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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公案-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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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又不令汝子送至其家,半途而返,与无干之王阿盛言之,何意?汝子无心一言,汝又何从而知?遂援引以作证据?其为汝改嫁,播弄机巧,无疑也。”
阿功呼天扑地哭曰:“父子至情,蔬水可甘,何必富?婿家催促再三,坚不之许,自觉过当;送还补过,理所当然。儿子尚幼,离家不敢太远,至于半途,则婿家亦已在近。我怪儿回太速,诘以未至半途。儿言已经过庙,有阿盛叔看见。今女无踪,是以牵连及之。我非不知女子从一而终,岂有婿在别嫁之理?”
唤阿居问之,则年方十岁,云:“送姊至庙前而返。”问:“何不送至其宅?”曰:“父命我回家牧牛,听姊自去。”吓之曰:“姊现在汝家嫁人,何敢欺我?汝不实言,断汝指矣!”阿居惧,哭而不言。再三饵之,总曰:“无此事。”问:“庙有僧否?”曰:“无有。”“有乞丐否?”曰:“无有。”“左右有人家否?”曰:“无有。”“有树林否?溪、河、池塘否?”曰:“无有。”问:“汝家左右邻何人?”曰:“左右俱无邻居。”
余终疑陈阿功,所卖较成机局。而阿功刁悍,阿居幼小,皆难于刑讯。思南人畏鬼,当以言试之。召两造谓曰:“汝两家俱无确证,难定是非。既道经庙前,则三山国王必知之。汝等且退,待我牒王问虚实,明日再审。”
越次日,直呼陈阿功上堂,拍案骂日:“汝大非人类,匿女改嫁,且听信讼师,欲以先发制人,汝谓人可欺乎?人可欺天不可欺,举头三尺有神明,三山国王告我矣,汝尚能强辩乎?汝改嫁何人?在于何处?得价几两?我俱知之。汝不赎还,今夹汝阿功俱不能答,伏地叩头求宽。余曰:“赎还,宽汝。”阿功曰:“是也。为穷饿所驱,嫁在惠来县李姓者,聘金三两。
愿鬻牛以赎之。”即将陈阿功痛杖三十,枷于市,命之曰:“赎还,释汝,不赎不还,枷死乃已。”
于是阿功使其妻王氏,往惠来求赎。李姓勒令倍偿财礼。
王氏鬻一牛及幼女,得六金赎之。林阿仲闻有六金,怼勤娘失节,遂私与王氏议和,得金更娶,而勤娘仍归李矣。陈阿功荷校两月,几毙命,谓其妻曰:“早知三山王多口,悔不将牛及幼女早卖,兔受此苦楚也。今事毕,宜禀官释我。”王氏以其言来告,余笑而释之。
译文有个名叫陈阿功的人,用为寻找女儿的下落前来告状。据他说,女儿名唤勤娘,嫁给邻乡的林阿仲为妻。出嫁三年,未生儿女。阿仲之母许氏生性酷虐,恨他女儿出身贫寒。九月十三日,到林家看望女儿,女儿已杳无踪迹。不知是被打死灭尸?还是嫁卖他人了?
问他:“你女儿曾来你家吗?”回答说:“八月里来过,九月初六才走,有王阿盛可以作证。”
将林阿仲母子拘捕讯问,林阿仲母亲许氏哀哀切切,鸣冤不已,说:“我守寡十七年,才娶下儿媳,而媳妇连月回娘家省亲。七月间往返两次,八月六日又回去。八月十七日、廿四日、九月初三接请她数次,都不回来,不知是何缘故?就这样到了九月十三日,陈阿功突然来到我家,声言要素女儿性命。
这一定是陈阿功存心不良,要让女儿改嫁,故意将她女儿隐藏起来了。”
我又问陈阿功:“勤娘在你家,是何日返回婆家的?是乘轿,还是步行?有谁和她同行?”回答说:“女儿九月初六回婆家,穷人家哪有轿子,只好让她弟弟送到半途,步行回去。”
我问:“你们两家相距多远?”回答说:“十余里。”听到这里,林阿仲母子大声喊道:“勤娘并没有回来,左邻右舍可以作证。”
我叫来王阿盛问:“你在何日何处遇见陈阿功女儿回婆家?”
