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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第6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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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长源卒。女蓬首削脂泽,称疾卧床,哭无声而神伤。或谓未成妇,何自苦。

答曰:“子名氏、岁月饰而椟之以归陈,忍自昧哉!”固请于父,欲赴陈丧,父

为达其意。陈父答曰:“以凶归,所不忍,以好归,畴与主之?姑俟丧除。”女

大悲咤曰:“是欲缓之,觊夺吾志也。”遂不食,积七日,呕血死。

王贞女,昆山人,太仆卿宇之孙,诸生述之女,字侍郎顾章志孙同吉。未几,

同吉卒。女即去饰,白衣至父母前,不言亦不泣,若促驾行者。父母有难色,使

妪告其舅姑,舅姑扫庭内待之。女既至,拜柩而不哭,敛容见舅姑,有终焉之意。

姑含泪曰:“儿不幸早亡,奈何累新妇。”女闻姑称新妇,泪簌簌下,遂留执妇

道不去。早晚跪奠柩前,视姑眠食外,辄自屏一室,虽至戚遣女奴候视,皆谢绝,

曰:“吾义不见门以外人。”后姑病,女服勤,昼夜不懈。及病剧,女人候床前,

出视药灶,往来再三,若有所为。群婢窥之而莫得其迹,姑既进药则睡,觉而病

立间,呼女曰:“向饮我者何药?乃速愈如是。”欲执其手劳之,女缩手有难进

之状。姑怪起视,已断一指煮药中矣。姑叹曰:“吾以天夺吾子,常忧老无所倚。

今妇不惜支体以疗吾疾,岂不胜有子耶!”流涕久之。人皆称贞孝女云。

倪美玉,年十八归董绪。绪居丧过毁得疾,谓妻曰:“吾无兄弟,又无子。

吾死,父母祀绝矣。当以吾屋为小宗祠,置祀田数亩,小宗人递主之,春秋享祀,

吾父母获与焉,吾无憾矣。汝必以此意告我叔父而行之。”绪卒,倪立从子为后。

治丧毕,携其女及田二十亩嘱其姒曰:“以此累姆。”及夫叔父自外郡至,泣拜

致夫命,叔父如其言。事竣,妇出拜谢,即入室卧不食。居数日,沐浴整衣曰:

“亡夫召我矣。”举手别父母亲属而逝,年二十二。

刘烈女,钱塘人。少字吴嘉谏。邻富儿张阿官屡窥之,一夕缘梯入。女呼父

母共执之,将讼官。张之从子倡言刘女诲淫,缚人取财。人多信之。女呼告父曰:

“贼污我名,不可活矣,我当诉帝求直耳。”即自缢。盛暑待验,暴日下无尸气。

嘉谏初惑人言,不哭。徐察之,知其诬也,伏尸大恸。女目忽开,流血泪数行,

若对泣者。张延讼师丁二执前说,女傅魂于二曰:“若以笔污我,我先杀汝。”

