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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手过招by neal-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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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了吗?”
“我记得他刚才叫她梅琳达。”花希越对这个来者不善的二少爷感到汗颜,小声在叶铭晨的耳边咕哝,叶铭晨摸了摸鼻子,压低声音道,“女人总是有很多名字,平时用的,上床时用的……”
“没有人找你,二少爷。”因为根本没人会想要找你,秘书小姐腹诽着走回来,在叶铭晨和花希越旁边停住,无奈地翻了个白眼,“我不叫梅琳达,也不叫玛利亚,八年来我的名字他从来没叫对过。”
郑爽听了她的话很不高兴,怏怏地撅起嘴,但是很快又恢复过来,“噢,那就把旧邮件再打印一份给我吧。”
“郑督查,恕我直言,你这样会让她很为难。”花希越为女秘书感到可怜,郑爽给人的感觉非常直观,就一彻头彻尾的二世祖。
二世祖这词在粤语里通指那些有不少家产,只会花钱享乐,却一事无成的二百五。但是他们比一般的败家子有钱,因为上一代有权有势有钱,所以除了吃喝玩乐考虑自己心情以外他们什么都不管。
郑爽向来想做什么做什么,从来没人敢说他的决定让人为难,亮堂堂的脸上顿时笑意全无,快步走到花希越面前,“你说什么你?”
叶铭晨知道花希越是个比较喜欢照顾女性和弱小的男人,但对过惯于千人宠万人爱日子的郑爽说这些,基本是白搭,他拉过花希越的手臂,在他耳边沉声道。“你的救世主心理不能先放放吗?”
“难道你是觉得我不懂得关怀下属?”郑爽瞪大眼睛,腮帮子气鼓鼓的,他盯着花希越看了好一会儿,忽然转笑,紫发中漂染的桃红色发梢在阳光下无缘显眼,“我很关怀他们,花总监,聚运集团有三万多名员工,如果哪天我对某个品牌失去兴趣,让父亲转投其他子公司,轻易就能让几千人瞬间失业。”
“但我毕竟没有这么做,我建议父亲给他们加薪,给他们提供更稳定的衣食住行的保障。”郑爽说着抬起了下巴,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断然道:“是我拯救了他们。”
花希越转头默默翻了个白眼,轻声对叶铭晨说,“看看现在是谁以为自己是救世主。”
“怎么样,花总监,是不是对我另眼相看了?”郑爽脸上露出一个金灿灿的笑容。
“确实,几分钟前我还以为你是个怪人。”但现在听起来你就是个混蛋。刻意隐去后半句话,花希越冲他笑了笑,叶铭晨说得对,跟郑爽这样的人根本讲不通,倒不如不讲。
“看样子你们很情投意合。”孟楠忽然开口,故意用一个非常暧昧的词汇形容他们之间的关系,“他是你们的了。”徐邵算盘倒是打得叮当乱响,把麻烦丢给他?做梦,现在他要把郑爽这个烫手山芋丢给徐邵的手下,让他们慢慢去暗自神伤吧,“记住,二少爷可是大股东的儿子,出了任何问题,我唯你们试问。”
简单直接的免责声明,孟楠顿时感觉浑身轻松了不少。
孟楠现在是临时CEO,也就是叶铭晨和花希越的直接上司了,这是个无法拒绝的要求,现在他们只好把这个超级麻烦领回去。
这无疑是糟糕的一天,郑爽的突然到来比孟楠的上任更糟糕。
往广告部走的路上,花希越怀疑郑爽简直有多动症,这里也要摸摸,那里也要瞧瞧,一脸兴奋的充满期待的表情。
“女孩子,那么现在该让谁来照顾他?”在办公室门口站定,叶铭晨终于想到了核心问题。
两人互看一眼,花希越果断地说,“我不要。”
“我也不要。”叶铭晨立刻接上,然后他们的目光一同看向了玻璃后墙壁后的金属男人。
李斯特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摸着鼻子独自咕哝,“我怎么有种不详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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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你们都不要我?”郑爽的声音忽然在两人背后响起,他毫无被嫌弃了的自觉,两手一叉腰,挺起胸膛,“哈哈,难道是觉得我的存在太光芒万丈了嘛?”
