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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be的故事-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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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我给他发短信:什么时候陪我去爬山吧?我要写一篇关于岳麓山的游记。
这条短信深沉大海。
过几天我又问了一遍,依然石沉大海。
我便不敢再问了。
恐怕他不想联系我了吧。
许多人都喜欢用这套方法行事,碰到不想再有任何瓜葛的人,就玩失踪,生怕被人死缠烂打。其实越是如此,越容易引人纠缠。有什么话,打开天窗,一次性说出来,反而断得干净利落。
直到5月底,我才收到刘镝的回复。
“前阵子手机坏了,我拿去维修,昨天才取回来。现在天气不好,雷雨阵阵,等天晴再去爬山吧。”
怎么看都像假话。
可我没有骨气,强迫自己相信。
等了大半个月,终于迎来晴朗的天气。
我鼓起勇气联络刘镝:明天去爬岳麓山?
这次他回复得很快:好。
我对着这条短得不能再短的信息乐了很久。
岳麓山位于长沙湘江两岸,海拔3oo多米,爬起来十分费劲。因此,山脚下设有缆车,可以直达山顶。
我存有私心,拉着刘镝步行上山,一路走走停停,我举着相机频频按快门键,其中有不少偷拍刘镝的照片。
这样独处的时刻,我总是希望能够长久一些。
但现实往往是残酷的,才走了三分之一的路程,我便满头大汗,腿脚酸痛,我感觉到自己体力不支。
旁边有凉亭,我问:“要不要休息一下?”
刘镝点点头。
他情况好很多,只是热,不住用手扇风。
我又问:“我去买饮料,你要喝什么?”
“可乐。”他说。
一拧开瓶盖,可乐瓶中立刻涌起气泡,发出“兹拉——”一声,光是听见这个声音,就让人感觉到丝丝凉意。
刘镝说:“唯可乐则夏天可过。”
我补充:“西瓜也很好。”
刘镝打量我一番,促狭地笑,“嗯,冬瓜也不错。”
这个坏蛋,拐弯抹角笑我胖。
歇够了,又继续上路。
没走多远,我又累到极致,小腿肚酸痛,像是要断掉一般,一动关节,就会隐隐作响,看来真的是太久没有运动了。
见我走得很吃力,刘镝放慢了脚步,尽量迁就我。
我心头一暖,这种无言的体贴很能打动人。
“你不是宅男吗?天天窝在宿舍玩游戏,怎么还有这么好的体力?”我不由问。
“我每天打两个小时篮球。”刘镝说。
真是精神充沛。
可奇怪的是,刘镝从头到脚都属纤细,胳膊上很难找出肌肉组织,完全不像一名运动健将。
这时,刘镝的女友打来电话,他刻意走开接听。
因此,我听不清楚他们的谈话内容,但是从刘镝的表情看来,他们谈的并不愉快。
聊了几分钟,终于结束对话。
我小声问:“可是吵架了?”
“别担心,不是什么大事。”
“那是什么事?”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对你说。”
“和我有关?”
“是,她不相信我陪一个男生爬山。”刘镝搔搔头,“真对不起,季良,我恐怕不能再和你继续走下去了。”
真希望是我多想了,他的话没有其他含义。但他的表情告诉我,一切如我所想。
我沉默,只觉耳畔嗡嗡作响,有种被人抓奸在床的尴尬。
我呆呆地看着刘镝,刘镝也看着我。
他是个温柔的人,我想他可能已经觉察出我的一些想法,但他不忍戳破,怕我尴尬,问题是我现在更加尴尬。
我们相对许久,他忽然说:“季良,对不起。”
我安慰他:“不要紧,我已经在这里住了几个月,我找别的朋友就好。”
我们拦下一辆缆车,走了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只花五分钟就到达山脚下。缆车上坐满游客,有年轻的女学生,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多谢她们,使我觉得时间不是那么难熬。
下车后,我占据一张长椅,对他说:“你先走吧,我在这里歇一歇。”
“那,再见。”刘镝说。
他转过身就掏出手机,瞧,他多么着急,急着和女友解释清楚。
我双眼发红。
也许这是我最后一次和他见面,我什么都没有来得及做,一切就已经结束了。也幸好如此,对着他,不论我做什么,都是犯错。
可我不知自己错在哪里。茫茫人海,我一眼就相中他,视他为挚爱,没有和旁人耽搁时间。可是,做人是需要讲运气的,即使我不贪婪,不奢望和他天长地久,只是想多见他几次,多了解他一些,这也不行。
大概是性别错了吧。
阿镝,你说是吗?
