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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史-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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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雪霏霏雀劳利,长嘴饱满短嘴饥。(《雀劳利歌辞》)
快马常苦瘦,剿儿常苦贫。黄禾起赢马,有钱始作人。(《幽州马客吟歌辞》)
这二首短歌,都是以直捷了当的语言,道出社会生活中的简单而又深刻的道理。前一首以雀为喻,“长嘴”说机灵滑头的人,“短嘴”说老实本分的人。生活中总是前者得利,后者倒霉。后一首明明白白:没有钱就不能像样地做人!言外自然有对财富的渴望。诗中不讲什么大道理,只是普通人民的内心本色语。而就是因为简单,才格外深刻。
关于爱情与婚姻的歌,是北朝民歌中数量最多的一类。但与吴歌、西曲相比,因为有了对照,更容易显出差别来。
谁家女子能行步,反著裌褝后裙露。天生男女共一处,愿得两个成翁妪!(《捉搦歌》)
月明光光星欲堕,欲来不来早语我!(《地驱乐歌》)门前一株枣,岁岁不知老。阿婆不嫁女,那得孙儿抱?(《折杨柳枝歌》)
腹中愁不乐,愿作郎马鞭。出入擐郎臂,蹀坐郎膝边。(《折杨柳歌辞》)
北方民族保存着较多的原始风俗,在两性关系上,远没有汉族那样复杂的礼数。在他们看来,男欢女爱,男婚女嫁,原是很简单的事情,没有什么需要羞羞答答、扭扭捏捏的地方。“天生男女共一处,愿得两个成翁妪”,这是对婚姻之事最简单直截的看法,爽快无比。《地驱乐歌》咏唱幽会,情人不至,却毫无哀伤,只是简截地指斥对方,同南方民歌中的情调大不一样。还有那些女子埋怨家中不让她们及早出嫁的歌,更是以口道心,毫无遮掩。像上面那首《折杨柳枝歌》,前二句起兴,意思说岁岁年年,树不见老而人易老,下面不说自己,却利用老人喜爱孙辈的心理打动对方,写得真淳而有趣。有的甚至唱道:“老女不嫁,蹋地呼天!”(《地驱乐歌》)这样的泼辣简直是南方人想都不敢想的。总之,这些表现爱情与婚姻的民歌,都直接表现了热烈的生命冲动,很值得珍视。不过,在北方情歌中,个别也有婉媚的风格,可能是受了南方民歌的影响。上面所列的最后一首,就可以看出。
将北朝民歌与南朝民歌相比较,可以大略概括如下:在感情表现上,北朝民歌以直率粗犷为特征,少有南方民歌那种婉转缠绵的情调;在语言风格上,北朝民歌以质朴刚健、富有力感见长,没有南方民歌那样华美的文辞、精致的手法,更不用双关隐语的技巧。在诗歌形式上,也以五言四句体式占优势,约为百分之六十。其余多为整齐的七言、四言诗,杂言体较少。但这里要指出一点,即许多诗是经过翻译的。如《敕勒歌》,《乐府广题》说:“其歌本鲜卑语,易为齐言(指汉语)。”又《折杨柳歌》有“我本虏家儿,不解汉儿歌”二句,则可见原非汉语。翻译是一种再创作,这方面的成绩也值得赞美。
最后,再专门来谈《乐府诗集》中收于《梁鼓角横吹曲》的《木兰诗》。这首诗宋初编的《文苑英华》题为唐韦元甫作,其他宋人著作也有认为是唐人作的,所以其产生年代尚有争议。不过,多数研究者认为它是北朝民歌,而可能经过唐代文人的修改润饰。这是一首叙事诗,一向被认为是北朝民歌的代表作。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唯闻女叹息。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旦辞爷娘去,暮宿黄河边,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黄河流水鸣溅溅。旦辞黄河去,暮至黑山头,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燕山胡骑鸣啾啾。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归来见天子,天子坐明堂。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可汗问所欲,“木兰不用尚书郎,愿驰千里足,送儿还故乡。”爷娘闻女来,出郭相扶将;阿姊闻妹来,当户理红妆;小弟闻姊来,磨刀霍霍向猪羊。开我东阁门,坐我西阁床,脱我战时袍,著我旧时裳,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出门看火伴,火伴皆惊惶。