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猩红王座-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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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威廉,如果你需要紫耀魔法石,我这里还有一些。”

    “我有三十七块,希伯来永远是你最忠实的朋友。”

    “哈,你们这些穷小子,这么几块紫耀魔法石也好意思炫耀?威廉,我这里足足有两百块魔法石,都给你!如果不够,跟我回家族去拿,要多少有多少!”

    这些机灵的人,争先恐后将魔法石堆到卫良面前,那副急切的样子,如同记者堵截到大明星。

    卫良望着眼前小山般的魔法石堆,目瞪口呆。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这下真的发财了。

    “谢谢,亲爱的朋友,谢谢你们。”

    他微笑致谢,将紫耀魔法石统统收入储物袋中,同时默默呼唤塔灵。

    “塔灵,我先兑换一些猩红币。”

    “可以。”塔灵给出了回复。

    一瞬间,他储物袋里的紫耀魔法石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账户上多出了四千猩红币。

    卫良望着那一串可爱的数字,笑容再浓一分。

    整整四千猩红币,比完成一场死亡游戏奖励还多!

    不对,应该是四千五,因为本就欠着五百,所以余额才会显示为四千。

    这次歪打正着,真是捡了大便宜。

    他还想再蒙骗一些,奈何精神力亏损的厉害,脑袋一歪便晕死过去。

    这一觉睡的很踏实,仿佛回到儿时,躺在树林里的吊**上,享受着午后的阳光,倾听着鸟儿的欢唱。

    不知过了多久,他醒了,环视四周,这是一间宽敞的屋子,充满浓郁的西方建筑风格,虽不华丽,却极有韵味,精雕细琢的桌椅,独具美感的油画,墙壁上刻写的短诗,都透着浓浓的艺术气息。

    不愧是圣拜伦,八千年底蕴,自有深度,远非暴发户可比。

    卫良下**,推门而出。一个又一个魔法师自眼前浮现,年纪大的有三四十岁,年纪小的有十一二岁,脸上均洋溢着自信与乐观,那是天才特有的品质。命运与性格相互塑造,相互影响,人因出众而自信,因自信而成功,反过来,成功的果实又会让人更加自信,更加出众,这是个良性循环。但凡加入圣拜伦的人,都是万里挑一的幸运儿,前途一片光明,放眼整个蒙特奇都属贵族阶层,当然有自信的资本。

    现在,卫良也是贵族。

    他不在乎这些虚的,实打实的利益才是关键,比如说紫耀魔法石。他是个聪明人,尽管不了解这个世界,但从旁人的态度中已经明白自己是不世出的天才,这个身份可以好好利用,甚至可以在蒙特奇创办一家公司,若运作的好,魔法石将取之不尽。

    这简直就是作弊。

    不过话又说回来,任何规则都有漏洞,法律也不例外,如果没有漏洞,要律师做什么。

    卫良很欣慰。

    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定然会打开一扇窗,这句话并非心灵鸡汤,在他身上真的应验了。在道法上,他是扶不上墙的烂泥,有殷无涯那样的大能教导,还服用了狐仙涎,也堪堪只能修习二品道法,传出去都丢人。可在魔法上,他又有惊人的天赋,只是牛刀小试,便被惊为天人,卫良仍记得众人的目光,仿佛看待一只稀有的大熊猫。

    在此之前,他一直为前途忧虑,想要成为绝世强者,必须要有独特的道。比如说凡迪走得是科技路线,殷无涯走得是魔修路线,魔术师则另行开辟了一条未知的路。他时常问自己,我的道是什么?

    恶魔?

    不,恶魔的力量源自《鬼泣4》里的尼禄,那是个低等级的位面,哪怕强化到极致,成就也不会太高,前几层还能兴风作浪,越往后越鸡肋。

    钢铁之躯?

    更是扯淡,漫威里的弱鸡,连地球人都搞不定,如何与凡迪争锋?

    他本来想走修真路线,只是天分太差,无奈放弃。但蒙特奇一行,他看到了曙光。

    蒙特奇绝对是高等位面,这是毋庸置疑的,从魔法浓郁度上就能看出端倪。他见过真正的巨龙,凭借直觉,那绝对不弱于妖主,他还见过一个白胡子老头,居然能打穿世界壁垒,这一切的一切,都在证明魔法前途无量。

    很幸运,他是魔法天才。

    魔法转化率百分之九十五?这还不是他的极限。只因不了解测试的重要性,他抱着游戏心态,才提前放手。

    圣拜伦很大,他不急不缓的转悠着。与九州一样,这方世界很干净,没有雾霾,没有污染,没有车水马龙的喧嚣,没有广告商们的吵闹。

    “嘿,朋友,你是新来的吗?”迎面走来一个金发帅哥,高大健壮,好奇打量着他。

    “是的。”

    “很高兴认识你,我叫盖伦。”

    “好名字,德玛西亚万岁。”

    “你说什么?”

