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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 作者:强迫症拜拜执笔-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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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强迫症拜拜
章节:共 9 章,最新章节:西蒙
备注:
西蒙、A、娜娜的故事
非欧风非西风非北风非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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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蒙
我喜欢上了一个人,到目前为止,这仍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我没有对任何人倾吐苦苦压抑在我心中的感情,它干净纯真,它来之不易。
我们的第一次相遇,是在学校里的一间手工饼干坊。当时,我的朋友,乔纳森——这家伙和他的新女友正处于热恋期,他打算自己做一堆饼干,以此作为他们相识三个月的礼物。
“所以为什么我也要跟着来?”我皱着眉极其不情愿地说。
“因为,”他露齿笑道,“一个男人在女人堆里做饼干,实在是怪可笑的。”
我想象了一下我的朋友围着围裙,双手套着印有草莓图案的粉红色手套,躬身对付着桌上待搅拌的蛋黄液,便忍不住失声笑出来。
我原以为这是一个只有女人才会光顾的店,可是当我随同乔纳森一同步入店里的时候,我看见一个男孩正站在几个女人旁边,他的细腰上系着围裙,带子是蓝色的,我猜测围裙的正面会是让人感到舒心温柔的海蓝色,没准上边还会印有几个可爱的鲸鱼图案。
他正在擀面团。
我和乔纳森走上前,男孩似乎察觉到有新的顾客光临,用眼角的余光瞄了瞄我们,像是非常惊讶般,这次他把整张脸转向我们,看了我们几眼。我露出一个友好的笑容,他腼腆地笑了一下,便继续耐心地投入他的指导工作。
我的目光从他白皙修长的手指,一直延伸到他那粘了一点面粉痕迹的脸,这是一张普通的脸孔,此时却有点可爱,像偷吃饼干忘记抹嘴的小孩。也许我们曾经在人群中相遇过,但是他太普通了,普通的长相,普通的穿着,普通的举止,我没有发现他。
男孩有点卷曲的头发搭在额前,我猜他跳跃的时候那发会不会轻盈地弹起来,最后再不安分地落回额前。这点令人愉悦的猜测,后来我亲眼看见,在众人的视线包围中,在舞台灯光的环绕中,卷曲的刘海如它的主人,俏皮可爱。
我的思绪第一次飘忽不定,时而在他身上,时而又吸附在店里浮动的饼干香味上,它们跨越了时空,回到了过去,或者夸张地构建起了未来。
我从不知道我的想法可以如此丰富,有那么多奇特浪漫的素材去填充两个陌生人之间的故事。
我看见他朝我们走来,微笑有礼地招待,并且告诉我们他只是一名临时店员,店主是他母亲的朋友,因为怀孕闹小脾气——其实偷懒的可能性更大,所以拜托他和另一个好心人不定时看管。
“这其实可以理解,”我斟酌着话语,想让我显得成熟些,事实上我一直是比较沉稳的人,但是今天似乎例外。“我的意思是,孩子对于一个家庭来说,非常重要,孕妇要万分小心……还要照顾好身体。”
在他的面前,我快要结巴地说不出话来了,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可能我隐约知道,只是这种迟到了二十多年的感觉第一次光临倒霉的我的时候,我受宠若惊,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才好。
特别是听见乔纳森在一旁毫不留情的窃笑。
“嗯,谢谢。不过,她刚刚结束了备孕,现在正开始孕早期……”他尽量不让自己的笑容看起来特别灿烂,我在他的注视下,感觉薄薄的衬衫越来越绷紧,直到勒死我。
“没课的时候我随时可以来,而且我也很喜欢这里,我想,没有人能抗拒刚出炉的饼干的美味。”也许是察觉到我的尴尬,他迅速转移了话题,贴心地请我们吃放在小篮子里的饼干。
他属于这里,这里既明亮又馨甜,阳光照得进来,香味飞得出去,任何东西在这里都是自由的。
在一起做饼干的时候,我得知他叫A,年级比我低一级,当他得知我只是被乔纳森拉来的牺牲品时,立刻发出爽朗的笑声,我的回应只是耸耸肩膀。
他快活得像一只精灵,在充满饼干香味的店里,仿佛那些是他源源不断的能量。我着迷地看着他,却不敢太张扬,特别是他脸上未曾被注意的面粉的痕迹,手指在蠢蠢欲动,我试想着用手指轻拂过那块皮肤,感知着上面的温度,还有细腻的触感。
乔纳森一边捏出星星的形状,嘴里却不闲着,不管他捏的星星多么扭曲和糟糕,似乎我的糗事比他那些饼干更重要,一刻不停。
