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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知道我爱你 by 风过无痕-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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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知道我爱你 by 风过无痕
文案:
誰都知道在學校裏,方學長是個口蜜腹劍的「蛇蠍美人」,
被他踩碎的少男少女之心數不勝數。
這一次他居然把魔爪伸到了剛進學校的「噴火爆龍」林果身上,
而且居然還委屈地如同小媳婦似的向全世界宣佈,
這一次他是真心的。
方臻會真心,那真是母豬會上樹的奇跡。鬼才信!
想他林果雖然四肢發達,但是頭腦絕不簡單,
想騙倒他只怕洠屈N容易。
可是,一次兩次接樱瑑嵐苄难Y一遍遍警告自己,
那小妖精的一顰一笑,一舉一動,
居然不知不覺就這樣開始影響心臟附近的神經。
天啊,這到底是蜘蛛精的抓捕陷阱,
還是從天而降的豔福,
恐怕只有上帝才知道了。
第一章
“果果,给我倒杯水,我嘴巴好干呀!”躺在床上的“女王”“温柔”的下着命令。
“你自己没手呀?”被称为果果的男人额头上青筋真冒,一米八八的个子居然还被那个混蛋叫那么肉麻的爱称,真是杀他的心都有。
“我的手上拿着书嘛。”声音的主人继续撒着娇,丝毫不受高个子怒气的影响,“快点呀,我快干死了。好果果,最好最好的果果,天下第一好的果果……”
“闭上你的嘴!”不想再听这么肉麻恶心的话,林果只能无可奈何的倒了一坏水“呼”的一下递到那人的面前,满脸的不耐烦,“快喝,快喝。”
“这么用力干什么呀?”躺在床上的人放下手里的书,一张漂亮而精致的面孔从书后面探了出来,笑得像只偷了腥的小猫,“你看水都翻在我衣服上了,你是不是故意的呀?想借口骗我脱了衣服,然后就找机会吃了我呀?”
“故意你的头啦,快点喝。”硬生生把杯子塞到那人的手里,林果继续趴回桌子上看书。
“老是这么野蛮!你就不能温柔一点吗?”接过杯子,叫着嘴巴干死的人,随便喝了一口就把杯子放在床边的桌子上。
林果转过头,双眼中的怒火熊熊燃烧了起来,“你就喝一口?就叫干死了?”
“是呀!不喝这一口就会干死,喝了这一口就不会干死了。”被质问的人丝毫没有感觉到危机,露出无辜的笑脸。
“方臻,你他妈的究竟要耍我到什么时候?”
从大一的寝室里,终于传出了一阵忍无可忍的河西狮吼。
“发作了,发作了,这次比上次又要推迟了十五分钟,看来林果的忍耐力果然又有了深一层的进步。真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伟大过程呀!”戴着眼镜的男生准确无误的按下计时钟,得意洋洋的对另外一位男生说道,“行了,行了,我又赢了。给钱,给钱。”
“他妈的,这果子林怎么回事?平时像个爆竹,一点就着,偏偏对着那个不怕死的方臻,居然能硬生生忍了一个多小时才发作,又害我输钱。”
“这个我不管,我只管收钱!快点,快点!”
“给,一百,这个月我答应女朋友的生日礼物泡汤了。你这个吸血鬼!”
“NO,NO,NO,NO!”戴眼镜的男生轻轻摇了摇手指头,“赌这种事,大家机会均等,运气不好,可不能怪别人。”
“包大同,你小子别得了便宜还要买乖好不好?”转身的男生冲他挥了挥拳头,“我去找果子林算帐,这个臭小子害我输了多少钱了?”
“胡伦同学呀,看在你输钱的份上,我是好心劝你,这种时候你还是晚点去比较好。”小心的把钱收进荷包里,包大同一副胸有成竹的说道:“基本上,这种时候进去直面果子林的下场就是当炮灰。劝你还是等余怒过了再回去,可能比较好。”
“输钱输胡涂了。忘了这个了。”胡伦一屁股坐回床上,“不知道现在方臻会不会死得很惨?”
包不同推了推眼镜,拿起一本书指了指书名,颇为神秘的笑了起来。
“《三国》?什么意思?”
“你这么凶干什么呀?”方臻看着气呼呼的林果,递上刚才喝了一口的水杯,“先喝口水休息一下。我哪有耍你呀?”
“不喝。”一把推开方臻的手,林果气极反笑了起来,“你没耍我?你借着当主持人的机会,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说喜欢我?还害我不够丢脸?而且至此以后,你每天都往我寝室跑,把我像奴隶一样的差使,好不容易有个女生喜欢上我了,你还要硬生生跑来插上一脚,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害得人人都把我当色狼,当成同性恋,你还不叫耍我?你他妈什么才叫耍我?”
“这些本来就是事实嘛。”方臻挑起眉头,委曲的嘟起嘴,“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我爱你嘛!”
“你爱我?放屁!”
