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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第1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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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机箭十四,树旗一。行为阵,止为营。二年,吏部郎中李贤请造战车,长丈五

尺,高六尺四寸,四围箱板,穴孔置铳,上辟小窗,每车前后占地五步。以千辆

计,四方可十六里,刍粮、器械辎重咸取给焉。帝令亟行。

成化二年,从郭登言,制军队小车。每队六辆,辆九人,二人挽,七人番代,

车前置牌画猊首,远望若城垒然。八年,宁都诸生何京上御敌车式,上施铁网,

网穴发枪弩,行则敛之。五十车为一队,用士三百七十五人。十二年,左都御史

李宾请造偏箱车,与鹿角参用。兵部尚书项忠请验阅,以登高涉险不便,已之。

十三年,从甘肃总兵官王玺奏,造雷火车,中立枢轴,旋转发炮。二十年,宣大

总督余子俊以车五百辆为一军,每辆卒十人,车隙补以鹿角。既成,而迟重不可

用,时人谓之鹧鸪军。

弘治十五年,陕西总制秦纮请用只轮车,名曰全胜,长丈四尺,上下共六人,

可冲敌阵。十六年,闲住知府范吉献先锋霹雳车。

嘉靖十一年,南京给事中王希文请仿郭固、韩琦之制,造车,前锐后方,上

置七枪,为橹三层,各置九牛神弩,傍翼以卒。行载甲兵,止为营阵。下边镇酌

行。十五年,总制刘天和复言全胜车之便,而稍为损益,用四人推挽,所载火器、

弓弩、刀牌以百五十斤为准。箱前画狻猊,旁列虎盾以护骑士。命从其制。四十

三年,有司奏准,京营教演兵车,共四千辆,每辆步卒五人,神枪、夹靶枪各二。

自正统以来,言车战者如此,然未尝一当敌。

至隆庆中,戚继光守蓟门,奏练兵车七营:以东西路副总兵及抚督标共四营,

分驻建昌、遵化、石匣、密云;蓟、辽总兵二营,驻三屯;昌平总兵一营,驻昌

平。每营重车百五十有六,轻车加百,步兵四千,骑兵三千。十二路二千里间,

车骑相兼,可御敌数万。穆宗韪之,命给造费。然特以遏冲突,施火器,亦未尝

以战也。是后,辽东巡抚魏学曾请设战车营,仿偏箱之制,上设佛郎机二,下置

雷飞炮、快枪六,每车步卒二十五人。万历末,经略熊廷弼请造双轮战车,每车

火炮二,翼以十卒,皆持火枪。天启中,直隶巡按御史易应昌进户部主事曹履吉

所制钢轮车、小冲车等式,以御敌,皆罕得其用。大约边地险阻,不利车战。而

舟楫之用,则东南所宜。

舟之制,江海各异。太祖于新江口设船四百。永乐初,命福建都司造海船百

三十七,又命江、楚、两浙及镇江诸府卫造海风船。成化初,济川卫杨渠献《桨

舟图》,皆江舟也。

海舟以舟山之乌槽为首。福船耐风涛,且御火。浙之十装标号软风、苍山,

亦利追逐。广东船,铁栗木为之,视福船尤巨而坚。其利用者二,可发佛郎机,

可掷火球。大福船亦然,能容百人。底尖上阔,首昂尾高,柁楼三重,帆桅二,

傍护以板,上设木女墙及炮床。中为四层:最下实土石;次寝息所;次左右六门,

中置水柜,扬帆炊爨皆在是,最上如露台,穴梯而登,傍设翼板,可凭以战。矢

石火器皆俯发,可顺风行。海苍视福船稍小。开浪船能容三五十人,头锐,四桨

一橹,其行如飞,不拘风潮顺逆。艟船视海苍又小。苍山船首尾皆阔,帆橹

并用。橹设船傍近后,每傍五枝,每枝五跳,跳二人,以板闸跳上,露首于外,

其制上下三层,下实土石,上为战场,中寝处。其张帆下椗,皆在上层。戚继

光云:“倭舟甚小,一入里海,大福、海苍不能入,必用苍船逐之,冲敌便捷,

温人谓之苍山铁也。”沙、鹰二船,相胥成用。沙船可接战,然无翼蔽。鹰船两

端锐,进退如飞。傍钉大茅竹,竹间窗可发铳箭,窗内舷外隐人以荡桨。先驾此

入贼队,沙船随进,短兵接战,无不胜。渔船至小,每舟三人,一执布帆,一执

桨,一执鸟嘴铳。随波上下,可掩贼不备。网梭船,定海、临海、象山俱有之,

形如梭。竹桅布帆,仅容二三人,遇风涛辄舁入山麓,可哨探。蜈蚣船,象形也,

能驾佛朗机铳,底尖面阔,两傍楫数十,行如飞。两头船,旋转在舵,因风四驰,

