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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通知单 第二部-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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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互相躲藏又互相打量着,忍受孤独的同时却享受着争斗的刺激。在某些方面,他们是如此的相象,可他们又如同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从铸造的那一刻起便注定了永无重合的那一天。 
Eumenides,十八年前罗飞亲手创造出这个角色,他的人生因此走向一个巨大的转折点,而现在,当他重新面对这个角色的时候,他是否有能力将那痛苦的轨迹扭转回来? 
罗飞也无法给出答案,他只知道:自己和Eumenides正在走向一场无法回避的碰撞,他们同样期待,也同样畏惧那碰撞后的最终结局。 
罗飞的思绪就这样凌乱地飘散着,直到门铃声将他拖回到现实中来。 
罗飞过去打开了屋门,门口站着的是曾日华。 
“罗队。没打搅你吧?”小伙子观察到罗飞脸上残留的沉凝神色,便试探似地问了一句。 
“哦……没有,没有。”罗飞笑了笑,趁势调整了一下自己的状态,然后他反问道,“你怎么来了?没回家吗?” 
“嗨,我一个单身汉,回不回家的有什么区别?再说这里吃住都方便,还有人打扫卫生。”曾日华笑嘻嘻地说道。 
“那进来坐吧。”罗飞让开通路,同时半开玩笑地看着曾日华,“这屋子你也熟,就别客气了。” 
曾日华一愣,随即明白罗飞所指:此前韩灏指挥专案组的时候,自己曾奉命偷偷搜查过罗飞的房间。现在却时过境迁,罗飞已成了信任的专案组组长。他只能“嘿嘿”干笑两声,装糊涂不接对方的话茬。 
罗飞招招手,示意客人坐下。同时他看到对方手里提着个塑料袋,就随口问了句:“那是什么东西?” 
“哦,一些生活用品。”曾日华把塑料袋推到罗飞面前。后者打开一看,却是洗发液、香皂、牙刷之类的东西。 
“招待所提供的一次性用具质量很差的,那个牙刷硬得,能把牙龈刷出血来。你在这里也不是一天两天的,有些事情不要凑活。”曾日华说到这里,发现罗飞的眼神变得有些奇怪,连忙补充解释道,“罗队,你别误会……这些都是慕老师托我捎给你的,刚才我说的,也是她托我转达的话。” 
罗飞恍然般“呵”地一笑:“我说呢,你这个邋遢光棍,怎么还能想到这些……”他这次来得匆忙,确实没有带着生活用品。这些东西还真有些雪中送炭的意思。罗飞不禁隐隐感到了些暖意,同时他又注意到什么,眼神往对方脑袋上飞了一下,“嗯?理过发了啊,这也是慕老师的功劳吧。” 
的确,曾日华头顶那堆乱蓬蓬的“鸟窝”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小伙子也因此显得精神了很多。 
“嘿嘿,什么都瞒不过你。”曾日华道,“晚上我请慕老师吃饭了,她说实在受不了我的头皮屑,饭后就硬拉着我去理了发。然后她还买了瓶去屑的洗发水给我,同时也给你买了这包东西。”他一边说一边习惯性地挠了挠头皮,这次未再出现“雪花”飘飞的盛况。 
“那我还是沾了你的光了。”罗飞微笑着说道。自从前几日曾日华救了慕剑云之后,这两个年轻人之间的关系显然亲近了很多。这些都被罗飞看在眼里。 
曾日华却看着罗飞摇了摇头:“那倒不一定,也许是我沾了你的光呢。” 
罗飞不解:“什么意思?” 
“慕老师买好这些生活用品,让我送给你。她那个时候的神情很不自然——”曾日华撇着嘴说,“——所以我怀疑,她陪着我墨迹半天,其实目的只是想让我稍这些东西而已。”  
“那她又何必?”罗飞难以认同,“直接交给我不行吗?” 
