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猩红王座-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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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对你说的话。”
“我们认识?”
“你不认识我,但我早就认识你。”
血公子冷傲笑道:“没错,很多小人物都认识我,但我却不记得他们。”
“我不是你口中的小喽啰,而是那种真正的朋友。准确的说,曾经你也认识我,我们每天都会见面,都会交流,虽然一开始有些误会,但随着时间推移,我们会相处的越来越融洽。”
“你说什么疯话?”
“只要你看一遍三生石,自会明白。”
“我偏不看。”血公子冷笑一声,将他杀死。
卫良耳边再次传来塔灵空洞的声音:“任务失败。”
他不知道第几次听到这句话了,反正每死亡一次,塔灵都会机械的重复一次。
他暗自苦笑,血公子就是个反复无常的人,哪怕相处这么久都不能摸透她的脾性。同样的说辞,同样的对话,今天她有可能会听下去,明天却又可能毫无征兆的下杀手,还是得看运气。
很显然,刚才卫良的运气差极了。
他并不气馁,失败的多了,自然就会生出韧劲,大不了重新来过。
光阴飞逝,夕阳西斜,血公子再次来临。卫良微笑望着她,重复着之前的说辞。
虽然昨日被杀了,但他明白,那不是自己的原因,只是当时血公子想杀人而已。果不其然,他今日并未做任何改变,却活了下来,很显然,这个魔头此刻的心情比较好。
血公子接过三生石,饶有兴趣的打量的一番,问:“你有话要对我说?”
“请看里面的内容。”
“为什么一定要看?”
卫良深情款款道:“里面倾注了在下的心血。”
“是么?”血公子挑了挑眉毛,稍一犹豫,还是将神识探入其中,一查究竟。
她瞬间看到了卫良脑海中的画面,如身临其境一般,这种感觉很奇怪,已他人的视角见到自己,觉得既熟悉又陌生。
然后,她见到画面中的自己摘下面具,露出本来容颜。血公子很诧异,她分明没有做过这样的事,为何那个修士的记忆中会烙印出这幅画面?
更诧异的还在后面,修士很快就被自己杀死,可画面一闪,他又复活过来,似毫无损伤。太阳渐渐西落,黄昏时分,自己又来了,修士再次被杀,可是他又复活过来……如此周而复始,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修士每天都会被自己杀死,可一旦死亡,他又会进行一场时间逆流,瞬间复活。
哪怕他一次次被杀,却丝毫不怨恨,反而心生倾慕,那股喜欢的情绪是如此强烈,血公子能够轻易洞察而出。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卫良虽然是演戏,却也倾注了真的感情,要不然怎能骗过这个魔头?所以他烙印在三生石里面的东西自然有真实情绪。
这一切说来繁琐,其实发生在电光石火间,很快血公子就抽回神识,惊叹道:“不可思议。”
“能摘了面具吗?”
“为什么?”
“我不喜欢你戴面具的样子。”
“笑话,我需要你来喜欢吗?”
卫良柔情望着她,道:“其实你也不喜欢这张面具,不对吗?”
他伸出手,移到血公子脸上,缓缓摘下面具。这并不算冒失,很多天以前,他就试过这样,大多数时候对方都会躲开,但有时也会让他得逞。
或许是三生石效果太好,可信度远远大于语言,血公子并未躲闪,而是任由他摘下面具,露出玉颜。
卫良微笑道:“这样看上去漂亮多了。”
血公子神色清冷,道:“你的胆子很大。”
“世人都怕你,但我不怕,因为没有人比我更加了解你。”
“你究竟想要什么?”血公子知晓了猩红之塔的存在,知晓了他大部分的过往,道:“你早就可以离开这里,为何要一直滞留?”
卫良微微一笑,道:“何必明知故问。”
血公子神色更冷,就像九天飘落的冰雪,淡淡道:“我们之间不可能会发生什么。”
“世上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卫良长叹一声,温声道:“我曾给你讲过尾生的故事。”
“我已经不记得了。”
“我可以再讲一遍。”
“我猜这个故事你讲过很多遍了。”
“没错,每次讲完你都会忘记。”
“你不觉得厌烦么?”
“并不会,和你在一起做任何事都有意义。”
血公子嘴角微扬,古井无波的容颜上终于出现了些许生动,似乎在嘲弄他的痴愚。
“在很久很久以前的春秋时期……”
“很久是多久?”