他回答说:“我是听阿居说的,并未看到。离我家里把路的地方,有一座三山国王庙。我九月初六那天在道旁菜园锄地,看到阿居打庙里回来,说:‘我父亲让我送姐姐回婆家。’我问他:‘你姐姐在何处?’他说:‘已经走了。’我听到的就是这些罢了,其余的就不知道了。”我又问:“陈家家境如何?”王阿盛说:“穷极了!”再问:“到庙里有几里路?”他回答说:“三里左右。”“林家到庙里几里?”他回答说:“六七里。”
我叫过陈阿功来责问道:“你女儿既已嫁人,你家又不是很富,现在米薪腾贵,她天天回娘家做什么?况且夫家再三再四地催促她回去,你不许回,又是为什么?九月初三来请,你既然不准回去,岂有初六无故自行送回的道理?又不让你儿子送她到家,半路而返,偏偏和毫无干系的王阿盛说起此事,这是何用意?你儿子无心说的一句话,你又是怎么知道的?你把这话作为证据,看来是为你女儿改嫁,故意耍弄的手段,这是没有疑问的了。”
陈阿功呼天抢地,哭叫道:“父女情深,吃点菜,喝口水也是甜的,何必富贵?女婿家再三催促,我坚持不许返回,自觉过分,送她回去理所当然。儿子还幼小,不敢离家太远。送到半路,则离女婿家已不远了。我还怪儿子回来得太快,盘问他有没有送到半路?他说已经过庙,有阿盛叔看到了。现在女儿无有踪迹,所以把阿盛牵连进去。我不是不知道女子应从一而终,岂有女婿还在就叫女儿另嫁的道理。”
叫来阿居讯问,只见他年方十岁,说送姐姐至庙前后返回。
我问他:“为什么不送到姐姐家里。”他回答说:“父亲让我回家放牛,让姐姐自己回去。”我故意吓唬他说:“你姐姐在你家嫁人了,你怎敢骗我?你要是不说实话,我就砍断你的手指!”
阿居害怕,光哭不说话,再三诱他,总是说:“没有这回事!”
我又问他:“庙里有和尚吗?”他说:“没有。”我又问:“有乞丐吗?”他说:“没有。”我问他:“庙左右有人家吗?”他说:“没有。”我又问:“有树林、河流、池塘吗?”他还是说:“投有。”我又问:“你家左邻右舍是什么人?”他说:“左右都没有邻居。”
我始终怀疑陈阿功,卖女大概已成定局。但陈阿功刁悍,阿居幼小,都难以用刑审讯。忽然想起南方人怕鬼,何不用言语试探一下。于是召来原告和被告两方,说道:“你们两家都无确证,难定是非。既然说经过庙前,那么庙神三山国王必然知道这件事。你等暂且退下,待我投书三山国王探问虚实,明天再审。”
第二天,我直接叫陈阿功上堂,拍案骂道:“你简直不是人,竟然藏女改嫁。且听信讼师,要先发制人。你以为人可欺吗?人可欺而天不可欺,举头三尺有神明。三山国王已经告诉我了,你还强辩吗?你将女儿改嫁何人?嫁于何处?从中得多少银两?我全知道了。你若不赎还女儿,我今天就要动刑把你夹起来!”
陈阿功害怕了,不能回答,伏在地上,叩头求饶。我说:“把你女儿赎还就宽大你。”阿功说:“是!因为穷饿驱使,我将女儿嫁到惠来县一个姓李的人家,得聘金三两银子。我愿卖牛把她赎回来。”当即将陈阿功痛打三十板,上了枷,押到市上示众,对他说:“赎还女儿放你;不赎还,就枷死你才算完!”
