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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唐门毒圣-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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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单是石费,就是连屠烈他们都是好奇无比,因为当日七煞彩鸾带着千万毒物地场面他们是亲眼所见,矮人们都称七煞彩鸾为地狱恶魔,它的可怕是可想而知了,没有想到现在那么可怕的七煞彩鸾在夜风面前竟然是巧乖无比。
夜风含笑,装神棍说道:“它们都是上天神物,会自择良主,或者我这个人长得人品够好,所以,它们就从了我呗。”
夜风如此的卖关子,更是让石费他们感觉得夜风是神秘莫测,不见过夜风不愿细说,他们也没有办法。
夜风望着石费说道:“石将军,我离开这么多天,大事情也是担搁下来了,夜风先是在这些说声抱歉。
这一次我前来,代表着女皇,真心实意地向贵国谈议和之事,我夜风也代表两国的百姓向贵国陛下谋求福趾。希望大家都相互合作,相谋利益,若是我们都不动兵交战,那是双方地福气,大家也有得建交。最简单的例子,那就是贵国的矿产能找到更好地卖家,我们汉月王国也更能为你们提供优质的布匹粮食,天下四方的商人更多的涌入矮人王国,大家共同谋求繁荣。”
夜风这话倒说得没有错,矮人的矿产,最大的销售对象还是人族,因为和汉月王国交恶,被封双方的边疆,而矮人王国的边疆十之**都是和汉月王国接壤,这使得进入矮人王国的商人必须从巨人王国绕道进去,这不知道把多少的商人拒之门外,如果两国建交,双方敝开国门,那矮人王国的矿产是源源不断的销入人族,而人族的布匹也是源源不断的销进矮人王国,大家都能寻求更大的利益。
石费忙是说道“夜公子言之有理,先别说夜公子解除了困扰着我们矮人十几年的大灾难,我们信得过夜公子。同时,大家也希望和平友好共处。正像夜公子所说,我们需要你们人族的布匹等日常用品,而你们要我们矮人的矿产,大家互贸,有着更大的利益,也是我们两国的百姓的福留。更何况麒麟出世,将是圣世到来,我们百姓更是希望天下太平,不敢有违天命。议和这事,我敢和夜公子打包票,绝对能说服我们国君。但,夜公子别望了,你们的邻毗还有巨人王国。虽然我们和巨人王国是联盟,但,更多时候我们是各自为政。想大家边境相安无事,夜公子你也应该把巨人王国拉到议和圆桌上。”
夜风沉吟一下,说道:“石将军此话言之有理,既然你们双方是盟国,在巨人王国这方面,还望石将军助我们一臂之力,先向巨人王国讲述我们的诚意。”
石费倒是爽快,笑着说道:“这点没问题,在巨人王国我倒有些权高位重的朋友,我给他们和他们的国君飞书一封,表明夜公子你的诚意。”
“夜风是感觉不尽,我代表汉月王国上上下下感谢石将军你的伟功,你的善心,救活了两国千千万万的百姓。”
石费慌忙谦逊。
最后,夜风和石费详细谈议和细节,双方都拿出自己的诚意。
大方面都谈妥了,最后双方约定,一个月后的今天,矮人王国、巨人王国以及汉月王国三国将在边陲小镇马铁镇共同谈判三国议和联盟之事。
到了第二天,双方主宾是尽欢而散,夜风留下了珍贵的礼物,以示对矮人王国国君的敬意,也表达问侯,然后起启回汉月王国。
石费也是热情,带兵送夜风他们十里,因为夜风胯下所坐的乃是圣兽麒麟,可以说,夜风离开托马城之时,托马城是万人空巷,都来送夜风,送圣兽麒麟。
只怕,人族从来没有人像夜风这样受过矮人族这样的热情和尊敬吧!
第六卷
第一章蛊蝇 3
离开托马城,在回汉月王国的路上。
“隆基,你对与巨人王国议和有什么见解?”夜风问隆基。
隆基沉吟了一下,最后说道:“我们巨人沉默寡言,思想单纯,信仰力量,如果让我们巨人佩服,最好的方法就是打败我们。如果是韩左星出使巨人王国的话,议和机会会更大一点,因为韩左星曾经打败过巨人王国的军队,巨人王国的将领官员更愿意和强者对话。夜公子你在巨人王国中是名不经传,只怕谈和有一定的困难。”
夜风不由点了点头,说道:“你说得有道理,你出身于巨王国,你对你们种族更加了解,不知道你有什么建议?”
