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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剑三同人)把酒言欢-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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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着自己身量未足,他从推开的那条小缝之中就这样钻了进去。
  白云城的阳光常年充足,如今正是午后,是太阳最是炙热的时候。因为小言欢的缘故,叶孤城的屋子内没有用冰,只是垂了窗幔和床帏,为躺在摇篮里的小姑娘遮挡太过强烈的阳光。
  虽然开着窗户,可是屋内没有一丝的风。这些轻纱垂坠,层层叠叠的遮掩住了叶孤城的床边放着的那个小摇篮。
  可是这些遮挡对那个小闯入者是没有任何作用的,他伸出还有些肥短的小手拨开了挡在眼前的轻纱,径自走到了那个小摇篮旁边。因为如今他十分矮小,那个小闯入者又去推过来一个凳子,踩在凳子上,这才终于看清了摇篮里的婴孩的模样。
  百日的孩子,身上的红皮已经尽数褪去,一身肌肤像是雪团一样的白。此刻虽然她是闭着眼睛在安静的睡着,可是不难看出这定然是个极为漂亮的孩子。
  不过这些都不是那个闯入此间的人在意的。
  踩在凳子上的闯入者趴在婴儿的摇篮边上,先是伸出手去轻轻地蹭了蹭小言欢额角的五瓣梅花,看见自己的指尖依旧白皙如玉,并没有染上一点朱红颜料之后,分明还是孩子的脸上骤然浮现出了一抹成熟太过的笑意。
  这笑意十分违和。
  闯入叶孤城的房间的人看起来至多不过五岁,分明是个生的玉雪可爱的孩童,可是他此刻笑得一脸的意味深长,简直让人疑心他的身体里藏了一个更成熟的魂魄。
  时光回溯。可是回溯时光的,难道只能是叶孤城一个人?
  小心的控制着力道,并没有把摇篮里的小姑娘吵醒,那个男童想了想,却并没有挪开自己的手。他的手下移,没有一点心理负担的解开了叶家这个小姑娘的襁褓,而后轻轻地分开了她的两条肥软的腿。
  他这么做,无非是想确定,这位叶家凭空出现的小小姐,当真是个女娃而已。
  看见了和自己并不相同的器官,男童有些意外的挑了挑眉,他原本以为叶孤城会将男孩充做女孩养,以此掩人耳目,却没想到这个凭空出现的白云城小小姐还当真是个闺女。
  不过他手上的动作不停,麻利的帮着叶家的小娃娃包好了襁褓。虽然是第一次做这样的活计,可是男童却做得异常的好,比叶孤城第一次做的时候不知道要强了多少倍。
  “还当你小子鬼鬼祟祟的潜入人家主人家的院子里做什么,原来是个小色鬼!”一道十足戏谑的声音从男童头顶响起,下一刻,男童只觉得眼前闪过了一片红。他身体紧绷了一下,却忍住没有任何动作,任由这个红衣男人将自己捉住,而后提着领子就这样拎了起来。
  被人拎在手里晃了晃,男童听见了这人又发问道:“你是谁家的孩子,这么小居然一言不合就去看人家小姑娘屁股?我的乖乖,这长大了还得了?”
  见男童始终缄默,那红衣男人刻意压低了声音,恐吓道:“也是,像是你这样的破孩子,多半是长不大的,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被哪家小女孩的家里人捉住打死了。”
  这小男孩被捉住了也不见任何慌乱,他仰起头看向这个一身红衣却生得平平无奇的男子,偏了偏头径自念叨道:“怜花千面,王怜花?”
  红衣男子的眼中划过了一抹兴味,他只是长日无聊,所以随着沈浪一起来了白云城。沈浪是为了相助故人之子,王怜花却没有这种圣母情节。在沈浪在前头出人出力的时候,王怜花便开始在白云城主府四处转悠。
  以他的轻功,莫说是白云城的侍卫了,就是忠叔亲自盯着,恐怕都未必能发现得了他的行踪。
  同在南海,王怜花是见过叶家萦洲的,当时她只有十几岁,却当真是人间殊色。这些年在海外修身养性,王怜花一身邪气收敛不少,倒是不至于对个黄毛丫头起什么心思。不过王怜花行事不拘,又一贯喜欢美丽的事物,见叶家的这位嫡长女的确和传闻之中一样生得漂亮,当时王怜花还和沈浪开玩笑,说若能将孩子都生成这般模样,白云城的城主和城主府人合该多生几个才是——听听,这说得像是什么话?
  时隔多年,王怜花又听说那叶家大小姐生了个闺女,还养在距离他们不远的白云城,于是王怜花就生了想来看看的心思。谁曾想他这一凑热闹,却恰好捉住了个对着叶家小小姐动手动脚的臭小子。
  这臭小子居然还能说出他的名讳?如此一来,王怜花的兴味就越发的浓厚了起来。
  这一耽搁的功夫,便见到叶孤城和沈浪一前一后的走了过来,沈浪看见王怜花手中还提着一个孩子,想起这人前几日念叨着说要寻一个徒弟,便不由道:“王兄,这是你挑中的弟子?”
