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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男不听话,霸占!作者:公子歌-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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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量他,一边在默默地思考。钟鸣只好当做没看见,趴在栏杆上继续往下看。这个城市灯红酒绿的夜景很快占据了他所有的思绪,他长长地吸了一口气,看见旁边有很多人都在拍照,他就把手机掏了出来,给自己也拍了一张,留作纪念。凌志刚招了招手,说:“吃饭了,快过来。”

  钟鸣这才回了位子上,餐厅里头闪着朦胧的灯光,随着音乐不断地变幻着颜色,一切如梦如幻,凌志刚说:“你坐在位子上也能看见。”

  “那不一样,靠近玻璃看就觉得震撼。这儿可真漂亮。”

  周围除了他们是两个男的,清一色的都是情侣,服务员把菜端上来的时候,餐厅里的音乐忽然停了,有几个人拉着小提琴走了进来,有人端着一瓶红酒,有人捧着一捧玫瑰花,一个正在吃着饭的男人忽然站了起来,他的女朋友似乎意识到了一点,惊喜地捂住了嘴巴。

  平安夜,圣诞夜,外来的节日似乎都比中国的传统节日更为年轻人所接受,也更为浪漫。这个夜晚注定有很多人拉起手成为情侣,也注定有很多情侣步入婚姻的殿堂。一切如此浪漫,男的问你愿意嫁给我么,女的喜极而泣,说她愿意。然后周围的人起哄鼓掌。

  生性浪漫的钟鸣很为这样的求婚而感动,他看着那一对情侣,甚至露出了一点羡慕的目光。他看相凌志刚,凌志刚忽然说:“你不用巴望着我会这么干,我没这么浪漫。”

  钟鸣脸一红,说:“我也没那么想啊。”他说着沉默了一会儿,又说:“其实在这儿求婚挺浪漫的啊,你以后要结婚,也可以学他们在这里跟你女朋友求婚,她一定很感动。”

  “只要舍得花钱,在哪儿都可以办的很浪漫。”

  钟鸣无语,他就知道跟凌志刚这种庸俗又懒得花心思的男人说浪漫,根本是对牛弹琴。他们这么不一样,凌志刚强势,理性,做事永远胸有成竹,可是钟鸣恰好相反,他生性浪漫多情,感性而充满想像力,他们的性格处好了叫做互补,处不好就叫水火不容。

  对如今的钟鸣而言,他们之间现在显然有点水火不容的味道,他觉得凌志刚永远也不会理解他,他也就懒得说话。凌志刚似乎有心事,整个吃饭过程中也没有说一句话,他们吃的是西餐,钟鸣连刀叉都用不习惯,他只好有一样学一样,凌志刚怎么做他就怎么做。托凌志刚的福,钟鸣喝了一瓶他都不敢看价钱的红酒。

  不过一分价钱一分货,那红酒的确物有所值。钟鸣喝的飘飘然,情绪就上来了,开始滔滔不绝。

  最值得他讲的,当然还是他马上就要开演的舞台剧,他讲了很多排练过程的趣事给凌志刚听,这些都是他觉得很有意思的事情,他一直想跟人分享,可是凌志刚平时都不喜欢他讲舞台剧,所以他都憋在心里面,如今全都讲出来,觉得特别畅快,他正说的口若悬河,男人忽然抬起头,问:“我前两天见你在写新的剧本,写好了么?”

  钟鸣一愣,就听凌志刚接着问:“这次写的什么内容?”

  “是艺大的宋老师让我写的一个……一个故事,也没什么值得说的,写的不好。”

  “哪天有时间拿给我看看。”

  “没什么好看的,我拿给宋老师看呢,他还没还我。”

  “其实你要想写的好,还是写写现实题材,可以写写身边的人……比如我。”

  钟鸣手里的叉子“啪嚓”碰到了盘子,他抬起头,喉咙微微攒动,嘴角扯出了一抹生硬的笑,说:“你有什么好写的。”

  他说着低下头,说:“我还不够功力,写不了现实题材。”

  “我也是一个建议,我也不介意你写我,只希望你能把我写的好一点。”男人说着就露出了一点笑容,抬头看了他一眼,眼角露出一丝细浅的纹路。

  钟鸣却察觉出了一丝危险的意味,他轻轻摩挲着手里的刀叉,问:“你是不是知道点什么了?”

  “知道什么?”男人抬头看着他,一脸的认真,好像看起来一无所知。

  钟鸣也有点迷惑了,又紧张,他咳了一声,说:“没什么。”

  “你可得说实话。”凌志刚噙着笑,似乎在开玩笑:“还记得我对你说过的话么,你要是背着我搞小动作被我抓住了,我可轻饶不了你。”

  钟鸣怀着惴惴不安的心吃完了后面的饭菜,他们乘着电梯下来的时候,在街上碰见了一群街头艺人,在那里冒着雪做表演。钟鸣掏了一个硬币投了进去,在一旁看了一会儿,凌志刚忽然说:“别看了,咱们散散步。”

  平安的雪夜,两个人冒着雪在大街上散步,这似乎是情人之间才会做的事情。钟鸣的脚步似乎总比凌志刚要慢一步,隔了一只胳膊的距离,凌志刚忽然回过头来,问:“钟鸣,如果我说我喜欢你,你相信么?”

