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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政要-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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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美,可为规诫。其词曰:

今来古往,俯察仰观;惟辟作福,为君实难。宅普天之下,处王公之上;任

土贡其所有,具僚和其所唱。是故恐惧之心日弛,邪僻之情转放。岂知事起乎所

忽,祸生乎无妄。固以圣人受命,拯溺亨屯;归罪於己,推恩於民,大明无偏照,

至公无私亲;故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礼以禁其奢,乐以防其佚。左

言而右事,出警而入跸。四时调其惨舒,三光同其得失。故身为之度,而声为之

律。勿谓无知,居高听卑;勿谓何害,积小成大。乐不可极,极乐成哀;欲不可

纵,纵欲成灾。壮九重於内,所居不过容膝;彼昏不知,瑶其台而琼其室。罗八

珍於前,所食不过適口;惟狂罔念,丘其糟而池其酒。勿内荒於色,勿外荒於禽;

勿贵难得之货,勿听亡国之音。内荒伐人性,外荒荡人心;难得之物侈,亡国之

声淫。勿谓我尊而傲贤侮士,勿谓我智而拒谏矜己。闻之夏后,据馈频起;亦有

魏帝,牵裾不止。安彼反侧,如春阳秋露;巍巍荡荡,推汉高大度。抚兹庶事,

如履薄临深;战战栗栗,用周文小心。

诗云:“不识不知,”《书》曰:“无偏无党。”一彼此於胸臆,捐好恶於

心想。众弃而后加刑,众悦而后命赏。弱其强而治其乱,伸其屈而直其枉。故曰:

如衡如石,不定物以数,物之悬者,轻重自见;如水如镜,不示物以形,物之鉴

者,妍蚩自露。勿浑浑而浊,勿皎皎而清;勿汶汶而闇,勿察察而明。虽冕旒

蔽目而视於未形;虽黈纩塞耳而听於无声。纵心乎湛然之域,游神於至道之精。

扣之者,应洪纤而效响;酌之者,随浅深而皆盈。故曰:天之清,地之宁,王之

贞。四时不言而代序,万物无为而受成;岂知帝有其力,而天下和平。吾王拨乱,

戡以智力;人惧其威,未怀其德。我皇抚运,扇以淳风;民怀其始,未保其终。

爰述金镜,穷神尽性。使人以心,应言以行。苞括理体,抑扬辞令。天下为公,

一人有庆。开罗起祝,援琴命诗;一日二日,念兹在兹。惟人所召,自天祐之。

争臣司直,敢告前疑。

太宗嘉之,赐帛三百段,仍授以大理寺丞。

贞观五年,诏曰:“在京诸司,比来奏决死囚,虽云三覆,一日即了,都未

暇审思,三奏何益?纵有追悔,又无所及。自今后,在京诸司奏决死囚,宜二日

中五覆奏,天下诸州三覆奏。”又手诏敕曰:“比来有司断狱,多据律文,虽情

在可矜而不敢违法,守文定罪,或恐有冤。自今门下省复有据法合死,而情在可

矜者,宜录状奏闻。”

贞观九年,盐泽道行军总管、岷州都督高甑生坐违李靖节度,又诬告靖谋逆,

减死徙边。时有上言者曰:“甑生旧秦府功臣,请宽其过。”太宗曰:“虽是藩

邸旧劳,诚不可忘,然理国守法,事须画一,今若赦之,使开侥幸之路。且国家

建义太原,元从及征战有功者甚众,若甑生获免,谁不觊觎,有功之人,皆须犯

法。我所以必不赦者,正为此也。”

贞观十一年,特进魏徵上疏曰:

