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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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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时,那是一股什么劲儿,只觉得混身舒畅得使人发抖。我就问道:‘你们听到你们以前的房客克利夫兰城的锥伯先生被人暗杀的消息了吗?”
“这位太太点了点头,她似乎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她的女儿却不禁流下眼泪来。我越看越觉得他们对于这个案情必有所知。
“我问道:‘锥伯先生几点钟离开你们这里去车站的?”
“八点钟,'她不住地咽着唾沫,压抑着激动的情绪说,'他的秘书斯坦节逊先生说:有两班去利物浦的火车,一班是九点十五分,一班是十一点。他是赶第一班火车的。”
“这是你们最后一次见面吗?”
“我一提出这个问题,那个女人倏地一下变得面无人色。好大一会功夫,她才回答说:‘是最后一次’可是她说话的时候声音沙哑,极不自然。
“沉默了一会以后,这位姑娘开口了。她的态度很镇静,口齿也很清楚。
“她说:‘说谎是没有什么好处的,妈妈,咱们跟这位先生还是坦白地说好了。后来我们的确又见到过锥伯先生。”
“愿上帝饶恕你!'夏朋婕太太双手一伸,喊了一声,就向后倚在椅背上了,‘你可害了你的哥哥了!”
“阿瑟一定也愿意咱们说实话。'这位姑娘坚决地回答说。
“我就说道:‘你们现在最好还是全部告诉我吧。这样吞吞吐吐的,还不如根本不谈。况且,你们也不知道我们究竟掌握了多少情况呢。”
“都是你,爱莉丝!'她妈妈高声地说,一面又转过身来对我说,‘我通通告诉你吧,先生。你不要以为,一提起我的儿子我就着急,是因为他和这个人命案子有什么关系。他完全是清白无罪的。可是我顾虑的是,在你们或是别人看来,他似乎是有嫌疑的。但是,这是绝不可能的。他的高贵气质、他的职业、他的过去都能证明这一点。”
“我说:‘你最好还是把事实和盘托出。相信我好啦,如果你的儿子真是清白无罪,他绝不会受到什么委屈的。”
“她说:‘爱莉丝,你最好出去一下,让我们两个人谈吧。”于是她的女儿就走了出去。她接着说:‘唉,先生,我原不想把这些告诉你,可是我的女儿已经说破,现在已经没有别的法子,我也只好说出来吧。我既然打算说,那就一点也不保留。”
“我说:‘这才是真聪明呢。”
“锥伯先生在我们这里差不多住了三个星期。他和他的秘书斯坦节逊先生一直是在欧洲大陆旅行的。我看到他们每只箱子上都贴有哥本哈根的标签,由此可见那是他们最后到过的地方。斯坦节逊倒是一个沉默寡言、有涵养的人;可是他的主人——真糟糕,完全不一样。这个人举止粗野,行为下流。在他们搬来的当天晚上,锥伯就喝得大醉,直到第二天中午十二点钟还没有清醒过来。他对女仆们态度轻佻、下流,简直令人厌恶极了。最糟糕的是,他竟然又用这样的态度来对待我的女儿爱莉丝。他不止一次地对她胡说八道。幸好,女儿太年轻,还不懂事。有一次,他居然把我的女儿抱在怀里,紧紧地搂着她。他这种无法无天的做法,就连他的秘书都骂他行为太下流,简直不是个人。”
血字的研究六 特白厄斯·葛莱森大显身手(3)
“可是,你为什么还要忍受这些呢?'我问道,‘我想,只要你愿意,你尽可以将房客撵走。”
“夏朋婕太太经我这么一问,不觉满脸通红,她说:‘要是在他来的那天我就拒绝了,那该有多好。可是,就是因为有个诱人之处。他们每人每天房租是一镑,一个星期就是十四镑;况且现在正是客人稀少的淡季。我是个寡妇,我的儿子在海军里服务,他的花费很大。我实在舍不得白白放过这笔收入,于是我就尽量容忍下来。可是,最近这一次,他闹的太不象话了,因此我才据理把他撵走,这就是他们搬走的原因。”
“后来呢?”
