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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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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恐怕我只好去一次了。”
“去一次?!上哪儿?”
“到达特穆尔,去金斯皮兰。”
我听了并不惊奇。老实说,我本来感到奇怪的是,目前在英国各地到处都在谈论着一件离奇古怪的案件,可是福尔摩斯却没有过问。他整日里紧皱双眉,低头沉思,在屋内走来走去,装上一斗又一斗的烈性烟叶,吸个没完,对我提出的问题和议论,完全置之不理。报刊经售人给我们送来当天的各种报纸,他也仅仅稍一过目就扔到一旁。然而,尽管他沉默不语,我完全清楚地知道,福尔摩斯正在仔细考虑着什么。当前,人们面前只有一个问题,迫切需要福尔摩斯的分析推论智能去解决,那就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中的名驹奇异的失踪和驯马师的惨死。所以,他突然声称,他打算出发去调查这件戏剧性的奇案,这不出我所料,也正中我下怀。
“要是我不妨碍你的话,我很愿和你一同去。”
“亲爱的华生,你能和我一同去,那我非常高兴。我想你此去决不会白白浪费时间的,因为这件案子有一些特点,看来它可能是极为独特的。我想,我们到帕丁顿刚好能赶上火车,在路上我再把这件案子的情况详细谈一谈。你最好能把你那个双筒望远镜带上。”
一小时以后,我们已坐在驶往埃克塞特的头等车厢里,一顶带护耳的旅行帽掩住福尔摩斯那张轮廓分明的面孔,他正在匆匆浏览他在帕丁顿车站买到的一堆当天报纸。我们早已过了雷丁站很远,他把最后看的那张报纸塞在座位下面,拿出香烟盒来让我吸烟。
“我们行进得很快,”福尔摩斯望着窗外,看了看表说道,”现在我们每小时的车速是五十三英里半。”
“我没有注意数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我说道。
“我也没注意。可是这条铁路线附近电线杆的间隔是六十码,所以计算起来很简单。我想你对于约翰·斯特雷克被害和银色白额马失踪的事,已经知道了吧。”
“我已经看到电讯和新闻报道了。”
“对这件案子,思维推理的艺术,应当用来仔细查明事实细节,而不是去寻找新的证据。这件惨案极不平凡,如此费解,并且与那么多人有切身利害关系,使我们颇费推测、猜想和假设。困难在于,需要把那些确凿的事实——无可争辩的事实与那些理论家、记者虚构粉饰之词区别开来。我们的责任是立足于可靠的根据,得出结论,并确定在当前这件案子里哪一些问题是主要的。星期二晚上,我接到马主人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两个人的电报,格雷戈里请我与他合作侦破这件案子。”
“星期二晚上!”我惊呼道,”今天已经是星期四早晨了。为什么你昨天不动身呢?”
“我亲爱的华生,这是我的过错,恐怕我会发生很多错误,而并不象那些只是通过你的回忆录知道我的人所想象的那样。事实是,我并不相信这匹英国名驹会隐藏得这么久,特别是在达特穆尔北部这样人烟稀少的地方。昨天我时时刻刻指望着能听到找到马的消息,而那个拐马的人就是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哪知到了今天,我发现除了捉住年轻人菲茨罗伊·辛普森以外,没有任何进展。我感到是该我行动的时候了。不过,我觉得昨天的时间也并没有白白浪费。”
“那么说,你已经作出了分析判断。”
“至少我对这件案子的主要事实有了一些了解。现在我可以对你一一列举出来。我觉得,弄清一件案子的最好办法,就是能把它的情况对另一个人讲清楚。此外,如果我不告诉你我们现在掌握什么情况,我就很难指望得到你的帮助。”
我向后仰靠在椅背上,抽了一口雪茄,福尔摩斯俯身向前,用他那瘦长的食指在他左手掌上指点着,向我说明引起我们这次旅行的事件的梗概。
“银色白额马,”福尔摩斯说道,“是索莫密种,和它驰名的祖先一样,始终保持着优秀的记录。它已经是五岁口了,在赛马场上每次都为它那幸运的主人罗斯上校赢得头奖。在这次不幸事件以前,它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人们在他身上的赌注是三比一。然而它是赛马嗜好者最爱的名驹,而①且从未使它的爱好者落空,因此,即使是这样的悬殊的赌注,①赌注三比一是指比赛或打赌时,赢时只拿对方一份,输时则给对方三份。——译者注也有巨款押在它身上。所以,设法阻止银色白额马去参加下星期二的比赛,显然同许多人的切身利害息息相关。