“两千多年以前。”
血公子不以为然道:“那也不算太久,起码我就认识很多活了万年的老怪物。”
卫良无奈道:“你这里是修真世界好不好?和地球当然没有可比性。在我们那,两千多年真算挺长的了。”
“继续讲下去。”
“春秋时期,有一个男子叫尾生,与恋人相约于桥下,女子不来,他亦不走,最后水漫而至,他被活活淹死。”
“然后?”
“没有然后了。”
“就没了?”
“嗯。”
“你给我讲这个故事是想表达什么?”
“我对你的爱就像尾生一样。哪怕明知毫无结果,哪怕明知会死亡,仍会义无反顾的等下去。”
“你以为我会涕泪横流?”血公子无动于衷,冰冷道:“也许正常女子会被尾生所感动,但我只会觉得他太蠢,希望你不要像他那么蠢。”
第八十三章 牵手
“愚蠢么?”卫良苦笑一声,道:“或许吧。”
“我要走了。”血公子冷冷道。
卫良暗暗诧异,按照以往的剧情,她要么杀了自己,要么留下来看守自己,这次怎么会选择离开?
他问:“你要去哪?”
“与你有关系么?”
“你不杀我了?”
“反正又杀不掉你。”
“你不怕我自杀?”
“随便。”
“能不能留下来陪我?”
“休想。”
“对你而言,这只是一天光阴;对我而言,这便是生命的全部,我自甘沦陷时间的泥沼,每日在此守望,就是为了等你。”
“少说这些肉麻的话。”血公子厌恶的瞥了他一眼,身子飘起,就要远去。
“别走。”卫良情急之下抓住她的道袍。
“放手。”血公子黛眉轻皱。
“不放。”
“你想死不成?”
卫良自嘲一笑,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油嘴滑舌。”
血公子施展道术,丝绸般顺滑的袍子似流水一样,从指尖悄然划过,卫良根本什么也抓不到,什么也留不住。
在皎洁的月光下,她冲天而起,仿若奔月的嫦娥,飞向清冷的广寒宫。
只有她自己明白为何要离开,并非因为厌恶,而是因为恐惧。三生石中传来的那股哀伤太过浓烈,哪怕现在回忆起来仍心有余悸,这让她无所适从,不知如何面对这名修士,唯有避而远之。
飞了很久,她以为已经甩开了那名修士,回头望去,不由吃了一惊,那个家伙就跟在自己身后,跌跌撞撞的飞着,一直未曾离开。
她面色难看,问:“你怎么还跟着我?”
卫良微笑道:“是你故意飞的慢。”
她寒声道:“再跟着我就杀了你。”
“你大可用缩地成寸之术,瞬间就能到天涯海角,我便再也找不到你。既然你这样慢悠悠的飞着,就说明你不是真的想走。”
“我之所以飞的慢,是还没想好要去哪。”
“我有一个好地方,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不去。”
“保证你去了不后悔。”
“真的?”
“千真万确。”
“如果敢骗我,我就杀了你。”血公子又说出这句话,鬼使神差的竟跟着卫良走了。
两人向西飞行二百里,来到一处山谷内,空气中带着浓浓的芳香,下方一朵朵白色的花争相盛放,盛开出绝伦的美。
月光下,血公子被那一大片纯白所震撼,竟生出下雪的错觉。
“寒月花,白日如枯草,月圆之夜则会绽放,这一刻便是它生命中最美的时光。”卫良微笑着凝望着她,道:“我知道,这是你最喜欢的花。”
“寒月花极为稀少,一生难见一朵,这里怎么会有如此之多?”
“当初你说过,这是你最喜欢的花,我便暗暗记下心来,有空就会去寻找,反正我有无尽的时间,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了收获。”卫良微笑着说。
血公子凝望着下方的纯白,心中涌过一丝别样的感情,那是此生都未有过的情绪。她却不愿表现出来,只好故作不屑道:“无聊。”
虽这么说,她却没有离开,端坐在云端,出神的凝望着下面的白色花海,如卫良所言,寒月花是她最喜欢的花,据传说,此花乃是花神意志所化,代表着美丽,代表着纯洁,是世间最清高的花朵。
寒月花绽放的时间极短,很快就归于平寂。
卫良道:“我还知道更好玩的地方,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血公子本想点头,转念一想,自己可不是无知少女,凭什么他说去哪就去哪?冷冷道:“我才不去。”
“你一定会后悔的。”
“我做事从不后悔。”
卫良明白她并不如外表这样坚决。其实接触的久了就会发现,血公子是个口是心非的人,无论心里怎么想,外表上都会戴着一张冰冷的面具,或许是天性使然,也或许是一种自我保护。
月光下,卫良做出一件令自己都诧异的事。
他竟然牵起血公子的手,温声道:“跟我走。”
血公子都惊呆了,不可置信的看着他,想不到这名修士竟如此放肆。
甚至连卫良自己看来,这一举动都是冒失且冒险的,但做了就做了,没什么大不了,最坏的结果无非一死。
血公子回过神来,寒声道:“我要杀了你!”
