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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耀-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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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郑暖阳,挂着个董事长的名头,背后不留一点靠山。
  
  祖父去世了,父亲轻飘飘的走了,没挥手也没带走一片云。
  
  那时媒体远不如现在发达,新闻报纸报的也都是正面且健康的新闻,但一时间这件事也是引起了轩然大~波~。百分之九十的商政界前辈不看好郑暖阳。
  个人能力强又如何?毕竟,一个毛头小子,面对的是并不愚蠢的旁系支脉,所有人手中的股份加起来,与他郑暖阳这一脉其实不相上下。
  
  四年,有谁能够想到,仅仅四年时间,郑暖阳将东邦坐稳做强,将那些不停叫嚣的旁系支脉分类处理,支持的,打压的,有用的留着,留不了的股份全部通过各种手段收购。而且,硬是将东邦规模,括大了一倍不止。
  
  这四年对于郑暖阳而言是怎样的血雨腥风不提,郑春年却是真真正正的一面没露,第四年春节时这个挂着董事长名头的男人携伴侣自在的回家,看了郑暖阳,只一句:“你怎么有眼袋了”就将四年没见的儿子说的瞬间泪流满面。
  怎么有眼袋了?这一句话比这四年的生活还让郑暖阳郁闷。
  就算有多聪明的一个脑袋,多强悍的一个心灵,多少多少的手段,可是所有的事也不等他一样一样的去处理啊!当年把他这样一文不鸣的人丢到海里,连个游泳圈也没留下,多深的海,想活着就得自己学会游泳啊!
  自己走到现在,如今,等你一句夸讲呢,怎么反倒被嫌弃有眼袋了?
  其实郑暖阳当时完全陷入自己的思维并没有看到,那个不苟言笑了几十年从未称赞过谁的父亲,眼中激赏的笑容。
  
  当动乱全部稳定,走上轨道后。郑暖阳也真正恢复了他富家花花公子的本性。
  所有人玩得的,他都玩得,大家不敢玩的,他也能玩,几年的时间,除了没吸过毒,他仿佛是青春期叛逆期,呃,更年期一起来了一样,玩也玩了个风生水起。
  
  鲁迅先生说过:学要学个明白,玩要玩个痛快。
  
  郑暖阳对这个思路贯彻始终,不断的痛快的玩着,可是他一年一年的玩,却也奇迹般的将东邦集团带的年年上涨百分之十以上。
  
  惊鸿想,自己现在眼前坐的,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像是一个传奇样的人,正在对自己轻轻的笑。惊鸿呆呆的想,怪不得家大业大、恃才傲物的哥哥也要主要结交。
  
  想到叶家大少,心头一重,就算是这样,也不要……
  
  郑暖阳把惊鸿先是惊讶崇拜后又眼神一黯都看在眼里,笑着开口道:“医生说你的症状好像是厌食症。”
  他说完后手托下巴,思索片刻再说,“但是,我看厌是厌,好像是讨厌其它的东西,比如——”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是个特别的日子;七年前有个人离开了。情绪低落。
我终究还是不信;他会自杀。
世间有多少佳偶良伴;或早或晚总要先走一个;另外一个;都活的好好;就算是相爱一生;这一生也有其它的牵绊;让人不舍得放弃的东西;那样精致优美的人;怎么会看不透;自己放弃?




6

6、小男友 。。。 
 
 
  “阳光。”郑暖阳摸摸惊鸿的头发,在感爱到轻微的抗拒后失笑。
  “傻小孩。”
  “我们有很久的时间要生活在一起的,如果有什么不愿意或不喜欢的事情,你要说出来,不要别扭啊。”
  “我都喜欢,郑先生,谢谢您。”
  惊鸿试着微笑,“可能只是有点不习惯。”
  不习惯这里有习惯吃的早餐,不习惯这里有双高贵的手,不习惯,这些东西和哥哥一样,却,没有哥哥在身边。
  呵呵,才两年而已,他有什么资格去想念那个神祗般的王子。
  本来就是贱命,有什么资格不习惯。
  “您放心,不会耽误你想要做的事情,”惊鸿努力了半天,终于笑出来,“惊鸿很喜欢这里。”
  生活,在一起么?
  生活,是个多美好的词,包含着所有的柴米油盐、衣食住行以及,喜怒哀乐。
  两年多来,和哥哥生活在一起,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基本每日能见一面,他去公司时自己在上课,如果赶得回家就会一起吃饭,然后就会检查自己的功课以及礼仪。
  惊鸿从患得患失到到平稳接受这样的幸福生活,用了很长时间。
  那时他觉得这其实就是天底下最好最好的生活。
  他可以把心里对哥哥除了尊重敬仰外的感觉全都视而不见,每日每日,睡觉时都要感谢一次,然后在被窝里偷偷的笑。
  从没想过得到,却在这两年的最后一天得到了,转眼,又失去了。
  惊鸿小时常趴在家中小小的,有铁栅栏的窗子向外看,一个个和他一样大的孩子,穿得干干净净,由温柔的父亲或母亲牵着小手走过他眼前,进去马路对面那所小学。
  那时他每天被锁在家中,只能这样看着。
  有一天,一个和他一样大的小孩子走过那扇小窗子时停下来,弯下腰问,他说你叫什么名字?他问你为什么不上学?
  从来也没有同龄的伙伴和惊鸿说过话,他愣愣的不知怎么回答。直到小孩的母亲过来牵起他的手,说我们要回家了,那小孩被牵着走出去两步,又跑了回来,从口袋里摸出一个棒棒糖塞在他手上才又走了。
  那是惊鸿长那么大来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东西,糖纸漂亮的连剥也不舍得剥,握在手里攥紧了,一会就松开手看一眼,圆圆的,好像隔着糖纸也能闻到淡淡的桔子甜香。
  然而就是那颗糖,惊鸿一直都记得,他一辈子直到现在唯一的糖果,被下班回家的母亲看到,抢过豪不犹豫的扔进了火炉,然后,他被打的好几天站也站不起来。
  她说,你这样的人哪配尝到一丝甜味。
  这话说的准了,从此他真的再也没有吃过一次糖果,连带着,那些彩色的、温暖的颜色,也一并失去。
  那颗糖更像是一个诅咒,一直到今天,他所能得到的一切都会像海市蜃楼样最终失去。
  