“别总是拿我的笑料说事,行吗?要是A知道你当初绞尽脑汁追黛茜时犯的蠢事……”我还未说完,乔纳森便用他满是面粉的手猛地盖住我的脸,疯狂地大笑起来。在被他那有力的手掌挤压出的视野中,我看见A先是小小地诧异了一下,紧接着便拿起搭在篮子边的小毛巾帮我擦脸,虽然我比他高一些,但他还是坚持着举起手,让那毛巾碰触我的脸。
我霎那间动弹不得,柔软的布料摩擦着我的脸,我的一点怒火在嗅到A身上的气息时,竟奇迹般地消散了。
“西蒙,你刚才是多么可爱啊。”我的损友嬉笑着搂着我的肩,我掩饰着尴尬,淡淡地说,“乔纳森,如果你喜欢,我会将搅拌好的黄油面团严严实实地包住你的脸。”
A只是笑着。
尽管在这天下午,我觉得我以往的形象忽然神秘地失踪了,站在这里的是一个笨拙、犯傻的西蒙,我觉得我的表现糟糕透了。
但是,这段记忆经常被我反复翻阅,最让我在意的是A,最让我反常的也是A,占据了大半记忆与镜头的竟是他的笑容,即使他对我来说是陌生的,也会让我觉得他平时也是这般快乐。
我从他的笑容中读懂到的讯息是,他喜欢和我们在一起,就算乔纳森只会说无聊的笑话,和捏出不成形的饼干。
早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我就喜欢比我年纪小的男孩,他们纯净的眼珠充满信赖地看着我,柔软的手指交付于我,单薄的身体蕴藏着青春的活力。但是我从未对任何一个这样的男孩动过心。
这是遇见A之前的我,未曾对任何人动过心的我。
☆、娜娜
“娜娜。”
每次听见有人这么叫我,我的心总会随着这个名字的音节而鼓动,然后自己再默默念上几遍。我相信名字就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咒语,而且只针对于具有特殊意义的人群,把他们困束住。
听见他们这样轻柔地唤我,即使对方是暴躁粗野的男人,我也为之颤动。
当他们还叫我最初的名字时,我从些微的不在意逐渐变成越来越介意,最后演变成痛苦不堪。我不想要再听见那个名字,它无法代表重获新生的我,只会像冰冷的毒蛇一样把我缠得足够紧,最后把我弄死。
当时,我不过才十五岁。
“娜娜。”
在几分钟前,房间里还残存着这个男人粗重的气息。我木然坐在床尾,垂头看着躺在地板上的男人,空气变得冰冷,我瑟缩了一下,仿佛那冷,是他已经失去体温的身躯所散发出来,感染了空气。
我用一把匕首捅死了他。
他压在我身上开始不断痉挛的时候,我的眼睛死死盯住刀尖没入的部位,然后移向他暴突的眼球,积压的恨意肆无忌惮地扑来,我加重了手上的力气,男人痛苦地轻哼一声。
娜娜这个名字,是我为自己取的,我不喜欢父亲为我取的名字,对于这一点,我向他们明确表示过。
从那一天起,在家里的我便成为了娜娜,威严的父亲沉着声音叫我娜娜,慈爱的母亲温柔地抚着我的脸,叫我娜娜,朋友们搂着我的肩,亲昵地凑在我耳边,叫我娜娜。
几乎每个夜晚,耳边是震耳欲聋的音乐,舞厅中央的人群狂乱地扭动着腰,脸上尽是迷离的表情,紧随着躁动的旋律甩动着头发。我灵活地摆动着我的身体,裙子没有一刻是乖顺地贴着我的大腿,我只愿在天旋地转之中尽情享受这一刻。
“娜娜!娜娜!娜娜!”
我在人群围出来的圈子中间毫不畏惧,纵使人声鼎沸,我仍更放‘荡。视野中全都是充斥着欲‘望的兽性之眼,我来到一个男子的面前,手指从他的喉结处一路轻轻下滑,停在他白衬衫的第三颗纽扣上——前面两颗已经解开,我玩弄着那颗纽扣,感觉面前的人不稳的呼吸。
当他的手用力圈住我的腰,带着我重新步入舞池的时候,周围的人再一次欢呼起来,大家陷入了一场更为持久的狂欢之中。
上帝赐予了我乳‘房,我的腰,我笔直的长腿,我三角地带微卷的毛发,为何我不将这些傲人的特征展示给别人看,藏在层层衣物下的这具身躯,我只想暴露在这野兽气息包围中的灯光、噪音下,并且告诉他们,我的名字叫娜娜。
直到忍受不了脚尖完全冰冷,我拾起散落的衣物,慢吞吞穿上。至少在我离开这个房间之前,世人还不知道我已犯罪,我身上没有枷锁,也无须亡命,不用考虑到未来,不必惭悔于过去,只是这自由的时间,短得让我心痛。
在把男人踢下床后,我全身放松躺在床上,大口喘着气。他的胸膛已经没有温度,一想到我杀了他,便止不住快乐地笑出声。
我进了浴室,稍稍打理了一下,不至于让我看上去脸色苍白,衣衫凌乱。如果我的运气足够好,这个可憎的男人可能会在明日才会被发现死于房间,这要感谢当我们走近柜台的时候,他面目狰狞地叮嘱那位女士,勿扰。而我的自由沙漏,将从那一刻,服务员释放尖叫的那一刻,开始流动。
我们所熟悉的时间,既有通过春夏秋冬的四季划分,或者是时分秒,年月日这种已被数字化的方式赋予了意义。时间有意义吗?白天,黑夜,漫长,短暂,正因为被数字切割成一块块的零碎状,才挤压着微弱的心。
我第一次那么明晰地看见我的时间,它变成了一粒粒沙子,被关在沙漏里,无可奈何地下沉。
握上了门把手,我没有回头,打开门径直走了出去。走廊里没有人,整个楼层静悄悄的,甚至当我来到一楼,有些担忧地看了一眼柜台时,并没有人站在那里。
一踏入街道,冷空气侵袭而来,我裹紧了大衣,慢条斯理地沿着无人的街道缓步慢行。行人稀少更方便了我的行踪,毕竟越少人目击到我越好,只是,在这寒冷的冬季,我孤身一人待在外面,显得凄凉无助。
我该去哪儿?
