼前。能抓住的,就一定不要放手。人在困难的环境都尚且努力活着,何必还要互相折磨?人是最坚强的,也是最脆弱的,生命,经不住蹉跎,在没有珍惜的时候,最珍贵的东西就会流走。难道真的要看见最爱的人死在自己眼前,难道真等到最爱的人绝望离开,才去后悔,才要悲伤吗?人生苦短,也就是那么几十年,浪费了,就没有了。
  一对年轻的男女在仅存的一个破落教堂举行婚礼,他们负责保护这场婚礼的安全。
  共患难的真挚感情,那个女孩子已经因为战乱失去了一双眼睛,可她的丈夫小心翼翼的搀扶着她,亲吻她,那种患难之后的真情,叫人感动得想落泪。
  丈夫对他们说,他和他妻子恋爱的时候,吵吵闹闹,也曾经分手。可当知道他是去眼睛之后,他就决定,一定要娶她,要给她幸福。做他的眼睛,带他去度蜜月。做他的眼睛,带他去实现两个人曾经的梦想。做他的眼睛,用他的眼睛,帮他去看这个世界,努力把这个世界呈现在他妻子面前。他会珍惜她,好好的爱他。
  王毅听完这段话,回到驻地,打开水龙头,就哭了。
  男人是不哭的,就算是条件在艰苦,就算是他处境困难,就算是他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他都不会哭泣,一点点的失落沮丧都不会有。
  可这一次,他背着所有人哭了。
  他想起了萧姚,那个两次手捧着真心,为了他不顾一切的男孩子。
  一直都是他志得意满,他从来都不知道珍惜。一直以为利用萧姚,只是工作所迫,他为了抓捕罪犯,这么做没有错。就算是他做的有些过分,他也认为,就算是再来一次,他会把萧姚弄晕倒,不让他上船,他还是照样抓捕。
  他年少得志,一直都非常骄傲,良好的出身,良好的背景,追逐他的人从来都很多,所以,第一次,他把萧姚抛弃,一点眷恋都没有,甚至一点悔恨都没有,所以,他遗忘了,如果不是九年后的第二次见面,他真的把萧姚遗忘了。这个男孩子,为他失去那么多,他从来没有站在他的角度,为他着想过。
  第二次,他对这场追逐,最开始是因为任务,还加带一些争强好胜。征服了,占有了,利用了,他还是丢弃了。他忘记了,那颗真心,那段最纯真的,没有丝毫瑕疵的感情。
  再也不会有了,那纯如水晶的真挚感情,那爱他为他不顾一切的男孩子,就因为他的不重视,丢弃了。
  如今,他知道了珍惜,他想对萧姚好,已经来不及了。
  那个丈夫说的真好,他就算是没有眼睛,可我有,我可以做他的眼睛,把世界呈现在他眼前。
  如果能重新来过,他也想把萧姚放在心坎,放在手心。
  可这个机会呢,还会有吗?
  他是混蛋,他到现在才知道珍惜,真是萧姚的那句话,晚了,一切都晚了。
  他丢了他爱的人,丢了那份真心。
  其实,他也是爱萧姚的。还记得他抱着吉他在那里唱歌,那时候就迷住了他的眼睛。还记得他在树下给他唱一生有你,他的心,也触动了,还记得第一次他们缠绵,他哭着抱紧他,还记得,他们第一次分手的时候,萧姚哭喊着说爱他。
  无数次的想,那时候带他离开呢?
  无数次的想,如果可以重来呢?
  萧姚还会给他机会吗?他想让这段欺骗的感情,变成真实的。萧姚想要一个给他温暖的人,他想要一个家,一个有暖黄色灯光,有个温暖他的人的家。他要说,他都能给,他真的可以为了萧姚,不做这个警察,萧姚会答应他吗?
