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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第1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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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势。”部议以为必淮有所归,而后堤可保,请令桂芳等熟计。报可。
开河、护堤二说未定,而河复决崔镇,宿、沛、清、桃两岸多坏,黄河日淤
垫,淮水为河所迫,徙而南,时五年八月也。希挚议塞决口,束水归漕。桂芳欲
冲刷成河,以为老黄河入海之路。帝令急塞决口,而俟水势稍定,乃从桂芳言。
时给事中汤聘尹议导淮入江以避黄,会桂芳言:“黄水向老黄河故道而去,下奔
如驶,淮遂乘虚涌入清口故道,淮、扬水势渐消。”部议行勘,以河、淮既合,
乃寝其议。
管理南河工部郎中施天麟言:
“淮、泗之水不下清口而下山阳,从黄浦口入海。浦口不能尽泄,浸淫高、
宝邵伯诸湖,而湖堤尽没,则以淮、泗本不入湖,而今入湖故也。淮、泗之入湖
者,又缘清口向未淤塞,而今淤塞故也。清口之淤塞者,又缘黄河淤塞日高,淮
水不得不让河而南徙也。盖淮水并力敌黄,胜负或亦相半,自高家堰废坏,而清
口内通济桥、朱家等口淮水内灌,於是淮、泗之力分,而黄河得以全力制其敝,
此清口所以独淤於今岁也。下流既淤,则上流不得不决。
每岁粮艘以四五月毕运,而堤以六七月坏。水发之时不能为力,水落之后方
图堵塞。甫及春初,运事又迫,仅完堤工,於河身无与。河身不挑则来年益高。
上流之决,必及於徐、吕,而不止於邳、迁;下流之涸,将尽乎邳、迁,而不止
於清、桃。须不惜一年粮运,不惜数万帑藏,开挑正河,宽限责成,乃为一劳永
逸。
至高家堰、朱家等口,宜及时筑塞,使淮、泗并力足以敌黄,则淮水之故道
可复,高、宝之大患可减。若兴、盐海口堙塞,亦宜大加疏浚。而湖堤多建减水
大闸,堤下多开支河。要未有不先黄河而可以治淮,亦未有不疏通淮水而可以固
堤者也。”事下河漕诸臣会议。
淮之出清口也,以黄水由老黄河奔注,而老黄河久淤,未几复塞,淮水仍涨
溢。给事中刘铉请亟开通海口,而简大臣会同河漕诸臣往治。乃命桂芳为工部尚
书兼理河漕,而裁总河都御史官。桂芳甫受命而卒。
六年夏,潘季驯代。时给事中李涞请多浚海口,以导众水之归。给事中王道
成则请塞崔镇决口,筑桃、宿长堤,修理高家堰,开复老黄河。并下河臣议。季
驯与督漕侍郎江一麟相度水势,言:
“海口自云梯关四套以下,阔七八里至十馀里,深三四丈。欲别议开凿,必
须深阔相类,方可注放,工力甚难。且未至海口,乾地犹可施工,其将入海之地,
潮汐往来,与旧口等耳。旧口皆系积沙,人力虽不可浚,水力自能冲刷,海无可
浚之理。惟当导河归海,则以水治水,即浚海之策也。河亦非可以人力导,惟当
缮治堤防,俾无旁决,则水由地中,沙随水去,即导河之策也。
频年以来,日以缮堤为事,顾卑薄而不能支,迫近而不能容,杂以浮沙而不
能久。是以河决崔镇,水多北溃,为无堤也。淮决高家堰、黄浦口,水多东溃,
堤弗固也。不咎制之未备,而咎筑堤为下策,岂通论哉!上流既旁溃,又岐下流
而分之,其趋云梯入海口者,譬犹强弩之末耳。水势益分则力益弱,安能导积沙
以注海?
