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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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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这一点,几个人不淡定了。

  上官云在他们的心中是最重要的,而如此重要的人,现在处在伤心的状态中,他们没有去安慰,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所以……上官逸风他们,也不顾自己满是的疲惫,开了车,直驱尉迟家那属于尉迟擎的别墅。

  几辆豪华的名车在路上飚着,几个人谁也不肯让着谁,车的车速,已经飙到了两百以上。

  疲惫开车,其实是很危险的,更何况,这几个人压根就是在玩命,将车开得只能够看到一个幻影,就更危险了。

  可惜这几个人就是不以为然,他们骄傲,所以不肯让步。

  飙着车,很快的,他们将车开到了尉迟家的别墅。尉迟家的别墅区,二十四小时都有守卫,守卫认出了那想要进门的车是自家少主的,自然不会拦着。

  几辆速度极快的车,就这么飙车飙进了尉迟家的别墅,然后,安安稳稳的停在了尉迟擎的别墅前。

  “灯关着,难道睡了?”

  “也许,不过看样子有些不妙。”狭长的丹凤眼中闪动着凌厉的光芒,上官逸风看着眼前这栋完全黑压压的别墅,嘴角扬起一抹不明意味的笑容来。

  “想什么,下去看看不就知道了。”行动派的果然是行动派,沐幽直接推开车门,朝门口走去。

  “咯吱。”出乎他们意料的,那扇别墅的门并没有锁上,沐幽的手就那样轻轻的一推,紧闭着的大门,就这么被推开。

  上官寞诧异的看着眼前这轻易的被推开的大门,心中升起一种不好的预感。

  也许……

  “进去看看。”

  沐幽第一个走了进来,上官寞和尉迟沧澜随后,墨萧注视着那站在车旁的上官逸风,他那淡定的样子,让墨萧有些疑惑。

  可是墨萧还是没有多想,从上官逸风的身边经过,然后走进别墅之中。



  第四卷 封尘!阁楼!第21章 决议

  别墅中的灯完全亮了起来,上官寞他们分工合作,一个人分配到一个地方,誓要找到上官云。

  可是别墅里面的痕迹,早在上官云离开的时候就被他抹干净了,就算是上官寞他们将别墅翻了一个遍,也找不到任何有用的线索。

  没有找到人,上官寞,尉迟沧澜他们,也回到了别墅的大厅中,看着被打扫的纤尘不染的客厅,几个人的脸色并不好看。

  大厅中的气氛开始有些静默起来,在没有看到上官云身影的那一刻,他们都猜到了上官云的心思。

  “说吧!现在该怎么办,看现在这个样子,云就是想躲着我们。”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上官寞的手中拿着一根廉价的卷烟,不知道从何时起,上官寞喜欢上这种烟草那辛辣的味道。

  烟雾缭绕着,上官寞的情绪,被这升腾的烟雾很好的掩盖住。

  “有什么好躲的,我看他就是怕了,怕会爱上我们,所以才逃走的。”把玩着手中打火机,墨萧那双紫色的眸子看上去晶晶亮的,他说出来的话虽然有些狂妄,但是却得到了其他几个人的肯定。

  “自从认识你以来,就你这句话我听着像人话。”如花瓣般鲜艳的唇瓣挑起一抹嘲讽的笑容,沐幽这话是赞扬还是贬低,还是一个问题。

  都知道沐幽这个人总是嘴硬心软,被他说道的墨萧也只是笑了笑,然后把这话揭过去,不再去谈论这个问题。

  “好了,云既然已经跑了,现在我们该商量一下,是先放养一段时间呢,还是立刻将他追回来。”

  上官逸风淡定的看着那几个人在讨论,一开始他没有开口。等到他们讨论的差不多的时候,抛出这个问题。

  他比谁都了解上官云,清楚上官云的内心到底是怎么想的,他更了解上官云对他们为他做的事情,肯定不会无动于衷的,他现在的逃避,更多的,只是不能接受而已。

  或许,给他一个私人空间,让他好好的想一想,想想这些日子发生的事情,想想往后到底该怎么过,也不是一件坏事。

  上官逸风说完之后,上官寞,尉迟沧澜,沐幽和墨萧这四个人,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他们知道从一开始,他们和上官云之间的关系已经弄得太僵了,僵的上官云经过这么长时间也没有原谅他们。上官逸风的提议或许是好的,让上官云离开一段时间,他们也可以想清楚,他们和上官云之间的感情,到底是什么?