除了是个混蛋以外,他还是个自恋狂……花希越没搭理郑爽,却在心中默默下着定义,扭头问叶铭晨,“李斯特会答应吗?我可不觉得他有那么好说话。”
叶铭晨眯起眼,想了想,“如果不跟他征求意见呢?”然后他指了指自己的办公室,嘴角的笑容意味深长,“我那里还能放一张桌子。”
花希越挑起眉宇,“你是在引狼入室。”
“是的,因为我喜欢吃狼肉。”叶邵晨微微笑首回敬。
花希越听了他的话点点头,“很多像你这样自以为是的人都抱着这种想法接近狼,结果是他们都被咬伤了。”
“我相信那一定是他们的吃法不对。”叶铭晨的视线定格在花希越的唇上,薄薄的嘴唇稍欠血色,但抿起时的弧度非常能刺激人肾上腺激素分泌,“应该先从这里吃起。”
花希越回看着他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耀眼的笑容胜过窗外灿烂的阳光,“那就更容易伤到自己了。”
犬科动物的牙齿可不是摆设,更多时候它的作用是撕裂敌人和猎物的喉咙,绞碎生肉。
注视着彼此的目光似乎有热度,加温着四周的空气,主动夹在两人之间的郑爽认为,如果这不是错觉,那有可能是室内冷气坏了……
视线碰撞,被搅乱的气流似乎能掀起桌面的纸张,就在这时,一阵掌声忽然响起——
花希越和叶铭晨转而去看,鼓掌的人正是郑爽,紫色的柔顺头发与漂染在上面的桃红发梢不随着他的动作在空气里摇摆,妖冶又风骚,“嘿,我真是来对了,你俩人,太有意思了,哈,哈哈哈!”
“啦啦啦啦,好开心哇~~”单鼓掌还不算完,他手舞足蹈地转起圈来,一副兴奋至极的样子,也不知道到底有什么值得他这么开心……
跳到孙琦身边的时候,郑爽的不慎动作过大,手臂不不及刹车,一下就挥翻了桌上的咖啡杯。
杯子还是满的,刚倒入咖啡和牛奶,现在它彻底翻了个,热腾腾的咖啡牛奶浇灌在孙琦的笔记本电脑上,就听滋啦一声,电脑冒起白烟,砰地跳出电水花——彻底报废。
紧接着,哗啦啦,可爱的抹茶色马克杯摔在地上,碎成数片。
“啊!!!!!!!!!!我做了十天的案子!!!!”孙琦大声哀嚎,眼泪差点掉下来。
花希越和叶铭晨对看一眼,同时露出苦恼的表情,看来传言是真的,这个郑爽简直就是破坏王,刚到广告部不足十分钟,他就成功弄坏了一台电脑。
“刘康,”叶铭晨立刻把刘康叫了过来,“把电脑送去技术部,看还能不能修好。”
“啊,是叶总,那人是谁啊?”刘康莫名得不得了,换做别人干出这种事,早被他们叶总一脚踢出广告部大门去了,然后他见叶铭晨没回答,也不好再追问,匆匆抱着电脑去技术部了。
“陆峰,你去人事部,给孙琦拿台新电脑来。”说完,叶铭晨刚想上前安慰孙琦,就发现,几秒钟前还站在这里的郑爽不见了,花希越一拉他的手臂,“二世祖不愧是二世祖。”
那位破坏王在刚弄坏一台电脑后不仅毫无愧疚,还马上又找到了新的兴趣,他现在正头顶花盆,在办公室隔间的顶橼上练平衡木……
结果不个不小心没走稳,脑袋上的花盆掉下来,砸在北辰桌上的IPAD上,屏幕完全碎裂。
“操!老子刚买的!!!我废了你!!”北辰气得跳上桌去追二世祖。
“嘻嘻嘻,来呀,来追我呀~~”二世祖像是好不容易找到了新的玩伴,脸上那叫一个兴高采烈。
花希越倒是没想到二世祖在细细的顶橼上还能健步如飞,两个男人一路上打砸摔,文件与物品齐飞,吼声与杂音共舞……没过几分钟半边的广告部就乱得如垃圾场一样。
但就是这样都没能引起李斯特的注意,混乱还没涉及到他在的办公室里。花希越看着眼前一幕,轻咳一声,“叶铭晨,帮我准备张桌子。”
叶铭晨却忽然愣了一下,这好像是花希越第一次叫他的名字,“行,我让刘康在下午之前办好,我现在要去找趟徐邵,你得负责把他和李斯特搞定。然后……”
“然后?”花希越感觉到叶铭晨忽然握了握他在桌下的手。
“中午我们一起吃个饭。”叶铭晨看着他,“你的脸色太差了。”
“我最近没什么胃口。”他抬起一边眉头,叶铭晨他的手握的更紧,“没胃口也要吃一点。”
“你去吧,我会搞定郑爽的。”花希越把手抽出来,边走边道,“别担心,很快就会好。”
话音刚落,郑爽就跳到他前方的桌橼上,正好清晰看到花希越眼底划过一抹暗光,花希越直接抬手揪住郑爽的皮革外套,速度快到来不及闪躲,然后他用力一位,郑爽整个人失去平衡摔在地上,捂着脸嗷嗷叫,“ten!疼死我了!!”
花希越才不理会他的叫嚷,把他从地上拎起来,扔到座椅上,“我没说让你动,你就不许动,”微冷的语调有些渗人,“听明白了吗?”