就像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我不知道我想要去哪儿,可以去哪儿。
只是当我被逮捕的时候,我是哪儿也去不了了。
我只遵从我内心的欲‘望行事,它对我说,想这样做,我便这样做。是它告诉我,我可以放纵,我必须放纵,我才没有弄垮。
是的,我想要这么做,我一直信以为真的守则,当受到社会的斥责时,我茫然失措,之后便果断选择了遵循自我。
我看见站在试衣镜面前的自己,额前的刘海利落地挽起,那双眼睛期待着看见换上新裙子之后焕然一新的效果,没有令人目眩的灯光,也没有鼓噪的音乐,只有窗前的叶子发出的沙沙声。
那正是最初的我,我相信着。
☆、西蒙
我第一次梦见A,是在挥别的几天后。事实上我几乎每天都在想他,我们互相留了联系方式,但我想先缓几天,不至于让A觉得有何不妥。
梦里的A,站在我面前,全身赤‘裸。可是我没法看清楚他柔韧舒展的身体,因为一道阳光下来,遮挡了我的视线。我的注意力全在我看不见的地方,所以没有留意A的脸。
“你不冷吗?”我问。
他摇头,说,“不冷,我很暖。”
我也觉得很暖,口干舌燥,无比燥热。我扯了扯衣领,试图靠近他,看见A没有躲闪,还是站在原地,我鼓起勇气,伸出手轻轻碰触了一下他垂放的手指。
我们就像情窦初开的少年,我小心翼翼地捧起我珍视的初恋,轻吻着A的手指,在末梢细吮着。A轻轻地抖动着他的身体,我们纠缠在一起,难舍难分,我像看着我的天使,即使是这样赤‘裸着身体被我难耐地亲吻着,也依然圣洁与漂亮。
做这样的梦直接导致几天后我和A见面时非常容易走神,特别是我稍微一扭头,看见他卷曲头发下掩盖的白色耳垂,和连接衣领处暴露出来的一片肌肤,就忍不住回忆起那晚荒唐又唯美的梦境。
这下神游愈发到遥远的地方去了。
“西蒙,你怎么了?”
等我回过神来,便看见A一脸疑惑的表情,他手上拿着几本书。我们现在正在书店,因为A说想要买几本参考书。待记忆与魂魄回笼,我忙不迭地假装咳嗽起来,以此掩饰我的不自然,可是却感觉到脸有些发烫。
A是我主动约出来的,过程顺利得让我欣喜发狂,我们还在电话里聊了很多事情,比如他喜欢第三教学楼背面树丛里打瞌睡的猫咪,还有手工制作的简单实用的小玩意,从小便开始收集易拉罐的拉环,听摇滚乐的时候一定要晃动脑袋才够劲,从来不在人前唱歌,因为会跑调……我微笑着听着他一点点诉说,抱怨食堂的土豆,与他一起看管饼干店的好心人非常擅长做饭,而我则不断填补着名叫「A」的细节,用他诸多可爱的小习惯,恨不得能早些时候认识他。
我恋爱了,这是恋爱的感觉。
我不断跨越着与A的距离,试图缩短它,也尝试更多去了解他,希望我们之间的空白能一夜消失。我希望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这样我便会知道他喜欢吃什么东西,几点会犯困,心情好的时候习惯做出什么动作,他会咬手指吗,会挑食吗……恋爱是充满身心的幸福,而且还是患得患失的担忧,我深深地了解到。
“昨晚没睡好。”我尽量露出沉稳的笑容,A微微笑了一下,便抱着书去结账。从书店出来后,我们沿着这条热闹的街道往下走,路过一个不知名的艺术爱好者自费开展的美术展览,在里面消耗了几小时后,已经快接近中午了。
“我们去吃饭吧。”虽然是陈述的语气,但其实我是在征求他的意见。如果A不觉得饿,还要继续逛的话,我愿意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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