故今日浚海急务,必先塞决以导河,尤当固堤以杜决,而欲堤之不决,必真
土而勿杂浮沙,高厚而勿惜钜费,让远而勿与争地,则堤乃可固也。沿河堤固,
而崔镇口塞,则黄不旁决而冲漕力专。高家堰筑,朱家口塞,则淮不旁决而会黄
力专。淮、黄既合,自有控海之势。又惧其分而力弱也,必暂塞清江浦河,而严
司启闭以防其内奔。姑置草湾河,而专复云梯以还其故道。仍接筑淮安新城长堤,
以防其末流。使黄、淮力全,涓滴悉趋於海,则力强且专,下流之积沙自去,海
不浚而辟,河不挑而深,所谓固堤即以导河,导河即以浚海也。”
又言:“黄水入徐,历邳、宿、桃、清,至清口会淮而东入海。淮水自洛及
凤,历盱、泗,至清口会河而东入海。此两河故道也。元漕江南粟,则由扬州直
北庙湾入海,未尝溯淮。陈瑄始堤管家诸湖,通淮为运道。虑淮水涨溢,则筑
高家堰堤以捍之,起武家墩,经大、小涧至阜宁湖,而淮不东侵。又虑黄河涨溢,
则堤新城北以捍之,起清江浦,沿钵池山、柳浦湾迤东,而黄不南侵。
其后,堤岸渐倾,水从高堰决入,淮郡遂同鱼鳖。而当事者未考其故,谓海
口壅闭,宜亟穿支渠。讵知草湾一开,西桥以上正河遂至淤阻。夫新河阔二十馀
丈,深仅丈许,较故道仅三十之一,岂能受全河之水?下流既壅,上流自溃,此
崔镇诸口所由决也。今新河复塞,故河渐已通流,虽深阔未及原河十一,而两河
全下,沙随水刷,欲其全复河身不难也。河身既复,阔者七八里,狭亦不下三四
百丈,滔滔东下,何水不容?匪惟不必别凿他所,即草湾亦可置勿浚矣。
故为今计,惟修复陈瑄故迹,高筑南北两堤,以断两河之内灌,则淮、扬
昏垫可免。塞黄浦口,筑宝应堤,浚东关等浅,修五闸,复五坝,则淮南运道无
虞。坚塞桃源以下崔镇口诸决,则全河可归故道。黄、淮既无旁决,并驱入海,
则沙随水刷,海口自复,而桃、清浅阻,又不足言。此以水治水之法也。若夫爬
捞之说,仅可行诸闸河,前入屡试无功,徒费工料。”
於是条上六议:曰塞决口以挽正河,曰筑堤防以杜溃决,曰复闸坝以防外河,
曰创滚水坝以固堤岸,曰止浚海工程以省糜费,曰寝开老黄河之议以仍利涉。帝
悉从其请。
七年十月,两河工成,赉季驯、一麟银币,而遣给事中尹瑾勘实。八年春进
季驯太子太保工部尚书,荫一子。一麟等迁擢有差。是役也,筑高家堰堤六十馀
里,归仁集堤四十馀里,柳浦湾堤东西七十馀里,塞崔镇等决口百三十,筑徐、
睢、邳、宿、桃、清两岸遥堤五万六千馀丈,砀、丰大坝各一道,徐、沛、丰、
砀缕堤百四十馀里,建崔镇、徐升、季泰、三义减水石坝四座,迁通济闸於甘罗
城南,淮、扬间堤坝无不修筑,费帑金五十六万有奇。其秋擢季驯南京兵部尚书。
季驯又请复新集至小浮桥故道,给事中王道成、河南巡抚周鉴等不可而止。自桂
芳、季驯时罢总河不设,其后但以督漕兼理河道。高堰初筑,清口方畅,流连数
年,河道无大患。
至十五年,封丘、偃师、东明、长垣屡被冲决。大学士申时行言:“河所决
地在三省,守臣画地分修,易推委。河道未大坏,不必设都御史,宜遣风力老成
给事中一人行河。”乃命工科都给事中常居敬往。居敬请修筑大社集东至白茅集
长堤百里。从之。
初,黄河由徐州小浮桥入运,其河深且近洪,能刷洪以深河,利於运道。后
