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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日子作者:开花不结果-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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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又羞恼又忿忿,反倒忘记害怕了。摸摸摸,都是大男人,有什么好摸的,想摸大咪咪找女人去!
他扭扭身体翻身,留个背给凌云端,爱摸不摸!
凌云端果然把手缩回去了,刘彦竖起耳朵听动静,没多久床边想起窸窸窣窣的声音,然后弹簧床一凹,有人躺上来了。
刘彦立马转身,等着枕头边这颗头,“回你的房间去。”
凌云端调了个舒适的姿势,往刘彦那靠了靠,说:“这就是我的房间。”
“……那我去外边睡。”
凌云端忙拉住他,往自己怀里扯了扯,说:“阿彦,这么晚了咱们就别折腾了,你乖乖躺下。”
刘彦不干,“你也说了这么晚了,你还来折腾我。”
“好好好,我不摸你了,行了吧?”
“真的?”刘彦狐疑。
“真的,千真万确,你快躺回来,别把儿子弄醒了。”
刘彦又盯着他看了会,决定相信他,慢吞吞躺回去。
他一躺下,凌云端马上凑过来,手横过他的腰虚虚圈住抱着。
刘彦僵着身体,道:“你骗人!”
“真的,阿彦,我就抱着你,不摸了。”
接下来一段时间,他的手果然只是环在刘彦腰上没有其他动作,刘彦瞪着眼睛警觉了一会儿,渐渐的眼皮就往下耷拉了。
凌云端手一动,他马上又醒来,“你干什么?”
凌云端无奈道:“我没模你,但是阿彦,我不舒服,你摸摸我好不好?”
刘彦以为他真有哪里头痛胸闷的,爬起来要开灯给他瞧瞧,却没想到凌云端压着他的腰不让起,还牵着他的一只手往被子底下探,“阿彦,这里不舒服,你摸摸它。”
刘彦的第一感觉是摸到一根烧火棍,第二感觉才是脑袋轰地一下炸开,炸得他晕晕乎乎不知东南西北。
流氓厚颜无耻道:“阿彦,你摸摸它,它也想你了。”
“你……你、你疯了!”刘彦猛然惊醒,连舌头都不是自己的了,他想甩手,却被凌云端按着甩不开,又急又恼,还臊得要冒烟。底下那东西,他连自己的都没怎么碰过,现在手里却握着个别人的,一想起来刘彦就觉得要着火了。
“嘘……小声点阿彦。我没疯。它一见你就想跟你打招呼了,可是你一直不理它,阿彦,你安慰安慰它好不好?”
这这这……这种话他是怎么说出口的?!刘彦作为听的人都想挖个洞把自己埋了,他却能坦荡荡地要他……要他摸……
“阿彦,我难受阿彦,你摸摸它好不好,摸完了咱们就睡觉,不然儿子该醒了。”
刘彦死活不能干这样的事,这种事……
凌云端握住刘彦的手,引导着动了动,说:“阿彦,就像这样动一动,好不好?”
刘彦觉得掌心滚烫滚烫的,那东西似乎还在跳动,而且骇人地愤张,像是一个能吃人的怪兽,随时要出笼把他咬一口。
他傻掉一般动也不敢动,任由凌云端握着他的手动作,耳旁低沉的喘息和滚烫的热气似乎让他的身体也开始发热。
凌云端凑近他耳旁,低低地笑道:“阿彦,要不要我帮你?”
他握住刘彦的时候,刘彦呜地一声,哭了。
父子俩
第二天凌云端醒来,神清气爽地伸了个懒腰,旁边刘彦和凌小留毫无意外地已经起来了。他在床上咂咂嘴,美了一会,才悠哉游哉起身穿衣服。
厨房里放着刘彦给他做的早餐,他吃完了极为悠闲地散步到小吃店外。现在已经过了早饭时间,店里没什么客人,刘彦背对着门正坐在桌子边,手一动一动的像是在包馄饨,凌小留坐在他对面,手里抓着一把白乎乎流着水的不知道什么在那里啃。
凌云端走近了,听见刘彦在那叮咛:“吃完这一块就不许再吃了,吃多了闹肚子,听见没有?”