隆基沉默了一会儿,沉吟地说道:“我当年曾经是巨人王国的四大侍卫长之一,后来因为与同僚不和,离开巨人王国,流落汉月王国,得颜老爷照顾,这才成为太后的侍卫。在巨人王国中我也有不少朋友,巨人王国的当今圣上,我与他也颇有点情谊,如果夜公子相信我隆基,我可以为夜公子你打先锋,先为夜公子你疏通一下,为马铁镇的议和联盟谈打好基础。我也巨人族的人,也希望自己族人和平生活,也希望我们巨人的木材能大量销入人族,为我们百姓谋救更好的日子。”说着,隆基真诚地望着夜风。
夜风笑着说道:“这个是当然的,隆基你乃是忠心耿耿之辈,太后能相信信任你,我也一样能相信你信任你。既然你愿意去巨人王国一趟。那是再好不过了,我就封你为汉月王国的使者,称给巨人王国的圣上投书一封,表明我地诚意,也表达我们汉月王国的诚意。”
“多谢公子你的相信。”隆基忙是道谢。
找到落脚的地方之后,夜风是疾书一封。封隆基为使者,让他带上七八个府吏,带上些财物,前往巨人王国投书。同时,也打通巨人王国上下官员的交卡。
隆基告辞夜风,带着府吏与财物上路前往巨人王国。
而夜风和屠烈则是带着府吏,继续回汉月王国,夜风的下个目标是戎西三军团,议和地事也差不得进入桌上谈判的时候了。此时,他打算收回戎西三军团的控制权。
夜风离开了戎西三军团。一离就是差不多近一个月,不知所踪,使得提防着的高鄂心里面为之暗喜,以为夜风是知难而退了。
然,高鄂没有高兴多久。早上他刚刚起来正打算巡营之时,一士兵匆匆赶来。
“报将军,钦差大人到。”士兵跪下禀报道。
有了上次地教训。夜风威慑整个戎西三军团,此时他再次以钦差的身份前来,还有谁敢拦他!
听到士兵的报道,高鄂在心里面为之一凛,他以为夜风是知难而退了,没有想到又突然回来了!这使得他恨得牙痒痒的,恨夜风不识相。
“知道了,把钦差大人迎到我的军帐来,不可慢怠。”高鄂是沉声地说道。
士兵应了一声,匆忙而去。
高鄂对自己身边的偏将,吩咐地说道:“快点,给我准备好,以酒杯落地声为号,听我命令行事!立即通知,镇南王地人,我需要他们的帮助!”
这偏将应了一声,急忙而去。
高鄂坐于上首,脸色带冷,重重地哼了一声,他绝对不会让别人拿走他手中地军权!现在女皇还小,而太后又是女流之辈,镇南王是蠢蠢欲动,汉月王国迟早都是动乱,到时候,他是可以拥兵自重,甚至是可以自称为王。
他对对不会让夜风如愿,绝不!
夜风和屠烈在士兵的引领之下,走进了军营,走近高鄂的军帐之时,只见四周是一片的森严,刀枪剑戟罗列,近卫几百,森厉地守卫着高鄂的军帐,在军帐之中隐隐有着腾腾地杀机。
夜风嘴角了扬,露出了笑容。
走进宽大豪华军帐,高鄂忙是迎接,笑哈哈地说道:“钦差终于回来了,快快请坐。”说着喝呼士兵端上美酒来。
“大人你是风尘仆仆,千里迢迢来回奔波,实在是辛苦将军了,我特地准备了美酒佳肴,特地为两位大人接风洗尘。”高鄂是热情万分,随他吩咐下去,美酒佳肴都端了上来。
夜风是大马金刀地坐了下来,也不客气,一饮而尽。
见夜风如此地宽心大吃大喝,屠烈也放心下来,跟着夜风吃喝起来。
一顿酒肉饭后,夜风一摆手,淡笑,说道:“高将军,你的热情,我也收下了,你的美酒大肉,我也吃饭了,现在我们就谈谈正事吧。”
“大人你说。”高鄂手端酒杯。
夜风淡淡地一笑,说道:“我已和矮人王国谈和了,将来,两国会友谊建交,西戎三军团还是要守在这里地,不过,随着以后的兵事已少,皇上的那面虎符,必须交回去。高将军你也应该知道这该怎么做了吧。”
高鄂笑着说道:“知道,知道,当然知道!”说着,把手中的酒杯重重地摔在了地上,顿时粉碎。
“哗啦——”的一声,军帐划破推倒,两边冲出几百号刀斧手来,杀气腾
个都是好手。
高鄂立即起身,退到一边,他的近身侍卫忙是护着他。
在此时,门口也跨进五十多个剑客,个个都是气宇轩昂,利索凌厉。
夜风端坐不动,继续地喝道酒,而屠烈,则是手握长剑之上,低声对夜风说道:“镇南王身边的高手。”说着望了望从门口进来堵在前面的剑客。
夜风端坐,淡淡地望着高鄂,说道:“怎么?高将军,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
高鄂哈哈大笑。说道:“夜公子,只是你自己太不识相了,不知进退,我只能是这样做,今天你是插翅难逃!”
“不错,如果今天让你逃了。我贺云也无颜见王爷。
”此时,一个沉声传来,一个汉子走了进来,只见这个汉子身子特别的结实。肌肉贲起,双目炯炯有神,手握一面巨盾!