诸船无逾其速。盖自嘉靖以来,东南日备倭,故海舟之制,特详备云。

明制,马之属内厩者曰御马监,中官掌之,牧于大坝,盖仿《周礼》十有二

闲意。牧于官者,为太仆寺、行太仆寺、苑马寺及各军卫,即唐四十八监意。牧

于民者,南则直隶应天等府,北则直隶及山东、河南等府,即宋保马意。其曰备

养马者,始于正统末,选马给边,边马足,而寄牧于畿甸者也。官牧给边镇,民

牧给京军,皆有孳生驹。官牧之地曰草场,或为军民佃种曰熟地,岁征租佐牧人

市马。牧之人曰恩军,曰队军,曰改编军,曰充发军,曰抽发军。苑马分三等,

上苑万,中七千,下四千。一夫牧马十匹,五十夫设圉长一人。凡马肥瘠登耗,

籍其毛齿而时省之。三岁,寺卿偕御史印烙,鬻其羸劣以转市。边卫、营堡、府

州县军民壮骑操马,则掌于行寺卿。边用不足,又以茶易于番,以货市于边。其

民牧皆视丁田授马,始曰户马,既曰种马,按岁征驹。种马死,孳生不及数,辄

赔补。此其大凡也。

初,太祖都金陵,令应天、太平、镇江、庐州、凤阳、扬州六府,滁、和二

州民牧马。洪武六年,设太仆寺于滁州,统于兵部。后增滁阳五牧监,领四十八

群。已,为四十监,旋罢,惟存天长、大兴、舒城三监。置草场于汤泉、滁州等

地。复令飞熊、广武、英武三卫,五军养一马,马岁生驹,一岁解京。既而以监

牧归有司,专令民牧。江南十一户,江北五户养马一,复其身。太仆官督理,岁

正月至六月报定驹,七月至十月报显驹,十一、二月报重驹。岁终考马政,以法

治府州县官吏。凡牡曰儿,牝曰骒。儿一、骒四为群,群头一人。五群,群长一

人。三十年,设北平、辽东、山西、陕西、甘肃行太仆寺,定牧马草场。

永乐初,设太仆寺于北京,掌顺天、山东、河南。旧设者为南太仆寺,掌应

天等六府二州。四年,设苑马寺于陕西、甘肃,统六监,监统四苑。又设北京、

辽东二苑马寺,所统视陕西、甘肃。十二年,令北畿民计丁养马,选居闲官教之

畜牧。民十五丁以下一匹,十六丁以上二匹,为事编发者七户一匹,得除罪。寻

以寺卿杨砥言,北方人户五丁养一,免其田租之半,蓟州以东至南海等卫,戍守

军外,每军饲种马一。又定南方养马例:凤、庐、扬、滁、和五丁一,应天、太、

镇十丁一。淮、徐初养马,亦以丁为率。十八年,罢北京苑马寺,悉牧之民。

洪熙元年,令民牧二岁征一驹,免草粮之半。自是,马日蕃,渐散于邻省。

济南、兖州、东昌民养马,自宣德四年始也。彰德、卫辉、开封民养马,自正统

十一年始也。已而也先入犯,取马二万,寄养近京,充团营骑操,而尽以故时种

马给永平等府。景泰三年,令儿马十八岁、骒马二十岁以上,免算驹。

成化二年,以南土不产马,改征银。四年,始建太仆寺常盈库,贮备用马价。

是时,民渐苦养马。六年,吏部侍郎叶盛言:“向时岁课一驹,而民不扰者,以

刍牧地广,民得为生也。自豪右庄田渐多,养马渐不足。洪熙初,改两年一驹,

成化初,改三年一驹。马愈削,民愈贫。然马卒不可少,乃复两年一驹之制,民

愈不堪。请敕边镇随俗所宜,凡可以买马足边、军民交益者,便宜处置。”时马

文升抚陕西,又极论边军偿马之累,请令屯田卒田多丁少而不领马者,岁输银一

钱,以助赔偿。虽皆允行,而民困不能舒也。继文升抚陕者萧祯,请省行太仆寺。

兵部覆云:“洪、永时,设行太仆及苑马寺,凡茶马、番人贡马,悉收寺、苑放

牧,常数万匹,足充边用。正统以后,北敌屡入抄掠,马遂日耗。言者每请裁革,

是惜小费而忘大计。”于是敕谕祯,但令加意督察。而北畿自永乐以来,马日滋,

辄责民牧,民年十五者即养马。太仆少卿彭礼以户丁有限,而课驹无穷,请定种

马额。会文升为兵部尚书,奏行其请,乃定两京太仆种马,儿马二万五千,骒马

四之,二年纳驹,著为令。时弘治六年也。

十五年冬,尚书刘大夏荐南京太常卿杨一清为副都御史,督理陕西马政。一

清奏言:“我朝以陕右宜牧,设监苑,跨二千余里。后皆废,惟存长乐、灵武二

监。今牧地止数百里,然以供西边尚无不足,但苦监牧非人,牧养无法耳。两监

六苑,开城、安定水泉便利,宜为上苑,牧万马;广宁、万安为中苑;黑水草场

逼窄,清平地狭土瘠,为下苑。万安可五千,广宁四千,清平二千,黑水千五百。

六苑岁给军外,可常牧马三万二千五百,足供三边用。然欲广孳息,必多蓄种马,

宜增满万匹,两年一驹,五年可足前数。请支太仆马价银四万二千两,于平、庆、