渐徙沛县飞云桥及徐州大、小溜沟。至嘉靖末,决邵家口,出秦沟,由浊河口入
运,河浅,迫茶城,茶城岁淤,运道数害。万历五年冬,河复南趋,出小浮桥故
道,未几复堙。潘季驯之塞崔镇也,厚筑堤岸,束水归漕。嗣后水发,河臣辄加
堤,而河身日高矣。於是督漕佥都御史杨一魁欲复黄河故道,请自归德以下丁家
道口浚至石将军庙,令河仍自小浮桥出。又言:“善治水者,以疏不以障。年来
堤上加堤,水高凌空,不啻过颡。滨河城郭,决水可灌。宜测河身深浅,随处挑
浚,而於黄河分流故道,设减水石门以泄暴涨。”给事中王士性则请复老黄河故
道。大略言:
“自徐而下,河身日高,而为堤以束之,堤与徐州城等。束益急,流益迅,
委全力於淮而淮不任。故昔之黄、淮合,今黄强而淮益缩,不复合矣。黄强而一
启天妃、通济诸闸,则灌运河如建瓴。高、宝一梗,江南之运坐废。淮缩则退而
侵泗。为祖陵计,不得不建石堤护之。堤增河益高,根本大可虞也。河至清河凡
四折而后入海。淮安、高、宝、盐、兴数百万生灵之命托之一丸泥,决则尽成鱼
暇矣。
纷纷之议,有欲增堤泗州者,有欲开颜家、灌口、永济三河,南甃高家堰、
北筑滚水坝者。总不如复河故道,为一劳永逸之计也。河故道由三义镇达叶家冲
与淮合,在清河县北别有济运河,在县南盖支河耳。河强夺支河,直趋县南,而
自弃北流之道,然河形固在也。自桃源至瓦子滩凡九十里,洼下不耕,无室
庐填墓之碍,虽开河费钜,而故道一复,为利无穷。”
议皆未定。居敬及御史乔璧星皆请复专设总理大臣。乃命潘季驯为右都御史
总督河道。
时帝从居敬言,罢老黄河议,而季驯抵官,言:“亲集故道,故老言‘铜帮
铁底’,当开,但岁俭费繁,未能遽行。”又言:“黄水浊而强,汶、泗清且弱,
交会茶城。伏秋黄水发,则倒灌人漕,沙停而淤,势所必至。然黄水一落,漕即
从之,沙随水去,不浚自通,纵有浅阻,不过旬日。往时建古洪、内华二闸,黄
涨则闭闸以遏浊流,黄退则启闸以纵泉水。近者居敬复增建镇口闸,去河愈近,
则吐纳愈易。但当严闸禁如清江浦三闸之法,则河渠永赖矣。”帝方委季驯,即
从其言,罢故道之议。未几,水患益甚。
十七年六月,黄水暴涨,决兽医口月堤,漫李景高口新堤,冲入夏镇内河,
坏田庐,没人民无算。十月,决口塞。十八年,大溢,徐州水积城中者逾年。众
议迁城改河。季驯浚魁山支河以通之,起苏伯湖至小河口,积水乃消。十九年九
月,泗州大水,州治淹三尺,居民沉溺十九,浸及祖陵。而山阳复河决,江都、
邵伯又因湖水下注,田庐浸伤。工部尚书曾同亨上其事,议者纷起。乃命工科给
事中张贞观往泗州勘视水势,而从给事中杨其休言,放季驯归,用舒应龙为工部
尚书总督河道。
二十年三月,季驯将去,条上辨惑者六事,力言河不两行,新河不当开,支
渠不当浚。又著书曰河防一览,大旨在筑堤障河,束水归漕;筑堰障淮,逼淮注
黄。以清刷浊,沙随水去。合则流急,急则荡涤而河深;分则流缓,缓则停滞而
沙积。上流既急,则海口自辟而无待於开。其治堤之法,有缕堤以束其流,有遥
堤以宽其势,有滚水坝以泄其怒。法甚详,言甚辩。然当是时,水势横溃,徐、