“你听说过吃人参的母鸡吗?”曾日华突然冒出一句,“我觉得自己就是那只母鸡。” 
罗飞皱起眉头,完全不明白对方在说什么了。 
“清代曾有一个大户人家,小姐身体弱,想要进补人参。但是直接吃人参药力太冲,女孩子受不了。于是他们就把人参剁碎了喂母鸡,然后把母鸡下的蛋再给小姐吃。这样人参的药效就到了鸡蛋里,起到一个缓冲的作用。所以老母鸡虽然吃到了人参,可只不过是给小姐做嫁衣呀。”曾日华讲完这个故事后,叹着气说道,“我呢,也和这母鸡一样,慕老师不好意思直接把东西送给你,所以才设计这么个大圈子让我来代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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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飞一怔,心中泛起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当年他在恐怖谷入狱时,哈摩族女孩许晓雯隔着狱门喂他吃肉时一般。不过他很快就把那感觉压了下去,因为在他的心灵深处,有些东西是永远无法逾越的。 
“好了,不说这个了。反正我已经完成了任务,明天好向慕老师交差。”曾日华是个心无芥蒂的人,并不在意罗飞心中的微妙变化。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纸递给对方,换了个话题道:“看看这个吧,这是我真正的任务——向专案组长交差。” 
罗飞接过那张纸展开,上面的内容不多,却是一条人物信息: 
“黄杰远,男,43岁,现任黑魔力酒吧老板,手机:13020011590。” 
曾日华在一旁解释着:“黄杰远。十八年前的一三零劫持人质案件,他正是丁科的助手。所以除了丁科之外,他就是最了解那起案件的人了。” 
罗飞笑了,明白这才是曾日华此行的真正来意。因为已经知道Eumenides正是当年一三零劫持案件的凶犯遗孤,所以专案组便把当年的涉案警员确定为寻访目标。虽然一天内连续发生了吴寅午跳楼、韩灏约见妻儿两起重大事件,但曾日华并未放弃对一三零事件的追查,现在他已经把最重要的一条线索送到了自己手里。 
罗飞由衷地赞了句:“很好。”小伙子虽然性格不羁,但工作的能力和主动性还是勿庸置疑的。 
“可惜只查到了这一个人。”曾日华却翻着眼皮,似乎对自己并不满意,“丁科是没指望了——整个省城警界已经找了他十年……其他的几个人,有的已经不在世;另外一个叫钟云的——就是当年直接击毙凶犯文红兵的那个特警狙击手——怎么也查不到他的信息,很奇怪……” 
罗飞“嗯”了一声道:“那可能是化名。” 
“化名?” 
“因为打死了人,虽然是凶犯,但也会对执行者造成诸多压力。所以他如果不愿意公开身份,是允许使用化名的。” 
“哦。”曾日华点点头,对罗飞的解释表示理解,同时推着眼镜说道:“那要找这个人的话,我可没办法了。” 
“找到黄杰远,就不愁找不到他。不过——”罗飞口风一转,“——我倒不建议找他,因为找不到他,对他正是一种保护。” 
“确实如此。”曾日华一点即透。对Eumenides来说,如果他要报仇,那么目标名单中显然不会少了这个直接击毙父亲的狙击手。现在大家都不知道这个人是谁,相对来说他倒安全了。 
“那我们可要赶快联系这个黄杰远啊。”小伙子又说道,“如果让Eumenides先找到他,那我们就被动了——要不要我现在就打个电话?” 
说话间,曾日华已经把手机摸了出来。事实上以他的性格,早就按捺不住了。不过此前在韩灏当组长时很反感手下人越权行事,曾日华有过教训,所以这次没有贸然行动,而是先向罗飞作了汇报。 
“先别急。”罗飞挥手制止了曾日华的动作,“现在已经挺晚的了,明天再说吧。” 
“挺晚的了?”曾日华一愣,显得对罗飞的这个理由不太理解,他踌躇了片刻,想要提醒对方似的强调了一句,“我们可是在和Eumenides抢时间啊。” 
“我知道。”罗飞凝起目光看着对方,然后他又轻轻吐出三个字来:“听我的。” 
罗飞的眼神中似乎藏着些不能明言的东西,但同时也透露出命令般的坚定。曾日华急躁的情绪便在这目光中安定下来。 
同样是专案组组长,韩灏下命令时通常是强势的、不容辩驳的口吻,罗飞此时的态度与其相比要柔和许多,但这柔和却又似藏着无尽的绵力,让人更加地无法抗拒。 
“好吧。一切都听你的安排。”曾日华在这绵力下顺服地说道,“如果需要我做什么,随时吩咐都可以。” 
 “放心吧。有你大展身手的时候。”罗飞的目光中此时又充满了勉励的意味。 
“行,那我就不操这个心了。”曾日华彻底放松了,他的眼珠转了两转,思维又跳到了别处:“哎,罗队,有个问题我实在是憋不住了,非得问问你不可。” 
“什么?” 
“上次我来过你的房间,你是怎么知道的呢?”曾日华纳闷地挠挠头,“我可是万分小心,应该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吧?” 
“因为你翻动过我的背包。”罗飞很爽快地回答说。 
“那又怎么样呢?”曾日华不甘心地追问,“我确定保持了背包的位置和包里的东西和原来是一个样的。” 
“但是背包拉链头的位置变化了。原先有七格拉链扣没有闭合,你翻完包再把拉链拉上的时候,却有八格拉链扣没有闭合。” 
“就是这个?”曾日华看起来将信将疑。 


罗飞淡淡地点着头:“就是这个。” 
“可是……你怎么能……”曾日华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在拉合拉链的时候,通常没人会把拉链完全拉到底部,末端或多或少都会留有一些未闭合的链扣。那天曾日华拉开罗飞背包的时候,也意识到这个问题,所以他还特意观察了拉链头所在的位置,这样他在重新拉上拉链的时候,基本让拉链头还回到相同的位置上。可这么做还是留下了破绽!他实在无法想象:罗飞居然能分辨出七格拉链扣和八格拉链扣之间的区别。 
“这个差别也太细微了吧,一格拉链扣,也就一个毫米的宽度,你怎么能看得出来?”他把心中的困惑说了出来,“难道……难道你拉拉链的时候还会去数那些剩下的链扣吗?” 