    “我的意思是,你的名字很酷。”

    “谢谢。”

    “你怎么称呼?”

    “叫我威廉吧。”

    “威廉,你们这届出了个绝世天才,你听说过没?”盖伦兴致勃勃道:“据说他的魔法转化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五,这条消息犹如一颗魔法炮弹,引爆了整个法马古斯,并且还在迅速扩散,很快就会波及整个蒙特奇。”

    卫良知道自己很出众,不曾想如此夸张,竟然能达到“波及整个蒙特奇”的程度。

    “圣拜伦近百年来过得并不好,风头一直被古洛塔与甘道尔掩盖,这位天才犹如一剂强心针,使学院再次迸发出活力与光彩,那些导师都高兴坏了。”

    卫良耸耸肩,笑道:“原来他有这么大的魅力。”

    “对了,听说他长着黑色的头发,可能是暗夜精灵的后裔。那种美丽的生物很久前就消失了,没想到血统却保存了下来。”

    “不,你们猜错了。”卫良辩解道:“他与暗夜精灵可没什么关系。”

    “管他呢,总之我很想见见这个家伙,如果你认识的话,不妨给我引荐一下。”

    卫良沉吟片刻,道:“抱歉,我并不认识他。”

    话音未落,一阵狂风袭来,掀起他的魔法帽。

    盖伦不经意间瞥见他的头发,竟然是独一无二的黑色。他愣了愣,随即迸发出惊喜。 。

    ();

 第一百八十四章 三级魔法师

    就这样,卫良成为了明星,其实他不喜欢这种感觉。骨子里,卫良是个低调的人,不爱炫耀,不爱装逼,只想着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做好自己喜欢的事。

    但明星也有明星的好处,他收获了太多热情,信息获取的相当容易,不到一天,就大致了解了蒙特奇的历史与格局,这对接下来的发展是有利的。

    有了明星光环,他又顺理成章“借了”许多紫耀魔法石,但塔灵不傻,给他标定了兑换上限,最多五千,他本就兑换了四千五,搜刮了那么多,最后只得到五百点猩红币的奖励。

    卫良有些惋惜,却可以接受,无论如何,这五千猩红币类似于捡来的,知足常乐。单凭一个小任务就成长到凡迪那样的高度,也不现实。

    他觉得该强化一下实力了,猩红币不着急用,回到猩红之塔再花也不迟,正好在圣拜伦,不如提升下魔法修为。

    想要成为一名强大的法师,仅有天赋肯定不行,还得修炼精神力。什么是精神力?说的简单一些,类似修士的神识,却有本质差别,毕竟是两条截然不同的道。

    至于如何锻炼精神力,只有一种办法,冥想。

    这点卫良无须发愁,蒙特奇拥有漫长的魔法历史,冥想法门数以万计,他只需随便挑一篇就可。

    冥想法门有强有弱,但圣拜伦可是魔法圣地,对他这位天才应该不会吝啬。

    次日,卫良正式上课。普通学员都有魔法底子,老师讲什么,一点就透。他不同,在魔法上近乎一张白纸,自然要区分对待。圣拜伦很重视这位天才,特意派遣一位大魔导师前来教导,还是一对一的那种。

    圣拜伦只有两名大魔导师,寻常学子半年见不到一面,能说上两句话都感觉十分荣幸,更别提一对一教学了。但卫良并没觉得受宠若惊,这一切都是用天赋换来的,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大魔导师名叫布兰德,就是最初考核时露面的那个家伙,这是个相当内向的人,惜字如金,没有西方人那么多感叹词,说话口吻反而像文言文,简洁有力。最初听闻卫良没有魔法底子时,他很抵触,教这样的学生无疑会很麻烦,费时费力。遗憾的是,另一位大魔导师去冰霜之海了,短期内不能回来,如果派一般人教导这位绝世天才,又怕不够细致,只好赶鸭子上架。

    布兰德不世俗,什么天才,什么转化率百分之九十五,他不在乎这些,所以不给卫良好眼色。换做一般人,刚被众星捧月,又遭遇冷眼,肯定受不了,说不定师徒俩还会反目成仇。亏得卫良思维也异于常人,从不在乎态度好坏,只看利益,别管布兰德如何,起码自己实实在在受益了,所以很满足。

    光阴似箭,转眼十天。

    布兰德没有急于教卫良冥想法门,而是将魔法的发展,咒语的结构,战斗的经验一一阐述。这里面门道很深,真要细说,一年也讲不完,所以只是粗略概括一番。卫良是个聪明人,举一反三,大致能明白,自己有时间再慢慢琢磨,迟早会吃透。

