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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第3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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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焚死。中统二年,复其役。
郭道卿,兴化莆田人。四世祖义重至孝,宋绍兴间有诏旌之,乡里为立孝子
祠。至元初内附。闽盗起,居人窜匿,道卿与弟佐卿独守孝子祠不忍去,遂俱被
执。盗将杀佐卿,道卿泣告曰:“吾有儿已长,弟弱子幼,请代弟死。”佐卿亦
泣告曰:“吾家事赖兄以理,请杀我。”道卿固引颈请刃。盗相顾曰:“汝孝门
兄弟若此,吾何忍害。”两释之。
道卿年八十,子廷炜为建宁路平准行用库使,辞归侍养。道卿尝病疝,危甚,
廷炜忧瘁扶护,一夕发尽白。有司言状,旌之。
萧道寿,京兆兴平人。家贫,鬻巉以自给。母年八十余,道寿事养尽礼。每
旦,候母起,夫妇亲侍盥栉。日三饭,必待母食,然后退就食。至夕,必待母寝,
然后退就寝。出外必以告,母许乃敢出。母或怒,欲罚之,道寿自进杖,伏地以
受。杖足,母命起,乃起。起复再拜,谢违教,拱立左右,俟色喜乃退。母尝有
疾,医累岁不能疗,道寿割股肉啖之而愈。至元八年,赐羊酒,表其门。
郭狗狗,平阳翼城人。父宁,为钦察先锋使首领官,戍大良平。宋将史太尉
来攻,夜陷大良平,宁全家被俘。史将杀宁,狗狗年五岁,告史曰:“勿杀我父,
当杀我。”史惊问宁曰:“是儿几岁耶?”宁曰:“五岁。”史曰:“五岁儿能
为是言,吾当全汝家。”即以骑送宁等往合州。道遇国兵,骑惊散,宁家俱得还。
御史以事闻。命旌之。
张闰,延安延长县人,隶军籍。八世不异爨,家人百余口,无间言。日使诸
女诸妇各聚一室为女功,工毕,敛贮一库,室无私藏。幼稚啼泣,诸母见者即抱
哺。一妇归宁,留其子,众妇共乳,不问孰为己儿,儿亦不知孰为己母也。闰兄
显卒,即以家事付侄聚,聚辞曰:“叔,父行也,叔宜主之。”闰曰:“侄,宗
子也,侄宜主之。”相让既久,卒以付聚。缙绅之家,自谓不如。至元二十八年,
旌表其门。
又有芜湖芮世通,十世同居;峡州向存义、汴梁丁煦,八世同居。州县请于
朝,并加旌美。
田改住,汶上人。父病不能愈,祷于天,去衣卧冰上一月。
同县王住儿,母病,卧冰上半月。
宁猪狗,山丹州人。母年七十余,患风疾,药饵不效,猪狗割股肉进啖,遂
愈。岁余复作,不能行,猪狗手涤溷秽,护视甚周,造板舆载母,夫妇共舁,行
园田以娱之。后卒,居丧有礼,乡闾称焉。
潭州万户移剌琼子李家奴,九岁,母病,医言不可治,李家奴割股肉,煮糜
以进,病乃痊。抚州路总管管如林、浑州民朱天祥,并以母疾刲割股,旌其家。
毕也速答立,迷里氏,家秦州。父丧,庐墓次,昼夜悲号,有飞鸟翔集,坟
土踊起。
又有尹梦龙,中兴人。母丧,负土为坟,结庐居其侧。手书《孝经》千余卷,
散乡人读之。有群乌集其冢树。