“我没有放,要放也是你放的。”
“你……你他妈的胡说八道。”
“我没有胡说八道。我说的是事实。”方臻才不管把林果气成什么样子呢,厚着脸皮把头靠在他胸口,一脸的陶醉,“我就是喜欢你,就是喜欢你嘛!”
“去,去,去!少吃我豆腐!别贴着我!”
“我就要贴!”
“你这人脸皮怎么这么厚?”死劲的甩掉如同八爪鱼拟的抓着自己的方臻,又被靠上来,再甩,再靠,贴得更紧,再甩,再靠,再甩,再贴……放弃掉了!
“谁不知道你方臻的恶迹呀?大一一进校门,就勾光了全校所有的学姐,到了大二,又把目标全都转向男生,当时有个原本花心的不得了的男孩子被你勾得三魂不见了四魄,情书鲜花满世界飘,结果,你说根本不甩人家,一切都是人家自作多情。到了大三,你又觉得没劲了,害得当时两个不同系的学长都为你要起群架了,现在你也已经大四了,居然又跑来找我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小子陪你玩感情游戏?你说你是不是变态呀?”
“那关我什么事呀?”方臻双手双脚全都趴住了林果,整个人如同一棵吊在树上的树熊,“你说的那些,我都不知道,全是包大同那个包打听打听来的小道消息,根本不是真的嘛。事实的真相是……”
“我不管什么事实的事真相,反正,我只求你快点离我远远的,你就快要毕业了,我还要在这个学校呆上三四年,我可不想成为人人取笑的对象。放手,我说你这人怎么……”
“我不要放,我爱你,果果,我只爱你一个人。我是真的爱你的。”方臻靠在林果的胸前,一脸幸福的说道,“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觉得你是我一生中追求的那个的人。”
“他妈的,你说你爱我,谁能证明呀?”林果被逼得忍无可忍的问道。
“大家都知道我爱你的呀?”方臻稍稍离开一点点林果,和他面对面看着他,轻轻伸出舌头,飞快的舔了林果的嘴唇一下,“吃吃”的偷笑。
“狗屁,大家都知道你在耍我!”已经被偷吃到麻木的林果,厌恶的转过头。
“果果……”方臻死死拉着林果的手臂,撒娇的说,“我是真的爱你的嘛。我向上帝发誓,我爱的人只有你,只爱你一个。”
说着踮起脚尖,把红润的嘴唇凑到林果的耳边,吹着气轻声说,“我可还是处男呢。”
“去!上帝知道个屁!”林果狠狠瞪了一眼笑得像朵花似的方臻,后者哪里有半点学长的样子呀?完全像条赖皮狗,“亏你还敢向上帝发誓,你这种人天生就是和魔鬼打交道的。我有什么好呀?你为什么就是不肯放过我呀?”
方臻歪着头想了想,“你什么都好。”
“屁,我那叫没个性。”
“胡说,你就是什么都好嘛。”
“妈的,你眼睛瞎掉了?我脾气又坏,又爱骂人,脑子也不是特别的好,长得也不像个大帅哥,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呀?”
“哪有,你脾气坏我觉得那叫男子汉气概,爱骂人那叫不拘小节,你IQ120,已经很聪明了,谁说你脑子不好?至于长相,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这张脸,人家每天晚上都要想着你的脸自……呜……”
“闭嘴!方臻,我警告你,你要是敢再多说一个字,我就宰了你,把你的尸体丢到西伯利亚去。”
“呀,你脸红了!害羞啊?”方臻点着林果的脸,笑得开心不已。
“那是被你气的。”
“嘻嘻。果果,我肚子好饿~”
“闭嘴,不许叫我果果。肉麻死了。”
“那好果果?最好最好的果果,天下第一好的果果?”
“方臻,你他妈的有完没完?”
又是一声忍无可忍的河西狮吼!
“哈哈哈哈,第二拨,我又赢了!”包大同得意的推了推眼睛,“还好我叫你晚点回去吧!”
“妈的,果子林这回真要栽了!”胡伦又是同情又是羡慕的摇了摇头。
……
第二章
“果果,你打的饭就是特别的好吃,也不知道为什么呢?”方臻吃了口饭,咬着汤匙笑眯眯的看着林果,一脸的满足。
“因为你被侍候惯了。”林果头也不抬的回答。
“讨厌,根本不是这个原因!”方臻冲林果甜甜的一笑,抛给他一个媚眼,用温柔的醉得死人的声音轻轻的说,“那是因为人家感受到果果的爱意,才觉得好吃的嘛。”
“爱你的头!”林果抬起头还方臻的媚眼以白眼,“闭上你的嘴,快给我吃饭,再恶心我当心我揍你!”
方臻挑了挑眉毛,不以为然的低下头划了两口饭,又把汤匙伸向林果的碗里,“这个给我吃。”
“你是猪呀?你自己碗里没有呀?”
“你碗里的特别好吃嘛!”
方臻依旧笑得一脸的无辜,又把汤题伸过去,挖了一块土豆,“这个也给我。”
“烦死人了!”林果一脸不耐烦,“你这人怎么这么讨厌?”
