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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第6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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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二十四年五月特授观察使,留之京师。后著《祖训》,列不征之国十五,日

本与焉。自是,朝贡不至,而海上之警亦渐息。

成祖即位,遣使以登极诏谕其国。永乐元年又遣左通政赵居任、行人张洪偕

僧道成往。将行,而其贡使已达宁波。礼官李至刚奏:“故事,番使入中国,不

得私携兵器鬻民。宜敕所司核其舶,诸犯禁者悉籍送京师。”帝曰:“外夷修贡,

履险蹈危,来远,所费实多。有所赍以助资斧,亦人情,岂可概拘以禁令。至其

兵器,亦准时直市之,毋阻向化。”十月,使者至,上王源道义表及贡物。帝厚

礼之,遣官偕其使还,赉道义冠服、龟钮金章及锦绮、纱罗。

明年十一月来贺册立皇太子。时对马、台岐诸岛贼掠滨海居民,因谕其王捕

之。王发兵尽歼其众,絷其魁二十人,以三年十一月献于朝,且修贡。帝益嘉之,

遣鸿胪寺少卿潘赐偕中官王进赐其王九章冕服及钱钞、锦绮加等,而还其所献之

人,令其国自治之。使者至宁波,尽置其人于甑,烝杀之。明年正月又遣侍郎俞

士吉赍玺书褒嘉,赐赉优渥。封其国之山为寿安镇国之山,御制碑文,立其上。

六月,使来谢,赐冕服。五年、六年频入贡,且献所获海寇。使还,请赐仁孝皇

后所制《劝善》、《内训》二书,即命各给百本。十一月再贡。十二月,其国世

子源义持遣使来告父丧,命中官周全往祭,赐谥恭献,且致赙。又遣官赍敕,封

义持为日本国王。时海上复以倭警告,再遣官谕义持剿捕。

八年四月,义持遣使谢恩,寻献所获海寇,帝嘉之。明年二月复遣王进赍敕

褒赉,收市物货。其君臣谋阻进不使归,进潜登舶,从他道遁还。自是,久不贡。

是年,倭寇盘石。十五年,倭寇松门、金乡、平阳。有捕倭寇数十人至京者。廷

臣请正法。帝曰:“威之以刑,不若怀之以德,宜还之。”乃命刑部员外郎吕渊

等赍敕责让,令悔罪自新。中华人被掠者,亦令送还。明年四月,其王遣使随渊

等来贡,谓:“海寇旁午,故贡使不能上达。其无赖鼠窃者,实非臣所知。愿贷

罪,容其朝贡。”帝以其词顺,许之,礼使者如故,然海寇犹不绝。

十七年,倭船入王家山岛,都督刘荣率精兵疾驰入望海埚。贼数千人分乘二

十舟,直抵马雄岛,进围望海埚。荣发伏出战,奇兵断其归路。贼奔樱桃园,荣

合兵攻之,斩首七百四十二,生擒八百五十七。召荣至京,封广宁伯。自是,倭

不敢窥辽东。二十年,倭寇象山。

宣德七年正月,帝念四方蕃国皆来朝,独日本久不贡,命中官柴山往琉球,

令其王转谕日本,赐之敕。明年夏,王源义教遣使来。帝报之,赉白金、彩币。

秋复至。十年十月以英宗嗣位,遣使来贡。

正统元年二月,使者还,赉王及妃银币。四月,工部言:“宣德间,日本诸

国皆给信符勘合,今改元伊始,例当更给。”从之。四年五月,倭船四十艘连破

台州桃渚、宁波大嵩二千户所,又陷昌国卫,大肆杀掠。八年五月,寇海宁。先

是,洪熙时,黄岩民周来保、龙岩民钟普福困于徭役,叛入倭。倭每来寇,为之