临、巩买种马七千。又养马恩队军不足,请编流亡民及问遣回籍者,且视恩军例,

凡发边卫充军者,改令各苑牧马,增为三千人。又请相地势,筑城通商,种植榆

柳,春夏放牧,秋冬还厩,马既得安,敌来亦可收保。”孝宗方重边防,大夏掌

兵部,一清所奏辄行。迁总制仍督马政。

诸监草场,原额十三万三千七百余顷,存者已不及半。一清核之,得荒地十

二万八千余顷,又开武安苑地二千九百余顷。正德二年闻于朝。及一清去官,未

几复废。时御史王济言:“民苦养马。有一孳生马,辄害之。间有定驹,赂医讳

之,有显驹坠落之。马亏欠不过纳银二两,既孳生者已闻官,而复倒毙,不过纳

银三两,孳生不死则饥饿。马日瘦削,无济实用。今种马、地亩、人丁,岁取有

定额,请以其额数令民买马,而种马孳生,县官无与。”兵部是其言。自后,每

有奏报,辄引济言县官无与种马事,但责驹于民,遗母求子矣。

初,边臣请马,太仆寺以见马给之。自改征银,马日少,而请者相继,给价

十万,买马万匹。边臣不能市良马,马多死,太仆卿储巏以为言,请仍给马。

又指陈各边种马盗卖私借之弊。语虽切,不能从。而边镇给发日益繁。延绥三十

六营堡,自弘治十一年始,十年间,发太仆银二十八万有奇,买补四万九千余匹,

宁夏、大同、居庸关等处不与焉。至正德七年,遂开纳马例,凡十二条。九年,

复发太仆银市马万五千于山东、辽东、河南及凤阳、保定诸府。

嘉靖元年,陕西苑马少卿卢璧条上马政,请督逋负、明印烙、训医药、均地

差,以救目前,而辟场广蓄为经久计。帝嘉纳之。自后言马事者颇众,大都因事

立说,补救一时而已。二十九年,俺答入寇,太仆马缺,复行正德纳马例。已,

稍增损之。至四十一年,遂开例至捐马授职。

隆庆二年,提督四夷馆太常少卿武金言:“种马之设,专为孳生备用。备用

马既别买,则种马可遂省。今备用马已足三万,宜令每马折银三十两,解太仆。

种马尽卖,输兵部,一马十两,则直隶、山东、河南十二万匹,可得银百二十万,

且收草豆银二十四万。”御史谢廷杰谓:“祖制所定,关军机,不可废。”兵部

是廷杰言。而是时,内帑乏,方分使括天下逋赋。穆宗可金奏,下部议。部请养、

卖各半,从之。

太仆之有银也,自成化时始,然止三万余两。及种马卖,银日增。是时,通

贡互市所贮亦无几。及张居正作辅,力主尽卖之议。自万历九年始,上马八两,

下至五两,又折征草豆地租,银益多,以供团营买马及各边之请。然一骟马辄发

三十金,而州县以驽马进,其直止数金。且仍寄养于马户,害民不减曩时。又国

家有兴作、赏赉,往往借支太仆银,太仆帑益耗。十五年,寺卿罗应鹤请禁支借。

二十四年诏太仆给陕西赏功银。寺臣言:“先年库积四百余万,自东西二役兴,

仅余四之一。朝鲜用兵,百万之积俱空。今所存者,止十余万。况本寺寄养马岁

额二万匹,今岁取折色,则马之派征甚少,而东征调兑尤多。卒然有警,马与银

俱竭,何以应之。”章下部,未能有所厘革也。

崇祯初,核户兵工三部,借支太仆马价至一千三百余万。盖自万历以来,冏

政大坏,而边牧废弛,愈不可问。既而辽东督师袁崇焕以缺马,请于两京州县寄

养马内,折三千匹价买之西边。太仆卿涂国鼎言:“祖宗令民养马,专供京营骑

操,防护都城,非为边也。后来改折,无事则易马输银,有警则出银市马,仍是

为京师备御之意。今折银已多给各镇,如并此马尽折,万一变生,奈何?”帝是

其言,却崇焕请。

按明世马政,法久弊丛。其始盛终衰之故,大率由草场兴废。太祖既设草场

于大江南北,复定北边牧地:自东胜以西至宁夏、河西、察罕脑儿,以东至大同、

宣府、开平,又东南至大宁、辽东,抵鸭绿江又北千里,而南至各卫分守地,又

自雁门关西抵黄河外,东历紫荆、居庸、古北抵山海卫。荒闲平埜,非军民屯种

者,听诸王驸马以至近边军民樵采牧放,在边藩府不得自占。永乐中,又置草场

于畿甸。寻以顺圣川至桑乾河百三十余里,水草美,令以太仆千骑,令怀来卫卒

百人分牧,后增至万二千匹。宣德初,复置九马坊于保安州。于是兵部奏,马大

蕃息,以色别而名之,其毛色二十五等,其种三百六十。其后庄田日增,草场日

削,军民皆困于孳养。弘治初,兵部主事汤冕、太仆卿王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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