  其实,他心里早就有答案,就是因为有了答案,才会痛哭。
  萧姚不会回头,他醒悟得太晚,他知道珍惜的时候也太晚了。
  就眼睁睁的,看着他最爱的,最爱他的人,离开了。没机会了。
  这一切,都是他一手造成。他怨不得天,怨不得地,怨不上任何人,就是他自己自做的孽。
  种什么因,得什么果。他自己酿的苦果,自己尝。
  如果能重来,他一定从新开始。

  第七十四章那间叫妖孽横生的酒吧
  莫爷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豆子被关了半年,就用了保外就医的理由,放出来了。
  英哥已经失去了行踪,莫爷倒是经常出现。
  萧姚开了一间小酒吧,一个偏僻的地方,一个小的只能容纳二十几个人的酒吧。酒吧内没有桌子,就是把吧台设计得很特别,曲线设计,各种酒水都摆在吧台后边,蔓延了整座酒吧。二十几个人都可以坐在吧台边喝酒。舞池很小,灯光也不是很明亮,吧台的曲线设计,装了七彩的灯光,就好像是彩虹一样,成为酒吧里最亮丽的一道风景。
  门口的牌子上,写着,妖孽横生。
  这就是酒吧的名字。
  就冲这个名字,来的人很多。都要见识一下,妖孽横生的酒吧是什么样子的。
  萧姚就请了两个人,一个是调酒师,一个是服务员。
  他隔三差五的,就会在那个小舞池里,跳着钢管舞,跳着脱衣舞,或者,邀请客人和他跳一段华丽的探戈。也会抱着吉他,在哪里自弹自唱一整个晚上。
  都要依靠他的心情而定,就是这种不固定的因素,反倒帮他吸引了很多客人。
  小小的酒吧就他们三个人,为了招揽客人,他可算是奇思妙想,到剧团去找衣服,或者上网订购,十天换十套衣服,有传统的白衬衣黑马甲,有模仿护士的粉色短裙,有可爱的萝莉装,有普拉达的华丽,有青衣长衫,有十九世纪贵族装扮,有情趣小猫装,有兔女郎,还有宽袍大袖的白色纺纱,更有可爱的诱人的围裙装。
  十天为一个循环,每天都是不同的衣服,按照不同的衣服,有不同的招待。
  一旦换上了情趣小猫装,诱人的围裙装,就代表着,今晚可以带人出台。
  这十套衣服,也不是按照顺序来的,都是随性而至,也就是说,带人出台,也不是天天可以的,要凭运气。
  酒保模样俊美,就是冷若冰霜,一张嘴说话,就能毒死人。他可以把酒瓶子耍的满天飞,他不接受客人的点酒,就是按照他第一眼对客人的印象,调配适合这位客人的酒。
  就是这么多的随性而至,这么多的不定因素,来的客人多到需要预定,提前预定,才能有机会到妖孽横生来。
  他一天就接待二十五个人,多一个人都不行。
  规矩多,可妖孽横生,就好像是一块磁铁,吸引太多人的眼球。
  提前预定的人数已经排到十天以后,才有机会到妖孽横生来。
  豆子还在这里买一些摇头丸之类的,可他也学会了不再碰什么毒品。毒品害惨了他们,他们买的也是一些摇头丸,助兴用的。
  豆子的加入,也让妖孽横生有了新的看点,他把情趣小猫装,穿的可爱到爆。带着兔子耳朵,屁股上一个白色的兔子尾巴,让他备受欢迎。
  萧姚和他会一起穿围裙装,一条粉色的格子围裙,带着蕾丝边,除了一条内裤,什么都不穿。
  只要他和豆子这么穿,酒吧就会沸腾。
  莫爷时不时得会来,他就坐在角落里,在吧台的最角落,看着这里的嬉笑怒骂,他淡淡的笑着,仿佛在看一出平民闹剧。
  萧姚的这间酒吧,开在一个远离市区的地方,不繁华,却不影响他的生意,他初来乍到,自然受到排挤。
  会有人过来收保护费,也会有警察过来检查。
  莫爷就往那一坐,只要有挑衅的,他隐藏在黑暗里的打手,就会摆平。三番四次之后,这一代的地痞流氓,都不敢再来。
  警察来过一次,莫爷只是对领头的人说,去叫你的局长过来见我。
  不知道莫爷和这一片的警察局长说了什么,警察来过一次之后,再也不会来。就和黑罂粟一样,无人敢查抄。就算这里会有些带出台的交易,就算这里会有摇头丸,警察不再出现,给萧姚带来很多的方便。
  “要我怎么感谢你呢,莫爷。您实在太帮助我了。”
  莫爷就在那淡淡的喝着酒,斜着眼睛看了一下萧姚,视线会转到舞台上,有一个大学生模样的男孩子在那里跳芭蕾。
  酒吧这种混乱的环境,还有高雅艺术出现,都是萧姚的想法。乱七八糟的酒吧,乱七八糟的融合,就成了吸引人的地方了。
  “跟了我吧,这就是对我的报答了。”
  萧姚笑了。
  “莫爷,我有个规矩,一夜情的话,我不反对,可是,上过床的人,就不做第二次。”
  “我不喜欢一夜情,有些草率了。我喜欢慢慢培养感情。唉,英奇不在国内,我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英哥,在哪里啊?”
  莫爷托着腮,似笑非笑的看着他。萧姚马上后悔,他问的太多了。
  “别告诉我了,我怕我有一天被抓的话,经受不起刑讯逼供,供出来了我就死定了。”
  赶紧的挥手,他的慌张,倒是把莫爷逗笑了。
  把萧姚拉到怀里,亲了几口。
  “妖儿,我怎么觉得,我越来越喜欢你呢。”
  亲了几口,摸了几把,就放开了。视线回到舞台上。
  萧姚已经习惯了,估计,在莫爷的眼里,他就是莫爷养的那只猫,高兴了就可以报过来亲亲摸摸,不高兴了就丢在一边不管。
  习惯了这种对待宠物的亲密,他也不会再害怕紧张,相处之后,觉得,莫爷,和英哥有些相似。都是淡淡然然的人,都是冷静的指挥者,都是位高权重的主子,小心伺候就行了。
  “你不觉得,跳芭蕾的男孩和英奇有些相似吗?嘴巴很像。”
  萧姚看过去,不怎么觉得,就是一个想赚外快的男孩子,只跳几场。
  “英奇不在身边,还真是没意思呢。”
  莫爷反复地说着这句话,萧姚心里怪怪的。
  莫爷一指台上的男孩子。
  “今晚就让他陪陪我吧。”
  豆子已经和个不错的男人眉目传情了,估计今晚他会很刺激。
  他呢,他也要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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