乡导。至是,导倭犯乐清,先登岸侦伺。俄倭去,二人留村中丐食,被获,置极

刑,枭其首于海上。倭性黠,时载方物、戎器,出没海滨,得间则张其戎器而肆

侵掠,不得则陈其方物而称朝贡,东南海滨患之。

景泰四年入贡,至临清,掠居民货。有指挥往诘,欧几死。所司请执治,帝

恐失远人心,不许。先是,永乐初,诏日本十年一贡,人止二百,船止二艘,不

得携军器,违者以寇论。乃赐以二舟,为入贡用,后悉不如制。宣德初,申定要

约,人毋过三百,舟毋过三艘。而倭人贪利,贡物外所携私物增十倍,例当给直。

礼官言:“宣德间所贡硫黄、苏木、刀扇、漆器之属,估时直给钱钞,或折支布

帛,为数无多,然已大获利。今若仍旧制,当给钱二十一万七千,银价如之。宜

大减其直,给银三万四千七百有奇。”从之。使臣不悦,请如旧制。诏增钱万,

犹以为少,求增赐物。诏增布帛千五百,终怏怏去。

天顺初,其王源义政以前使臣获罪天朝,蒙恩宥,欲遣使谢罪而不敢自达,

移书朝鲜王令转请,朝鲜以闻。廷议敕朝鲜核实,令择老成识大体者充使,不得

仍前肆扰,既而贡使亦不至。

成化四年夏,乃遣使贡马谢恩,礼之如制。其通事三人,自言本宁波村民,

幼为贼掠,市与日本,今请便道省祭,许之。戒其勿同使臣至家,引中国人下海。

十一月,使臣清启复来贡,伤人于市。有司请治其罪,诏付清启,奏言犯法者当

用本国之刑,容还国如法论治。且自服不能钤束之罪,帝俱赦之。自是,使者益

无忌。十三年九月来贡,求《佛祖统纪》诸书,诏以《法苑珠林》赐之。使者述

其王意,请于常例外增赐,命赐钱五万贯。二十年十一月复贡。弘治九年三月,

王源义高遣使来,还至济宁,其下复持刀杀人。所司请罪之,诏自今止许五十人

入都,余留舟次,严防禁焉。十八年冬来贡,时武宗已即位,命如故事,铸金牌

勘合给之。

正德四年冬来贡。礼官言:“明年正月,大祀庆成宴。朝鲜陪臣在展东第七

班,日本向无例,请殿西第七班。”从之。礼官又言:“日本贡物向用舟三,今

止一,所赐银币,宜如其舟之数。且无表文,赐敕与否,请上裁。”命所司移文

答之。五年春,其王源义澄遣使臣宋素卿来贡,时刘瑾窃柄,纳其黄金千两,赐

飞鱼服,前所未有也。素卿,鄞县朱氏子,名缟,幼习歌唱。倭使见,悦之,而

缟叔澄负其直,因以缟偿。至是,充正使,至苏州,澄与相见。后事觉,法当死,

刘瑾庇之,谓澄已自首,并获免。七年,义澄使复来贡,浙江守臣言:“今畿辅、

山东盗充斥,恐使臣遇之为所掠,请以贡物贮浙江官库,收其表文送京师。”礼

官会兵部议,请令南京守备官即所在宴赉,遣归,附进方物,皆予全直,毋阻远

人向化心。从之。

嘉靖二年五月,其贡使宗设抵宁波。未几,素卿偕瑞佐复至,互争真伪。素

卿贿市舶大监赖恩,宴时坐素卿于宗设上,船后至又先为验发。宗设怒,与之斗,

杀瑞佐,焚其舟,追素卿至绍兴城下,素卿窜匿他所免。凶党还宁波,所过焚掠,

执指挥袁琎,夺船出海。都指挥刘锦追至海上,战没。巡按御史欧珠以闻,且言:

“据素卿状,西海路多罗氏义兴者,向属日本统辖,无入贡例。因贡道必经西海,

正德朝勘合为所夺。我不得已,以弘治朝勘合,由南海路起程,比至宁波,因诘

其伪,致启衅。”章下礼部,部议:“素卿言未可信,不宜听入朝。但衅起宗设,

素卿之党被杀者多,其前虽有投番罪,已经先朝宥赦,毋容问。惟宣谕素卿还国,

移咨其王,令察勘合有无,行究治。”帝已报可,御史熊兰、给事张翀交章言:

“素卿罪重不可贷,请并治赖恩及海道副使张芹、分守参政朱鸣阳、分巡副使许

完、都指挥张浩。闭关绝贡,振中国之威,寝狡寇之计。”事方议行,会宗设党

中林、望古多罗逸出之舟,为暴风飘至朝鲜。朝鲜人击斩三十级,生擒二贼以献。

给事中夏言因请逮赴浙江,会所司与素卿杂治,因遣给事中刘稍、御史王道往。

至四年,狱成,素卿及中林、望古多罗并论死,系狱。久之,皆瘐死。时有琉球

使臣郑绳归国,命传谕日本以擒献宗设,还袁琎及海滨被掠之人,否则闭关绝贡,

徐议征讨。

九年,琉球使臣蔡瀚者,道经日本,其王源义晴附表言:“向因本国多事,

干戈梗道。正德勘合不达东都,以故素卿捧弘治勘合行,乞贷遣。望并赐新勘合、

金印,修贡如常。”礼官验其文,无印篆,言:“倭谲诈难信,宜敕琉球王传谕,

仍遵前命。”十八年七月,义晴贡使至宁波,守臣以闻。时不通贡者已十七年,

敕巡按御史督同三司官核,果诚心效顺,如制遣送,否则却回,且严居民交通之

禁。明年二月,贡使硕鼎等至京申前请,乞赐嘉靖新勘合,还素卿及原留贡物。

部议:“勘合不可遽给,务缴旧易新。贡期限十年,人不过百,舟不过三,余不

可许。”诏如议。二十三年七月复来贡,未及期,且无表文。部臣谓不当纳,却

之。其人利互市,留海滨不去。巡按御史高节请治沿海文武将吏罪,严禁奸豪交

通,得旨允行。而内地诸奸利其交易,多为之囊橐,终不能尽绝。

二十六年六月,巡按御史杨九泽言:“浙江宁、绍、台、温皆滨海,界连福

建福、兴、漳、泉诸郡,有倭患,虽设卫所城池及巡海副使、备倭都指挥,但海

寇出没无常,两地官弁不能通摄,制御为难。请如往例,特遣巡视重臣,尽统海

滨诸郡,庶事权归一,威令易行。”廷议称善,乃命副都御史朱纨巡抚浙江兼制

福、兴、漳、泉、建宁五府军事。未几,其王义晴遣使周良等先期来贡,用舟四,

人六百,泊于海外,以待明年贡期。守臣沮之,则以风为解。十一月事闻,帝以

先期非制,且人船越额,敕守臣勒回。十二月,倭贼犯宁、台二郡,大肆杀掠,

二郡将吏并获罪。明年六月,周良复求贡,纨以闻。礼部言:“日本贡期及舟与

人数虽违制,第表辞恭顺,去贡期亦不远,若概加拒绝,则航海之劳可悯,若稍

务含容,则宗设、素卿之事可鉴。宜敕纨循十八年例,起送五十人,余留嘉宾馆,

量加犒赏,谕令归国。若互市防守事,宜在纨善处之。”报可。纨力言五十人过

少,乃令百人赴都。部议但赏百人,余罢勿赏。良诉贡舟高大。势须五百人。中

国商舶入海,往往藏匿岛中为寇,故增一舟防寇,非敢违制。部议量增其赏,且

谓:“百人之制,彼国势难遵行,宜相其贡舟大小,以施禁令。”从之。

日本故有孝、武两朝勘合几二百道,使臣前此入贡请易新者,而令缴其旧。

至是良持弘治勘合十五道,言其余为素卿子所窃,捕之不获。正德勘合留十五道

为信,而以四十道来还。部议令异时悉缴旧,乃许易新,亦报可。当是时,日本

王虽入贡,其各岛诸倭岁常侵掠,滨海奸民又往往勾之。纨乃严为申禁,获交通

者,不俟命辄以便宜斩之。由是,浙、闽大姓素为倭内主者,失利而怨。纨又数