  郑暖阳家比叶家还要大许多,低调却奢华,仆佣不知有多少,全部是统一着装,坐在餐桌边吃饭都有人在后面拉开椅子。
  以前报上郑暖阳传出的绯闻,不论男女,国际巨星也有,模特也有,就算是个酒吧认识的,也是家世清白的干干净净的孩子,哪里有一个他这样上不台面的?
  所以,像现在这样的生活,可以过多久?
  怎么生活?
  他该用怎样的身份在这样的地方一直住下去?
  
  自己的哥哥对自己尚且如此,又怎么能指望上一个这样高高在上的陌生人?
  
  “好了,不要发呆了。”男人并没有因为他先前的抗拒而收手,又摸了下他的头。
  “你是个男孩子,不要这么忧郁,日子总要自己努力一天天过的,高不高兴也都是一天。”
  “既然你说了不会耽误,已经是下午了,我们原计划要出门的,”这次暖阳不再给惊鸿愣神的机会,催着惊鸿下床,“半小时后,我在楼下等你,要快哦。我先去换件衣服。”
  
  两人在下午两点时准时出了门,六月的阳光,在下午二点的时候,也是很晒人的,惊鸿开始还有点恶心,但后来,被逛街兴致高昂的郑暖阳拉着手连车也没有坐,一路走到商场时,除了热,就也再顾不得其它感觉了。
  走进商场,直接到男装那一层。
  “郑总,您好。”
  “郑先生,您好。”
  礼貌而尊敬的声音处处可闻。
  惊鸿身上穿着从叶家来时唯一的那套衣服。
  被某人对比看后摇摇头,顺便就直接落在了商场。
  
  惊鸿拿着一身郑暖阳选的衣服走进更衣室,顺手翻了下价签,随便一件,也是一个普通人工作个一年也买不起的。
  呵呵,郑暖阳啊,原来,他是喜欢这个风格的,怪不得,前两天是因为不喜欢自己的样子,所以,他才能安然无恙的吧!
  
  惊鸿走出来,郑暖阳眼前一亮,化身购物狂,手指一点,就选了一堆各色的卫衣、牛仔裤、白衬衫、休闲裤。
  
  “郑先生,您对您弟弟真是好呢!”导购小姐笑的温柔似水,“他眼睛看过的衣服,不用指,您就会买下来,真的很细心呢!” 
  
  郑暖阳笑着揽住惊鸿的肩膀把呆愣的少年带到他身边,“他啊!他是我的小男朋友呢!”说着又摸了一下少年的头发。
  惊鸿听着他自信的宣布,看到导购小姐有点白痴的眼神,突然觉得自己站在那里像个石像!
  从来,也没有一个人,在这样干净敞亮的地方,这么自然的宣布:他是我的小男友!
  原来,他买的东西,都是自己看的,心底那五彩的光。
  惊鸿低头看看身上的白色衬衫,有点乳白色,上面暗暗的条纹。以前除了礼服,从未穿过的白色,原来,自己心底,也还有一片白色呢!
  
  郑暖阳牵着惊鸿的手光明正大的走出商场,稍远时被他按住肩膀转回头。
  “惊鸿你看,”顺着他的手指方向看,“这是咱们自己家的啊,哈哈哈,惊鸿你要记得,如果以后你自己出来逛街,记得先逛这里,有什么要买的先在自己家选啊,肥水尽量不流外人田!”
  