于是,陈阿功让他老婆王氏去惠来县求赎。姓李的勒令加倍偿还彩礼。王氏卖了一头牛和小女儿,得六两银子,准备赎还女儿。林阿仲听说有六两银子,怨恨勤娘失节,遂与王氏私下议和,得到银子去另娶,这样一来,勤娘仍归姓李的了。陈阿功颈上带枷两个月,几乎死去,便对他老婆王氏说:“早知三山王多嘴,后悔没将那头牛和小女儿早卖了,也免得受这份苦楚了。如今事情了结,该禀告官老爷放我了。”王氏把这番话告诉我。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接着便把他释放了。
第十六则 西谷船户
潮为郡,故产谷之区也。三岁两饥,民生艰食。雍正五年,制、抚大吏请于朝,议发西谷十万石,匀贮潮属各县仓,备赈恤平粜之用。诏报可,兵民以手加额相庆慰。而是年夏禾半收,冬稔八分以上,谷价稍平。秋冬间,抚、藩派拨省仓西谷,发运惠、潮。
观察楼公,故广州郡守也。公在广府任内,平粜出入,存留未买谷价五万四千二百八十石。应买谷还新守补仓。而潮为公所属郡,乃议往高州买谷运潮,省劳费。
时岭东谷价石尚八钱。西谷上者不过五钱,中者、下者在三四钱之间,一举两美。制、抚以为便,于是运潮之谷。
楼公毅然任之,领出谷价,远近并买,遣潘田司巡检宋肇炯、乌槎司巡检张宏声、三河司巡检张德启、招宁司巡检范仕化,分途押运。
潘田司素有干才,能权子母,将谷价于佛山购广锅、棉布之属,带往高州发市,然后买谷以归。稍延时日,误风汛,即在高州洋面,沉失西谷二千八百石。又在香山海洋,报称被盗。
又报漂没三舟,而私货毫无损失。或者疑之。
乌槎司亦在海丰洋面沉失西谷二千八百石。招宁司专在省城领运近买之谷一万五百五十石,全付潮阳。
范巡检以海船险苦,先由陆旋潮。拥运人役,各与船户串通,沿途盗卖,每卖谷一石,押运得钱百文,以为定例。所督八船,自二月十八日在省开驾,至四月二十八日到潮邑之磊口。
余适会海门、潮阳、达濠三营将官,勘酌修造战船、木植,闻西谷备极不堪。兵以发饷为患,因檄行押运巡检范仕化,就八船中各起好谷一石,送至县堂。会同海门营参将许君讳大猷、潮阳营游击刘君讳廷俊、守备永君讳福达、濠营守备吴君讳昆,即于县堂之上,眼同风扬。每谷一石,有扇净八斗二三升者,有七斗五六升者,合计匀算,石可得净谷八斗。复令范巡检会同弁目碾米,每石得米三斗八九升,或四斗不等,色黟且碎。
三营有难色。余谓范巡检曰:“闻西谷素佳,道宪轸念民瘼,岂忍以有名无实之谷,失嗷嗷待哺之人心?皆君辈不慎,致使船户舞弊至此!将奈何?”范愤然作色曰:“此皆道宪所买之谷,好丑唯道宪是问,船户不敢损毫芒也。”时道府檄催收谷甚急,且言船泊海上,风涛不测,万一有意外之虞,将谁任咎?余曰:“然!且受之。”
遣书吏黄遇、赵平、邱潮、黄辉、陈良、陈智等,带领小船数百,往磊口接运。则见船上高飘黄旗,大书“奉旨押运”。
宪役高光等十人,及招宁司外甥马相公、弓兵董明,皆正容端坐,作上司差员行径。舵梢水手,如虎如狼,指挥呵叱。
黄遇等相顾慑息,莫敢出声。先以水浸烂谷搀和量交,群吏以不堪贮廒为请。船户厉声曰:“大老爷发下之谷,虽粗糠沙泥,谁敢不受?汝主欲做官否也?”吏皆曰,“非敢不受,但湿谷另交,可以摊晒。干湿混杂,恐干者亦为所累。”船户曰:“我不管也!”吏不敢复言,亦屈意受之。
是时,船上诸人骄横无比,言必称“大老爷”。范巡检与吏言船户,必曰“大老爷船户”。言舵工水手,必曰“大老爷舵工”、“大老爷水手”。而船户水手,日日轮流置酒,与招宁司高宴,妓女顽童,昼夜不绝。
诸水手又设为欹量之法,将斛斜放,谷面不俟上满,辄尽力向下刮之。群吏曰:“如此则每斛少一升有奇矣,我等将何以交仓?”船户曰:“大老爷斛面如是,汝等上仓与否,我安知之?”