樊渊,建康句容人。幼失父,事母笃孝。至元十二年,奉母避兵茅山。兵至,
欲杀其母。渊抱母号哭,以身代死,兵两释之。三十年,江东廉访使者辟为吏。
母亡,奔丧,哀感行路。服阕,奉神主事之,起居饮食,十年如平生。台宪交荐,
渊不忍去坟墓,终不起。
延祐间,汀州宁化人赖禄孙,母病,值蔡五九作乱,负母从邑人避南山。盗
至,众散走,禄孙守母不去。盗将刃其母,禄孙以身翼蔽曰:“勿伤吾母,宁杀
我。”母渴,不得水,禄孙含唾煦之。盗相顾骇叹,不忍害,反取水与之。有掠
其妻去者,众责之曰:“奈何辱孝子妇!”使归之。
事闻,并赐褒表。
刘德泉,汴梁杞县人。早丧母,父荣再娶王氏,生二子居敬、居元,俱幼,
德泉甚抚之。及王氏病卒,乃益相友爱。至元末,岁饥,父欲使析居,德泉泣止
不能得,乃各受其业以去。久之,父卒,兄弟相约同爨,和好如初。
至治三年,真定朱显,自至元间其祖父已分财。至显,念侄彦昉等年幼无恃,
谓弟耀曰:“父子兄弟,本同一气,可异处乎!”乃会拜祖墓下,取分券焚之,
复与同居。
延祐间,蔚州吴思达兄弟六人,尝以父命析居。思达为开平县主簿,父卒,
还家。治葬毕,会宗族,泣告其母曰:“吾兄弟别处十余年矣,今多破产,以一
母所生,忍使兄弟苦乐不均耶!”即以家财代偿其逋,更复共居。母卒,哀毁甚。
宅后柳连理,人以为友义所感。
又有朱汝谐,濮州人。父子明尝命与兄汝弼别产。子明卒,汝弼家尽废,汝
谐泣请共居。仲父子昭、子玉贫病,汝谐迎至家,奉汤药甘旨甚谨。后卒,丧葬
尽礼。乡人贤之。
州县各以名闻,表其闾。
郭回,邵武人。素贫,年六十无妻,奉母寄宿神祠中,营养甚艰。母年九十
八卒,回佣身得钱葬之。每旦诣坟哭祭,十四年不辍。州上状,命给衣粮赡济,
仍表异之。
孔全,亳州鹿邑人。父成病,刲股肉啖之,愈。后卒,居丧尽哀。庐墓左,
负土为坟,日六十肩,风雨有亏,俟霁则补之。三年,起坟广一亩,高三丈余。
张子夔,安西人。父丧,每夜半,以背负土,肘膝行地,匍匐至葬所,筛细
土为坟。
陈乞儿,归德夏邑人。年九岁,母丧,衣毁,亲负土为坟,高一丈,广十六
步。人悯其幼,欲助之,则泣拜而辞。
又有峨眉赵国安、解州张琛、南阳李庭瑞、息州移剌伯颜、南阳怯烈歹,皆
居丧有至行,庐墓次,负土为坟。并以有司所请,表异之。
杨一,怀孟人。至元间,怜其叔清家贫,密以分契诣神祠焚之,与清同居者
三十年,无间言。
张本,东昌茌平人。笃孝,事伯父、叔父皆甚谨。伯父尝病,本昼夜不去侧。
复载以巾车,步挽诣岱岳祷之。
张庆,真定人。善事继母。伯父泰异居河南,庆闻其贫,迎归养之。供膳丰
备,过于所生。
元善,大名人。父有昆弟五人,因贫流散江淮。久之,遂客死。至大四年,
善往寻其骸骨,并迎弟侄等一十五丧而归,改葬祖父母,以诸丧序列祔于茔次。
州县以闻,并旌其家。
赵毓,唐州人。父福迁郑之管城。其先,三世同爨。毓官福州司狱,满归,
以母老不复仕。一日,会诸弟,泣申遗训,愿世世无异处,且祝天歃血以盟。自
是大小百口,略无间言,同力合作,家道以殷。毓长兄瑞早世,嫂刘氏守志,毓
率家人事之甚恭。次兄选继殁,嫂王氏,毓母以其少,许归改嫁,王氏曰:“妇
无再嫁之义,愿终事姑。”毓妹赘王佑,佑亡,妹念佑母无子,乞归朱氏养之。