卫良觉得自己要死了,对方本不是善类,被自己吃了豆腐一定会痛下杀手。他不后悔,接触这么久了,这还是第一次占便宜。牵手的那一刻,一股无与伦比的成就感油然而生,就像是博尔特破了世界纪录,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
他缓缓闭上眼睛,等待审判的降临。对方可是血公子,天下闻名的大魔头,谁敢轻薄她?但他偏偏就那么做了,别说死一次,就算死一千次都值。
预想中的痛楚没有到来,他缓缓睁眼,视野中已经没了血公子的身影。
他又找了许久,还是没有见到她。
卫良稍一沉吟,便明白,血公子逃跑了。
难道是因为怕羞?
那个女魔头,最初一次次击杀自己,如今却落荒而逃。
卫良莞尔的同时,还有些不舍。对方那柔嫩的小手,滑若羊脂,软弱无骨,真想再多牵一会。
没关系,有的是机会。刚才那一幕既然已经发生,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烙印在三生石里,以后血公子看到自己曾牵过她的手,再被轻薄时应该会容易接受一些。
如果说一开始卫良还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的话,现在已经势在必得,天下没有搞不定的问题,也没有搞不定的女人,如果有,只是时间不够,方法不对。
卫良有无穷无尽的时间,也能一次次完善自己的方法,他就像一枚小卒,一步步往前拱,看似缓慢,然而每一步都走的那么扎实。
而血公子,就像一座坚固的城池,看似强大,却在卫良的一次次试探,一次次逼近中渐渐沦陷。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转眼间,又是无数天过去了。
卫良看过一档综艺节目,名为《欢乐喜剧人》,最广为流传的一句话是:搞笑,我们是认真的。
很好,他喜欢认真的人。
现在他也可以自豪的说:泡妞,我也是认真的。
这么多天,他没有一日懈怠,致力于钻研血公子,想要搞定那个女魔头,必须要付出常人无法忍受的艰辛与耐心。
卫良是个很有耐心的人,一件事,他要么不做,要么就做好。
有一个成语,叫庖丁解牛。讲的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叫做丁的厨师,杀牛的技术高明无比,对牛身体的每一寸关节,每一块筋肉都了若指掌。何至于此?因为他干这行已经十九年,完全是时间的积累。
卫良亦是如此,他对于殷无涯的了解也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
他知道血公子最喜欢的颜色。
他知道血公子最喜爱的食物。
他知道血公子的乳名。
他知道血公子生气时会轻轻抿着嘴。
他知道血公子害羞时会微微低着头。
他还知道,假如自己将她搞定的话,就会成为这个女魔头的初恋。
没错,他什么都知道。
任何秘密,在时光之下都无所遁行。
血公子就像一道复杂的数学题,已经被卫良一步步解开。或许在常人看来,这是一只母老虎,可在卫良眼中,她却是一只可爱的小猫咪。
他已经将血公子扒光了,并非身体上的扒光,而是心理上的。
但话说回来,将一个女人的心理扒光,距离扒光她的身体还遥远么?
第八十四章 我爱你
血公子又来了。
其实她才更像尾生,每日黄昏都会准时过来寻找卫良。
指玄宗百里之外,一颗古树下,卫良盘膝而坐,笑吟吟望着她,轻声道:“殷殷,我等你很久了。”
血公子乳名殷殷,一个魔头,偏偏有这般可爱的名字,每次卫良这么叫的时候,她都火冒三丈。
但卫良就是喜欢这么叫。
果然,血公子身形一顿,寒声道:“你说什么?”
卫良微笑道:“我是你的旧友,自然知晓你的乳名。”
血公子仔细打量着他,却怎么都想不起这个人来,冷冷道:“我不曾见过你,别装神弄鬼。”
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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