二立死。时江涛震吼,岸土裂崩数十丈,人以为女冤所致。有司遂杖杀阿官及从

子。

上海某氏,既嫁,夫患疯癞,舅姑谋夺以妻少子。妇觉,密告其夫,夫泣遣

之归宁。妇潜制殓具,夫既死,舅姑不以告,不阖棺,露置水滨,以俗忌恶疾也。

妇闻,盂饭沦鸡,偕幼妹至棺所,抱尸浴之,敛以衣衾,阖棺设祭。祭毕,与妹

诀,以巾幕面,投水死。

谷氏,余姚史茂妻。父以茂有文学,赘之于家。数日,邻人宋思徵责于父,

见氏美,遂指逋钱为聘物,讼之官。知县马从龙察其诬,杖遣之。及谷下阶,茂

将扶以行。谷故未尝出闺阁,见隶人林立,而夫以身近己,惭发赪,推茂远之。

从龙望见,以谷意不属茂也,立改判归思。思即率众拥舆中而去,谷母随之至思

舍。谷呼号求速死,断发属母遗茂。思族妇十余人,环相劝尉,不可解,乘间缢

死。从龙闻之大惊,捕思,思亡去。茂感妻义,终身不娶。

白氏,清涧惠道昌妻。年十八,夫亡。怀娠六月,欲以死殉。众谕之曰:“

胡不少待,举子以延夫嗣。”氏泣曰:“非不念良人无后,但心痛不能须臾缓耳。”七日不食而死。

高烈妇,博平诸生贾垓妻。垓卒,氏自计曰:“死节易,守节难。况当兵乱

之际,吾宁为其易者。”执姑手泣曰:“妇不能奉事舅姑,反遗孤孙为累。然妇

殉夫为得正,勿过痛也。”遂缢。

于氏,颍州邓任妻。任病,家贫,药饵不给,氏罄嫁笥救之。阅六月病革,

氏聘簪二,绾一于夫发,自绾其一,抚任颈哽咽曰:“妾必不负君。”纳指任口

中,令啮为信。任殁三日,缢死。

州又有台氏,诸生张云鹏妻。夫病,氏单衣蔬食,祷天愿代,割臂为糜以进。

夫病危,许以身殉,订期三日。夫付红帨为诀,氏号泣受之。越三日,结所授帨

就缢,侍婢救不死,恨曰:“何物奴,败我事!令我负三日约。”自是,水浆不

入口,举声一号,热血迸流。至七日,顿足曰:“迟矣,郎得毋疑我。”母偶出

栉沐,扃户缢死。

胡氏,诸城人,遂平知县丽明孙女也。年十七,归诸生李敬中,生一女而夫

卒。初哭踊甚哀,比三日不哭,盥栉拜舅姑堂下,家人怪之,从容答曰:“妇不

幸失所天,无子,将从死者地下,不得复事舅姑,幸强饭自爱。他日叔有子,为

亡人立嗣,岁时奠麦饭足矣。”姑及其母泣止之,不可,乃焚香告柩前,顾家人

曰:“洗含汝等亲之,不可近男子。”遂入户自经,母与姑槌门痛哭疾呼,终不

顾而死。

王氏,淄川成象妻。夫死,痛哭三日,唇焦齿黑。父不忍,予之水,谢勿饮。

又三日,气息渐微,强起语父曰:“翁姑未葬,夫亦露殡,奈何?”父许任其事,

氏就枕叩头而瞑,年十七。

刘孝女,京师人。父兰卒,矢志不嫁,以养其母。崇祯元年,年四十六矣,

母病殁,女遂绝粒殉之。

崔氏,香河王锡田妻。崇祯二年,城破,氏与众诀曰:“我义不受辱。”涕

泣乳其女,将自缢,家人力持不得遂。兵及门,众俱奔,氏仓皇缢于户后,恐贼

见其貌,或解之也。

高陵李氏,镇抚刘光灿妻。夫殁,励志苦守。崇祯四年,贼陷高陵。年七十

九,其家掖之走,曰:“未亡人弃先夫室何往?”语未已,贼露刃入。即取刀自

刺,流血淋漓。贼壮其烈,与饮食,怒不受,以碗击贼,骂曰:“吾忍死四十九

年,今啜贼食耶!”遂遇害。

烈妇柴氏,夏县孙贞妻。崇祯四年,夫妇避贼山中。贼搜山,见氏悦之,执

其手。氏以口啮肉弃之曰:“贼污吾手。”继扳其肱,又以口啮肉弃之曰:“贼

污吾肱。”贼舍之去,氏骂不绝声,还杀之。

周氏,新城王永命妻,登州都督遇吉兄女也。幼通《孝经》、《列女传》。

崇祯五年,叛将耿仲明、李九成等据登州反,纵兵淫掠。一小校将辱之,氏绐之

去,即投缳死。明日,贼至,怒其诳己,支解之。事平,永命侦贼所在,击斩之,

