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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be的故事-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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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现在,刘镝就接收到脑神经发来的信息,不要走出去,不要走出去。
他定了定神,专注地盯着荧幕,没一会,就被搞笑桥段逗乐,笑出声来。
当天晚上,刘镝做了一个漫长的梦。
在梦里,他看到季良和另一个刘镝。
他们说说笑笑,围着饭桌把酒言欢。
而他张开嘴,发不出一个音节。
他想开口警告梦中的刘镝,离季良远一点,最好不要和他联系。
可他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急得握紧双拳。
他正欲冲上前,蛮横地拆散他们,却忽然自梦中醒来,一摸额头,布满了汗水。
他吓得不敢再睡。
电光火石之间,刘镝明白了什么。
长久以来,他一直觉得不对劲的地方,是他和季良的相处模式。他太熟悉那种相处模式,与他和女友约会没有什么不同。
刘镝懊恼,他为何没有早点发现?
脑子里浮现出季良清澈的双眼,柔和的笑容,以及诚恳认真的神态,都是这些东西引诱他,令他差点误入歧途。
越是可爱、无害的东西,越能使人堕落。
不不,他不能堕落,所以,他要疏远季良。
不能再和他见面了。
绝对不能。
24第二十三章
张栋连着好几天没有来训练,也没有一通电话,一条短信。
这是他第一次消失,不知所踪。
方健向他的同学打听他的消息,对方只是说:“张栋啊?他请假了,好像家里出事了,具体什么事我也不清楚。”
终于忍不住,于周末拨通他的号码,却无人接听。连着拨打了好几通电话,都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出了什么大事,电话都不接。
校际运动会召开时,张栋自然缺席。
在教练的指导下,又加上频繁的训练,方健的短跑速度已由中等变为中上。本来还可以更快,可方健总是很难集中精力,因为他心有旁骛。
比赛那天,方健发挥正常,他们院取得了短跑比赛第三名,告别多年来的垫底位置,咸鱼翻身,狠狠扬眉吐气了一把。
可是面对这份荣耀,方健却开心不起来。
他知道那是因为某个人不在的缘故。
他怎么还不回来。
方健一颗心备受煎熬。
两周后,张栋才返回学校。
他第一时间拨打方健的电话,“阿健,我回来了。”
“哦。”方健等待下文。
“前段时间,我家里出了点事,所以请假回家一趟,一直都没有时间和你联系,希望你不要生气。”
“你忙完了?”
“嗯,忙完了。”
讲了半天,他就是不说清楚到底出了什么事,方健恼羞成怒,“你已经错过了。”
张栋说:“你是指学校的运动会?是,我错过了,不过听说你们队短跑接力拿了第三名,可喜可贺。”
方健懒得和他扯淡,敷衍着说了几句,挂断电话。
他去常去的发廊剪头发。
发型师熟悉他的要求和习惯,不用吩咐,只需往那一坐,安心把自己交给他,保管交还一个最适合的发型。
这次剪完,方健对着镜子验收成果,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发型师充满歉意地说:“两边的头发修得不对称,我再帮你剪剪。”
可是剪头发和写毛笔字差不多,讲究一气呵成,如果没有做到,之后再如何修补,也于事无补。
方健的头发这次是彻底剪坏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最近碰到一些麻烦,所以有些心不在焉。”发型师再次道歉,就差九十度鞠躬了。
“没事,下次注意点就行。”方健原谅他。
但他再也不会光顾这家发廊。
人人都有心事,足以写成一部巨作,但这不能作为犯错的借口。要难过?躲到家里舔伤口就好,带出门只会让人取笑,百害而无一利,甚至连累其他人遭殃。
方健的新发型遭到所有人一致嘲笑。
他庆幸地想,多亏只是剪坏头发,最多一个月就会长回来,到时候再找一个好发型师,一切即会恢复正常。
“要不你买个帽子遮一下?”张栋建议。
两个人就去商场买帽子了。
最终选了一顶棕色的棒球帽,扣在头上,像英国电影里面的英俊男孩。
旁边的导购员眼前一亮,直夸方健与这顶帽子合衬。
不劳她多作推荐,方健爽快地掏钱付账。
他也很满意这顶帽子。
张栋却无动于衷。他不太正常,自从请了长假,再见到他,总觉得他哪里发生了变化,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精神,温吞吞的,似是丢了魂。
到底发生什么大事,令他这般失魂落魄。
张栋不说,他也不好过问。毕竟是私事,肯说还好,若是不肯说,定会嫌他八卦,好打听他人隐私。
路过报刊亭,张栋买了一份报纸。
他匆匆打开,停在民生新闻那一页。
方健瞥了几眼报纸,其中有一桩连环强。奸案被详细报道,歹徒最近一次作案,是在大连。一名三十多岁的女子于上个月被歹徒强。奸,不堪屈辱,崩溃后自杀身亡。而那些作案的歹徒,至今仍逍遥法外。
他留意到,受害女子的姓张,当下一惊,随即希望一切都只是他的猜测。
“阿健。”张栋忽然叫他。
“嗯?”