臣闻《书》曰:“明德慎罚”,“惟刑恤哉!”《礼》云:“为上易事,为

下易知,则刑不烦矣。上人疑则百姓惑,下难知则君长劳矣。”夫上易事,则下

易知,君长不劳,百姓不惑。故君有一德,臣无二心,上播忠厚之诚,下竭股肱

之力,然后太平之基不坠,“康哉”之咏斯起。当今道被华戎,功高宇宙,无思

不服,无远不臻。然言尚於简文,志在於明察,刑赏之用,有所未尽。夫刑赏之

本,在乎劝善而惩恶,帝王之所以与天下为画一,不以贵贱亲疏而轻重者也。今

之刑赏,未必尽然。或屈伸在乎好恶,或轻重由乎喜怒。遇喜则矜其情於法中,

逢怒则求其罪於事外,所好则钻皮出其毛羽,所恶则洗垢求其瘢痕。瘢痕可求,

则刑斯滥矣;毛羽可出,则赏因谬矣。刑滥,则小人道长,赏谬,则君子道消。

小人之恶不惩,君子之善不劝,而望治安刑措,非所闻也。

且夫暇豫清谈,皆敦尚於孔、老;威怒所至,则取法於申、韩。直道而行,

非无三黜,危人自安,盖亦多矣。故道德之旨未弘,刻薄之风已扇。夫刻薄既扇,

则下生百端,人竞趍时,则宪章不一,稽之王度,实亏君道。昔州犁上下其手,

楚国之法遂差;张汤轻重其心,汉朝之刑以弊。以人臣之颇僻,犹莫能申其欺罔,

况人君之高下,将何以措其手足乎!以睿圣之聪明,无幽微而不烛,岂神有所不

达,智有所不通哉?安其所安,不以恤刑为念;乐其所乐,遂忘先笑之变。祸福

相倚,吉凶同域,惟人所召,安可不思?顷者责罚稍多,威怒微厉,或以供帐不

赡,或以营作差违,或以物不称心,或以人不从命,皆非致治之所急,实恐骄奢

之攸渐。是知“贵不与骄期而骄自至,富不与侈期而侈自来”,非徒语也。

且我之所代,实在有隋,隋氏乱亡之源,圣明之所临照。以隋氏之府藏譬今

日之资储,以隋氏之甲兵况当今之士马,以隋氏之户口校今时之百姓,度长比大,

曾何等级?然隋氏以富强而丧败,动之也;我以贫穷而安宁,静之也。静之则安,

动之则乱,人皆知之,非隐而难见也,非微而难察也。然鲜蹈平易之涂,多遵覆

车之辙,何哉?在於安不思危,治不念乱,存不虑亡之所致也。昔隋氏之未乱,

自谓必无乱;隋氏之未亡,自谓必不亡。所以甲兵屡动,徭役不息,至於将受戮

辱,竟未悟其灭亡之所由也,可不哀哉!

夫鉴形之美恶,必就於止水;鉴国之安危,必取於亡国。故《诗》曰:“殷

鉴不远,在夏后之世。”又曰:“伐柯伐柯,其则不远。”臣愿当今之动静,必

思隋氏以为殷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若能思其所以危,则安矣;思其所以

乱,则治矣;思其所以亡,则存矣。知存亡之所在,节嗜欲以从人,省游畋之娱,

息靡丽之作,罢不急之务,慎偏听之怒。近忠厚,远便佞,杜悦耳之邪说,甘苦

口之忠言。去易进之人,贱难得之货,采尧、舜之诽谤,追禹、汤之罪己,惜十

家之产,顺百姓之心。近取诸身,恕以待物,思劳谦以受益,不自满以招损。有

动则庶类以和,出言而千里斯应,超上德於前载,树风声於后昆。此圣哲之宏规,

而帝王之大业,能事斯毕,在乎慎守而已。

夫守之则易,取之实难。既能得其所以难,岂不能保其所以易?其或保之不

固,则骄奢淫泆动之也。慎终如始,可不勉欤!《易》曰:“君子安不忘危,存

不忘亡,治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诚哉斯言,不可以不深察也。伏

惟陛下欲善之志,不减於昔时;闻过必改,少亏於曩日。若以当今之无事,行畴

昔之恭俭,则尽善尽美矣,固无得而称焉。

太宗深嘉而纳用。

贞观十四年,戴州刺史贾崇以所部有犯十恶者,被刺史劾奏。太宗谓侍臣曰:

“昔陶唐大圣,柳下惠大贤,其子丹朱甚不肖,其弟盗跖为巨恶。夫以圣贤之训,

父子兄弟之亲,尚不能使陶染变革,去恶从善。今遣刺史,化被下人,咸归善道,

岂可得也。若令缘此皆被贬降,或恐递相掩蔽,罪人斯失。诸州有犯十恶者,刺

史不须从坐,但令明加纠访科罪,庶可肃清奸恶。”

贞观十六年,太宗谓大理卿孙伏伽曰:“夫作甲者欲其坚,恐人之伤;作箭

者欲其锐,恐人不伤。何则?各有司存,利在称职故也。朕常问法官刑罚轻重,

每称法网宽於往代。仍恐主狱之司,利在杀人,危人自达,以钓声价,今之所忧,

正在此耳!深宜禁止,务在宽平。”

卷八 赦令第三十二(凡四章)

贞观七年,太宗谓侍臣曰:“天下愚人者多,智人者少,智者不肯为恶,愚

人好犯宪章。凡赦宥之恩,惟及不轨之辈。古语云:‘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

‘一岁再赦,善人喑哑。’凡养稂莠者伤禾稼,惠奸宄者贼良人,昔‘文王作罚,

刑兹无赦。’又蜀先主尝谓诸葛亮曰:‘吾周旋陈元方、郑康成之间,每见启告

理乱之道备矣,曾不语赦。’故诸葛亮理蜀十年不赦,而蜀大化。梁武帝每年数

赦,卒至倾败。夫谋小仁者,大仁之贼,故我有天下已来,绝不放赦。今四海安

宁,礼义兴行,非常之恩,弥不可数。将恐愚人常冀侥幸,惟欲犯法,不能改过。”

贞观十年,太宗谓侍臣曰:“国家法令,惟须简约,不可一罪作数种条。格

式既多,官人不能尽记,更生奸诈,若欲出罪即引轻条,若欲入罪即引重条。数

变法者,实不益道理,宜令审细,毋使互文。”

贞观十一年,太宗谓侍臣曰:“诏令格式,若不常定,则人心多惑,奸诈益

生。《周易》称‘涣汗其大号’,言发号施令,若汗出於体,一出而不复也。

《书》曰:‘慎乃出令,令出惟行,弗为反。’且汉祖日不暇给,萧何起於小吏,

制法之后,犹称画一。今宜详思此义,不可轻出诏令,必须审定,以为永式。”

长孙皇后遇疾,渐危笃。皇太子启后曰:“医药备尽,今尊体不瘳,请奏赦

囚徒并度人入道,冀蒙福祐。”后曰:“死生有命,非人力所加,若修福可延,

吾素非为恶者;若行善无效,何福可求?赦者国之大事,佛道者,上每示存异方

之教耳。常恐为理体之弊,岂以吾一妇人而乱天下法?不能依汝言。”

卷八 贡赋第三十三(凡五章)

贞观二年,太宗谓朝集使曰:“任土作贡,布在前典,当州所产,则充庭实。

比闻都督、刺史邀射声名,厥土所赋,或嫌其不善,逾境外求,更相仿效,遂以

成俗。极为劳扰,宜改此弊,不得更然。”

贞观中,林邑国贡白鹦鹉,性辩慧,尤善应答,屡有苦寒之言。太宗愍之,

付其使,令还出於林薮。

贞观十二年,疏勒、朱俱波、甘棠遣使贡方物。太宗谓群臣曰:“向使中国

不安,日南、西域朝贡使,亦何缘而至?朕何德以堪之!睹此翻怀危惧。近代平

一天下,拓定边方者,惟秦皇、汉武。始皇暴虐,至子而亡。汉武骄奢,国祚几

绝。朕提三尺剑以定四海,远夷率服,亿兆乂安,自谓不减二主也。然二主末途,

皆不能自保,由是每自惧危亡,必不敢懈怠。惟藉公等,直言正谏,以相匡弼。

若惟扬美隐恶,共进谀言,则国之危亡,可立而待也。”