以其首祭墓。时蓬莱浦延禧妻王氏,年二十,守节抚孤。九成叛,城陷,叔允章

至其家,问所向。答曰:“儿岂向患难中求活。”时有麻索在床头,叔以手振之

曰:“欲决计于此乎?”氏首肯,从容就缢。

荆娲,陕西淳化人,姓高氏。兄起凤,邑诸生。崇祯五年,流贼掠继母秦氏

及荆娲去,起凤驰赴贼营请赎。贼索二马,起凤倾赀得一马,予之。贼止还其母。

起凤与妹诀曰:“我去,汝即死。”贼令劝妹从己,且欲留为书记。起凤大骂不

从,被杀。百计胁荆娲,大骂求死。贼悦其色,割发裂衣以恐之。娲益骂不已,

贼乃杀之,年甫十六。巡按吴掀涫拢置媒造骸

陈丹余妻宋氏。丹余为郧阳诸生。崇祯六年,贼至被掠,并执其女,迫令入

空室。前有古槐,母女抱树立,骂曰:“吾母子死白日下,岂受污暗室中。”大

骂不行。贼断其手,益大骂,俱被害。

黄日芳妾李氏、陈氏。日芳知霍丘县,崇祯八年,赍计簿入郡。流贼突至,

围城。二人相谓曰:“主君未还,城必不守,我两人独有一死耳。”密缝内外衣

甚固,城陷,南望再拜,携赴藏天涧死。越三日,日芳至,号哭涧侧。两尸应声

浮出,颜色如生,手尚相援。

蕲水李氏,诸生何之旦妻。流贼至蕲,执而逼之去,不从,则众挟之。李骂

益厉,啮贼求死。贼怒,刺之,创遍体,未尝有惧色,贼断其颈死。从婢阿来抱

李幼女,守哭。贼夺女将杀之,不与,伏地以身庇之。刺数十创,婢、女俱死。

万氏,和州儒士姚守中妻,泉州知府庆女孙也。生六子,皆有室。崇祯八年,

流贼陷其城,恸哭孀姑前,命诸妇曰:“我等女子也,誓必死节。”诸子环泣,

急麾之曰:“汝辈男子,当图存宗祀,何泣焉?”长子承舜泣曰:“儿读书,惟

识忠孝字耳,愿为厉鬼杀贼,何忍母独死。”遂负母投于塘。诸妇女孙相随死者

十数人,仅存子希舜,求其尸,其聚塘坳,无一相离者。

流贼陷和州,王氏一时五烈妇;王用宾妻尹氏,用贤妻杜氏,用聘妻鲁氏,

用极妻戴氏,又王氏良器女,刘台妻也。五人同匿城西别墅,誓偕死。及贼登陴,

呼声震地。五人相持泣曰:“亟死亟死,毋污贼刃。”结缳,缳断,适用贤所佩

剑挂壁上,杜趋拔之,争磨以刭,次第死。州又有女,失其姓,与诸妇共匿明伦

堂后。其四人已为贼执,用帛牵之。独此女不肯就执,多方迫之不得。四妇劝之,

泣曰:“我处女也,可同男子去耶?”以头抢地。贼搴其足而曳之,女大骂。贼

怒,一手搴足,以刀从下劈之,体裂为四。

陈氏,泾阳王生妻。有子方晬,生疾将死,以遗孩属陈。陈曰:“吾当生死

以之。”流贼至,陈抱子避楼上。贼烧楼,陈从楼檐跳下,不死。贼视其色丽,

挟之马上,陈跃身坠地者再。最后以索缚之,行数里,陈力断所系索,并鞍坠焉。

贼知不可夺,乃杀之。贼退,家人收其尸,子呱呱怀中,两手犹坚抱如故。

鸡泽二李氏。一同邑田蕴玺妻。遇乱,蕴玺兄弟被杀。李抱女同姒王抱男而

逃。王足创难行,令李速去。李曰:“良人兄弟俱死,当存此子以留田氏后。”

遂弃己女,抱其子赴城,得无恙。一嫁曲周郭某。遭乱,举家走匿。翁姑旋被杀,

李携幼男及夫弟方七岁者共逃,力罢,不能俱全。或教之舍叔而抱男,李曰:“

翁姑死矣,叔岂再得乎!子虽难舍,然吾夫在外,或未死,尚可期也。”竟弃男,

负叔而走。

宋德成妻姜氏,临清人。德成知赞皇县,寇入署,姜投井。贼出之,逼令食,

骂曰:“待官兵剿汝,醢为脯,吾当食之。”以簪自剔一目示贼曰:“吾废人也,

速杀为幸。”贼怒杀之。

六安女,失其姓。崇祯中,流贼入境,见其美,将犯之。以帕蒙其头,辄坏

之,曰:“毋污我发。”被以锦衣,又掷之曰:“毋污吾身。”强拥诸马上,复

投地大骂请死。贼怒刃之,既而叹曰:“真烈女。”