凌小留吃得满嘴是汁液,软糯糯道:“听到了——”
刘彦背后没长眼睛,不知道有人进来了,凌小留却看见了,他瞪大了眼看凌云端,凌云端对他做了个“嘘”的动作,凌小留又盯着他看了会,才低下头啃他的香瓜。
等凌云端走到他背后靠得紧紧的,刘彦才觉察到,凌云端哥俩好一般揽着他的肩在他边上坐下,说:“阿彦,你起得真早,我都没醒来。”
刘彦的耳朵慢慢红起来,一路红到脸上,他的眼睛左飘右飘,就是不敢看边上的人,“你昨晚太累了……”
他的意思是想说你昨天晚上开车回来太累了,然而出口的话却让他莫名心虚,那张脸就更红了。
凌云端笑盈盈盯着他,火上浇油道:“都是我该做的,你也挺辛苦啊。”
老实人逗逗就好,逗过火了兔子也会咬人,凌云端深谙这个道理,他说完这句话,没给刘彦脸红的机会,就起来走到对面,把凌小留抱起来坐在腿上,“在吃什么?给我咬一口。”
他今天心情特别好,对于这个往日没什么话可说的儿子也有了逗弄的兴趣。
凌小留看着手里满是口水的小半块香瓜,不太乐意地撅撅嘴,但又不敢拒绝,只好依依不舍地送出去,怯怯地讨价还价:“就……就一小口。”
凌云端板起脸,“不行,我要全部吃光。”他说着,接过儿子手中的东西,作势要全部塞进口里。
凌小留的大眼睛一直紧盯着香瓜,眼看它真要消失于别人口中,嘴巴一瘪鼻子一皱,咧着嘴就要哭,“没有了……呜……”
刘彦忙拍了凌云端一下,从他那拿回香瓜塞进凌小留手里,轻声哄道:“不哭不哭,爸爸逗小留玩呢,小留是好孩子,不哭哦。”而后又呵斥凌云端:“干什么你,这么大人了还欺负孩子,有空别闲坐着,去菜场帮我把订的货提回来。”
凌云端讪讪地把凌小留放到一边,犹自辩解道:“我就逗逗他,谁知道他这么容易哭。”
刘彦瞪着他道:“你三岁时有人跟你抢吃的看你哭不哭!这么大的人了,还有脸!”
凌云端摸摸鼻子,理智地没有继续这个话题,问:“货在哪里?我去取回来。”
刘彦挥挥手,嫌弃道:“还是我自己去,怕你连菜场在哪都不知道。”
被人这么说,这人还是刘彦,凌云端不乐意了,“谁说我不知道它在哪?好歹我也曾经在这里生活了十八年,哪里有条小巷子我都知道。菜场不就在小学后边吗?说吧,东西在哪,我给你弄回来。”
刘彦一脸鄙夷地看着他,“你也说了,那是曾经,菜场十多年前就搬到马路另一边了,连小学都已经重建了,你的曾经也太曾经了吧。”
“呃……你一说我不就知道了么?马路另一边的菜场,然后呢?哪家店?”
“进菜场左手边第一家肉铺,师傅姓张,你跟他说来拿我订的货他就知道,钱不用给,月底一起算。”
“行,你等着,我马上回来。”
目送凌云端出门,刘彦转过头来,凌小留正把最后一口瓜塞进嘴里,肉乎乎的腮帮子撑得鼓鼓的。
刘彦问他:“小留,刚刚那个人你该叫他什么?”
凌小留口齿不清道:“叫‘八八’……”
“那怎么没见你叫?小留是乖孩子,乖孩子怎么能不喊人。”
凌小留嘟了嘟嘴,刘彦耐心道:“把吃的吞下去再说话,别呛到了。”
过了老半天,凌小留终于能开口了,“叔叔。”
“嗯?”
凌小留揪了揪小指头,低头小声说:“爸爸好凶……他不喜欢小留……”
刘彦抬眼望着他的小脑袋,轻轻摸了摸,笑道:“小留怎么会这么想?”
“他不对小留笑,也不跟小留说话……”
刘彦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竟会如此敏感,刘思柏像他怎么大时,可是整天只知道吃跟哭,哪里管别人喜欢不喜欢。可凌小留极为聪明倒是十分明显的,之前他不怎么讲话,大概是在福利院里没什么人教他,刚来家里那段时间讲话一直磕磕盼盼的,现在却已经能讲出一两句完整的来了。
“小留说错了,爸爸不是不喜欢你,他最喜欢的就是小留了。”
凌小留摇摇脑袋,满是不信,“可是他都不理我……”
“那叔叔问小留一个问题,小留喜不喜欢爸爸?”
“嗯……嗯……”凌小留嗯了半天,才说:“喜欢……”
刘彦又问他:“那小留以前在电话里为什么都不跟爸爸讲话呢?小留是怕讲错了爸爸生气对吧?”
对面的小脑袋点了点头,刘彦笑道:“爸爸也是这样,他怕讲错话了小留生气,所以才一直不敢跟小留讲话,他可不是不喜欢你。”
凌小留抬起头来,大眼睛亮晶晶的,“真的吗?”
刘彦捏了捏他的脸颊,“当然是真的,叔叔不骗你。爸爸是个胆小鬼,比小留还胆小。待会爸爸回来了小留要主动叫他,知道吧?”
“嗯!我知道了!”
