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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第1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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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富。

温舒击东越还,议有不中意者,坐小法抵罪免。是时天子方欲作通天台而未

有人,温舒请覆中尉脱卒,得数万人作。上说,拜为少府。徙为右内史,治如其

故,奸邪少禁。坐法失官。复为右辅,行中尉事。如故操。

岁馀,会宛军发,诏徵豪吏,温舒匿其吏华成,及人有变告温舒受员骑钱,

他奸利事,罪至族,自杀。其时两弟及两婚家亦各自坐他罪而族。光禄徐自为曰:

“悲夫,夫古有三族,而王温舒罪至同时而五族乎!”

温舒死,家直累千金。后数岁,尹齐亦以淮阳都尉病死,家直不满五十金。

所诛灭淮阳甚多,及死,仇家欲烧其尸,尸亡去归葬。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而郡守、都尉、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其治大抵尽放温

舒,而吏民益轻犯法,盗贼滋起。南阳有梅免、白政,楚有殷中、杜少,齐有徐

勃,燕赵之间有坚卢、范生之属。大群至数千人,擅自号,攻城邑,取库兵,释

死罪,缚辱郡太守、都尉,杀二千石,为檄告县趣具食;小群以百数,掠卤乡里

者,不可胜数也。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丞相长史督之。犹弗能禁也,乃使光

禄大夫范昆、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持节,虎符发兵以兴击,斩首大

部或至万馀级,及以法诛通饮食,坐连诸郡,甚者数千人。数岁,乃颇得其渠率。

散卒失亡,复聚党阻山川者,往往而群居,无可柰何。於是作“沈命法”,曰群

盗起不发觉,发觉而捕弗满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其后小吏畏诛,

虽有盗不敢发,恐不能得,坐课累府,府亦使其不言。故盗贼浸多,上下相为匿,

以文辞避法焉。

减宣者,杨人也。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见宣无

害,言上,徵为大厩丞。官事辨,稍迁至御史及中丞。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

所以微文深诋,杀者甚众,称为敢决疑。数废数起,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王温舒免中尉,而宣为左内史。其治米盐,事大小皆关其手,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痛以重法绳之。居官数年,一切郡中为小治辨,然独宣以小

致大,能因力行之,难以为经。中废。为右扶风,坐怨成信,信亡藏上林中,宣

使郿令格杀信,吏卒格信时,射中上林苑门,宣下吏诋罪,以为大逆,当族,自

杀。而杜周任用。

杜周者,南阳杜衍人。义纵为南阳守,以为爪牙,举为廷尉史。事张汤,汤

数言其无害,至御史。使案边失亡,所论杀甚众。奏事中上意,任用,与减宣相

编,更为中丞十馀岁。

其治与宣相放,然重迟,外宽,内深次骨。宣为左内史,周为廷尉,其治大

放张汤而善候伺。上所欲挤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释者,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

客有让周曰:“君为天子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

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

乎!”

至周为廷尉,诏狱亦益多矣。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不减百馀人。郡吏大府

举之廷尉,一岁至千馀章。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小者数十人;远者数千,近者

数百里。会狱,吏因责如章告劾,不服,以笞掠定之。於是闻有逮皆亡匿。狱久

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

七万人,吏所增加十万馀人。

周中废,后为执金吾,逐盗,捕治桑弘羊、卫皇后昆弟子刻深,天子以为尽

力无私,迁为御史大夫。家两子,夹河为守。其治暴酷皆甚於王温舒等矣。杜周

初徵为廷史,有一马,且不全;及身久任事,至三公列,子孙尊官,家訾累数巨

万矣。

太史公曰:自郅都、杜周十人者,此皆以酷烈为声。然郅都伉直,引是非,

争天下大体。张汤以知阴阳,人主与俱上下,时数辩当否,国家赖其便。赵禹时

据法守正。杜周从谀,以少言为重。自张汤死后,网密,多诋严,官事浸以秏

废。九卿碌碌奉其官,救过不赡,何暇论绳墨之外乎!然此十人中,其廉者足以

为仪表,其污者足以为戒,方略教导,禁奸止邪,一切亦皆彬彬质有其文武焉。

虽惨酷,斯称其位矣。至若蜀守冯当暴挫,广汉李贞擅磔人,东郡弥仆锯项,天

水骆璧推咸,河东褚广妄杀,京兆无忌、冯翊殷周蝮鸷,水衡阎奉朴击卖请,何

足数哉!何足数哉!