“我……嗯,那个……明白。”郑爽有点摔傻了,半天才反应过来。
磕磕碰碰一身伤的北辰终于追了过来,抬手就要捧他,“好小子,给我逮到了吧。”
拳头还没落下,手腕就被人硬生生钳住了,北辰再一使劲儿,仍挣脱不开,忍不住转头去看,“花总监?”他没想到,花希越的力气竟然这么大。
花希越悠然地笑了笑,“让我来处理好吗?”
虽然是疑问句,但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味道,北辰只好点头,“听你的,花总监。”但他没给郑爽好脸色,瞪了郑爽一眼。
“今天你弄坏了东西都得赔偿。”花希越对郑爽说。
“没问题啊,毛毛雨啦,刷刷水啦。”郑爽学着广东腔,一脸不在乎,他有的是钱。
“很好。”花希越满意地点点头,嘴角挑起一个笑容,“因为接下来你每弄坏一样东西,我就会揍你一次。”
郑爽被他突如其来的威胁弄得一愣,这男人看上去这么温和友善,说出的话却竟然如此粗暴?连在一旁的北辰都看傻了眼,透过花希越毫无笑意的眼底,似乎有危险的气旋倾泻而出,席卷着四周。
“一言为定?”花希越微微侧着头看郑爽。
“你……你……”郑爽从没被人威胁过,也从没体会过摔在地上的疼痛感觉,但要让他来说,他不想再来第二次,“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呗。”
“真乖。”花希越伸出手拍拍郑爽的肩膀,让他站起来跟他走。
“的确很快。”叶铭晨低声自语,他刚到廊道口,就发现花希越已经平息了混乱,速度快到令人咋舌。
办公室的玻璃门被推开,李斯特难得地抬起头,“怎么了?”
花希越觉得过程太复杂,一时不知从何开口,于是只是说出一个名字,“郑爽。”
真爽?李斯特皱了皱眉,“昨晚睡了几个?”
“我说郑爽。”花希越把郑爽往前一推。
李斯特仍旧没呼懂,“你们一起睡的?”
花希越感觉有点无力,因为李斯特的表情自始至终都没变过,所以很难分清他现在到底是真不懂还是开玩笑,“大股东家的二少爷。”
“啊,”李斯特张了张嘴,明白过来,“就是那个二到无极限二到负无穷去哪都要惹出乱子的二公子?”
因为李斯特和叶铭晨在财通天下待的时间差不多长,所以对某些人的认知也是一样的。
郑爽吊儿郎当扭了扭肩膀,对那个耳朵都快听出老茧的称呼不屑一顾,“I…think…i…am…smant!(我觉得我很聪明。)”
——绝对是蹩脚到外国人都可能听不懂读音。
“do…you?(是吗)”李斯特难得地眯起眼,语气充满了不相信的嘲讽。
这个画面让花希越想笑,“总之,李斯特,这个聪明人今天开始就交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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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猛地陷入一了一片沉寂,安静到甚至能听见纯净水机咕嘟咕嘟的冒泡声。
“交给我?”李斯特看向郑爽,眸色骤暗,对花希越道,“我没有那个条件。”
“不用担心,我和叶总监商量了一下,以后我的办公室让给你们,我搬去和叶总监一屋。”花希越说出这句话,忽然觉得似乎有哪里挺别扭的,但李斯特并没在意这个,他蹭的站起来了,“你的意思是让我给他当保姆?”
“对啊,摇篮都给你准备好了。”花希越指着原来属于自己的那张桌子,“拜托了,李斯特,就当提前脸了个儿子。”
“你不知道我只喜欢和成年人打交道吗?”李斯特的声线终于有了起伏,而且这反应不小,像车轮磨过铁轨,迸出水花似的。
“可是我成年了啊。”郑爽压根没听出这是一句讽刺,嘻嘻一笑,“原来我看上去那么显嫩啊~~”
花希越看了眼送爽,觉得有些头疼,“李斯特,你就……当做他已经成年了吧。”
“花希越,这家伙看起来就像个麻烦。”李斯特直言不讳,本来他平时就比较冷漠,言行举止自然也不会去考虑太多别人的心情。
“不是像,他就是。”花希越愿意举双手造成他的话,“但我觉得你能成为麻烦的克星。”
郑爽和李斯特,一个极端活跃不稳定,像座随时可能滥发的活火山,别一个四平八稳冷静到近似冷酷,就像块南极的冰,花希越觉得,李斯特就是那个能轻而易举就让郑爽触礁的人。
“那个……请问你们为什么从刚才起就把人家实为麻烦?”仿佛忽然转变了一个性格,郑爽竟开始腹膜‘人家’来称呼自己,他一屁股坐在地上,耍起小姑娘脾气来“人家才不是什么麻烦呢,哼!”
果然是从不按套路出牌,而且善变到了极点,现在连花希越都感觉无奈了,为什么?他看了看室外半边乱成一锅粥的广告部,再看看郑爽,抬脚就打算往出走,“李斯特,你不要小看这份工作,记住你是在拯救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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