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在民风勇悍,战争连年的北朝社会中,完全有可能发生过女子扮男装从军杀敌的真实事件。这种事情最容易引起社会中的好奇心理,因而流布开来,逐渐形成一个文学故事。在这首诗中,故事的传奇性,人物的英雄性格,收尾的喜剧色彩,都反映了普通民众的生活理想和审美趣味,反映了人们在平凡生活中对不平凡事物的爱好。木兰这个人物,被塑造成十分美好的形象。她有对父母的挚爱,有勇毅的个性,也有女子对家庭的眷恋,归来后一节,又写出她的美貌和富有生活情趣、机智活泼的一面。总之,作者把自己所要求的人物品性都赋予了她,使她成为一个健康明朗、充满人情味的女英雄。所以,自古及今,她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
诗歌的语言,有着浓郁的民歌风味。那些浅近、轻快的叙述文笔,和口语化的、穿插在全篇中的对话,造成了活跃的气氛。“东市买骏马”以下四句,“旦辞爷娘去”以下八句,“爷娘闻女来”以下六句,连用排比重叠句式,显得节奏明快、音调和谐。中间“万里赴戎机”以下四句,文字精整,高度概括,从全篇的剪裁来说,起了重要作用,只是锤炼的痕迹很重,与全诗不太统一,可能是经过文人改造的。
第四章 魏晋南北朝小说
“小说”一词最早见于《庄子·外物篇》:“饰小说以干县令(高美之名声),其于大达亦远矣。”此所谓“小说”,指卑琐无价值的言谈,还不是指文体。《汉书·艺文志》:“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这才有了文体的意义。大要而言,古人所谓“小说”,原指篇幅短小、意旨无关宏大、带有传闻性质的记载。其中只有一部分与文学中所说的小说有关。
在古人所说的“小说”著作,以及这以外的著作中,有许多纷杂的、面貌各异的东西构成了中国古小说的源头。大抵古代神话、杂史、民间传说、人物轶事、寓言等等,凡带有一定故事性、有意无意包涵着虚构成分的东西,都与小说的形成有关。这一类琐杂的内容,有些产生复又消失,有些散布在各种书籍里,不为人们注意。直到魏晋南北朝,才集中出现了一批专谈神异灵怪与人物佚事的著作,于是成为中国小说史上第一个重要的阶段。
就小说的发展过程来说,历史著作、尤其史传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史书与小说,性质原本不同。但中国古代史书,常在细节上运用虚构手段。尤其是,中国文学中叙事、描写及刻画人物形象的技巧,首先不是在“小说”的范围而是在史传中培养起来的。一直到很久以后,小说家仍然在史传中吸取养分。
第一节 志怪小说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说:“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迄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其书有出于文人者,有出于教徒者。文人之作,虽非如释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为小说,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这里指出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兴盛的原因,是受了民间巫风、道教及佛教的刺激,而作者的态度,是将怪异传说视为事实来记载。作为一个基本的概括,鲁迅的总结是正确的。但也要注意到,志怪小说的来源和实际面貌比较复杂。着重于宣扬神道,还是倾心于怪异事迹,以及小说中表现人生情趣的多寡,其间的区别还是很大。
现存志怪小说中,有署名汉人之作,主要有题为班固作的《汉武帝故事》、《汉武帝内传》,题为郭宪作的《洞冥记》。
以前研究者多认为出于六朝人的伪托,但近来也有提出不同意见的,对此尚有深入探讨的必要,本书中暂存疑。三种都是讲有关武帝的神仙怪异故事,其中《内传》叙西王母下降武帝宫中之事,篇幅颇长,文辞华丽而铺张。年代确定的志怪书,当以题名曹丕作的《列异传》最早。现此书已亡,在几种类书中有引录。其中“宋定伯卖鬼”故事很有名。宋定伯少年时,夜行逢鬼,便诈称自己也是鬼,一路同行,巧妙地消释了鬼对他的疑惑,并骗得鬼怕人唾的秘密。其后他把鬼强行背到市场上,鬼化为羊,他唾羊使其不能变化,卖得一千五百钱。这故事很有幽默感,也颇能反映中国民间的一种心理,便是造出鬼来吓人,又想出法来骗鬼,俗云“糊弄鬼”即是。另外,《谈生》叙一书生与一美丽女鬼为婚,因不能遵守三年不得以火照观的禁约,终于分离,留下一子。这故事优美动人,后代还有新的演变。因不能抑制好奇心而受到惩罚,这是各国民间传说中最常见的母题,由此可以见到人类的一种普遍心态。