贞观十八年,太宗将伐高丽,其莫离支遣使贡白金。黄门侍郎褚遂良谏曰:

“莫离支虐杀其主,九夷所不容,陛下以之兴兵,将事吊伐,为辽东之人,报主

辱之耻。古者讨弑君之贼,不受其赂。昔宋督遗鲁君以郜鼎,桓公受之於大庙,

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今灭德立违,而寘其赂器於大庙,百官象之,

又何诛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寘

诸大庙,其若之何?’夫《春秋》之书,百王取则,若受不臣之筐篚,纳弑逆之

朝贡,不以为愆,将何致伐?臣谓莫离支所献,自不合受。”太宗从之。

贞观十九年,高丽王高藏及莫离支盖苏文遣使献二美女,太宗谓其使曰:

“朕悯此女离其父母兄弟於本国,若爱其色而伤其心,我不取也。”并却还之本

国。

卷八 辩兴亡第三十四(凡五章)

贞观初,太宗从容谓侍臣曰:“周武平纣之乱,以有天下,秦皇因周之衰,

遂吞六国,其得天下不殊,祚运长短若此之相悬也?”尚书右仆射萧瑀进曰:

“纣为无道,天下苦之,故八百诸侯,不期而会。周室微,六国无罪,秦氏专任

智力,吞食诸侯。平定虽同,人情则异。”太宗曰:“不然,周既克殷,务弘仁

义;秦既得志,专行诈力。非但取之有异,抑亦守之不同。祚之修短,意在兹乎!”

贞观二年,太宗谓黄门侍郎王珪曰:“隋开皇十四年大旱,人多饥乏。是时

仓库盈溢,竟不许赈给,乃令百姓逐粮。隋文不怜百姓而惜仓库,比至末年,计

天下储积,得供五六十年。炀帝恃此富饶,所以奢华无道,遂致灭亡。炀帝失国,

亦此之由。凡理国者,务积於人,不在盈其仓库。古人云:‘百姓不足,君孰与

足。’但使仓库可备凶年,此外何烦储蓄!后嗣若贤,自能保其天下;如其不肖,

多积仓库,徒益其奢侈,危亡之本也。”

贞观五年,太宗谓侍臣曰:“天道福善祸淫,事犹影响。昔启人亡国来奔,

隋文帝不吝粟帛,大兴士众营卫安置,乃得存立。既而强富,子孙不思念报德,

才至始华,即起兵围炀帝於雁门。及隋国乱,又恃强深入,遂使昔安立其国家者,

身及子孙并为颉利兄弟之所屠戮,今颉利破亡,岂非背恩忘义所至也!”群臣咸

曰:“诚如圣旨。”

贞观九年,北蕃归朝人奏:“突厥内大雪,人饥,羊马并死。中国人在彼者,

皆入山作贼,人情大恶。”太宗谓侍臣曰:“观古人君,行仁义,任贤良则理;

行暴乱,任小人则败。突厥所信任者,并共公等见之,略无忠正可取者。颉利复

不忧百姓,恣情所为,朕以人事观之,亦何可久矣?”魏徵进曰:“昔魏文侯问

李克,诸侯谁先亡?克曰:‘吴先亡。’文侯曰:‘何故?’克曰:‘数战数胜,

数胜则主骄,数战则民疲,不亡何待?’颉利逢隋末中国丧乱,遂恃众内侵,今

尚不息,此其必亡之道。”太宗深然之。

贞观九年,太宗谓魏徵曰:“顷读周、齐史,末代亡国之主,为恶多相类也。

齐主深好奢侈,所有府库,用之略尽,乃至关市无不税敛。朕常谓此犹如馋人自

食其肉,肉尽必死。人君赋敛不已,百姓既弊,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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