  沈浪的话倒是提醒了王怜花,他眼眸一转,旋即脸不红心不跳的应道:“正是,此子天赋极佳,我调|教几年,必成大器。”怜花公子从来自信,哪怕这孩子是个废材,他也有自信能够将他锤炼成所谓的一流高手。
  更何况,这男孩一看就是不简单,哪怕最坏的结果是根骨差些,可是他的聪慧已然可以弥补这一点了。
  这样想着,王怜花便一点没有心理负担的顺着沈浪的话胡诌下去了。
  可是他们不该出现在自己的屋子。叶孤城没有抓错重点,他三步两步的跨到自家小外甥女身边,敏锐的发现孩子的襁褓似乎被人动过。
  注意到叶孤城皱起的眉头,那被王怜花提在手里的小男孩同样面不改色的嫁祸道:“方才这位前辈非说宝宝尿了,居然直接上手拆了宝宝的襁褓,也是不害臊!”
  被看光了还不能说的小言欢咧嘴哭唧唧:哇哇哇哇!!!                        
作者有话要说:  怜花公子:我有句脏话想和你分享一下。
阿九:丑拒。
王怜花默默卷衣袖。
沈浪:算了算了孩子还小……哎呀我去,妈蛋王怜花你把椅子放下!

  ☆、江清月近人。

  第十一章。江清月近人。
  王怜花并不是一个受气的人,被无端污蔑,哪怕自己手上的这只还是一个孩子,可是怜花公子还是毫不犹豫伸手捏住了这个臭小子的脸,“笑眯眯”的对他说道:“话不能乱讲。”
  被他拉住脸的小男孩眸光骤然凶狠,却在转瞬之间掩盖住了眼底真实的神色。王怜花用的力道不可谓不小,可是这个小男孩还是笑得一脸纯良无害,冲着他无辜眨眼道:“师父说的是,徒儿听师父的。”
  方才只是不想听沈浪唠叨,所以王怜花才顺着他的话认下这个小破孩子。没想到这臭小子居然也跟着顺坡下驴,当真唤起了他“师父”。不知道这臭小子心里打得是什么算盘,王怜花冷笑一声,手上的动作却更狠了几分。
  普通的孩子被这样揉捏,早就应该大哭出声了。偏生被王怜花拎在手里的这个却恍若没有这回事一般,只是垂了眸子,丝毫没有因为脸颊处的剧痛而痛呼出声。
  王怜花见状更是深觉这个孩子不简单。当然,若是一个普通的孩子,总也不该能够这般悄无声息的进入到白云城中,更莫说是进入白云城主的院子了。
  一大一小的两个人都快要打做一团了,若非有沈浪从旁劝着,这孩子很可能要被王怜花掐死。可是叶孤城到底是叶孤城,他没有被王怜花和他所谓的徒弟的喧闹转移了注意力。
  叶孤城身上的血气还没有散去,他方才杀了十五个人。其实在这种情况之下,叶孤城本是不愿意靠近小言欢的。不过如今而已顾不得如此之多,叶孤城三步并做两步的走到了婴儿的摇篮旁边,小心翼翼的将里面睡得憨甜的小姑娘抱进了怀里,仔仔细细的检查着她身上所有可能的异状。
  在确认小外甥女没有任何差池之后,叶孤城才冷声道:“二位来此,所为何事?”
  沈浪方才助他,虽然叶孤城可能并不需要,但是这份恩情叶孤城还是记下了。如今这两位不速之客状若与沈浪是旧交,叶孤城这才没有直接出手,而是出声询问。
  手中的三尺青锋,饮过血和没有饮过血始终是有分别的。更何况如今叶孤城周身的血腥之气还没有散尽,哪怕他只是个孩童模样,甚至怀中还抱着一个更小的孩子,可是散发出来的剑气却十分不容忽略。
  王怜花赞许的看了一眼叶孤城,随即心里却有些淡淡的可惜——此次他当真是出门来寻找徒儿的,若是眼前这个小少年不是白云城主该多好,他定然是要收他为徒的。若是如此,他的一身衣钵何愁无人继承?
  可惜没有如果,王怜花叹息一声,不再说话。
  沈浪知道这位是什么脾气,连忙对叶孤城解释道:“这位是我的老友王怜花,这次他随我一道来的,此人生性散漫,仗着自己轻功尚佳最爱四处乱闯,冒犯城主,还请见谅。”
  至若此时,沈浪已经不能将叶孤城看做一个孩子。他自问自己是无法在如此稚龄连克十五位用剑高手的,而能够突破到叶孤城的境界的人,此前世上还没有出现过,此后也未必会再出现一个。
  世上只得一个叶孤城!