魏晋志怪小说中,《搜神记》是保存最多且具有代表性的一种。作者干宝(?—336),字令升,新蔡(今属河南)人,是两晋之际的史学名家,著有《晋纪》,时称良史。又好阴阳术数、神仙鬼怪。《搜神记》序中,自称作此书是为“发明神道之不诬”,同时亦有保存遗闻和供人“游心寓目”即赏玩娱乐的意思。此书原已散佚,由明人重新辑录而成,现为二十卷,四百多则,其中偶有误辑。
《搜神记》的内容,一是“承于前载”,但并不都是照旧抄录,有些文字上作了加工;二是“采访近世之事”,出于作者手笔。其中大部分只是简略记录各种神仙、方术、灵异等事迹。也有不少故事情节比较完整,在虚幻的形态中反映了人们的现实关系和思想感情。尤其有价值的,是一些优秀的传说故事。如《李寄斩蛇》、《韩凭夫妇》、《东海孝妇》、《干将莫邪》、《董永》、《吴王小女》等,都很著名,对后代文学有较大影响。
《东海孝妇》叙一孝妇为冤狱所杀,精诚感天,死时颈血依其誓言缘旗竿而上,死后郡中三年不雨。关汉卿的名作《窦娥冤》即以此为蓝本。《董永》叙董永家贫,父死后自卖为奴,以供丧事,天帝派织女下凡为其妻,织缣百匹偿债,而后离去。《天仙配》的故事由此演变而来。以上二则,本意都是表彰孝行,但又不尽于此。前者还控诉了官吏的昏庸残暴,后者又表现了穷人对美好生活的幻想。而这两点,分别成为《窦娥冤》与《天仙配》的中心。
《韩凭夫妇》写宋康王见韩凭妻何氏美丽,夺为己有,夫妇不甘屈服,双双自杀。死后二人墓中长出大树,根相交而枝相错,又有一对鸳鸯栖于树上,悲鸣不已。这故事控诉了统治者的残暴,歌颂了韩凭夫妇对爱情的忠贞。结尾是一个民间故事中常见的诗意的幻想,后世“梁山伯与祝英台”故事的结尾可能受其影响。这种幻想是美丽而又软弱的。《吴王小女》也是一个生死相恋的故事:吴王夫差的小女与韩重相爱,因父亲反对,气结而死。她的鬼魂与韩重同居三日,完成了夫妇之礼。故事的情调悲凉凄婉,紫玉的形象写得很美。在中国古代的爱情故事中,女性总是比男性来得热情、勇敢、执着,这是值得注意的现象。
比较起来,《李寄斩蛇》和《干将莫邪》,更具有强烈的斗争精神。前者写闽中庸岭有巨蛇为祟,官府只能每年招募一名童女献祭,李寄自出应募,以她的机智和勇敢杀死大蛇。事毕,李寄对以前被蛇所食的九个女子的骷髅说:“汝曹怯弱,为蛇所害,甚可哀愍!”歌颂了英勇斗争以求生存的精神。后者写干将莫邪为楚王铸剑,三年乃成,被杀。其子赤比长大后,为父报仇。故事的后半部分写得壮烈无比: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瞋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堕汤中。三头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
这个故事中所表现出的人民对于残暴统治者的强烈的复仇精神,是中国文学中少见的。文中写干将莫邪之子以双手持头与剑交与“客”,写他的头在镬中跃出,犹“瞋目大怒”,不但是想象奇特,更激射出震撼人心的力量。它以悲壮的美得到鲁迅的爱好,被改编为故事新编《眉间尺》。
《搜神记》中的优秀作品,其情节之完整与丰富、形象之鲜明生动,较以前的志怪小说有一定发展,已开始改变“丛残小语”、粗陈梗概的形态。其文字简洁质朴,有魏晋史家之文的特征。
《搜神记》之后,优秀的志怪书当数刘义庆的《幽明录》。刘义庆(403—444),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宋宗室,袭封临川王。他爱好文学,著述甚多,除《幽明录》外,传世还有志人小说《世说新语》。不过,这些著作当有他门下的文士参与编写。
《幽明录》亦久已散佚,鲁迅《古小说钩沉》辑有二百六十多则。它和《搜神记》不同之处,是很少采录旧籍记载,而多为晋宋时代新出的故事,并且多述普通人的奇闻异迹,虽为志怪,却有浓厚的时代色彩和生活气氛。其文字比《搜神记》显得舒展,也更富于辞采之美。这和宋代文学总的发展趋势一致。
《刘阮入天台》是一则有名的故事。写东汉时刘晨、阮肇二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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