凌云端回来的时候,刘彦不在前边,就凌小留依旧坐在椅子上,他把提回来的袋子放到架子上,一边往里屋张望,刘彦在里面不知道忙乎什么。他想进去看看,身后陡然响起一声脆脆的叫声,把他吓了一跳。他转身,刚才小炮弹一样喊了一声爸爸的小子正含着手指瞪着乌溜溜的眼看他。
凌云端给他盯得不自在,极不自然地咳了咳,上前拍拍他的头,小声应道:“儿子。”
凌小留一下抱住他的手臂,紧紧搂着,甩都甩不开。
凌云端往里屋瞟了一眼,刘彦仍旧没出来,他就近找张椅子坐下,把凌小留捞来腿上坐着。
“是叔叔教你喊的?”
“嗯,叔叔说爸爸不敢喊,要我喊。”
这什么跟什么,什么叫他不敢喊?不敢喊什么?喊“爸爸”还是喊“儿子”?谁说他不敢了?!他只是……只是懒得喊而已。
“爸爸,你最喜欢小留吗?”
“啊?什么?”
凌小留撅起嘴,“叔叔说你最喜欢我,是吗?”
当然不是,他凌云端最喜欢的人在里边不知道在搞什么呢。凌云端挺想知道他如果摇头,这颗小炮弹会不会爆发,但刘彦要教训他是肯定的,所以他只能虚虚地点头。
凌小留双眼放光,“叔叔果然没骗我!”
刘彦正端着盆从里边出来,听见最后一句,便问:“没骗你什么?”
凌小留溜下凌云端的腿跑向刘彦,一把抱住他,“爸爸真的最喜欢我,叔叔你没骗我!”
刘彦含笑看了眼那个怎么看怎么心虚的人,说:“叔叔说了,不骗你。小留啊,叔叔要开始做饭了,店里好多油和烟,会呛得人不舒服,要咳嗽,你跟爸爸出去散散步躲一躲好不好?”
“好!”凌小留又跑向凌云端,拉着他的手往外扯,“爸爸我们快走,油和烟要来了!”
刘彦交代凌云端:“别老往太阳底下走,避着点,顺便带小留去趟文具店,给他买盒水彩笔。”
父子俩一前一后出门,顺着人家房子前一点阴影走,凌云端溜小狗一样被凌小留扯着前进。
“爸爸快走……”
凌云端好笑道:“走那么快干嘛?”
凌小留被他问住了,停下来皱起小眉头想了半天,突然反问:“那爸爸为什么走那么慢?”
凌云端一哽,胡扯道:“你叔叔要我给你买东西,我要慢慢走慢慢看才能找到店在哪里。”
凌小留信以为真,哦了一声,乖乖跟在他身边慢吞吞地走。
刘彦说得文具店根本不必找,全镇就那么一家,拐角就到,凌云端咳了一声,抱起儿子走上台阶。
老板娘摆出十来盒大大小小的彩笔,有十二支装的,二十四支装的,还有三十六支装的。凌云端被那花花绿绿的包装盒晃得眼晕,最后干脆把凌小留往椅子上一放,让他自己挑去。
凌小留摸摸那盒又看看这盒,也挑花眼了。
老板娘捂着嘴笑呵呵地给父子俩推荐,最后敲定一盒据说是现在卖得最火、笔管尾部有一个小印章,一印一个小企鹅,换一支又是个多拉a梦的彩笔。
付了钱,凌云端抱起儿子,凌小留却扭着身体,要下地,“我要自己走——”
凌云端只好放开他,改为牵着。
大的牵着小的,小的提着彩笔盒,慢悠悠往家去。
凌云端的小九九
凌云端最近一直在想一些事,可以说是关系到他后半辈子幸福的人生大事。
说起来吧,他现在的日子算是很滋润了,事业上如日中天,一帆风顺,生活里更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美得不行,还求什么呢?
但人总是不满足的,没老婆时想老婆,有老婆又有儿子了,又想天天把老婆绑在裤腰带上,走到哪带到哪,羡慕死一批人。可现实总是不能让人太圆满的,没有点缺憾,日子还有什么滋味。
凌云端现在就有这么个大缺憾:不能把刘彦带在身边。
刘彦在遇到凌云端之前,有自己的日子,在遇到他之后,可算是依旧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凌云端的影响不大,他的生活里还有其他重要的人和物,儿子、父母、兄弟、家乡甚至是那间小吃店,都举足轻重,跟他们一比,凌云端便显得位置尴尬,甚至在必要时可以舍去。
但凌云端就不一样了,遇到刘彦前后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活法,就算能和刘彦在一起的时间不多,每个月只有那么可怜的几天,但是这几天的分量是要远远胜过其他二十来天的。要他一个月不回去忍着他都受不住,非得半夜杀到偷袭人,更别提要舍弃刘彦或者其他,想都别想。
可是俗话说过日子过日子,那就是要一起过,两个人总是分隔两地,这日子过起来可就不太痛快了。
凌云端烦恼啊烦恼想啊想,没想出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倒是又给他找到其他危机了:要是哪天刘彦因为其他种种把他抛弃了怎么办?
这可真是个大问题。
他们两人的关系说起来只有凌云端的纠缠和刘彦的一点头,其他什么都没有,实在没保障。
凌云端又想到普通夫妻,维系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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