  “相信啊。”钟鸣打了打身上的雪花,说:“要不你也不会想要包养我。”

  “我说的是另外一种喜欢。”凌志刚立在路灯下看着他,表情严肃,语气却很清淡:“不知道是不是今天见了太多的情侣,我心里突然有一种想法,不是只想和你上床,也想跟你谈谈恋爱。你觉得怎么样?”


☆、96 色迷心窍


  钟鸣能觉得怎么样,他楞了楞,然后笑了笑,明显有点慌乱,说:“行啊。”

  “你也不用急着答复,留几天自己好好想想。”男人说着就问:“冷么?要是冷的话,咱们就回家。”

  钟鸣点点头,说:“冷。”

  他心里有点小激动,得给他空间好好想一想。

  结果就在回家的这个过程中,他的手机就一直没停响,不断的有人给发短信送祝福,平安夜在他们年轻人当中很盛行,他翻看见有沈俊发过来的,就给他回了一个,结果沈俊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你现在在哪儿呢,我听说你在外地演出呢。”

  “嗯,现在在车上,正往下一个场子赶呢,累死了。”

  沈俊的声音有一种说不出的疲惫,其实最近钟鸣已经意识到身为明星除了眼前的风光,背后其实也要吃不少的苦,尤其对于沈俊这种刚火起来,亟需巩固人气的演员。

  “圣诞节也不休息啊?”

  “就是圣诞节活动才多,我都快累趴下了。”

  “我一直想问你呢,你又不是歌手,怎么还到处赶场子?”

  “现在这年头谁还分是不是歌手,会唱一两首就行,我唱的是《唐宫》里头的歌,翻来覆去就那么三首歌,我现在听见那个音乐就想吐……不说了,我们到地方了,平安夜快乐!”

  “平安夜快乐!”钟鸣刚说完沈俊那头就挂了,他看了凌志刚一眼,解释说:“沈俊。他现在还在赶场子呢,听声音好像特别辛苦。”

  “当艺人一开始哪有不辛苦的。他这算不错了,一战成名,你知道全国现在每年有多少学表演的毕了业无处可去,陪酒陪睡讨角色,讨到还都是可有可无的小配角。要想人前风光,人后就得吃得了苦。”

  钟鸣就问:“那你呢?”

  “我?”

  “你现在这么风光,以前也吃过不少苦吧?”

  凌志刚就笑了出来,扭头看了他一眼,说:“还记得我耳朵后头那个疤痕吧,那就是年轻的时候抢地盘给人砍的。不过幸好刀口不深,缝了几针。”

  钟鸣很惊讶,说:“那么惨?”

  “我算不错了,前辈们给我打好了底子,拿刀拼命的事儿轻易轮不到我。你是少见多怪,比我惨的多得是,当初给我一刀那个,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儿瘸着腿要饭呢。”

  钟鸣就不可怜凌志刚了,也是,凌志刚这种人,有仇必报,他哪会吃什么亏,他能不让别人吃亏就不错了,这种人,也用不着他来可怜。

  车子转了一个弯,就到了省剧院外头的那条路上,钟鸣趴在车玻璃上,看见了他们那部舞台剧的大幅海报,被海蓝色的灯光打着。是一张三人的海报,沈俊立在正中间,旁边是两个女主角。

  其实沈俊本人要比他在镜头上还要帅气,可能镜头真的有放大的效果,沈俊本人看起来很干练,轮廓也很硬朗,可是显示在屏幕上轮廓就温和了很多。他掏出手机,打开车窗拍了一张照片,说:“我妈还不知道呢,我拍张图片给她看看。她最近也在追《唐宫》呢,个人也很喜欢沈俊。”

  “你妈不知道你的剧本要公演了?”

  “不知道,我想给她一个惊喜来着。”

  “那你这照片一发,她不就知道了?”

  “她哪会想到这么多,她不知道我跟沈俊认识,会以为我在发大明星的海报呢。”

  钟鸣似乎很得意,把照片发了过去。凌志刚笑了笑,问:“首演是在一号么?”

  “嗯,元旦的晚上。我给你也留了一张票,你要去么?”

  “票呢?”