人谓孝友节义,萃毓一家。元贞初,旌之。
胡光远,太平人。母丧庐墓。一夕,梦母欲食鱼,晨起号天,将求鱼以祭,
见生鱼五尾列墓前,俱有啮痕。邻里惊异,方共聚观,有獭出草中,浮水去。众
知是獭所献。以状闻于官,表其闾。
至顺间,永平庞遵,母病肿,三年不能起。忽思食鱼,遵求于市不得。归途
叹恨,忽有鲤跃入其舟。作羹以献,母悦,病瘥。
陈韶孙,广州番禺人。父浏以罪流肇州。韶孙年十岁,不忍父远谪,朝夕号
泣愿从。父不能夺,遂与俱往。跋涉万里,不惮劳苦。道过辽阳,平章塔出见而
悯焉,语之曰:“天子宽仁,罚不及嗣。边地苦寒,非汝所堪。吾返汝故乡,汝
愿之乎?”韶孙曰:“既不能以身代父,当死生以之,归非所愿也。”塔出惊异,
以钱赏之。大德六年,浏死,韶孙哀恸,见者皆为之泣下。肇州万户府以闻,命
遣还乡里,仍旌异之。
李忠,晋宁人。幼孤,事母至孝。大德七年,地大震,郇保山移,所过居民
庐舍,皆摧压倾圮。将近忠家,分为二,行五十余步复合,忠家独完。
吴国宝,雷州人。性孝友,父丧庐墓。大德八年,境内蝗害稼,惟国宝田无
损。人皆以为孝感所致云。
李茂,大名人,徙家扬州。父兴寿临卒,语茂曰:“吾病且死,尔善事母。”
茂泣受命,奉母孟氏益谨。母尝病目失明,茂祷于泰安山,三年复明。又愿母寿,
每夕祝天,乞损己年益母。孟氏竟年八十四而殁,居丧哀恸,闻者伤之。大德九
年,扬州再火,延烧千余家,火及茂庐,皆风返而灭。事闻,旌之。
羊仁,庐州庐江人。至元初,阿术兵南下,仁家为所掠,父被杀,母及兄弟
皆散去。仁年七岁,卖为汴人李子安家奴,力作二十余年,子安怜之,纵为良。
仁踪迹得母于颍州蒙古军塔海家,兄于睢州蒙古军岳纳家,弟于邯郸连大家,皆
为役,尚无恙。乃遍恳亲故,贷得钞百锭,历诣诸家求赎之。经营百计,更六年,
乃得遂。大小二十余口,复聚居为良,孝友甚笃,乡里美之。大德十二年,旌其
家。
又有黄觉经,建昌人。五岁,因乱失母。稍长,誓天诵佛书,愿求母所在。
乃渡江涉淮,行乞而往,冲冒风雨,备历艰苦,至汝州梁县春店,得其母以归。
章卿孙,蜀人,本刘氏。幼为章提刑养子,与母富氏相失三十八年,遍访于
江西诸郡,迎归养之。
俞全,杭州人。幼被掠卖为刘餻家奴。后获为良,自汴步归杭,寻其母及
姊,得之,事母以孝闻。
李鹏飞,池州人。生母姚氏,为嫡母不容,改嫁为朱氏妻。鹏飞幼,不知也。
年十九,思慕哀痛,誓学医以济人,愿早见母。行求三岁,至蕲州罗田县得焉。
时朱氏家方疫,鹏飞起之,遂迎还奉养。久之,复归朱氏,时渡江省觐。既卒,
岁时携子孙往祭墓,终其身。
并以有司所请,旌其闾。
赵一德,龙兴新建人。至元十二年,国兵南伐,被俘至燕,为郑留守家奴。
历事三世,号忠干。至大元年,一日,拜请于其主郑阿思兰及其母泽国太夫人曰:
“一德自去父母,得全生依门下者,三十余年矣,故乡万里,未获归省,虽思慕
刻骨,未尝敢言。今父母已老,脱有不幸,则永为天地间罪人矣。”因伏地涕泣,
不能起。阿思兰母子皆感动,许之归,期一岁而返。一德至家,父兄已没,惟母
在,年八十余。一德卜地葬二柩毕,欲少留事母,惧得罪,如期还燕。阿思兰母
子叹曰:“彼贱隶,乃能是,吾可不成其孝乎!”即裂券纵为良。一德将辞归,