季良
读完信,思嘉呼出一口长气。
收音机还开着,已经轮换了好几首歌,不知何时,电台dJ换了一首电子乐,闹哄哄的,吵得人脑袋疼。
思嘉索性关掉收音机,点开微博。
首页有一条被人多次转载的新闻,标题是:河南马某被逼跳楼,家中老母无人赡养。
河南省某村,村民马某遭村霸群殴致伤,事后,村霸张某还大打条幅,披露马某艾滋病病人身份,恶意诋毁马某名誉。几个月来,马某不仅丢了工作,还被当成过街老鼠,人人避他如瘟疫。直到昨天,马某留下一封遗书,跳楼自尽。马某在遗书里面提到,他唯一不放心的是家中的老母亲。望有志之士可以施以援手,帮帮这位可怜的老人家。
思嘉豁然开朗,这些日子反复在她梦里出现过的马伟,定是这个马某无疑。
没想到他竟落得如斯下场。
思嘉叹口气,人生无常。
博主是一家报社记者,她点开原博主的页面,看见一条新微博,博主称已经有爱心人士捐赠善款,每月定时支付赡养费,可保老人家生活无虞。
苍凉之后,又看到几缕温暖,正是生活的奥妙之一。
20第二十章
窗外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清洁工已经出来做事了,东方亮起鱼肚白,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烦心事那么多,为之所困的人却是少数,天一亮,该工作的工作,该上学的上学,各有各的去处。烦心事被丢到一旁,哪有时间搭理它,等空下来,一切都错过时机,兴许有个好心人出面解围。
届时,一切都不是问题。
有人说思嘉像个哲学家。
真的,许多时候,她富于说教,爱指点江山,好似人民教师。但思嘉不认为这有什么错误,不相熟的人她才不愿多费口舌。
清晨5点,对于此刻的思嘉而言,“好心人”是一碗香气四溢的海鲜馄饨,一勺热汤,一口馄饨,足以慰藉心灵,之后便去餐厅报道。
上午,有快递员送来一份同城快递,一只大箱子,沉甸甸的,装满了各式物什,收件人署名刘镝。
阿翔围着箱子兜圈,十分好奇里面装着什么,可当事人只随意把箱子扔在角落,便继续忙去了。
阿翔急得不住打转,“刘大哥,快打开箱子看看,是最新电子产品还是可口的食物?”
刘镝眼皮都不抬一下,“都不是。”
阿翔自讨没趣,被思嘉打发出去买菜,临走还不忘多瞧几眼箱子。
“你不看看里面装了什么?”思嘉问。
“你也这么八卦。”刘镝说。
思嘉看着他,他看着箱子。
他们都知道这只箱子由谁寄来,可里面会是什么呢?多余的牙刷?剃须刀?还是杂志书籍?
终于打开箱子,真是担心,害怕它如潘多拉盒子。
结果是一双花式别致的鞋子,一罐核桃,和一张明信片。
明信片如是写着:先前订制的鞋子,前几天才收到,想来想去,与其丢弃,不如送给你,祝你一帆风顺,前程似锦。
思嘉默然,她明白这是季良要去非洲的预兆。
过一会刘镝说:“他最近好吗?”
思嘉说:“不知道,我也好些日子没有见他。”
“怎么会?你们不是好朋友?”
“好友与夫妻不同,无需日日会面。”
刘镝长长叹一口气。
“你不打算再与他见面?”思嘉问。
刘镝迷茫地说:“见面?见面聊些什么?你好吗?饿不饿,想吃什么?或者若无其事,装作没有隔阂,同他打个招呼,说声嗨?”
他的担忧不无道理。
思嘉当不成和事佬,不由发问:“你一早就发觉季良的心意?”
刘镝摇头,“并不。”
思嘉不信,继续说:“季良表现得那般明显,除非你双目失明。”
刘镝苦涩地以手抹了抹脸孔,“猜到和知道完全是两回事。”
确实,猜到时只需扮糊涂,但凡季良不作出越界行为,刘镝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对方当成一名好朋友。这种暧昧于刘镝而言没有任何坏处。然而真相一旦被揭发,暧昧便无法持续,二人之间只剩两种结果,要么在一起,要么撕破脸。
刘镝利用季良的怯懦,看准他不敢告白,便肆无忌惮地挥霍季良的喜欢。
“你真残忍。”思嘉说。
刘镝不响,他无法反驳。
这时装修师傅来了,打断他们的会话。
装修进展得比预想中快,此刻已接近尾声,这意味着思嘉将继续做回她的店长,而刘镝将回赵氏工作,别离的时刻摆在眼前。
可思嘉有种直觉,她和季良、刘镝,日后还有再见的机会。
她想起来,有支舞叫圆舞,一群人在舞池中围成一个圈,按照规定的方向移动,但无论转到哪一个方向,只要继续跳下去,终归会遇见故人。
希望这支舞早点结束。
当天下午,思嘉和季良在一家咖啡厅做最后的会面。
“思嘉,主编很满意你撰写的稿件,他托我问你,可有兴趣去一家报社做特约记者。”季良说。
“什么报社?”思嘉问。
“是主编朋友的一家报社,他们在筹划新刊,需要大批人手。”
“新闻版块?”
