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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空想家-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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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慕摸着下颚上那道刚刚脱痂的伤口,没怎么听清楚他的话:“什么广告?”
    “听说《大唐君华》是去雪山里拍戏?”经纪人也自顾自地说下去,“雪山哦我去,太苦了。”
    胡慕:“……在零度的气温里拍跳海自杀的戏,好像也没好到哪里去吧?”
    他裹着一床被子抖着声音说。
    不远处终于传来导演响亮的一声“过了”,胡慕这才松了口气。

  ☆、第67章 给个机会呗

胡慕依旧演着不轻不重的小角色,收入和以前相比大不相同。经纪人手里不止他一个演员,但和他相处时间最长,也最清楚他现在的状况,所以能陪着他就陪着他。
    “不要小看我啊,我的人别人不许欺负的。”经纪人说。
    胡慕说没人欺负我呀。
    确实没人欺负他。因为没人理他。
    经纪人拧开保温瓶让他喝姜汤。滚烫的液体灌下去,整个人才慢慢缓了过来。
    跳海自杀的戏份过了,也就没他什么事情了。胡慕坐在旁边等身体暖和起来再离开,手机在外套口袋里突突突地震动,又是孔郁的短信。
    胡慕很无奈。他任它突突突个没完,等不突了才掏出来看。
    每一天的内容都大同小异:拍戏吗?吃饭了吗?有空吗?
    因为自己没有给他那个回应,所以孔郁常常借各种机会骚扰他。孔郁的骚扰是很文明得体的,胡慕并不反感,他甚至有时候还觉得很喜欢手机在口袋里突突突震动:这说明有人肯这样不疲倦地惦记着他。
    “小胡,走了。”经纪人走过来,“去试镜了。”
    “好。”胡慕跟剧组的人告别之后离开,最终还是没忍住给孔郁回复了一个信息。
    【我拍完了,现在去别的地方试镜。】
    按道理说,像胡慕这种已经有了一定知名度的演员很多时候是不需要试镜的。但他现在人气急跌,每一次试镜他都不想放过,机会这种东西一旦错过了真的就没有了。
    民国剧、古装剧、抗战剧、奇幻剧……胡慕去过很多剧组,见过不少导演,得到的机会虽然不算特别多,但他大都十分珍惜。
    实际上靠自己去拼确实是非常累的。他每每回到家里,都会这样想。但这累累得令人心安,不像以往,虽然看似轻松,却永远似站在悬崖边上,那些前一刻捧你的人,下一刻就能在背后推你一把。
    经纪人送他到片场去试镜,自己提前走了。胡慕试镜完毕,不好不坏,中规中矩,他很忐忑。对方也没有说是否一定要他,只是让他先到外面去等候消息。
    胡慕在片场外头的小吃档里坐了一会儿,要了一碗馄饨面吃起来。吃了一半,面前坐下来一个人。
    他抬头一看,勺里的一个馄饨没舀稳,噗地掉进了面汤里。
    “你在这里试镜?”孔郁掰开了一双筷子,开始大口吃他的叉烧面。
    胡慕左看右看。小吃档比较冷清,现在并不是人最多的时候,别处都是空荡荡的位置。他嗯了一声,抖着手把那颗馄饨送进了口里。
    孔郁吃得比他快,吃完了又叫了一份馄饨。
    胡慕:“你很饿?”
    孔郁:“嗯。昨晚和早上都没怎么吃东西。”
    他告诉胡慕自己昨晚上要拍一场飙车的戏份,本打算全程都不用替身,但有些撞击的镜头非常危险,他撑着拍了大半场,剩下的交给替身了。孔郁胃口本来挺好,但拍这场飙车戏拍了整整一晚上,他不敢多吃东西,觉得随时都可能吐出来。
    胡慕:“哈哈哈哈!”
    孔郁:“笑什么?累死我了。”
    那场戏一直拍到了凌晨五点,天色不对了,导演这才喊了结束。
    “今晚还要拍。”孔郁慢吞吞吃馄饨,“没事瞎飙什么车,什么鬼扯的情节。”
    他嘀嘀咕咕发了一些牢骚,胡慕认真听了,还很慈悲地将自己碗里的馄饨给了他几个。
    这样就很好嘛。胡慕心想,这样才是正常的交往方式。
    结账之后两人一起走回去。胡慕没接到电话,估计自己没被选中,他想陪着孔郁走一段路,再听他说说闲话。
    只要孔郁不讲那些让他紧张无措的话,他觉得孔郁还是很可爱很有趣很帅气,他还是很愿意喜欢他的。
    孔郁带着他左拐右拐,拐进了一条挺长的走廊。胡慕隐约听到远处传来车辆发动机的声音。
    “在调试车辆。”孔郁说,“摔死我了,你看。”
    他把袖子捋高。冬天穿的衣服挺厚,但他的胳膊还是显出了一大片正在转为淤青的软组织挫伤。
    胡慕看看他的伤:“可怕。”
    孔郁:“是啊。”
    胡慕忍不住伸手去抚摸他的伤。皮肤上肿起了一片,按压下去有点软。孔郁“嘶”地倒抽一口气:“别压!”