会阿思兰以冤被诛,诏簿录其家。群奴各亡去,一德独奋曰:“主家有祸,吾忍
同路人耶!”即留不去,与张锦童诣中书,诉枉状,得昭雪,还其所籍。太夫人
劳一德曰:“当吏籍吾家时,亲戚不相顾,汝独冒险以白吾枉,疾风劲草,于汝
见之。令吾家业既丧而复存者,皆汝力也,吾何以报汝?”因分美田庐遗之。一
德谢曰:“一德虽鄙人,非有利于是也。重哀吾主无罪而受戮,故留以报主。今
老母八十余,得归侍养,主之赐已厚矣,何以田庐为!”遂不受而去。皇庆元年,
旌其门。
王思聪,延安安塞人。素力田,农隙则教诸生,得束修以养亲。母丧,尽哀。
父继娶杨氏,事之如所生。以家多幼稚,侵父食,别筑室曰养老堂奉之,朝夕定
省,愈久不怠。父尝病剧,思聪忧甚,拜祈于天,额膝皆成疮,得神泉饮之,愈。
后复失明,思聪舐之,即能视。县上状,命表异之。
彻彻,捏古思氏。幼丧父,事母笃孝。稍壮,母殁,恸哭顿绝,水浆不入口
者三日。既葬,居丧有礼,每节序祭祀,哭泣常如袒括时。年四十余,思慕犹如
孩童。每见人父母,则呜咽流涕。人问其故,曰:“人皆有父母,我独无,是以
泣耳。”至大三年,褒异。
王初应,漳州长泰人。至大四年二月,从父义士樵刘岭山,有虎出丛棘中,
搏义士,伤右肩,初应赴救,抽镰刀刺虎鼻杀之,义士得生。
泰定二年,同县施合德,父真祐尝出耘,为虎扼于田,合德与从弟发仔持斧
前杀虎,父得生。
并旌其门。
郑文嗣,婺州浦江人。其家十世同居,凡二百四十余年,一钱尺帛无敢私。
至大间表其门。
文嗣殁,从弟大和继主家事,益严而有恩,家庭中凛如公府,子弟稍有过,
颁白者犹鞭之。每遇岁时,大和坐堂上,群从子皆盛衣冠,雁行立左序下,以次
进。拜跪奉觞上寿毕,皆肃容拱手,自右趋出,足武相衔,无敢参差者。见者嗟
慕,谓有三代遗风。状闻,复其家。部使者余阙为书“东浙第一家”以褒之。大
和方正,不奉浮屠、老子教,冠昏丧葬,必稽朱熹《家礼》而行执。亲丧,哀甚,
三年不御酒肉,子孙从化,皆孝谨。虽尝仕宦,不敢一毫有违家法。诸妇唯事女
工,不使预家政。宗族里闾,皆怀之以恩。家畜两马,一出,则一为之不食,人
以为孝义所感。有《家范》三卷,传于世。
王荐,福宁人。性孝而好义。父尝疾甚,荐夜祷于天,愿减己年益父寿。父
绝而复苏,告其友曰:“适有神人,黄衣红帕首,恍惚语我曰:‘汝子孝,上帝
命锡汝十二龄。’疾遂愈,后果十二年而卒。母沈氏病渴,语荐曰:“得瓜以啖
我,渴可止。”时冬月,求于乡不得,行至深奥岭,值大雪,荐避雪树下,思母
病,仰天而哭。忽见岩石间青蔓离披,有二瓜焉,因摘归奉母。母食之,渴顿止。
兄孟韐早世,嫂林氏更适刘仲山。仲山尝以田鬻于荐,及死,不能葬,且无子,
族以其贫,莫肯为之后。荐即以田还之,使置后,且治葬焉。州禁民死不葬者,
时民贫未葬者众,畏令,悉焚柩,弃骨野中。荐哀之,以地为义阡收瘗之。有死
不能敛者,复买棺以赠,人皆感焉。至大四年,其乡旱,民艰籴,荐尽出储粟赈
之。有施福等十一家,饥欲死,荐闻,恻然欲济之,家粟已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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