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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在二次元时代-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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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哗啦划拉……”

    几十只枪整齐划一的拉开保险,也在一个男人的动作中整齐划一的停下来。

    “福伯,我们十多年没见了,你的身体还是这么硬朗。”

    “长博你也是啊,现在应该是禁卫队长了吧?十几年也算是熬出头了。”福伯也就是刘云帆最忠实的老仆阿福侧身示意来人进来。

    “队长……”

    康长博看着福伯,好像要从他的眼中看出什么,然而那双眼中只有老年人所特有的浑浊与空洞。

    “你们在这里等我。”

    走进房间,只见一个两鬓斑白的老人正躺在摇椅上看电视,电视上放的是这段时间最火的《fatezero》。这部动画的热度好像席卷了整个龙国,自己家的弟弟妹妹们每周六必须追看,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面前这个人竟然也会喜欢这种幼稚的动画,简直刷新了他的三观。

    瞟了眼来人,刘云帆的声音很轻,如果不仔细听怕是根本听不清。

    “原来是长博啊,我看完这集就走。”

    虽然不知道对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康长博瞧了眼时间后,点了点头。不管是疏散群众也好、包围酒店也罢,总归需要点时间,这样一来,就算对方暴起反抗,也能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又剩我一人了。”

    切嗣的话让许多情感丰富的人落泪。他们想起了切嗣的经历,那段记忆如同梦魇,在每一个孤枕无眠的夜里嚎叫,诅咒切嗣的一切。

    绮礼和爱丽丝菲尔藏在caster的工房里,他借着caster留下的法阵延续着爱丽丝菲尔的生命。他想从她的口中得到卫宫切嗣的愿望。

    “这种愿望简直就像是孩子的玩笑,斗争是人类的天性,如果想要没有斗争的世界,那么就需要消灭所有人类。”

    “没错,而且他的奇迹也快用完了。那个人常常为了所追求的理想而下决心割舍自己爱着的人……”

    在爱丽丝菲尔的解说中,言峰绮礼终于明白了卫宫切嗣这个人,他明白了自己继续战争的意义,他掐死了爱丽丝菲尔。

    看到爱丽丝菲尔死亡的瞬间,观众的眼睛红了。

    爱丽丝菲尔可以说是这部动画中最温柔,最令人怜爱的角色,没有一个观众不喜欢她。然而现在她却被这个追求愉悦的魔鬼掐死,所有观众恨不得亲眼看着他死。观众们诅咒他,唾弃他,厌恶他,并在心底默默的期望着,不管是谁都好,杀了他。

    韦伯将自己的三个令咒全部使用。去赢得胜利、去赢得圣杯、去征服世界。三个愿望,三次加成,虽然失去了战车,但现在的他可能会比拥有战车的时候更强。

    “笨蛋,我已经不是你的御主了,你自由了,为什么还要带上我?”

    “因为你是本王的朋友啊!”

    征服王带着韦伯,凭借rider的速度,飞快的赶往广场。

    看着r组的御主和servant,观众的脸上又出现笑容。这两个人可以说是迄今为止最暖心的组合,而且韦伯身边的所有人都是那么温暖,那对儿老年夫妻一直散发着温柔的光辉,抚慰着每一颗受伤的心灵。

    骑士王、切嗣、兰斯洛特、雁夜四人也正向广场进发。

    切嗣决定了,绮礼必须死。

    这一集的最后,爱丽丝菲尔突然出现在空荡的房间,房间中央堆放着一堆白色的物体。随着镜头拉进,观众们“啊”的一声,这堆白色堆积物是各种各样表情的爱丽丝菲尔,她们像是垃圾一样,被人肆意的丢弃在这里,像是玩具厂等待销毁的布娃娃,那么可悲,那么可怜……

    直到这一刻,观众才明白她一直挂在口中的“我是个人造人”的含义,她不过是这堆被遗弃的不完美造物中的一个。最终,爱丽丝菲尔的一切都被圣杯吞噬,她的衣服变成了黑色,她最后那个邪异的笑容也值得人深思。

    “呕……”

    “好了,动画结束了!”