  同意了上官逸风的提议,上官寞他们几个各回各家,原本上官家和尉迟家时不时的斗争,竟然在这段时间停歇了下来。上官家和尉迟家,诡异的进入了长时间的和平相处之中,这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

  上官云自然不知道上官寞他们决定了要给他一段时间,此时的他,正站在汽车总站的路边,等待着开往那个妈妈居住了很长时间的小乡村。

  上官云他外公以前住的地方,不算是一个很有名的村子,村子里面的人家也不多,大概就是一百多户的样子。由于村子所在的地方有些偏僻,这公车,是无法直接到达的。

  上官云就这么在里村子还有很远的地方下了车,然后照着那买来的地图,一步一步的走向了那个小村子。

  汕头除了冬天那几个月凉爽一点之外,其他的月份都是热的,上官云不过就是步行了二十分钟的时间,身上便是汗淋淋的,薄薄的衬衫都黏在身上,黏黏糊糊的特别难受。

  一阵微风吹来,衣服都湿了的上官云不由的打了一个冷战。上官云下车的时间并不算太晚,现在的天也就是下午三四点的样子,上官云边拿着地图一边看的样子,自然引起了淳朴的乡民的注意。

  “后生仔,你欲去地块?”纯正的潮汕话,让上官云愣了愣,他从很小的生活在北方,自然听不懂这正宗的俚语。

  上官云一愣,看上去有些呆了,那个问话的村民大概也看出什么来了,尴尬一笑,再度问道:“小伙子,我是问你要去哪里?”

  现在普及普通话,这扛着锄头的村民也会说上两句,所以上官云子自然也就弄懂了他在问些什么了。

  “您好,请问去余头村是走这条路吗?”上官云妈妈生活着的那个小村就叫做余头村,整个村子里面的人家,都姓余。

  “哦,余头村呀!诶?小伙子,你不会是村头的诗诗家的孩子吧!看的眉眼间,有几分像她。”

  找到话题,这扛着锄头的村民的话痨子也被勾起来了,打量着上官云的样子,然后开始噼里啪啦的说了一通。

  “说起当初诗诗姐呀,可是这周围十八村最漂亮的姑娘,人家家世也好,琴棋书画什么的都是精通,只是命不好呀!”

  一边说还一边摇着头,敢情这村民知道的还不少。

  上官云对自己妈妈的家里的情况知道的并不多,当初知道自己的妈妈带着自己一个人,租着一间只有二十平米的小屋,每天干这些零活养活他。

  后来,遇到韩勋的时候,才了解多一些,比如说自己外公家的家世,其实很不错。

  上官云并没有接过这好心的村民的问题,而那村民却像是来了兴致,继续噼里啪啦的说着。

  “如果不是当初诗诗姐遇上了那个该死的男人,没有怀上那该死的男人的孩子,也许……”

  似乎想到了什么,这本来话匣子一开就没完没了的村民,竟然停了下来。

  “小伙子,你不会真的就是诗诗姐当初那个孩子吧!”话说这个说话的村民,其实在很久以前也暗恋过上官云的母亲,所以看到上官云的脸色的时候,心中咯答一声,暗叫不好。

  偷偷摸摸的盯着上官云看了一眼,没有看到他怒气冲冲的样子,村民的心才放回肚子里。

  “这位叔叔,如果没有错的话,那口中的诗诗姐,就是我妈妈。”没有否认什么,上官云朝那个热心的村民点了点头,承认了他和她口中的那个人的关系。

  “哦……大侄子,今天有地方吃饭吗,没有的话,就上叔叔家吃饭吧!”看着只有一个人的上官云,这村民也悟出一些什么来了,他在心中偷偷的叹了一口气,然后又恢复了热情。

  这次,上官云没有拒接,他正好也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去,他家的老屋,早在上官家的人害死他外公一家的时候被烧光了。