“镇南王身边两大高手,和快剑张三齐名地盾王贺云。”屠烈提醒夜风。
夜风悠然地喝了一杯杯,淡淡地一笑,说道:“唉。这年头,往往很多人都自以为胜券在握。却从来没有想到自己头顶上已经被死神的光环套牢了。”
盾王贺云上前一步,沉声地说道:“今天谁被死神的光环套牢,立即就见分晓!”
夜风不理贺云,望着高鄂,徐徐地说道:“高鄂。给最后给你一次机会,交出虎符,你还能继续当你的将军。如果你不忏悔的话,那,我就不知道后果怎么样了。”
高鄂冷笑,说道:“多谢夜公子你的抬举,可惜,今天你自己都是自身难保,何来给我机会。”
夜风忍不住哈哈地笑了起来,望着屠烈,问道:“国柱剑圣,你认为我几招可以把高鄂身边地二百多位侍卫全部杀光。”
听夜风如此一问,屠烈顿时犹豫,他听过夜风屠光禁军,他也说不清楚夜风能几招杀光高鄂身边的二百多位的侍卫,没有什么把握地说道:“五招左右吧。”
对于他来说,这已经是极限了,就是他这个小剑圣出手,也不可能五招杀死他们。
夜风哈哈大笑起来,说道:“剑圣,这你又错了,我一招都不用,一个口哨就可以让他们全部死光。”
听到夜风如此嚣张的话,高鄂冷笑,说道:“夜风,别把牛皮吹破了,我倒要看看你一个口哨怎么把我身边地二百多个士兵杀光!”
夜风轻叹一声,说道:“唉,我的话,却从来没有人相信过,既然你不相信,那我也只能让你眼见为实了。”说着,吹响了一段很怪异很刺耳很别扭的口哨。
“啊——”整齐的惨叫,高鄂身边的二百多个侍卫同时惨叫一声,手中的兵器落地,他们狠狠地撕扒自己地衣服,露出了胸膛,然后又凄厉无比的大吼一声,笔直地倒下了。
此时,只见那裸露地胸膛中正心,也就是心脏位置处,竟然开始蠕动,然后开了一个很小的血洞,血水往外冒泡,不一会儿,每个侍卫胸膛上的血洞里竟然爬出一只带血的怪虫来。
只见这怪虫比苍蝇还要小上三分,嘴带吸针,尾如蝎尾,双翅,黑色,带血。
二百多侍卫的胸膛中竟然爬出一个狰狞无比地怪虫来,此时,这带血的怪虫,比地狱中的恶魔还可怕,让人看了都毛骨悚然,恶心无比。
此时,这些怪虫张翅,嗡嗡飞走了。
“呕——”此时,镇南王地五十多个剑客,有胆小一点的儿已经是看不下去了,弯下腰,呕吐起来,高鄂更是吓得双腿发软,连走都不会走,贺云虽然没有被吓坏,但,他也好不到哪里去,脸色发白,就是连屠烈都为之背脊发寒。
蛊蝇,可怕的寄生毒物,可以寄生在一切动物体内,这种毒物极少,稀见无比,而且这种毒物一旦是爬出宿主的体内,它的寿命只有一个时辰,只有蛊蝇王才可以在外面活存。夜风费了好几年的时间才培养了一对蛊蝇王,现在养在唐庄里让它们生卵!
那天晚上,夜风说犒劳士兵,他亲自为高鄂和他的侍卫以及在场的所有将领斟酒,在那个时候,夜风借斟酒的机会,每个酒碗中就放进了一个极为细小难于发现的蛊蝇卵了。
这蛊蝇卵在他们的体内呆了近一个月,也变成了虫,只等待着夜风的口哨破体而出,完全它们的全长过程。
血腥味极浓,真冲鼻孔而来,眨眼之间,二百多位的侍卫全部躺在地上。
夜风轻轻地叹息一声,淡淡地说道:“我一向来都不愿意大开杀戒,只要我大开杀戒就会死伤无数,可惜,你们偏偏要逼我。我只能说。我很无奈。”
双脚发软的高鄂一屁股坐在地上,此时,他被吓得被筛糠一般,身体都颤抖。
“高将军,你扒开你的衣服看看吧。”夜风淡淡地说道。
高鄂听这话,急忙的扒开自己地衣服。望向自己的胸膛,不看还好,一看把他吓得魂飞坏了,只见他心脏中央。起了一个小痘痘,此时,在轻轻地蠕动着,像是一小颗的活肉一样,看去是十分的恶心。
看过了刚才蛊蝇破体而出的恐怖场面,此时。高鄂被吓得脸色死白!一下子六神
双目死灰。
“想活命。也不是件难事,我可以救你,让这毒物从你的嘴里爬出来,如果你想死,那我也没有办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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