“当然,在上校驯马厩所在地金斯皮兰,人们都知道这种事实,所以,对这匹名驹采取了各种预防措施来保护它。驯马人约翰·斯特雷克原是罗斯上校的赛马骑师,后来因体重增加,才另换他人。斯特雷克在上校家做了五年骑师,七年驯马师,平时的表现是一个热心肠的诚实仆人。斯特雷克手下有三个小马倌。马厩不大,一共只有四骑马。一个小马倌每天晚上都住在马厩里,另外两个就睡在草料棚中。三个小伙子的品行都很好。约翰·斯特雷克已经结婚,住在离马厩二百码远近的一座小别墅里。他没有孩子,有一个女仆,生活还算舒适。那个地方很荒凉,在北边半英里以外,有几座别墅,是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建造的,专供病人疗养以及其他愿来呼吸达特穆尔新鲜空气的人住用。向西二英里以外就是塔维斯托克镇,穿过荒野,大约也有二英里远近,有一个梅普里通马厩,是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的,管理人名叫赛拉斯·布朗。荒野其他方向则异常荒凉,只有少数流浪的吉卜赛人散居着。这件祸事发生的星期一晚上,基本情况就是这样。
“这天晚上,象平常一样,这些马匹经过驯练,刷洗,马厩在九点钟上了锁。两个小马倌到斯特雷克家去,在厨房里用过晚饭。第三个小马倌内德·亨特留下看守。九点过几分以后,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把内德的晚饭送到马厩来,这是一盘咖喱羊肉。她没有带饮料,因为马厩里有自来水,按规定,看马房的人在值班时,不能喝别的饮料。因为天很黑,这条小路又穿过荒野,所以这个女仆带着一盏提灯。
“伊迪丝·巴克斯特走到离马厩不到三十码时,一个人从暗处走出来,叫她站住。在提灯的黄色灯光下,她看到这个人穿戴得象个上流社会的人,身穿一套灰色花呢衣服,头戴一顶呢帽,脚登一双带绑腿的高统靴子,手拿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然而给她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脸色过分苍白,神情紧张不安。她想,这个人的年龄恐怕要在三十岁以上。
归来记银色马(2)
“'你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吗?'他问道,'要不是看到你的灯光,我真想在荒野里过夜了。'
“'你走到金斯皮兰马厩旁边了。'女仆说。
“啊,真的!真好运气!'他叫道,'我知道每天晚上有一个小马倌独自一人睡在这里。或许这就是你给他送的晚饭吧。我相信你总不会那么骄傲,连一件新衣服的钱也不屑赚吧?
'这个人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张叠起来的白纸片,‘务必在今天晚上把这东西送给那个孩子,那你就能得到可以买一件最漂亮的上衣的钱。'
“他这种认真的样子,使伊迪丝大为惊骇,赶忙从他身旁跑过去,奔到窗下,因为她惯于从窗口把饭递过去。窗户已经打开了,亨特坐在小桌旁边。伊迪丝刚刚开口要把发生的事告诉他,这时陌生人又走过来。
“'晚安,'陌生人从窗外向里探望着说道,'我有话同你说,'姑娘发誓说,在他说话时,她发现他手里攥着一张小纸片,露出一角来。
“'你到这里有什么事?'小马倌问道。
“'这件事可以使你口袋里装些东西,'陌生人说道,'你们有两骑马参加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一匹是银色白额马,一匹是贝阿德。你把可靠的消息透露给我,你不会吃亏的。听说在五弗隆距离赛马中,贝阿德可以超过银色白额马一百①码,你们自己都把赌注押到贝阿德身上,这是真的吗?'
“'这么说,'你是一个该死的赛马探子了!'这个小马倌喊道,'现在我要让你知道,在金斯皮兰我们是怎样对付这些家伙的。'他跑过去把狗放出来。这个姑娘赶紧奔回家去,不过她一面跑,一面向后望,她看到那个陌生人还俯身向窗内探望。可是,过了一分钟,亨特带着猎狗一同跑出来时,这个人已经走开了,尽管亨特带着狗绕着马厩转了一圈,也没有发现这个人的踪影。”
“等一等,”我问道,”小马倌带着狗跑出去时,没有把门锁上吗?”