“哪有?这是我爱你的表现嘛!”
“爱你的头啊!”
“果果你骂人好没新意哦!说来说去就是这几句……”
“不要叫我果果……”
眼看这两个人又将上演一出肉麻无边的同性恋曲,实在看不过眼的胡伦,小心翼翼加诚惶诚恐的轻轻推了林果一把,“不好意思啊,大哥,我和包大同还都在这个寝室里,你们已经在食堂石化了一大半人了!能不能请你们稍微收敛那么一点点,只要有一点点就好。照顾一下我和包大同,一个单身,一个女朋友不能一起吃饭的可怜人?”
“闭嘴!”
这对外这个方面,林果和方臻意外的齐心,两道足以杀死人的目光从不同方向投向了胡伦。
“照顾你个大头,你以为我想这个样子呀?刚才是谁劝这个讨厌鬼留下来吃饭的?不就是你这个白痴吗?现在反过头来埋怨我,你是不是想挨揍呀?”原本就一肚子火没地方发的林果,这下子真是找到了发火点,顿时演变成了一座活火山,把胡伦骂了个体无完肤。
“不要啊!”牺牲成炮灰的胡伦求助的看着气定神闲的包大同,“救我呀,老包,你要主持公道呀!”
“我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不知道。”包大同丝毫不讲义气的明哲保身。
“你……你……当我什么也没说过。”胡伦低下头,死劲的往嘴里扒饭,“你们继续亲热吧,就当我是瞎子。”
“亲热你的头!”忍无可忍的林果,一记老拳,重重的敲在了胡伦的头上,“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和这个家伙亲热了?闭上你的乌鸦嘴!”
“我又错?”
包不同无限同情的摇了摇头,胡伦这个小子实在是太笨了,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句话叫“多说多错”吗?真担心他迟早有一天会被人杀人灭口呀?
……
快到熄灯时分时,方臻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回到自己的寝室。
“回来了?”正在看书的季墨放下手里的书,一脸看好戏的表情,“那个呆果子还没有上钩吗?”
“什么上钩?”方臻脱下外套,砸到季墨的头上,“我说过多少遍了,我对果果是真心的,是真心的!!!”
“鬼才信!”季墨拉下方臻的外套,一脸的不以为然,“你每次耍人不都是这样的?也不是头一回了,我和你一个寝室都住了四年了,还会不了解你?”
“你……都是你们这种人,老是说我的坏话,才会害得果果不相信我的。”方臻气得从床上拿起一只枕头,又向季墨头上砸过去,“叫你废话这么多,我砸死你!”
“你就算杀人灭口我也要说,你别耍人家了啦!那个小子我看了,人挺好的,单纯的可爱。你要真的让他栽了大根头,只怕他一辈子也爬不起来了。”季墨一面躲闪,嘴里还是一刻不停,“玩的差不多也就行了,别让他陷得太深了。”
“玩你个头!”和林果一起呆久了,方臻也近墨者黑的学了他的口头禅。放下手里的东西,一屁股坐在了床上,方臻举起手,做了个发誓的动作,“不管你相不相信,反正,我对果果都是真心的。百分之一百,百分之一万的真心!”
季墨耸了耸肩膀,无论方臻怎么个发誓赌咒反正还是一脸的不相信。
其实,这也怪不得了他。提起方臻,学校里有哪一个人不知道他呀?家境好也不就说了,高干子弟,家里最小的孩子,排行老五,头上还有两个哥哥,两个姐姐。都是大大有来头的人。
再说了,方臻本身的条件那更是没挑的了。长相俊美,一米七八的个子,走到哪都是一大群女生跟着尖叫。成绩那更是不用讲了,他们方家的人要是智商不高,能个个待在上层的上层做事情吗?
同时方臻又有太多的素行不良,别人也许还有可能被他的表面功夫给蒙住,可是他——季墨,从大学头一天起,就和这个披着羊皮的狼在一个屋檐底下一起共同生活了长达四年之久的人,眼睁睁的看着他轻易就把一个又一个痴男冤女玩弄于手掌之中,这其中也包括自己的初恋梦想就是毁于这只撒旦之手。现在这个比恶魔有过之无不及的家伙,突然跑出来说,他看上了一个大一刚进来的新生,而且有一颗比珍珠还真的心,真是鬼都不相信,何况是他,那么了解那个恶魔的季墨,季某人呢?
再则平心而论,其实从根本上林果是一个很出色的学生,除了脾气坏点之外,他几乎挑不出什么毛病。对人也很诚恳,对待老师也一向很尊敬,对待需要帮助的同学也乐于施加援手。学习又很认真,对自己的前途也很能把握。理想更是崇高,等学业有成就去支援大西北的开发,绿化祖国西部的锦绣山河。
要说还真是找不出什么可挑的了。一个挺好的有为青年,要真是毁在方臻手里,他季墨也觉得挺可惜的。
所以,他压根对方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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