  农村的屋子是低矮的一大片,面积很大,完全是砖瓦结构的,虽然不是很好看但是却非常的结实。那个上官云恰巧遇上了大叔家,也是这样的房子。

  一路上,上官云已经弄明白了,这个大叔姓徐,小名狗子。大叔也不是矫情的人,直接就上官云喊他狗子叔了。

  农村人向来淳朴,没有城市人的那种精明和小家子气,上官云住在狗子叔家,受到了很好的招待。

  虽说农村的食物没有城市那样种类繁多,也没有城市的超市中看上去的那样精致,但是那些没有受到污染的蔬菜瓜果,倒是一大特色。

  虽说现在生活好了,但是在农村也不是顿顿能够吃上肉的,狗子叔家今天虽然招待上官云,但是桌子上也就放了一盆自己家养的鸡做成的红烧鸡肉。

  这顿饭,上官云吃的特别的香甜,比平时还多吃进去一碗饭,他还笑称,如果在这里多住几天,肯定会变成一个大胖子。

  帮狗子婶洗了碗,上官云躺在草席上,看着窗外那璀璨的星空,第一次睡得特别的沉。

  第二天一早,狗子叔喊了上官云起床,说要带他去看当初他外公的那份田地,虽然当初的房子被烧了,但是他们家那份责任田却还在。

  初夏的早晨,露水挺重的,上官云穿着一双运动鞋,走在田间的小道上,那双白色的运动鞋,不可避免的沾上了泥土。

  早晨的空气特别的好,这余头村压根就没有什么工厂,全村的人就靠种地为生,所以污染什么的,在这里特别的少。

  上官云外公的那份责任田正好在一片小山坡的下面,田地因为长时间没有人清理,长满了杂草。

  已经变成了草地的田地上面,还有几只颜色鲜艳的鸟类,在上面捡草籽吃。

  微风徐徐,上官云那压抑了很久的心情,在这一刻突然好了起来。呼吸着这新鲜的空气,上官云突然做出了一个决定。

  他要留在这里……种田!

 

  第四卷 封尘!阁楼!第22章 悠闲的生活

  跟狗子叔谈好了在他家住,一个月交三百块钱,当伙食费和住宿费,上官云算是在这村子落了户。

  从有记忆以来都生活在城市里的上官云,对种地这种事情,从来都是陌生的。决定了种地的他,要做自然就要做得最好,在没有任何经验的情况下,去了一趟镇子,买回了一大堆农业种植的资料。

  时间就在上官云翻翻资料,到地里锄锄地,试验着种点东西中过去了,还别说,上官云算是特别有慧根的那种,那几亩地在他的侍弄之下,竟然长势良好。

  汕头这个城市,虽然沿海,但是近年来雨水却是越来越好,不过是五月,那天气就像是七八月一般,太阳照在地上,火辣辣的热。

  农村起床的时候特别的早,不过就是五六点时分,农家的小院中,狗子婶已经早早的起来,在院子里喂着鸡。

  院子里的狗喝着槽里的水,偶尔有麻雀停在院子里的草垛上面,那条看上去膘肥体壮的大黄狗,朝着那些麻雀汪汪汪的直叫。

  狗叫,鸟鸣,鸡鸭的叫声,让这农家小院显得格外的热闹。上官云便在这样的环境中,缓缓的醒来。

  农家的环境自然没有城市的好,上官云的房间也布置的十分简单,整个房间里面,唯有那张看上去有些丑陋但是却绝对结实的大床值点钱,其他的东西,不过就是狗子叔自己平时用一些木料自己打着随便用的。

  左手拿着一个杯子,右手拿着一把牙刷,上官云从水泵边上接了水,蹲着水沟边刷牙。

  一天之计在于晨,不时的有拿着各种农具的村民从狗子叔家门口进过,见到上官云蹲在门口刷牙,也不见外,热情的跟上官云打起招呼,看来这些天,上官云跟这里的村民想出的不错。

  红彤彤的朝阳,从远处升起,带着温度的阳关洒在大地上,将整个村庄映得通红通红的,煞是漂亮,上官云迎着阳光,看着周围的景色,心情就像是这初升的朝阳,那么的明亮。

  柔和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让他那张英俊的脸上的菱角,看上去更加的刚一了。原本他脸上那种过于白暂的肤色,也在这段时间的劳作之下,变成了小麦色。上官云整个看上去,更加的有男子气概了。

  刷完牙,网脸盆中到了一些热水,将毛巾沾湿,上官云开始洗脸。

  刷牙洗脸完毕,时间刚刚好指向六点,而此时,狗子婶已经做好了早餐,招呼着上官云过去吃。

  今天的早餐是大米粥和咸菜,咸菜是狗子叔自己种自己腌制的,一口咬上去脆脆的,配着大米粥吃,特别的香。

  也许是心情舒畅的原因,上官云就着咸菜喝着粥,竟然喝了两碗。帮狗子婶洗完碗,上官云带着一个筐和一把锄头,前往自己的菜地。

  上官云的那两亩地,是纯正的沙地,上官云一开始的时候也不知道该种些什么,在他看来最适合沙地种植的应该是瓜类的植物,上官云思索了许久,终于决定了自己第一次种植的植物是——地瓜。

  地瓜,又名红薯,他是一种高产性的作物,具有适应性广,抗逆性强,耐旱耐瘠,病虫害较少等特点,特别适合上官云这种新手来栽种。

  不得不说,上官云第一次种东西,选择这地瓜来栽种,确实是一个很明智的决定。

  红薯在这种植物,不仅仅是根茎可以食用,就连它的叶子,炒成了菜,也是一道不错的美味。

  嫩嫩的红薯叶,炒成一盘,就是一道原汁原味的蔬菜。

  番薯这种植物,不仅仅产量高,就连管理也是极为的容易的,平时只要注意一下虫害,定时的施肥,番薯的秧苗不宜过疏也不宜过密,要经常注意这些。

  上官云来到田间,看着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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