    “对不起对不起!”胡慕连忙放开手,“走神了。”
    孔郁弯下腰,低着头看他:“你怎么了?”
    他一下子凑得太近,胡慕猛地往后一缩,和他拉开了距离。
    孔郁:“……”
    胡慕:“没什么。就是,就是工作不多。”
    孔郁盯着他:“你怕我啊?你怕我亲你?”
    胡慕心里说是的,嘴上说“没有”。
    孔郁说那好吧。
    他飞快凑过去,果断亲了一下。
    胡慕:“……………………”
    孔郁勾起嘴角笑:“给个机会呗。”
    回去的时候胡慕总算接到了剧组的电话,他被选中了,而且是这段时间以来戏份最多的一个角色。他很高兴,想要跟人分享,想了想,果断跳过孔郁,给邓廷歌拨了电话。
    邓廷歌知道之后也挺高兴的,两人寒暄了几句,邓廷歌告诉胡慕自己正在外面拍戏:“冷啊我去,太冷了。比傻强那地方冷多了。”
    胡慕觉得既然他在工作,也不方便跟他聊天说自己烦恼的事情,两个人聊了半天,挂了电话。
    邓廷歌把手机给助理,继续站在避风的地方发抖。
    陆晃和他站在一起,两人身上都是沉重的盔甲。在甘肃这边拍摄的戏份是杜蘅和冯修文入朝为官后,到边疆督军的情节。杜蘅虽然是文官,但也要套上盔甲练习马术。邓廷歌和陆晃都觉得骑马非常有趣,但穿这件道具的过程却十分辛苦和劳累。除却穿的过程,在演戏和休息的时候他们都不能坐下:道具服装容易出现褶皱,甲上的装饰物也容易移位,两人只能站着。
    “我看过你跟丘阳拍的那个片。”陆晃说,“不过名字我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邓廷歌觉得陆晃这人吧,实在很会聊天。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说完了拍戏就说自己看过的那些作品。邓廷歌挺想问他以前拍电影的事情,话还没说出来,他就看到远处跑来一个人。
    “吃完饭了?”陆晃从来人手里接过两个热气腾腾的包子,顺手递给邓廷歌一个,“别跑,出汗了会着凉。”
    邓廷歌看看他还包扎着的手臂,又看看来人的脸,冲他很热情地笑。
    和《大唐君华》一起在这边拍戏的是《九寸针》剧组。
    《九寸针》是武侠大家苏方最受欢迎的一部作品,历经多年终于改编成电视剧,主角由丘阳来演,面前的年轻人演的是男二号。
    邓廷歌记得他叫楼小衡,还记得他在片场外面招呼过自己。但他确定楼小衡完全没有认出自己来。
    这是楼小衡和丘阳的第二次合作,两人又和陆晃关系很好,平时没事就过《大唐君华》的剧组来聊天玩儿,邓廷歌和楼小衡没几天就熟悉了起来。
    楼小衡亮出一个保温瓶摇摇,一脸自得:“姜汤,要吗?”
    “甜的?”陆晃问他,“甜的不喝。”
    楼小衡:“……姜汤不都是甜的?”
    陆晃说不要,他就给了邓廷歌。
    “我们剧组的福利,你们没有啊?”楼小衡笑着说,“这么冷的天气,要保暖。”
    邓廷歌谢过之后就喝了。他想昨晚上罗恒秋跟自己也是这样叮嘱的,师兄还很认真地表示自己会煮很多种姜汤,味道层次丰富,喝之难忘。一边想一边笑,他完全没注意对面两个人好奇地看着他发笑。

  ☆、第68章 不要脸的失落

戏拍得比较顺利。邓廷歌很喜欢和陆晃、彭子安这样的人一起工作,省时省力,还能逼着自己去学习和进步。
    几乎每一场戏开拍之前,主要的几个演员和导演都会凑在一起讨论表演的细节。木木本来说要过来,但她时间安排不开,多数时候都用电话和网络跟他们沟通。除了拍摄之前讨论,结束拍摄的当天晚上一般都会有一次检讨的时间。剧组的演员们聚在房间里,针对今天自己表演中的问题提出想法和疑惑。
    邓廷歌心里很清楚,他演得非常好。彭子安是老演员,陆晃是和他最多对手戏的人,这两位对他都表现出了赞赏。同时他也知道,除了自己之外的其他人,也都演得非常到位,就连年轻的配角们也十分投入和认真。而他最关注的陆晃更是几乎每一场都令他惊讶。在山里拍摄的是中间部分的戏份,两人都入朝为官,并且被委派了重要任务。因为顾及到天气原因,拍摄的日程安排和剧本上的时间线是不一致的,上午还是两个愣头青紧紧张张地站在书坊外头等彭子安,下午在镜头前出现的可能就是已经上过战场的冯修文。
    陆晃对冯修文的把握,令邓廷歌在看他表演的时候常常觉得自己是在享受。
    雨雪中将旧披风转移到自己身上的同僚,和勒紧马头在山巅回望的少年将领,所不同的不只是表情,更是眼神、姿态、手势。
    邓廷歌也为这个角色专门去练习过步态和说话的腔调。从前期的羸弱到后来的强硬,他用自己的方式诠释着对杜蘅的理解。但陆晃和他不一样:他享受着表演的快感,也显然享受着成为“冯修文”的快感。
    “很有趣,不是么?”陆晃跟他说,“他在变化,所以我也要变化。这种变化很有意思,你会用另一个人的思维去想问题,你会完全地成为另一个截然不同的自己,俗一点说,就是一个身体里有两个灵魂。”
    邓廷歌自己也非常理解这种感受:“一个灵魂驱使你表演,一个灵魂监督着你去思考。”
    因而他和陆晃很谈得来。陆晃跟他聊自己以前拍的小众电影,他跟陆晃讲话剧表演的趣事。陆晃说听你念台词的感觉就知道你不一样了,上过舞台表演的人和只熟悉镜头的人是不一样的。
    邓廷歌说是的。
    他跟陆晃讲了自己认识的一个前辈的故事。那年表演的是一位京剧大家的传记,为了演好这位从小就在梨园里浸淫的艺术家,前辈去学了京剧。“当时他四十多岁,表演的前半段都尽力化妆成二十来岁的样子。到后来他以四十岁的面貌出现的时候很多人才认出他是谁。”邓廷歌说。
    陆晃:“什么意思?听声音认不出来吗?”