泗、淮、扬间无岁不受患,祖陵被水。季驯谓当自消,已而不验。於是季驯言诎,
而分黄导淮之议由此起矣。
贞观抵泗州言:“臣谒祖陵,见泗城如水上浮盂,盂中之水复满。祖陵自神
路至三桥、丹墀,无一不被水。且高堰危如累卵,又高、宝隐祸也。今欲泄淮,
当以辟海口积沙为第一义。然泄淮不若杀黄,而杀黄於淮流之既合,不若杀於未
合。但杀於既合者与运无妨,杀於未合者与运稍碍。别标本,究利害,必当杀於
未合之先。至於广入海之途,则自鲍家口、黄家营至鱼沟、金城左右,地势颇下,
似当因而利导之。”贞观又会应龙及总漕陈於陛等言:“淮、黄同趋者惟海,而
淮之由黄达海者惟清口。自海沙开浚无期,因而河身日高;自河流倒灌无已,因
而清口日塞。以致淮水上浸祖陵,漫及高、宝,而兴、泰运堤亦冲决矣。今议辟
清口沙,且分黄河之流於清口上流十里地,去口不远,不至为运道梗。分於上,
复合於下,则冲海之力专。合必於草湾之下,恐其复冲正河,为淮城患也。塞鲍
家口、黄家营二决,恐横冲新河,散溢无归。两岸俱堤,则东北清、沭、海、安
洼下地不虞溃决。计费凡三十六万有奇。若海口之塞,则潮汐莫窥其涯,难
施畚锸。惟淮、黄合流东下,河身涤而渐深,海口刷而渐辟,亦事理之可必者。”
帝悉从其请。乃议於清口上流北岸,开腰铺支河达於草湾。
既而淮水自决张福堤。直隶巡按彭应参言:“祖陵度可无虞,且方东备倭警,
宜暂停河工。”部议令河臣熟计。应龙、贞观言:“为祖陵久远计,支河实必不
容已之工,请候明春倭警宁息举行。”其事遂寝。
二十一年春,贞观报命,议开归、徐达小河口,以救徐、邳之溢;导浊河入
小浮桥故道,以纾镇口之患。下总河会官集议,未定。五月,大雨,河决单县黄
堌口,一由徐州出小浮桥,一由旧河达镇口闸。邳城陷水中,高、宝诸湖堤决
口无算。明年,湖堤尽筑塞,而黄水大涨,清口沙垫,淮水不能东下,於是挟上
源阜陵诸湖与山溪之水,暴浸祖陵,泗城淹没。二十三年,又决高邮中堤及高家
堰、高良涧,而水患益急矣。
先是,御史陈邦科言:“固堤束水未收刷沙之利,而反致冲决。法当用浚,
其方有三。冬春水涸,令沿河浅夫乘时捞浅,则沙不停而去,一也。官民船往来,
船尾悉系钯犁,乘风搜涤,则沙不宁而去,二也。仿水磨、水碓之法,置为木机,
乘水滚荡,则沙不留而去,三也。至淮必不可不会黄,故高堰断不可弃。湖溢必
伤堤,故周家桥溃处断不可开。已弃之道必淤满,故老黄河、草湾等处断不可。”
疏下所司议。户部郎中华存礼则请复黄河故道,并浚草湾。而是时腰铺犹未开,
工部侍郎沈节甫言:“复黄河未可轻议,至诸策皆第补偏救弊而已,宜概停罢。”
乃召应龙还工部,时二十二年九月也。
既而给事中吴应明言:“先因黄河迁徙无常,设遥、缕二堤束水归漕,及水
过沙停,河身日高,徐、邳以下居民尽在水底。今清口外则黄流阻遏,清口内则
淤沙横截,强河横灌上流约百里许,淮水仅出沙上之浮流,而潴蓄於盱、泗者遂
为祖陵患矣。张贞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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