罗飞的回答更让他诧异:“是的。我数了。” 
曾日华瞪大眼睛看着罗飞,半晌后才明白一些似的:“你对我们有戒备?所以你一直都在防着我们?” 
“不。”罗飞却否定了对方的这种猜测,“没有那么复杂,这只是我的习惯而已。” 
“习惯?哪有这种习惯?”曾日华显然不相信罗飞的解释,“不可能,你在骗我——嘿嘿,其实也没什么,当时大家还不熟悉,彼此之间有戒备也是正常的。” 
罗飞笑了笑,他沉默了一小会,忽然说道:“这个楼层的电梯间门口铺着一张地毯,你记得吗?” 
曾日华茫然地点点头,不知道对方为什么忽然提起这个。 
“地毯在远离电梯门那侧的边缘上,有一处破损,形成了一个不到一公分长的缺口,这个你看到了吗?”罗飞又问道。 
这次曾日华摇了摇头,神色愈发茫然。 
而罗飞还没有说完。 
“那个缺口正好和地毯下的拼木地板从东往西数的第十二条缝隙相吻合——你如果不相信,现在就可以去看一看。” 
“这个……你也数过?”曾日华倒不怀疑罗飞的话,他只是不理解对方的行为。 
“是的。我数过。”罗飞淡然道,“从我住进招待所的那天开始,这个情况就从未有任何变化。所以我知道,招待所的保洁员在打扫卫生的时候,从来不会掀开地毯去擦拭被覆盖住的那部分木板。” 
“可是……你研究这个有什么意义呢?你在给保洁员打分吗?”曾日华在一头雾水中仍忘不了耍耍贫嘴。 
“没有意义。”罗飞挑了挑他的眉头,“这只是我的习惯。如果你还不相信,我还可以告诉你更多的没有意义的东西。” 
曾日华显得很有兴趣:“还有什么?” 
“招待所前台的挂钟,显示悉尼时间的那一个比标准时间慢了一分二十三秒,而显示伦敦时间的那个,又比标准时间快了五十四秒;今天在前台当值的那个女孩,她的发绳是蓝色的,并且在辫子上绕了四圈;招待所院子里有五辆车已经超过两天没有动过,其中车号9563的那辆帕萨特左前轮正好压住了地面阴井盖的三根铁条;还有你……你上午开会时所用的油笔装在了你警服的左侧内兜里,如果现在笔芯里还剩下五分之二的油墨量,那说明你后来很少或者没有使用过这支油笔。” 
听罗飞滔滔地说到这里,曾日华立刻从自己警服的左侧内兜掏出了那支油笔,笔芯中的油墨量正如罗飞所说停留在五分之二的位置。曾日华愣了片刻后,这才轻叹着摇摇头,脸上露出赞服的神色。 
“真的只是习惯……可怕的习惯……”曾日华看着罗飞,眼神像是在看一个从没见过的怪物,然后他又困惑地问道:“那你要花多少时间去维持你的习惯?你又要以多大的脑容量来储存这么多的信息?” 
罗飞却只是不以为然地笑了笑,解答说:“并不需要花费额外的时间,因为这些工作都是在日常活动中顺带完成的。你每天都会路过招待所的前台,如果你只是无所事事般地走过去,那你就不会看到任何东西;而我却喜欢观察,一边走一边观察,没有什么目的性,但却因此而注意到很多东西。同样,当我拉上背包拉链的时候,我的目光便会扫过剩余的链扣,顺势数清它们的数目并不困难。做到这些也不需要过人的脑容量,因为我并没有把所有观察到的东西全都记在脑子里,事实上,我只记忆新近看到的那些信息。比如我再一次拉上拉链的时候,我就会记住一个新的链扣数,同时忘掉以前的那个。套用电脑中的术语:我并不是在不停的储存,我只是在不停的更新而已。” 
“我明白了……”曾日华终于释然地点点头,“这确实就是一个习惯:随时随地观察身边的一切事物,并且将相关信息像计算机一样精准的记录下来。这么说起来似乎不难,可是又有几个人能真的做到?” 
“我从小就有这样的习惯。后来上了警校,我又刻意强化了这方面的训练。所以在二十年前这种习惯就已经深入到我的行为中,成为了我的生活方式。对我而言,完成类似的工作就像吃饭睡觉一样,是非常普通、也非常简单的事情。” 
“难怪……”曾日华的情绪由释然又转变成感慨,“难怪所有的人都对四一八血案中那‘两分钟的时差’不以为意,唯独你却能从中破解出整个案件的玄妙。两分钟对普通人来说是非常短暂的,短得完全可以无视;而在你的生活系统中,这却是一个巨大到无法回避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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