“我最后一个亲人也走了。”
方健大惊,怎会有如此巧合的事情。
“你知道吗?我姑姑一直没有结婚,她比我爸爸小一轮,多年来倾心倾力照顾我,本来,她年底要结婚了,可是竟然发生了这种事情。”张栋十分激动,右手握拳猛捶几下左手手掌,“这些畜生怎么不早点死?为什么要出来祸害社会?”
不断有泪滴打在报纸上,那声音直击人心。
“以后,就剩我一个人了。再也没有人愿意陪我走下去,什么都得靠自己,我该怎么办。”张栋像一个孩子般失声痛哭。
他憋了很久,回到大连时要忙着处理姑姑的后事,应付家里的各路远房亲戚,太多事情要做,他腾不出一分钟伤心。他也不敢伤心,一旦卸下伪装,必将崩溃,只得强打精神,坚持完成所有事。
他边哭边控诉命运,“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对我,每个关心我的人,一个接一个离开,为什么会这样?”
方健站在一旁,内心酸楚。
那一刻,他觉得没有什么比张栋更加重要。
什么流言蜚语,什么世俗的眼光,通通见鬼去吧,他都不在乎,也不想管了。
喜欢一个人,怎么会只想要默默守护对方呢?当然是要和他在一起啊,否则对方一旦消失于眼前,将追悔莫及。
方健走过去,紧紧抱住张栋,附在他耳边说:“不要放弃,你还有我,我不会走,我会永远陪在你身边。”
他很少许诺,一旦说出口,就会说到做到。
张栋听见他的承诺,狠狠抓牢他,把他当作救命稻草。
“我是认真的,请你相信我。”方健发觉张栋浑身都在发抖,那是对于孤单和死亡的恐惧。而他更甚,他真怕张栋会从他眼前消失。
人一旦失控,胆子会变得特别大,“张栋,我喜欢你。”
他释放隐藏许久的秘密,勇敢告白:“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张栋抬起头,哭红了双眼。
“我喜欢你,第一次看到你就喜欢上你了,去法学院写生也是为了你,张栋,我们在一起吧。”方健担心他会拒绝自己。
张栋颤着声问:“你说真的?”
方健重重点头。
“你不反悔?”
“对。”
那一夜,方健和张栋都没有回宿舍,他们在外面开了一个房间。
两个人都这样狼狈,一个剪坏了头发,一个情绪失控,形象全无。但无论如何,他们终于坦然面对心声,走在一起了。
是夜,张栋睡得极不安稳,有噩梦缠上他,方健能听到他低低的梦呓声。
“别哭了,有我在呢。”方健拍拍他的背,安慰道。
张栋下意识往他怀里靠了靠。
方健亲吻张栋的脸颊,他发现自己的吻有安神作用,张栋的呼吸渐渐平复下去,得以安然入睡。
他们就这样交换了第一个吻。
后来?后来就是另外一个故事。
思嘉听够了故事,拱了拱方健的胳膊,挤眉弄眼道:“这么说,其实是你主动表白,难怪张栋现在老是欺负你。”
“什么意思?”方健不解。
“不是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嘛,先表白的人就输了,注定要处于下风,任人欺负。”
“谬论。”
“可是这句话在你身上得到了印证。”
方健不出声。
过一会他支使思嘉,“去,帮我把碗盘洗了。”
思嘉不忘将他一军,“小受就是爱记仇。”
他们相处得十分和谐自然,连张栋都有些嫉妒。
他常常说:“早知道你们这么合得来,我就应该努力拆散你们。”
口气酸得如四月的杨梅。
“喂喂喂,要是没有我,阿健和你中间得有多少隔阂。”思嘉不满地说道,“你可知道我有多么重要,我是你们沟通的桥梁,是润滑剂!”
张栋大笑,“对对,我和阿健每个晚上都要用润滑剂,你实在是太重要了!”