“后来我看他坐车走了,心里才轻松下来。我的儿子现在正在休假。可是,这些事我一点都没有告诉过他,因为他的脾气暴躁,而且他又非常疼爱他的妹妹。这两个人搬走以后,我关上了大门,心里才算去了一个大疙瘩。天啊,还不到一个钟头,又有人叫门,原来是伯又回来了。他的样子很兴奋,显然又喝得不少。他一头闯进房来,当时我和我的女儿正在房里坐着;他就驴唇不对马嘴地说什么他没有赶上火车。后来,他冲着爱莉丝,他竟敢当着我的面和爱莉丝说起话来,并建议她和他一起逃走。他对我女儿说:‘你已经长大成人了,任何法律也不能管你了。我有的是钱,不必管这个老妻子了。现在马上跟我走吧。你可以象公主一样地享福。'可怜的爱莉丝非常害怕,一直躲着他。可是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腕,硬往门口拉,我吓得大叫起来。就在这个时候,我的儿子阿瑟走了进来。以后发生的事,我就不知道了。我只听到又是叫骂又是扭打,乱成一起,可把我吓坏了,吓得我连头都不敢抬。后来抬起头来一看,只见阿瑟站在门口大笑,手里拿着一根木棍。阿瑟说:我想这个活宝再不会来找咱们的麻烦了。让我出去跟着他,看看他到底干些什么。说完这话,他就拿起帽子,向街头跑去。第二天早晨,我们就听到了锥伯先生被人谋杀的消息。”
“这就是夏朋婕太太亲口说的话。她说时喘一阵,停一阵。有时她说话的声音非常低,
我简直听不清楚。可是,我把她所说的话全都速记下来了,决不会有什么差错的。”
福尔摩斯打了一个呵欠,说道:“这的确很动听。后来又怎么样了?”
这位侦探又说了下去:“夏朋婕太太停下来的时候,我看出了全案关键的所在。于是,我就用一种对待妇女行之有效的眼神紧盯着她,追问她儿子回家的时刻。
“我不知道。'她回答说。
“不知道?”
“实在不知道。他有一把弹簧锁的钥匙,他自己会开门进来的。”
“你睡了以后他才回来的吗?”
“是的。”
“你几点钟睡的?”
“大概是十一点。”
“这样说来,你的儿子最少出去有两个小时了。”
“是的。”
“可不可能出去了四、五个小时?”
“也有可能。”
“在这几个钟头里他都干了些什么?”
“我不知道。'她回答说,说时嘴唇都白了。
“当然,说到这里,别的就用不着多问了。我找到夏朋其中尉的下落之后就带着两个警官,把他逮捕了。当我拍拍他的肩头,警告他老老实实跟我们走的时候,他竟肆无忌惮地说:‘我想你们抓我,是认为我和那个坏蛋锥伯的被杀有关吧。'我们并没有向他提起这件事,他倒是自己先说出来了,这就更令人觉得可疑了。”
“十分可疑。〃福尔摩斯说。
“那时他还拿着她母亲所说的追击锥伯用的那个大棒子。是一根很结实的橡木棍子。”
“那么你的高见如何?”
“啊,根据我的看法,他追锥伯一直追到了布瑞克斯顿路。这时他们又争吵起来。争吵之间,锥伯挨了狠狠的一棒子,也许正打在心窝上,所以虽然送了命,却没有留下任何伤痕。当夜雨很大,附近又没有人。于是夏朋婕就把尸首拖到那所空屋里去。至于蜡烛、血迹、墙上的字迹和戒指等等,不过是想把警察引入迷途的一些花招罢了。”
福尔摩斯以称赞的口气说:“做得好!葛莱森,你实在大有长进,看来你迟早会出人头地的。”
这位侦探骄傲地答道:“我自己认为,这件事办得总算干净利落。可是这个小伙子自己却供称:他追了一程以后,锥伯发觉了他,于是就坐上了一部马车逃走了。他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位过去船上的老同事,他陪着这位老同事走了很久。可是问到他这位老同事的住址时,他的回答并不能令人满意。我认为这个案子的情节前后非常吻合。好笑的是雷斯垂德,他一开始就走上了歧途。我恐怕他不会有什么成绩的。嘿!正说他,他就来了。”
进来的人果然是雷斯垂德。我们谈话的时候,他已经上了楼,跟着就走进屋来。平常,无论从他的外表行动,还是衣着上,都看得出来的那种扬扬自得和信心百倍的气派,现在都消逝不见了。只见他神色慌张,愁容满面,衣服也凌乱不堪。他到这里来,显然是有事要向福尔摩斯求教的,因为当他一看到他的同事便显得忸怩不安,手足无措起来。他站在房子中间,两手不住地摆弄着帽子。最后,他说道:“这的确是个非常离破的案子,一件不可思议的怪事。”
葛莱森得意地说道:“啊,你也这样看吗,雷斯垂德先生?我早就知道你会得出这样结论的。你已经找到那个秘书先生斯坦节逊了吗?”