  他指的是刚才逛了一下午的商场,那建筑下面几层是商场,上面大概是办公楼,也不知有多高,好像直直的矗到了天上的样子。
  然后又被他转了个方向,说:“这是咱们家珠宝行。”又转了下指向稍远的地方,“这是咱们家的俱乐部。”
  ……惊鸿被转的有点晕,郑暖阳接着说,“刚刚咱们是走过来的,这是附近东邦的地盘,旁边这条路叫东邦路哦!下次去别的地方,再给你指其它的。”
  “……”这只是东邦集团的一小部分么?传说中的富可敌国,原来,远远超出了自己的想像。
  “呵呵,看你这么老实,也不怕告诉你,你男朋友我很有钱的!”
  唉,郑暖阳说这话时的样子,其实是看不出来什么血统高贵和久居上位的,这样的语气,其实完全就是告诉对方说:其实,你挖到宝了!
  一定要珍惜!
  
  佣人把商场送来的大包小包的衣服,摆放进了那个粉色的房间中,玫粉色的更衣室里。
  惊鸿洗澡后刚刚上床,门被轻轻的敲了敲。
  自嘲的笑了下,来了么?两天了,装不下去了?
  然后郑暖阳走了进来。
  果然……
  
  “呆呆,你得好好吃饭了。”郑暖阳轻声说,把手中端的牛奶递过来。
  惊鸿接过牛奶一口口喝,他从没受过这种礼遇。
  连续两天,饭都送到床边来了!还是这个天之骄子亲手端来。
  “不然,我就要给你注射营养液了!”他想了想决定说细解释一下“就是那种透明的,黏乎乎的——”
  “我会吃的!”惊鸿在心里苦笑,怎么会不知道那种恶心的东西,刚到叶家时,整整半个月都靠那个东西维生。
  “呵呵,晚安。”盯着惊鸿喝完,郑暖阳抬起他的左手亲了下,然后走了出去。
  
  惊鸿没回复晚安,不礼貌,但是,他反应不过来。
  怎么这么简单,就走了?
  
  抬起他亲过的左手。
  他的吻,落在了那个狰狞的疤痕上。疤痕扭曲纠结,一如这十六年的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MD;发了三遍发不上去




7

7、馄饨 。。。 
 
 
  中午吃了法国菜,环境清雅、火候正好、味道正宗,甚至连酒的年份,都与餐点搭配的刚好。
  惊鸿平静的吃完后,冲到洗手间,全吐了。
  他呆呆的看着洗手台镜子里面那个穿白色衬衫男孩。
  眼睛因为刚刚吐过红红的,额头冒出一点细汗。
  他从来没穿过白色衣服,已经埋进尘埃的那些过往,就算过去,就算全部的档案已经一片的宁静祥和,惊鸿也仍然觉得只要自己站在阳光下,就会无所遁形。
  发生过就是发生过,永远也改变不了。
  不然,怎么会被人那么轻易就不要了。
  在叶家的两年,专业的老师训练出的用餐礼仪无懈可击。
  不要在任何细节处让叶家人蒙羞,这是那位负责教导礼仪的老师在第一次上课时用无法严肃神圣的语气说出的,那时她告诉惊鸿,每次上课前就要默念一次句话。
  就像是基督教徒每次餐前的祈祷,那么虔诚。
  每日每日的默念,不再上课了也仍然真诚的在心中默念,只是为了这个姓氏,还有,那个人。
  惊鸿学东西非常用心。
  人突然换个环境可能是天上掉下的好运,可是,十几年来养成的习惯是很难改变的,比如说睡觉时会蜷成一团,比如说见到人会下意识的往后躲,再比如说,就是用餐的礼仪。
  他曾住在阴暗的房间里,可能一天只有一餐,见到了,如果不拼命的把它们塞进嘴里,可能下刻,就吃不到了。
  所以惊鸿吃饭时很快,快的根本吃不出味道,而且,吃的还多。
  一直也不知道饱是什么滋味的人,终于有一天可以吃饱时,都会吃很多,谁说也没有用,因为吃饭于对那个人而言是用于维持生命的根本,享受可以放慢速度,可以礼貌而优雅,但是对于这样的人来说,那只是维持生命的动作。 
  惊鸿觉得他有个很可恶的肚子,吃个剩饭馊菜都没有关系,但是吃不得肉。
  刚开始在吃饭时都是中餐,后来学习了刀叉的使用后,终于第一次和哥哥一起在晚餐吃了牛扒。
  他小时很少见到肉,平时吃饭时只敢挑绿色的菜,但是,西餐的牛扒是主菜,必须要吃的。
  叶家大少坐在上首优雅的吃相,一瞬间让惊鸿觉得光芒万丈。
  他下定决心要好好表现,一边胆怯的吃饭一边偷偷看哥哥,多想得到他的认可,所以很努力的吃。
  可是吃到一半时,仍然忍不住吐了。
  之后的三天,都躺在床上。
  怎么会得肠胃炎的?
  叶家大少在旁边看他,并没说什么,只是看看就会出去。
  当病好后继续上课时他发现,礼仪老师换成了一位中年男人。
  第一次上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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