连方健都跟着取笑她。
思嘉忍无可忍,论斗嘴她永远斗不过张栋。
惹不起还躲不起嘛!
思嘉提着手提袋,迅速离开。
这会她已经明白为什么方健总是对张栋牵肠挂肚,除了喜欢,还有不舍。这当然与张栋悲惨的身世有关。
有人说过,悲剧才隽永。
真的,悲剧容易引发观众的同情心,获得眼泪。
而眼泪,因为量少,往往比笑容珍贵。
25第二十四章
「嘿,还记得他吗?我和你提过的那个男生。对,就是他,和你同名同姓的那个男生,他也叫刘镝。
可是神奇的是,我从来不会把你和他混淆。
继续说说我和他的事吧。
人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很容易出现不适,有个专有名词,称之为水土不服。不知道我的不适在不在此列,来到长沙之后,我霉运连连。
这天,我清晨被噩梦吓醒,乘公车时又下错站,交上去的策划被主编撤了,现在又多了一位不速之客:忽然从天而降的雷阵雨。
更糟糕的是,我忘记带伞了。
公司处于步行街,附近有沃尔玛超市,我小跑着过去,连同雨伞,还买了一大堆生活用品和食物。我推着车在超市里面四处游荡,郁结的情绪起码消了一半。
难怪那么多女人喜欢购物,这绝对是本世纪最佳减压的法子之一。
咦,那是谁?
是好久不见的刘镝。
他穿一件白色T恤,蓝色七分裤,配一双白色球鞋,头发湿漉漉的,显然淋了雨。也不买东西,只是闲逛,想来是躲进来避雨的。
刚想避开,他已经看到我,朝我招招手,“嘿,季良!”
我客套地同他寒暄:“是你?好久不见。”
他拨一拨黏在一起的头发,摸一摸鼻子,说道:“你怎么不给我打电话?是不是交了新朋友?”
有心理学家说过,摸鼻子是心虚的表现。
我有点迷惘,我的企图那么明显,他是真不懂,还是装糊涂。
哪个男人会三番两次约一个偶然认识的同性?
当然是因为喜欢对方。
“你怎么会在这?避雨?”我问。
“是啊。”他笑笑,“真巧,在这里碰到你。”
“真巧。”我敷衍地附和。
我们常常指望不要碰到谁谁谁,或者遇见谁谁谁,可是这城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上演错过和重逢的戏码。
自从爬山事件后,我就不想再和刘镝见面了。
见面做什么呢?徒增尴尬和难堪。
但这是一个人挤人的城市,除非不出门,否则总会碰得见。要么在咖啡馆、电影院、马路,要么在一家超市、一个小吃摊。
“你买这么多东西,卷纸、雨伞、洗发水、泡面、薯片……唔,还有新鲜的排骨,青菜,”刘镝像是发现新大6,惊讶地问:“你会做饭?”
我点点头,客套地说:“会一些家常菜,有机会你可以来我家试一下。”
岂料他当真了,“不用改天了,就今天吧。”他念念有词,“再买点蔬菜和丸子,明天可以煮火锅。”
什么?还有明天?
这又是什么戏码?
我十分不解地望着他。
他眨眨眼,“今晚我可不可以在你家借宿?”
我面露犹疑之色。
刘镝又问:“不方便吗?就算是睡客厅也可以的。”
这样低眉顺目,再拒绝他,倒显得我不近人情,何况我租的房子是两室一厅,多住一个人绰绰有余。
“没有。我牙疼。”我边说着,边做了一个龇牙咧嘴的动作。
刘镝拍拍我的脑袋,“巧克力吃多了吧。”
我有刹那的失神。
随即又释然,不论怎样,至少我没有告白,就算他拆穿我,大不了当回无赖,打死不肯承认我喜欢他。
反正是他自己靠过来的,如果出了什么意外,也不怪我。
晚上,当我把三菜一汤端上桌的时候,刘镝惊得目瞪口呆。
他不顾烫,尝了一块排骨,竖起大拇指,“没想到你一个大老爷们居然会下厨。”
我说:“身在异乡,总不能天天吃外卖。”
心里不是不得意的。
菜式很简单,红烧排骨、清炒小白菜、番茄炒蛋,加一个三鲜汤,口感偏清淡,并没有多美味可口,但是干净健康。
饭后泡了一壶普洱茶,有助消化。
刘镝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半点没有客人应有的样子,广告时分,他翻了翻冰箱,而后失望地问:“怎么啤酒和零食,一样都没有?”
“大哥,我正在减肥。”我洗好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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