雷斯垂德心情沉重地说:“那位秘书斯坦节逊先生,今天早晨六点钟左右在郝黎代旅馆被人暗杀了。”
血字的研究七 一线光明(1)
雷斯垂德给我们带来的消息既重要又突然,完全出乎意料之外。我们听了以后,全都惊愕不已,哑口无言。葛莱森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竟把杯中剩下的威士忌酒起翻了。我默默地注视着福尔摩斯,只见他嘴唇紧闭,一双眉毛紧紧地压在眼睛上面。
福尔摩斯喃喃地说:“斯坦节逊也被暗杀了,案情更加复杂了。”
“早就够复杂的了,〃雷斯垂德抱怨着说,一面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我简直象参加什么军事会议一样,一点头绪也摸不着。”
葛莱森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这消息可确实吗?”
雷斯垂德说:“我刚从他住的房间那里来,我还是第一个发现这个情况的人哩。”
福尔摩斯说:“我们刚才正在听着葛莱森对于这件案子的高见呢。可否也请你把你所看见的和所做的事情告诉我们知道?”
“我不反对,〃雷斯垂德于是坐了下来,回答说,“我坦白承认,我原来认为锥伯的被害是和斯坦节逊有关的。这个新的发展使我明白我完全弄错了。我抱定了这样一个想法,于是就着手侦查这位秘书的下落。有人曾在三日晚间八点半钟前后,在尤斯顿车站看见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四日清晨两点钟,锥伯的尸体就在布瑞克斯顿路被发现了。我当时面临着的问题就是要弄清楚从八点半以后一直到谋杀案发生的这段时间之内,斯坦节逊究竟都干了些什么,后来他又到哪里去了。我一面给利物浦拍了个电报,说明斯坦节逊的外貌,并且要他们监视美国的船只;一面就在尤斯顿车站附近的每家旅馆和公寓里查找。你们瞧,当时我是认为,如果锥伯和他的朋友已经分手,按常理来说,斯坦节逊当天晚上必然要在车站附近找个地方住下,第二天早晨他才会再到车站去。”
福尔摩斯说:“他们很可能先约好了会面的地点。”
“事实证明确是如此。昨天我整整跑了一个晚上打听他的下落,可是毫无结果。今天早晨我很早又开始查访了。八点钟,我来到了小乔治街的郝黎代旅馆。在我询问是否有一位斯坦节逊先生住在这里的时候,他们立刻回答说有。
“他们说:‘你一定就是他所等候的那位先生了,他等候一位先生已经等了两天了。”
“他现在哪里?'我问道。
“他还在楼上睡着呢。他吩咐过,到九点钟才叫醒他。”
“我要立刻上去找他,'我说。
“我当时是那么盘算的,我出岂不意地出现,可能使他大吃一惊,在他措手不及之中,也许会吐露些什么出来。一个擦鞋的茶房自愿领我上去。这个房间是在三楼,有一条不长的走廊可以直达。茶房把房门指给我看了以后,正要下楼,我突然看到一种景象,使我十分恶心,要想呕吐,我虽然有二十年的经历,这时也不能自持,一条曲曲弯弯的血迹由房门下边流了出来,一直流过走道,汇积在对面墙脚下。我不由得大叫一声,这个茶房听到这一声后,就转身走了回来。他看见这个情景,吓得几乎昏了过去。房门是倒锁着的,我们用肩把它撞开,进入室内。屋内窗户洞开,窗子旁边躺着一个男人的尸体,身上穿着睡衣,蜷曲成一团。他早就断了气,四肢已经僵硬冰凉了。我们把尸体翻过来一瞧,擦鞋人立刻认出,这就是这间房子的住客,名叫斯坦节逊。致死的原因是,身体左侧被人用刀刺入很深,一定是伤了心脏。还有一个最破怪的情况,你们猜猜看,死者脸上有什么?”
我听到这里,不觉毛骨悚然,感到十分可怕。福尔摩斯却立刻答道:“是'拉契'这个字,用血写的。”
“正是这个字。〃雷斯垂德说,话音中还带着恐惧。一时之间,我们都沉默了下来。
这个暗藏凶手的暗杀行为似乎很有步骤,同时又是难以理解的,因此也就使得他的罪行更加可怖。我的神经,虽在死伤遍野的战场上也很坚强,但是一想到这个情景,却难免不寒而栗。
雷斯垂德接着说:“有人看见过这个凶手。一个送牛奶的孩子在去牛奶房的时候,偶然经过旅馆后面的那条小胡同,这条小胡同是通往旅馆后边马车房的。他看到平日放在地上的那个梯子竖了起来,对着三楼的一个窗子,这个窗子大开着。这个孩子走过之后,曾经回过头来瞧了瞧,他看到一个人从梯子上下来。只见他不慌不忙、大大方方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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