    一直坐在床上的康长博站了起来。但刘云帆却一点动作都没有,慢慢的,摇椅停止了晃动……


………………………………

第三四二章 篮球

    男人有钱就变坏,可王明现在手里一毛钱没有,就算脑海中又许多奇思妙想,也只能暂且搁置。

    他的手中现在有四部动画要做,两部漫画需要连载,两本更新,仔细算下来,手上的事情还真不少,现在停下来将手上的事情作完,这样才有精力和时间将其他事情做好。

    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

    在《Fate zero》火爆全国的时候,连载在《野火》上的《灌篮高手》引起了轩然大波。

    对于古板的家长来说,《灌篮高手》仿佛是教唆孩子学坏一样,早恋、校园暴力、逃课等一应俱全,像是故意向家长挑衅。

    “你是不是钟爱这类角色啊?”许久不见的刘成峰专门挤出一天的空闲,来跟王明联络联络感情,同时也打听下《灌篮高手》的事情。

    自从王明从天王集团独立出去以后,父子二人就从未在家中讨论过有关公司的任何事,刘成峰就成了二人间的桥梁,所以这次来未尝没有替王承继探路的心理。

    “怎么可能……”王明感觉自己很无辜。漫画最重要的是故事当中表现出来的东西,而不是表象。这群带有敏感体质的家长,从自己连载《死神》的时候就开始闹,现在还闹,简直烦不胜烦。

    刘成峰笑着摇摇头,对王明的烦恼无动于衷。自打漫画这种娱乐方式问世以来,大多数时间就在和这些家长打交道,两者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除非某方退让,不然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双方的矛盾主要来源于两点、第一孩子看漫画影响学习效率,这是个无解的问题,王明也没有解决办法。第二就是因为漫画中描写的这些都是在学校中真实存在的事情,在全国各地均有发生,因此学校与家长十分重视,同时反感所有可能教唆孩子的作品。否则学校从来不出现早恋、打架、逃课的话,会有人这么激动这么担心吗?

    “你看看你写的死神,主角也是个经常打架的人。其中包含着混混、校园暴力、打架等元素。《灌篮高手》尤甚,早恋、打架等事件樱木一个不落,虽然大家都知道这些是社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是家长和老师心中的敏感话题啊,家长担心、老师操心、学校闹心。恰好,这个时候你站出来了,这枪头不指着你指谁?毕竟你的读者有很多都是初高中学生,万一他们觉得打架很酷、早恋很帅的话,怎么办?”

    刘成峰的脸色很严肃:“如果这部漫画对学生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那么你就是千古罪人。”

    “呃,有这么严重?”

    “没办法,谁让你的影响力大呢!”

    刘成峰摊手做了个无奈的动作说道:“自从《Fate zero》爆火之后,你的名字就成了全国青少年人心中的偶像,16岁创业,半年身家千万……林林总总的数据会让这群同龄人对你产生崇拜心理,你的一举一动也会被他们放大,可以说现在的你,已经成了青少年中的领军人物,你要更加小心才是。所以我建议你赶紧给作品减减压,消消众多家长的火气,毕竟你也不希望再看到类似《死神》那样的事件吧?”

    然而对刘成峰的说辞,王明不屑一顾:“俗话说堵不如疏。中学时代,学生们正好是热血飞扬与叛逆心理并存的时期,面对一成不变的生活,他们心中的热血令他们渴望激情与飞扬。有时候,越是禁止事项,他们越是要做。而心理教育问题,本该由学校和家长共同处理,但大多数家长却借着工作繁忙这个借口,对孩子的心理问题不管不顾,只知道找一些外物来弥补或撒气,有这时间,还不如和孩子好好聊聊,关心一下,问问他们想要什么,想做什么,而不是这个不对,那个不行。”

    这个道理所有人都懂,可他们为什么不这么做呢,这是王明一直以来都弄不明白的一件事,明明只要和孩子多沟通交流,许多惨案悲剧就不会发生,但家长们就好像选择性的无视了一样,令人费解。

    刘成峰沉默。

    “青春……叛逆……”这两个词语让他想到了自己女儿,这些年自己从未好好和她谈过,最近总觉的她心里藏着什么事却不和自己说,王明的话把他也骂了,他的气势弱了下去,声音柔和的问道:“那么你是怎么想的呢?”

    “青春和叛逆不过是热血的一种表现,而我会在这部漫画中将这两种因子转化为众人坚持篮球的动力,要知道,我最擅长的就是神转折啊。”

    ……

    送走了刘成峰,王明打开电脑,搜索《灌篮高手》,入目的信息大多是负面的。

    “篮球作为一种竞技比赛,在全世界有着难以估量的爱好者,可以说青白这次的选题先天拥有庞大的粉丝群,然而这部作品却利用荒废学业体现主角们在篮球方面的努力,这是这部漫画最大的缺点,也是最让人诟病的一点。”

    “没错,我曾经就是校队的篮球运动员,当初我几乎把我整个高中献给了篮球,可到最后留给我的却只是一张三流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毕业以后我找不到工作,为此父母愁白了头发,而每当我看到二老就悔不当初,如果高中时代我努力学习考了一个好成绩,那么就不会像今天这样,只能看着父母一把年纪还在为了自己未来操心。”