  钟鸣就从书包里掏出来一张票,可是没递到凌志刚的手里,而是问:“你有时间去么,要是没有的话,就不要浪费了我的票。”

  “那得看你想不想我去。”

  “当然想了。”钟鸣在昨天之前还是不愿意的,可是凌志刚最近做了那么多好事,对他也这么好,他是真心实意想让凌志刚看看。他知道凌志刚懂的很多,也懂得欣赏,而且舞台剧在排練期间他已经做了很大的改动,和凌志刚一开始看到的时候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他还是想让凌志刚看看的,也趁机炫耀炫耀自己的能力。

  凌志刚就把票夺了过去,往挡风玻璃那儿一扔,说:“我看看有没有时间。”

  钟鸣冷笑一声,说:“没时间你就别去了,你那么忙,档期那么满,没必要为了迁就我浪费时间。”

  结果凌志刚到了元旦那天,真的没有时间。他看了看日程表,说:“元旦晚上我跟省领导有个饭局,这个比较重要,老爷子也会去。”

  这是他们家族跟政府官员每年例行的公事,不能想推就推掉。钟鸣竟然有点失望,说:“那你把我的票还给我,我给别人。”

  凌志刚却没有还给他,说:“给了就别要回去了,怎么说也是你人生的第一场舞台剧门票,有收藏价值,我就留着了。”

  钟鸣可能是真的失望了,爬上二楼半天都没有下来。人的心理很奇怪,其实凌志刚如果答应要来看他的舞台剧,他可能也就觉得没什么,只是多了一个认识的人来支持他,可是凌志刚如今没答应,他就突然觉得凌志刚是不是会去这件事变得很重要。

  他不是刚才还说他喜欢他么,喜欢的人人生第一部舞台剧要上演,他怎么能不出席呢?而且又不是让他掏钱买票看,白送的票他都不愿意去!看来凌志刚所谓的喜欢,也只是喜欢而已,比床伴多一点感情,比恋人又不值一提。他就给张江和打了一个电话,抒发了一下自己内心的小小郁闷。张江和说:“你不是巴不得他不去么?这样不正好合你的心意?”

  “可是我现在又想让他去了。我在他心里头,以前比不上一条狗,现在比不上一顿饭局,我努力了这么久,怎么还是只有这么一点点进展?”

  “其实老大不去也好,你妈不是要去么,你不怕老大碰见她?”

  “他们早就熟悉了,我妈要是碰见他的话,估计还高兴呢。”

  张江和大吃一惊:“他跟你妈很熟悉?”

  “他去我们家吃过好几次饭呢,跟我妈谎称是我打零工的老板,他那个人特别能装,我妈对他印象特别好。”

  张江和就在电话那头笑了出来,钟鸣躺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算了,他爱去不去,反正我在乎的人只要都去了就行了。”

  张江和赶紧说:“我一定去!”

  钟鸣就笑了出来,说:“你跟凌志刚一样,爱去不去。”

  他说着忽然听见凌志刚推开了书房的门,靠在门框上就那么看着他。钟鸣小声说:“不跟你讲了,我先挂了。”

  他挂了电话,头看着凌志刚。

  凌志刚问:“你就这么想让我去?”

  钟鸣说:“可是你又没有时间……”

  “也不是不能去,就是不愿意看沈俊那张脸,看了就来气。”

  钟鸣一愣,随即嘴角一扯,想要笑,可是又忍住了。

  他在那一刻,感受到了一种有些青涩的甜蜜。凌志刚这种人,什么时候说什么话,做什么事,他总是运筹帷幄,钟鸣这种小喽啰,怎么会是他的对手。

  “你不愿意看见人家,人家还不愿意看见你呢,上次你把他打成那个样,他不也没说过你一句坏话?”钟鸣抿了抿嘴巴,说:“我最后问你一遍,你到底去不去?”

  “应该可以去。”

  “你把应该两个字去掉。”

  “可以去。”

  钟鸣很骄傲地一挑眉毛,凌志刚就说:“去!”

  钟鸣忍气吞声这么多天,终于第一次有了翻身有望的感觉。

  看来凌志刚说的喜欢他,也不是骗他。他也不是蹬鼻子上脸的人,也懂得适时地撒个娇卖个萌,于是他声音轻轻的,说:“你就去吧,咱们一块去,座位都是连一块的,我特意留的。”

  有点撒娇的意思,又有点难为情,又不肯放下语气里的那一份不卑不亢的骄傲,凌志刚想,怪不得有个词叫色迷心窍呢,要是钟鸣肯一直这样对他,要他干什么他都愿意。



☆、97 宝贝


  凌志刚从年轻到现在,做事都秉承一条原则,那就是快,准,狠,认定了目标就立即出手,毫不拖泥带水。

  他觉得既然自己喜欢上了钟鸣,想跟他谈一场认认真真的恋爱,那么小事上退让一下,其实也没有什么。重要的是钟鸣这个人其实很懂得欲擒故纵,就算是拒绝他或者反抗,那个度掌握的也恰到好处,只会勾着他,却不会让他反感。他们两个都是聪明人,只是聪明人遇见聪明人,总会分出一个更聪明的,凌志刚毫无疑问是后一个。

  圣诞节这天,凌志刚早早地起了床,打电话教人备好了一份礼物,准备去拜访钟妈妈。

  钟鸣说:“我昨天刚从家里头回来,今天不打算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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