大宛列传第六十三

大宛之迹,见自张骞。张骞,汉中人。建元中为郎。是时天子问匈奴降者,

皆言匈奴破月氏王,以其头为饮器,月氏遁逃而常怨仇匈奴,无与共击之。汉方

欲事灭胡,闻此言,因欲通使。道必更匈奴中,乃募能使者。骞以郎应募,使月

氏,与堂邑氏胡奴甘父俱出陇西。经匈奴,匈奴得之,传诣单于。单于留之,曰:

“月氏在吾北,汉何以得往使?吾欲使越,汉肯听我乎?”留骞十馀岁,与妻,

有子,然骞持汉节不失。

居匈奴中,益宽,骞因与其属亡乡月氏,西走数十日至大宛。大宛闻汉之饶

财,欲通不得,见骞,喜,问曰:“若欲何之?”骞曰:“为汉使月氏,而为匈

奴所闭道。今亡,唯王使人导送我。诚得至,反汉,汉之赂遗王财物不可胜言。”

大宛以为然,遣骞,为发导绎,抵康居,康居传致大月氏。大月氏王已为胡所杀,

立其太子为王。既臣大夏而居,地肥饶,少寇,志安乐,又自以远汉,殊无报胡

之心。骞从月氏至大夏,竟不能得月氏要领。

留岁馀,还,并南山,欲从羌中归,复为匈奴所得。留岁馀,单于死,左谷

蠡王攻其太子自立,国内乱,骞与胡妻及堂邑父俱亡归汉。汉拜骞为太中大夫,

堂邑父为奉使君。

骞为人彊力,宽大信人,蛮夷爱之。堂邑父故胡人,善射,穷急射禽兽给食。

初,骞行时百馀人,去十三岁,唯二人得还。

骞身所至者大宛、大月氏、大夏、康居,而传闻其旁大国五六,具为天子言

之。曰:

大宛在匈奴西南,在汉正西,去汉可万里。其俗土著,耕田,田稻麦。有蒲

陶酒。多善马,马汗血,其先天马子也。有城郭屋室。其属邑大小七十馀城,众

可数十万。其兵弓矛骑射。其北则康居,西则大月氏,西南则大夏,东北则乌孙,

东则扜罙、于窴。于窴之西,则水皆西流,注西海;其东水东流,注盐泽。盐

泽潜行地下,其南则河源出焉。多玉石,河注中国。而楼兰、姑师邑有城郭,临

盐泽。盐泽去长安可五千里。匈奴右方居盐泽以东,至陇西长城,南接羌,鬲汉

道焉。

乌孙在大宛东北可二千里,行国,随畜,与匈奴同俗。控弦者数万,敢战。

故服匈奴,及盛,取其羁属,不肯往朝会焉。

康居在大宛西北可二千里,行国,与月氏大同俗。控弦者八九万人。与大宛

邻国。国小,南羁事月氏,东羁事匈奴。

奄蔡在康居西北可二千里,行国,与康居大同俗。控弦者十馀万。临大泽,

无崖,盖乃北海云。

大月氏在大宛西可二三千里,居妫水北。其南则大夏,西则安息,北则康居。

行国也,随畜移徙,与匈奴同俗。控弦者可一二十万。故时彊,轻匈奴,及冒顿

立,攻破月氏,至匈奴老上单于,杀月氏王,以其头为饮器。始月氏居敦煌、祁

连间,及为匈奴所败,乃远去,过宛,西击大夏而臣之,遂都妫水北,为王庭。

其馀小众不能去者,保南山羌,号小月氏。

安息在大月氏西可数千里。其俗土著,耕田,田稻麦,蒲陶酒。城邑如大宛。

其属小大数百城,地方数千里,最为大国。临妫水,有市,民商贾用车及船,行

旁国或数千里。以银为钱,钱如其王面,王死辄更钱,效王面焉。画革旁行以为

书记。其西则条枝,北有奄蔡、黎轩。

条枝在安息西数千里,临西海。暑湿。耕田,田稻。有大鸟,卵如瓮。人众

甚多,往往有小君长,而安息役属之,以为外国。国善眩。安息长老传闻条枝有

弱水、西王母,而未尝见。

大夏在大宛西南二千馀里妫水南。其俗土著,有城屋,与大宛同俗。无大君

长,往往城邑置小长。其兵弱,畏战。善贾市。及大月氏西徙,攻败之,皆臣畜

大夏。大夏民多,可百馀万。其都曰蓝市城,有市贩贾诸物。其东南有身毒国。

骞曰:“臣在大夏时,见邛竹杖、蜀布。问曰:‘安得此?’大夏国人曰:

‘吾贾人往市之身毒。身毒在大夏东南可数千里。其俗土著,大与大夏同,而卑

湿暑热云。其人民乘象以战。其国临大水焉。’以骞度之,大夏去汉万二千里,

居汉西南。今身毒国又居大夏东南数千里,有蜀物,此其去蜀不远矣。今使大夏,

从羌中,险,羌人恶之;少北,则为匈奴所得;从蜀宜径,又无寇。”天子既闻

大宛及大夏、安息之属皆大国,多奇物,土著,颇与中国同业,而兵弱,贵汉财

物;其北有大月氏、康居之属,兵彊,可以赂遗设利朝也。且诚得而以义属之,

则广地万里,重九译,致殊俗,威德遍於四海。天子欣然,以骞言为然,乃令骞

因蜀犍为发间使,四道并出:出駹,出冉,出徙,出邛、僰,皆各行一二千里。

其北方闭氐、筰,南方闭帯⒗ッ鳌@ッ髦粑蘧ぃ瓶艿粒甭院菏梗

莫得通。然闻其西可千馀里有乘象国,名曰滇越,而蜀贾奸出物者或至焉,於是

汉以求大夏道始通滇国。初,汉欲通西南夷,费多,道不通,罢之。及张骞言可

以通大夏,乃复事西南夷。

骞以校尉从大将军击匈奴,知水草处,军得以不乏,乃封骞为博望侯。是岁

元朔六年也。其明年,骞为卫尉,与李将军俱出右北平击匈奴。匈奴围李将军,

军失亡多;而骞后期当斩,赎为庶人。是岁汉遣骠骑破匈奴西域数万人,至祁连

山。其明年,浑邪王率其民降汉,而金城、河西西并南山至盐泽空无匈奴。匈奴

时有候者到,而希矣。其后二年,汉击走单于於幕北。

是后天子数问骞大夏之属。骞既失侯,因言曰:“臣居匈奴中,闻乌孙王号

昆莫,昆莫之父,匈奴西边小国也。匈奴攻杀其父,而昆莫生,弃於野。乌嗛

肉蜚其上,狼往乳之。单于怪以为神,而收长之。及壮,使将兵,数有功,单于

复以其父之民予昆莫,令长守於西域。昆莫收养其民,攻旁小邑,控弦数万,习

攻战。单于死,昆莫乃率其众远徙,中立,不肯朝会匈奴。匈奴遣奇兵击,不胜,

以为神而远之,因羁属之,不大攻。今单于新困於汉,而故浑邪地空无人。蛮夷

俗贪汉财物,今诚以此时而厚币赂乌孙,招以益东,居故浑邪之地,与汉结昆弟,

其势宜听,听则是断匈奴右臂也。既连乌孙,自其西大夏之属皆可招来而为外臣。”

天子以为然,拜骞为中郎将,将三百人,马各二匹,牛羊以万数,赍金币帛直数

千巨万,多持节副使,道可使,使遗之他旁国。

骞既至乌孙,乌孙王昆莫见汉使如单于礼,骞大惭,知蛮夷贪,乃曰:“天

子致赐,王不拜则还赐。”昆莫起拜赐,其他如故。骞谕使指曰:“乌孙能东居

浑邪地,则汉遣翁主为昆莫夫人。”乌孙国分,王老,而远汉,未知其大小,素

服属匈奴日久矣,且又近之,其大臣皆畏胡,不欲移徙,王不能专制。骞不得其

要领。昆莫有十馀子,其中子曰大禄,彊,善将众,将众别居万馀骑。大禄兄为

太子,太子有子曰岑娶,而太子蚤死。临死谓其父昆莫曰:“必以岑娶为太子,

无令他人代之。”昆莫哀而许之,卒以岑娶为太子。大禄怒其不得代太子也,乃

收其诸昆弟,将其众畔,谋攻岑娶及昆莫。昆莫老,常恐大禄杀岑娶,予岑娶万

馀骑别居,而昆莫有万馀骑自备,国众分为三,而其大总取羁属昆莫,昆莫亦以

此不敢专约於骞。

骞因分遣副使使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安息、身毒、于窴、扜罙及

诸旁国。乌孙发导译送骞还,骞与乌孙遣使数十人,马数十匹报谢,因令窥汉,

知其广大。

骞还到,拜为大行,列於九卿。岁馀,卒。

乌孙使既见汉人众富厚,归报其国,其国乃益重汉。其后岁馀,骞所遣使通

大夏之属者皆颇与其人俱来,於是西北国始通於汉矣。然张骞凿空,其后使往者

皆称博望侯,以为质於外国,外国由此信之。

自博望侯骞死后,匈奴闻汉通乌孙,怒,欲击之。及汉使乌孙,若出其南,

抵大宛、大月氏相属,乌孙乃恐,使使献马,愿得尚汉女翁主为昆弟。天子问群

臣议计,皆曰“必先纳聘,然后乃遣女”。初,天子发书易,云“神马当从西北

来”。得乌孙马好,名曰“天马”。及得大宛汗血马,益壮,更名乌孙马曰“西

极”,名大宛马曰“天马”云。而汉始筑令居以西,初置酒泉郡以通西北国。因

益发使抵安息、奄蔡、黎轩、条枝、身毒国。而天子好宛马,使者相望於道。诸

使外国一辈大者数百,少者百馀人,人所赍操大放博望侯时。其后益习而衰少焉。

汉率一岁中使多者十馀,少者五六辈,远者八九岁,近者数岁而反。

是时汉既灭越,而蜀、西南夷皆震,请吏入朝。於是置益州、越帯櫩隆

沈黎、汶山郡,欲地接以前通大夏。乃遣使柏始昌、吕越人等岁十馀辈,出此初

郡抵大夏,皆复闭昆明,为所杀,夺币财,终莫能通至大夏焉。於是汉发三辅罪

人,因巴蜀士数万人,遣两将军郭昌、卫广等往击昆明之遮汉使者,斩首虏数万

人而去。其后遣使,昆明复为寇,竟莫能得通。而北道酒泉抵大夏,使者既多,

而外国益厌汉币,不贵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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