    “而且就算是成了职业篮球运动员也没用。体育竞技吃的是青春饭,一旦体力开始下滑,就基本等于拿到了退役的门票,这个时间大约是15到20年。假设退役以后你40岁,那么请问你接下来的几十年要怎么过,你的儿女怎么办,你的父母又怎么抚养?你把你最美好的人生献给篮球,一辈子除了篮球什么都不会,没有撑起家庭的一技之长,只知道坐吃山空的话,多少钱都不够败的,这不是一句‘你喜欢篮球吗?’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看着这些抨击的话语,王明并不否认他们的观点。

    全世界的运动员在决定吃这碗饭前,都面临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就算是退役以后也要为自己的生活考虑。看到奥运冠军在跳骚市场摆地摊你也别惊讶,因为他们真的什么都不会,甚至连和人讨价还价都不擅长。

    原本王明以为这个更加发达的龙国对运动员的未来保障很好,可现在看来与自己上辈子见过的那些也没什么区别。要说之前他还曾经犹豫过的话,现在他完全不再犹豫,他要用自己的笔,为这些可怜人争取到他们应有的权利,为他们赢得他们应有的赞誉,为他们正名。


………………………………

第三四三章 我想,我是喜欢的。

    “你喜欢篮球吗?”

    如果被人这么问上一句,姚刚绝对会回答喜欢。如果是一个如同漫画中的晴子那般模样的天使,被她那期待的目光看着的话,他绝对会毫不迟疑的回答——

    “喜欢,非常喜欢!”

    冬天的魔都气温很低,却也比不上北方那般,就算是穿着运动短袖长裤在外面运动也不会感觉寒冷。

    春天的脚步即将降临龙国东方这座海港城市,清晨温柔的阳光照亮了这座新建的露天篮球场。整个球场只有他自己一个,显得孤独又冷清。

    他最喜欢的是武侠,他觉得打篮球跟武侠里面的练功一样,都是基础功最重要,所以他每个早上5点半都会从床上爬起来,到家附近的这个篮球场运球匀速跑10圈、投篮100次,200个俯卧撑……

    这是他给自己定下的功课,几乎雷打不动。

    这三年,场地换了好几个,却一直都是他一个。

    一个月前,这个场地突然来了一个人,他叫程磊,是魔都十九中的高一新生,勉强算是自己的学弟吧。对于这个学弟,姚刚非常照顾,每天完成功课以后,都会手把手的教他如何打球。

    没错,程磊完全是个门外汉,但他的热情却令姚刚刮目相看。

    原以为只是三分钟热度的他,竟然每天坚持和自己做等量的训练,甚至晚上放学回家还能见到他自己一个人在球场上加练。姚刚很疑惑,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完全不懂篮球的门外汉如此疯狂的喜欢上了篮球。

    程磊没有隐瞒,他将收集来的《野火》交给了姚刚,并嘱咐他好好保护。

    “答案就在这里。”

    仅仅是看了一眼目录,他就将目标定在了《灌篮高手》上面。

    他听过这部漫画的名字,连自己的同桌都爱看。不过他很瞧不上这部漫画,虽然没看过,但是看了那叫流川枫那个家伙一眼他就知道,这是一部偶像漫画。

    当他真的看进去以后才知道,自己错的离谱。

    随着漫画剧情推进,他的心也跟着樱木的举动七上八下。当他看到樱木拼命从大猩猩手中抢下篮球并用那外行人的方式灌篮的瞬间,他感觉自己好像是三伏天吃了冰棒一样舒爽,激动的浑身颤栗。那可是灌篮啊,篮球运动中最具有力量性的进球,一场比赛见不到几次的进球,每次进球都能让满场观众欢呼的进球。

    灌篮能提升己方气势,压制对方气势,甚至可以说是比赛的胜负手,也是他最喜欢的进球方式。

    看着樱木,姚刚就像是看到了刚上初中时的自己。学习成绩优秀再加上人高马大的,在所有同学里算是最出众的那个,然而他却被同班同学排挤。他不知道同学们为什么排挤自己,他也曾试着向大家解释,可没人听,甚至还有人嘲笑自己“长了这么大的个子,却是个哭唧唧的娘娘腔”。

    为了摆脱过去,他选择离家很远的十一中,开始了一段名为“男子汉”的修行。

    “篮球是男人的运动,是肌肉与力量的碰撞。在球场上每一个进球,都是用背后无数的辛勤汗水换来的,这是一个男子汉的运动,所以这位同学,你想要加入篮球队吗?”

    当年邀请自己的体育老师长什么样他已经忘了,可篮球却成了他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看完了漫画向程磊询问,他发现这三井寿跟程磊很像。

    程磊是他们学校的扛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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