    邓廷歌笑着说:“你知道他是怎么学的吗?他不仅学唱段,学动作,他连平时说话的腔调都学习了,在台上的时候他发音的方式是完全不一样的。那位老艺术家已经过世很多年啦,前辈于是就去找那些和他当年同龄的京剧表演者。因为一个人从小练习吊嗓子,从小就唱戏,他的声线和普通人是不一样的。前辈花了一年的时间去摸索,结果只演出了三场就被叫停了。被老艺术家的孙子告了。”
    陆晃露出向往的表情。
    ”了不起。”他轻声说,“三场也值了。哎,我想看。”
    “下次他再有演出我一定叫你。他对声音的处理特别厉害,不看人的话,台上台下你是认不出来的。”邓廷歌说。
    陆晃心里对邓廷歌所说的世界那个向往啊,简直像是饿了十几年的人突然见到了肉。
    因而在听到陆晃身边的人遥遥对着自己发出“他喜欢男人”的嘲讽时,邓廷歌心里是有些惊讶的。
    在没有和罗恒秋在一起之前,他对这些事情十分不敏感。学校里成双对的自然有,被校外的人包养的学生他也不是没有见过,但还是和师兄勾搭上了之后,邓廷歌深藏的那根雷达才开始发挥它强大的检索和辨识功能。
    所以他很早就看出来,陆晃和隔壁《九寸针》剧组的楼小衡关系不太简单。
    细节太多了:吃饭时互相莫名其妙的一笑,偶尔躲在一边说悄悄话,更重要的是邓廷歌觉得陆晃有时候看楼小衡的眼神自己是很熟悉的。
    大概就是罗恒秋做好饭之后叫他去吃时会露出的那种神态。
    出言讽刺他的是《九寸针》剧组的一个女演员。邓廷歌听过她名字,但对她好不熟悉。她说话的时候正好站在楼小衡和陆晃身边,声音没有压低。于是这种仿似坦荡的话语更显得刻意了。
    邓廷歌在瞬间注意到陆晃和楼小衡脸上流露的讶然,和紧接着的不安、尴尬。
    他镇定地啃自己的肉,脸上什么波动都没有。
    邓廷歌心想说得没错呀,我喜欢的那个确实是男的。
    他也是在这一刻,在直接面对着这种奚落的这一刻,才知道自己当时说的“他很好”对自己也是有莫大意义的。
    在人前承认了,也等于是对自己确认了。罗恒秋很好,比我好,比世界上我遇到的大多数人都好。和这样好的人在一起,他还会怕这样的小风小雨么?
    自己原来也从那三个字里借得了勇气。邓廷歌细细地用牙齿和舌头捋骨头上的肉丝,心里恍然大悟地想。
    这件事对邓廷歌的影响微乎其微。他知道那女演员说的话并不代表陆晃和楼小衡的想法,但在平时的接触中,他还是尽量客气了。倒不是因为那些话的影响,而是他意识到就算陆晃和楼小衡真的在一起,但这两个人显然还没有把这件事情公开,和自己这种公然表白的人很不一样。若是因为和自己混太多,被跟那位出言不逊的女孩子一样想法的别人想到了别的地方,那就太对不起陆晃了。
    然后就在他确定这些想法后不久,他就在饭后散步时,看到了在灯光和雪路中手牵手散步的陆晃和楼小衡。
    虽然楼小衡立刻将手甩开了,但邓廷歌两只已经被启蒙的透视眼将什么十指紧扣的细节都看得清清楚楚。
    邓廷歌脸上很平静,心里已经狂风骇浪,惊天动地。
    于是一奔回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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