腾疏于朝,显言大姓通倭状,以故闽、浙人皆恶之,而闽尤甚。巡按御史周亮,

闽产也,上疏诋纨,请改巡抚为巡视,以杀其权。其党在朝者左右之,竟如其请。

又夺纨官。罗织其擅杀罪,纨自杀。自是不置巡抚者四年,海禁复弛,乱益滋甚。

祖制,浙江设市舶提举司,以中官主之,驻宁波。海舶至则平其直,制驭之

权在上。及世宗,尽撤天下镇守中官,并撤市舶,而滨海奸人遂操其利。初市犹

商主之,及严通番之禁,遂移之贵官家,负其直者愈甚。索之急,则以危言吓之,

或又以好言绐之,谓我终不负若直。倭丧其赀不得返,已大恨,而大奸若汪直、

徐海、陈东、麻叶辈素窟其中,以内地不得逞,悉逸海岛为主谋。倭听指挥,诱

之入寇。海中巨盗,遂袭倭服饰、旂号,并分艘掠内地,无不大利,故倭患日剧,

于是廷议复设巡抚。三十一年七月以佥都御史王忬任之,而势已不可扑灭。

明初,沿海要地建卫所,设战船,董以都司、巡视、副使等官,控制周密。

迨承平久,船敝伍虚。及遇警,乃募渔船以资哨守。兵非素练,船非专业,见寇

舶至,辄望风逃匿,而上又无统率御之。以故贼帆所指,无不残破。三十二年三

月,汪直勾诸倭大举入寇,连舰数百,蔽海而至。浙东、西,江南、北,滨海数

千里,同时告警。破昌国卫。四月犯太仓,破上海县,掠江阴,攻乍浦。八月劫

金山卫,犯崇明及常熟、嘉定。三十三年正月自太仓掠苏州,攻松江,复趋江北,

薄通、泰。四月陷嘉善,破崇明,复薄苏州,入崇德县。六月由吴江掠嘉兴,还

屯柘林。纵横来往,若入无人之境,忬亦不能有所为。未几,忬改抚大同,

以李天宠代,又命兵部尚书张经总督军务。乃大征兵四方,协力进剿。是时,倭

以川沙洼、柘林为巢,抄掠四出。明年正月,贼夺舟犯乍浦、海宁,陷崇德,转

掠塘栖、新市、横塘、双林等处,攻德清县。五月复合新倭,突犯嘉兴,至王江

泾,乃为经击斩千九百余级,余奔柘林。其他倭复掠苏州境,延及江阴、无锡,

出入太湖。大抵真倭十之三,从倭者十之七。倭战则驱其所掠之人为军锋,法严,

人皆致死,而官军素懦怯,所至溃奔。帝乃遣工部侍郎赵文华督察军情。文华颠

倒功罪,诸军益解体。经、天宠并被逮,代以周珫、胡宗宪。逾月,珫罢,

代以杨宜。

时贼势蔓延,江浙无不蹂躏。新倭来益众,益肆毒。每自焚其舟,登岸劫掠。

自杭州北新关西剽淳安,突徽州歙县,至绩溪、旌德,过泾县,趋南陵,遂达芜

湖。烧南岸,奔太平府,犯江宁镇,径侵南京。倭红衣黄盖,率众犯大安德门,

及夹冈,乃趋秣陵关而去,由溧水流劫溧阳、宜兴。闻官兵自太湖出,遂越武进,

抵无锡,驻惠山。一昼夜奔百八十余里,抵浒墅。为官军所围,追及于杨林桥,

歼之。是役也,贼不过六七十人,而经行数千里,杀戮战伤者几四千人,历八十

余日始灭,此三十四年九月事也。

应天巡抚曹邦辅以捷闻,文华忌其功。以倭之巢于陶宅也,乃大集浙、直兵,

与宗宪亲将之。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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