“民生版块。”
思嘉不无担忧,“恐怕我无法胜任。”
季良鼓励她:“慢慢来,你底子好,只是缺乏经验及和人打交道的能力。”
从前就有人这样评价思嘉,自朋友、自同学、自老师、自同事、自老板,不止一人说思嘉不善人际,动辄和人生气,冷言冷语,反复无常,一点都不可爱。甚至有男友大失风度地指责她,“你这个臭脾气,谁能容忍?小心一辈子嫁不出去。”
现在季良也这么说。
思嘉一惊,心生忧虑。
她曾经自暴自弃地想,我脾气这么坏,想亲近我的人被我吓跑了,关心我的人被我气走了。每次约会之后,我从来就没有期许过下一次。
再这样下去,她会沦为超市打烊以后的副食品。
难怪人人都期许改变。
“他,有没有收到包裹?”季良还是忍不住想打探刘镝的消息。
“如果你是指一只大箱子,那么他已收到。”思嘉说。
她以为季良会继续问下去,但是没有。
季良用勺子缓慢搅拌着咖啡,说些不相干的话,“不知道等我从非洲回来,我们还有没有机会重逢,届时说不定我们会认不出对方,擦身而过,还以为彼此是陌生人。约出来见面,看到对方,感叹一句,‘呀,你变化好大,简直脱胎换骨,我差点认不出你来’。”
思嘉隐隐觉察到什么。
“多久的时间可以将一个人的生活进行大改造呢?三年?或是五载?有时候我真觉得,在时间大师的改造下,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一切都可以改变。但原来不是,狮子和老虎学不会吃草,兔子永远是狼的手下败将,还有些人,一辈子都不会爱上另外一些人。”季良伤感地说。
这是一个讯号,他这趟去非洲,一去就是好几年。
“花这么多精力,值得吗?”思嘉不由问。
季良翕动鼻子,“这不重要。有时我们未必会得到自己想要的,千万不要灰心,达不到目的,捧不到奖杯,还有其他奖励。”
思嘉说:“安慰奖通常是一卷卫生纸。”
季良放下汤匙,一杯咖啡已经由热转凉,他喝一口,苦涩的口感令他皱起眉头,半晌,他说:“你是对的。”
“可我总得试一试。离得远一些,可能会看得更清楚。”
思嘉呆坐着,搓着双手掩饰内心的不安。
季良明媚地笑,“傻瓜,我又不是不回来。”
他们终于成为一对好朋友。
多年以后,季良回国,整个人脱胎换骨,不仅肤色改变,体型变瘦,而且他留了长发,浑身散发出艺术家的气息。
关于他,思嘉总是希望知道得更多一点。
后来,在季良的博客,思嘉看到他如是描述自己:
我是一个非常古怪的人,谈不成人格分裂,可是我知道,我是病态的。有哪一个人会像我一样呢,不断欺哄自己,催眠自己,认定花开必定会结果。
我永远都记得那一日,雨一直都没有停,天色暗得像是晚上九点,窗外雷声阵阵,豆大的雨滴拍打在窗棂,一声接一声,紧扣心跳。时间过得飞快,我坐在书桌前收拾东西,发着呆,什么都不做,想东想西,一个小时一个小时过去,不觉间时针就转了半圈。
“你知道吗?你看书的时候最迷人,吸引我想要吻你。”
“我也是啊。”
忽然想起以前和男友的谈话内容,这会是热恋期,甜言蜜语信手拈来,什么状态都迷人可爱。
“整日就知道看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你烦不烦!”
我捧着书,不做声。
啊,这会是争吵期,濒临分手,于是处处找碴,怎么看怎么讨厌。
这般浑浑噩噩谈过几次恋爱,交过几个男友,却始终不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未来太远,自然不敢奢求,现在呢,现在要什么也不清楚。仿佛是为了交差,又恰巧碰到一个人,三言两语就凑对,过一阵子再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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