吏黄辉不能忍,出怨言曰:“如此,则我等每人须赔谷数十石。汝辈伤天害理,不存良心,动辄称大老爷。大老爷岂教汝如是乎?”
船户黄兆太怒,鸣锣党众,将黄辉楚挞破额。辉跳入小船逃生。兆遣王阿受、李阿二等追至小船,扑击之。小船户陈阿牡、蔡阿相皆被伤。
招宁司马相公目视之而无言。时五月十一日也。于是小舟尽逃,群吏踉跄归来,莫敢再往。尚有三千余谷在船未收。
余不得已,复雇募小船,于十三日檄委巡检范仕化,带领交收。范仕化不肯。余思仕化身为运官,船户其所管辖,又现任招宁司巡检,以潮邑之属员办潮邑之公事,有何推托之处?
于十五日再行檄催。至十七日,仕化犹不动,且言:“道宪系属至交,经连日具禀陈明,早晚谷船疏失,不知是谁之罪?”
余闻其语,为之毛发悚然。知此人奸险能干,为上宪腹心重用之员。既经连日具禀,恐夤夜将谷搬藏,凿舟入水,我咎其可逭乎?因胪列事由,详明列宪。即于十八日清晨,躬率小船出海接运。而西谷愈出愈丑,有水注烂者,有发热如火者,皆收而不问。惟秕扁太多,似非原谷,疑道宪所买未必至于此极。
而范巡检力争,称系道宪贱价所买。海阳、揭阳皆是此谷发付,不干船户之事。余亦不与之辩也。
越次日巳刻,吏复取扁谷来观,中多米粒。余思道宪买谷焉有搀米之理?此确系船户盗取碾米,仍将糠秕搀下耳。碾米必在附近人家,吾得其间而入矣。因闲问两岸有乡村否?舟子言:“树林内有之。东为松子山,西为棉花村。”余佯言舟中热甚,登岸乘风,坐于松荫之下。
少顷,有趋而过者,召问之,其人曰:“不知也。”余曰:“不知不已,今捉汝。”其人曰:“须问乡长。”余曰:“然。”
即遣役,唤棉花村乡长。乡长病,其母来日:“欲究窝接西谷,则我老人知之,不必问病儿也。吾乡中钟阿信、钟阿兴、魏阿加,皆为碾米数十石,或接往达濠发卖。对面松子山,李阿家、谢朝士等,更多窝接。朝士家中,闻尚有西谷未卖,急掩取无不获者。”
余立刻遣役,趋松子山谢朝士家,果有西谷四包在焉。连人及谷俱获以来,问何船之谷?则曰:“邓文兴也。”命捉文兴,舟中言文兴已往府。锁其舵工汤广万讯之,则诸舟无不然者。
余谓范巡检曰:“何如?”范曰:“固知之。”余曰:“知而不言何也?”范无言可答。余将两岸窝接之钟阿信、钟阿兴、魏阿加、李阿家,并八船船户黄超成等,尽拘入邑。当堂确讯,则谢朝士于被获四包之外,另为碾米十三石。钟阿信代碾十六石,钟阿兴代碾十四石,皆载往达濠发卖。李阿家代碾十七石,魏阿加代碾八石,又为载米六石,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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