石氏女,失其邑里,随父守仁寓五河。崇祯十年,流贼突至,执欲污之。女

抱槐树厉声骂贼。贼使数人牵之不解,剒其两手,骂如初。又断其足,愈骂不

绝,痛仆地佯死。贼就褫其衣,女以口啮贼指,断其三,含血升许喷贼,乃瞑。

贼拥薪焚之,厥后所焚地,血痕耿耿,遇雨则燥,旸则湿。村人骇异,掘去之,

色亦入土三尺许。

又当涂举人吴昌祚妻谢氏,为乱卒所掠。谢以手抱树,大骂不止。卒怒,断

其附树之指,复拾断指掷卒面,卒磔杀之。

周彦敬妻庄氏。彦敬,栖霞知县。氏读书知大义,乱起,乡人悉窜山穴中。

庄以男女无别,有难色。彦敬强之曰:“不入,且见杀。”庄曰:“无礼不如死,

君疑我难死乎!”既引刀自裁。彦敬感其义,终身不复娶。

梁凝禧妻冯氏。凝禧,随州诸生。崇祯十年,闻贼警,夫妇买舟避难。行至

西河,贼追急,登岸奔魏家砦。夫妇要同死,氏诀凝禧曰:“同死固甘,但君尚

无子,老母在堂,幸速逃,明早可于此地寻我。”凝禧遂逃,次早果得尸于分手

处。

唐烈妻陈氏。烈,孝感诸生。崇祯十年,从夫避难山砦。贼突至,夫与子俱

奔散,陈独行山谷间。砦人曰:“非唐氏妪乎?事迫矣,可急入保。”陈问夫与

子至未,曰:“未也。”陈泣曰:“我茕茕一妇人,靡因而至。诸君虽怜而生我,

我何面目安兹土耶!夫存亡未知,依人以生不贞,弃夫之难不义。失贞与义,何

以为人!吾其行也。”卒不入。已,贼至,逼去不从,大骂死。

又刘氏,怀宁人,应天府丞颜素之孙妇也。崇祯末,乱兵焚掠江市。其舅与

夫先在南京。刘孑身出避,仓皇无所之,见男妇杂走登舟,慨然曰:“吾侪妇人,

保姆不在,义不出帷,敢乱群乎!”遂投江死。

唐氏,广济潘龙跃妻。崇祯十三年避贼灵果山。贼至,加刃龙跃颈,索钱。

唐跪泣,乞以身代夫,不许。女巽跪泣,乞以身代父,不许。唐知夫不免,投于

塘,女从之。贼怆然释其夫。

又颜氏,长乐诸生黄应运妻。城陷,兵至其家,欲杀应运生母詹氏,颜泣诉,

愿身代。及颜方受刃,妾曾又奔号曰:“此我主母,无所出,愿杀我以全其命。”

卒感其义,两释之。

颍州卢氏,王瀚妻。家贫,舂织终岁。崇祯十四年大饥,夫患疫。氏语夫曰:

“君死,我当从。”及夫死,时溽暑,氏求亲戚敛钱以葬曰:“我当死,但酷热

无衣棺,恐更为亲戚累,迟之秋爽耳。”闻者咳之。及秋,尽粜其新谷,置粗布

衣,余买酒蔬祀夫墓。归至家,市梨数十进姑,并贻妯娌,语人曰:“我可死矣。”夜半自缢。

于氏,汝州张铎妻。崇祯十四年,贼破城,氏谓两婢曰:“吾辈今日必死,

曷若先出击贼,杀贼而毙,不失为义烈鬼。”于是执梃而前,贼先入者三,出不

意,悉为所踣。群贼怒,攒刺之,皆死。

萧氏,万安赖南叔妻。夫早丧,无子,遗一女。寇大起,筑室与女共居。盗

突至,率女持利刃遮门,詈曰:“昔宁化曾氏妇,立砦杀贼。汝谓我刃不利邪!

犯我必杀汝。”贼怒,纵火焚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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