“太好了,华生,太好了!”我的伙伴低声说道,“我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所以昨天特意往达特穆尔发了一封电报查问这件事。小马倌在离开以前把门锁上了。我还可以补充一点,这扇窗户小得不能钻进人来。
“亨特等那两个同伙小马倌回来以后,便派人去向驯马师报信,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他。斯特雷克听到报告以后,虽不知道这里面实在的用意是什么,却非常惊慌。这件事使他心神不安,所以,斯特雷克太太在半夜一点钟醒来时,发现他正在穿衣服。斯特雷克对他妻子的询问回答说,因为他挂念这几骑马,所以一直不能入睡,他打算到马厩去看看它们是①弗隆:英国长度单位,等于八分之一英里。——译者注否一切正常。斯特雷克的妻子听到雨点嘀嘀嗒嗒地打在窗上,央求他留在家里,可是他不顾妻子的请求,披上雨衣就离开了家。
“斯特雷克太太早晨七点钟一觉醒来,发觉她丈夫还没回来,急忙穿好衣服,把女仆叫醒,一同到马厩去了。只见厩门大开,亨特坐在椅子上,身子缩成一团,完全昏迷不省人事,厩内的名驹不知去向,驯马师也毫无踪影。
“她们赶快把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叫醒,因为他们两个人睡得非常死,所以晚上什么也没听到。亨特显然受到强烈麻醉剂的影响,所以怎么也叫不醒他,两个小马倌和两个妇女只好任亨特睡在那里不管,都跑出去寻找失踪的驯马师和名驹。他们原以为驯马师出于某种原因把马拉出去进行早驯练,可是他们登上房子附近的小山丘向周围的荒野望过去,没有看到失踪的名驹的一点影子,却发现一件东西,使他们预感到发生了不幸事件。
“离马厩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斯特雷克的大衣在金雀花丛中曝露出来。那附近的荒野上有一个凹陷的地方,就在这里他们找到了不幸的驯马师的尸体。他的头颅已被砸得粉碎,分明是遭到什么沉重凶器的猛烈打击。他股上也受了伤,有一道很整齐的长伤痕,显然是被一种非常锐利的凶器割破的。斯特雷克右手握着一把小刀,血块一直凝到刀把上,很明显,他与攻击他的对手搏斗过,他的左手紧握着一条黑红相间的丝领带,女仆认出来,那个到马厩来的陌生人头天晚上就戴着这样的领带。亨特恢复知觉以后,也证明这条领带是那个人的。他确信就是这个陌生人站在窗口的时候,在咖喱羊肉里下了麻醉药,这样就使马厩失去了看守人。至于那失去的名驹,在不幸的山谷底部泥地上留有充足的证明,说明搏斗时名驹也在场。可是那天早晨它就失踪了,尽管重价悬赏,达特穆尔所有的吉卜赛人都在注意着,却一点消息也没有。最后还有一点,经过化验证明,这个小马倌吃剩下的晚饭里含有大量麻醉剂,而在同一天晚上斯特雷克家里的人也吃同样的菜,却没有任何不良后果。
“全案的基本事实就是这样。我讲时把一切推测都抛掉了,尽可能不加任何虚饰。现在我把警署处理这件事所采取的措施向你讲一讲。
“受命调查该案的警长格雷戈里是一个很有能力的官员。要是他的禀赋里多少再有一点儿想象力,那他准会在那门职业中得到高升。他到了出事地点,立刻找到了那个嫌疑犯,并把他逮捕起来。找到那个人并不难,因为他就住在我刚才提到的那些小别墅里。他的名字,好象叫菲茨罗伊·辛普森。他是一个出身高贵、受过很好教育的人,在赛马场上曾挥霍过大量钱财,现在靠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作马匹预售员糊口。检查他的赌注记录本,发现他把总数五千镑的赌注押在银色白额马败北上。被捕以后,辛普森主动说明他到达特穆尔是希望探听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情况,也想了解有关第二名驹德斯巴勒的消息。德斯巴勒是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照管的。对那天晚上的事,他也不否认,可是却解释说,他并没有恶意,只不过想得到第一手情报而已。在给他看那条领带以后,他脸色立时变得苍白异常,丝毫不能说明他的领带是怎样落到被害人手中的。他的衣服很湿,说明那天夜晚曾冒雨外出,而他的槟繟E木手杖上端镶着铅头,如果用它反复打击,那它就完全可以作武器,使驯马师遭到如此可怕的创伤致死。可是从另一方面看,辛普森身上却没有伤痕,而斯特雷克刀上的血迹说明至少有一个袭击他的凶手身上带有刀伤,概括地说,情况就是这样。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一些启发,那我就非常感激你了。”
福尔摩斯以他那种独特的能力把情况讲述得非常清楚,使我听得入了神。尽管我已经知道了大部分情况,我还是看不出这些事情互相之间有什么关系,或这些关系有些什么重要意义。
“会不会是在搏斗时,斯特雷克大脑受了伤,然后自己把自己割伤了呢?”我提出了看法。
“可能性很大,十有八九是如此,”福尔摩斯说道,“这样的话,对被告有利的一个证据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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