    经过十天接触,布兰德对这名学生较为满意,师徒俩的关系也融洽许多。

    “年轻人,你很有耐心,不轻浮,不冒进,这是难能可贵的。”布兰德低着头,面无表情,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自言自语。这是他的风格,天才往往是孤僻的。据说这家伙曾是蒙特奇最年轻的大魔导师,当然,现在被恕法森取代了。

    “只是我对魔法很有兴趣而已。”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我的家乡人也经常这样说。”

    “今天准你半天假,明日开始学习冥想。”

    “不用,现在就教我吧。”

    布兰德微诧,死板的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道:“你不仅天赋高,还很勤奋。”

    “勤奋算不上,只是比较珍惜时间。”卫良说。他的时间确实不多,在这已经耗了许久,天知道下场游戏什么时候开始,多学点本事,也有几分保命资本。

    “但我要休息。”布兰德起身,大步离去。

    卫良耸耸肩,同学们说的没错,布兰德大人的确很怪。他百无聊赖,便回到住所。

    圣拜伦面积大,但学员少,算是地广人稀,资源分配充裕,每个学子都有独立的房子,没错,是房子,不是屋子。至于卫良的待遇就更好,还有个一百多平米的院落,里面栽着花草,种着树木,环境清幽,有益修心。

    在法马古斯,这算奢侈的事。许多乡下人与小城镇的人,为了梦想而来,干着最苦最累的活,拿着最微薄的报酬,挤在最狭小的房间,毕生夙愿就是能融入这里。与他们相比,卫良简直太幸福了。

    但没办法,谁让他是魔法天才?庞大的资源永远掌控在少数人手中,展现天赋之后,他已得到上层社会的重视,并且融入其中。

    爱丽丝端来热腾腾的饭菜,笑颜如花。

    她天赋一般,高不成低不就,本来测试过后就该打道回府,踏踏实实做富家小姐,再嫁个小贵族,这辈子也就那么回事了。但卫良谎称她是自己的仆人,要带着陪读,圣拜伦一开始拒绝,后来想了想,又同意了。当然,爱丽丝只是负责伺候卫良,并没有听课的资格,饶是如此也受益匪浅,毕竟这里全是天才,一个人能达到怎样的高度,很大程度取决于她的社交圈子如何。

    卫良不是烂好人,这样做也是出于私心。毕竟是穿越者,对于蒙特奇有诸多不解,一些小问题请教别人也麻烦,不如随身带个亲信。

    他胃口不佳,随便吃了两口,便放下餐具。

    爱丽丝关切问:“今日的饭菜不符合您的胃口吗?要不我再去换换。”

    最初相见,她犹如一直高傲的孔雀,现在则如卑微的麻雀。卫良不嫌她市侩,这是人之常情,很多人讲尊严,又穷又没本事,精神病才会尊重你。尊严不是靠别人施舍的,而是自己挣来的。

    卫良摆摆手。与面包相比,他更喜欢吃米饭或面条,可惜这里没有。忽然想起储物袋中还有一块狮鹫肉,准备烤了吃,拿出来已经臭了,大感晦气,就地掩埋。

    “您说加百列究竟去哪了?”爱丽丝问。她对于那个仆人有些上心,并非对他有意思,而是在蒙特奇的观念里,仆人属于私有财产。

    “不知道。”卫良道:“据说是被光明王召去了。”

    “不可思议,伟大的光明王为什么要召唤他?”

    卫良懒得思考这些无关紧要的事,反而对光明王本人更加感兴趣,问:“光明王是蒙特奇最强的人?”

    这是个愚蠢的问题,哪怕三岁孩子都知道答案。爱丽丝并不惊讶,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她早已见怪不怪。威廉大人在魔法上很有天赋,但在许多常识上,又无知的像个傻子。

    她点点头。

    “有多强?”

    爱丽丝犯了难,不知如何形容,她只在书中看到过光明王的丰功伟绩,却没有见过本人,哪里知道对方有多强,总之很强就对了。

    卫良只好换了个提问方式,道:“他算不算苍穹**师?”

    爱丽丝又点点头。

    苍穹**师是魔法的最高荣耀,“光明王”三字仅是世人对他的尊称,但严格来说,他仍是一名苍穹**师。

    爱丽丝补充道:“苍穹**师有强有弱,差距非常大,光明王是其中最强的,没有之一。”

    卫良有了底。之所以问起光明王,就是想了解下将魔法修到极致能达到什么程度。很显然,光明王便是最合适的范本。

    粗略比较,殷无涯实力相当于苍穹**师。光明王被誉为最强苍穹**师,肯定碾压她,应该是和道公子一个级别的猛人。道公子虽天资出众,却修道年月尚短,光明王可是修炼了几千年,真要实战,说不定还会占据上风。

    卫良不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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