  这一刻,虽然因为不同的原因,但是王怜花和沈浪第一次有了相同的感叹。
  叶孤城不管他们的感叹,他卖给了沈浪一个面子。
  此刻他的长剑尤腥,已然不在意沾染上任何人的鲜血。即便他已经筋疲力尽,可是刚才突破的兴奋还潜藏在他的骨血之中,并未褪去。借着这股兴奋,他未尝不能再掠夺一大一小两条生命。
  是了,若是在平时,哪怕是叶孤城前世的全盛时期,他也未必能够以一人之力同时对抗王怜花和沈浪两人。不过如今他刚刚跨入另一重境界,在这股劲头没有退去之前,叶孤城可以说是无人可挡。
  叶孤城没有对王怜花和他手里拎着的那个孩子动手,而是任由沈浪将两人全部带走。低头看了看自己怀中安安静静的睁着眼睛望着他的小言欢,叶孤城的心忽然一软。用下巴在小言欢头顶的那朵小花上蹭了蹭,叶孤城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半晌,他才对匆匆赶回来的忠叔道:“备水,沐浴。”
  忠叔应了一声,转身出去准备。作为白云城的老管家,忠叔自然不可能单纯的只是帮着自家主子备下热水,知道了方才自家城主院子里发生的一切,忠叔倒吸了一口凉气的同时,将巡视的侍卫狠狠教训了一顿,而后又制定出了更加严密的防护方案,誓要将他们白云一城弄得跟铁桶一般。
  不是不知道王怜花的武功是何等境界,可是事关家里的小主子,忠叔一点也不敢心怀侥幸。因为他清楚,哪怕小小姐出了一星半点儿的差池,他们都是承受不起的。王怜花的武功虽然高,可是还没有到举世无双的境界。他日但凡有个和王怜花一般,抑或是比王怜花还要武功高强的人闯入白云城,他们该如何应对?
  此事在叶孤城和忠叔的心中都敲响了警钟,此后的日子,白云城的守卫愈发的森严起来,此是后话,暂且不提。
  叶孤城先是自己沐浴更衣,而后他又让侍女端上了给小外甥女专门打造的小浴盆,将还在睡着的小雪团剥了干净,叶孤城自己挽了挽袖子,亲自将那一团雪白的小东西放到了浴盆之中。
  小言欢比寻常的孩子要乖巧许多,却也更爱睡了一些。方才她已经睁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了自家小舅舅一会儿,这会儿便又睡了过去。就连皮肤接触到了温水的时候,这孩子也不过动了动自己肥白的小腿,胡乱的蹬了两下,之后便不动了。
  白云城的小小姐如今不过才百日,她的小浴盆是叶孤城请了鲁班门的巧匠做的,上面有一个槽,可以随意调动位置,根据孩子的生长情况将她固定住。而浴盆之内水是恰好没过小言欢的肩膀的程度,如此一来,哪怕叶孤城如今还身量未足,可是给这个孩子洗澡却并不是一件难事。
  叶孤城素来一诺千金,当日已经和长姐约定好会好好照料小言欢。不过叶萦洲当时也多半是在玩笑,她知道自家弟弟会好好对待自家闺女,却只以为这种“好”是要吩咐下人去做的,毕竟就连作为母亲的她自己,照顾阿雪的时候也是有许多丫鬟婆子相助的。叶萦洲没想到,她家弟弟竟能做到如今这般事事亲力亲为的程度。
  寻常婴儿因为对水的恐惧,哪怕平日再是乖巧,沐浴的时候也总会哭闹几声的。可是小言欢却一次也没闹过。
  不仅仅是在沐浴的时候,和别家的婴孩相比,这孩子实在是太爱睡了一些。叶孤城时常担心是因为天眷者的身份才使得这孩子如此,又恐他们家小言欢还不会说话,哪怕身上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也没有办法好好表达,所以这平安脉是一日没有断过的。
  幸而有医术高明的大夫信誓旦旦的保证,说小小姐身子比寻常的婴孩还要康健,日后说不准也是个习武奇才,如今嗜睡一些也是因为在长身体,叫叶孤城不必担心,因此叶孤城才稍稍放下一些心来。只是若非有今日这样的特殊情况,叶孤城是不会让小言欢离了自己的视线的。
  叶孤城永远不会知道,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空间,在那个叶家人魂牵梦萦的西子湖畔,天泽楼前一个一身明黄,双眸微闭的男子盘膝而坐。他的膝上放着一柄轻剑,可是却又不仅仅是一柄轻剑。
  一个小小的用杏黄色襁褓包好的婴孩被他小心的抱在怀里。男子的双目原本已渺,不过此刻却已经没有了异样。那是一双琥珀色的眸子,沉静着四时更迭,也沉静着故园山水。
  男子的额上有一朵血色的五瓣梅花,他伸出修长如玉的手指轻轻的触了触怀中婴孩的额角,那里同样也有一朵如出一辙的花。
  被他抱在怀里的小婴儿似乎察觉到了什么,骤然就睁开了眼睛,露出那双和男子别无二致的琥珀色的眸。摇晃着小脑袋蹭了蹭自己额头上那根有些微凉的手指,小小的婴孩竟是甜甜的笑了。
  “言欢。真是个好名字。”一身明黄的男子轻轻的摸了摸小女娃肉嘟嘟的笑脸,唇畔也不由浮现出了一丝笑意。
  ——他是叶英,藏剑大庄主叶英。可惜,这里却并不是真的西湖藏剑山庄。
  叶英在此处许久,只为了给藏剑留下星星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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