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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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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埃尔·格列柯(ElGreco,约1541-1614),西班牙画家。作品多用宗教题材,并用阴冷色调渲染超现实的气氛。
盖茨比死后,东部在我心目中就是这样鬼影憧憧,面目全非到超过了我眼睛矫正的能力,因此等到烧枯叶的蓝烟弥漫空中,寒风把晾在绳上的湿衣服吹得邦邦硬的时候,我就决定回家来了。
在我离开之前还有一件事要办,一件尴尬的、不愉快的事,本来也许应当不了了之的,但是我希望把事情收拾干净,而不指望那个乐于帮忙而又不动感情的大海来把我的垃圾冲掉。我去见了乔丹·贝克,从头到尾谈了围绕着我们两人之间发生的事情,然后谈到我后来的遭遇,而她躺在一张大椅子里听着,一动也不动。
她穿的是打高尔夫球的衣服,我还记得我当时想过她活像一幅很好的插图,她的下巴根神气地微微翘起,她头发像秋叶的颜色,她的脸和她放在膝盖上的浅棕色无指手套一个颜色。等我讲完之后,她告诉我她和另一个人订了婚,别的话一句没说。我怀疑她的话,虽然有好几个人是只要她一点头就可以与她结婚的,但是我故作惊讶。一刹那间我寻思自己是否正在犯错误,接着我很快地考虑了一番就站起来告辞了。
“不管怎样,还是你甩掉我的,”乔丹忽然说,“你那天在电话L把我甩了。我现在拿你完全不当回事了,但是当时那倒是个新经验,我有好一阵子感到晕头转向的。”
我们俩握了握手。
“哦,你还记得吗,”她又加了一句,“我们有过一次关于开车的谈话?”
“啊……记不太清了。”
“你说过一个开车不小心的人只有在碰上另一个开车不小心的人之前才安全吧?瞧,我碰上了另一个开车不小心的人了,是不是?我是说我真不小心,竟然这样看错了人。我以为你是一个相当老实、正直的人。我以为那是你暗暗引以为荣的事。”
“我三十岁了,”我说,“要是我年轻五岁,也许我还可以欺骗自己,说这样做光明正大。”
她没有回答。我又气又恼,对她有几分依恋,同时心里又非常难过,只好转身走开了。
十月下旬的一个下午我碰到了汤姆·布坎农。他在五号路上走在我前面,还是那样机警和盛气凌人,两手微微离开他的身体,仿佛要打退对方的碰撞一样,同时把头忽左忽右地转动,配合他那双溜溜转的眼睛。我正要放慢脚步免得赶上他,他停了下来,蛮着眉头向一家珠宝店的橱窗里看。忽然间他看见了我,就往回走,伸出手来。
“怎么啦,尼克?你不愿意跟我握手吗?”
“对啦。你知道我对你的看法。”
“你发疯了,尼克,”他急忙说,“疯得够呛。我不明白你是怎么回事。”
“汤姆,”我质问道,“那天下午你对威尔逊说了什么?”
他一言不发地瞪着我,于是我知道我当时对于不明底细的那几个小时的猜测果然是猜对了。我掉头就走,可是他紧跟上一步,抓住了我的胳臂。
“我对他说了实话,”他说,“他来到我家门口,这时我们正准备出去,后来我让人传话下来说我们不在家,他就想冲上楼来。他已经疯狂到可以杀死我的地步,要是我没告诉他那辆车子是谁的。到了我家里他的手每一分钟都放在他口袋里的一把手枪上……”他突然停住了,态度强硬起来,“就算我告诉他又该怎样?那家伙自己找死。他把你迷惑了,就像他迷惑了黛西一样,其实他是个心肠狠毒的家伙。他撞死了茉特尔就像撞死了一条狗一样,连车子都不停一下。”
我无话可说,除了这个说不出来的事实:事情并不是这样的。
“你不要以为我没有受痛苦——我告诉你,我去退掉那套公寓时,看见那盒倒霉的喂狗的饼干还搁在餐具柜上,我坐下来像小娃娃一样放声大哭。我的天,真难受……”
我不能宽恕他,也不能喜欢他,但是我看到,他所做的事情在他自己看来完全是有理的。一切都是粗心大意、混乱不堪的。汤姆和黛西,他们是粗心大意的人——他们砸碎了东西,毁灭了人,然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者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
我跟他握了握手。不肯握手未免太无聊了,因为我突然觉得仿佛我是在跟一个小孩子说话。随后他走进那家珠宝店去买一串珍珠项链——或者也许只是一副袖扣——永远摆脱了我这乡下佬吹毛求疵的责难。
我离开的时候,盖茨比的房子还是空着——他草坪上的草长得跟我的一样高了。镇上有一个出租汽车司机载了客人经过大门口没有一次不把车子停一下,用手向里面指指点点。也许出事的那天夜里开车送黛西和盖茨比到东卵的就是他,也许他已经编造了一个别出心裁的故事。我不要听他讲,因此我下火车时总躲开他。
每星期六晚上我都在纽约度过,因为盖茨比那些灯火辉煌、光彩炫目的宴会我记忆犹新,我仍然可以听到微弱的百乐和欢笑的声音不断地从他园子里飘过来,还有一辆辆汽车在地的车道上开来开去。有一晚我确实听见那儿真有一辆汽车,看见车灯照在门口台阶上,但是我并没去调查。大概是最后的一位客人,刚从天涯海角归来,还不知道宴会早已收场了。
在最后那个晚上,箱子已经装好,车子也卖给了杂货店老板,我走过去再看一服那座庞大而杂乱的、意味着失败的房子。白色大理石台阶上有哪个男孩用砖头涂了一个脏字眼儿,映在月光里分外触目,于是我把它擦了,在五头上把鞋子刮得沙沙作响。后来我又溜达到海边,仰天躺在沙滩上。
那些海滨大别墅现在大多已经关闭了,四周几乎没有灯火,除了海湾上一只渡船的幽暗、移动的灯光。当明月上升的时候,那些微不足道的房屋慢慢消逝,直到我逐渐意识到当年为荷兰水手的眼睛放出异彩的这个古岛——新世界的一片清新碧绿的地方。它那些消失了的树木,那些为盖茨比的别墅让路而被砍伐的树木,曾经一度迎风飘拂,低声响应人类最后的也是最伟大的梦想,在那昙花一现的神妙的瞬间,人面对这个新大陆一定屏息惊异,不由自主地堕入他既不理解也不企求的一种美学的观赏中,在历史上最后一次面对着和他感到惊奇的能力相称的奇观。
当我坐在那里缅怀那个古老的、未知的世界时,我也想到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了黛西的码头尽头的那盏绿灯时所感到的惊奇。他经历了漫长的道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一定就像是近在眼前,他几乎不可能抓不住的。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丢在他背后了,丢在这个城市那边那一片无垠的混饨之中不知什么地方了,那里合众国的黑黝黝的田野在夜色中向前伸展。
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极乐的未来。它从前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那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点,把胳臂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天……
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
译后记
弗朗西斯·司各特·菲茨杰拉德(1896-1940)的一生是短暂的,他的创作生涯充其量不过二十年,但他却留下了四部长篇小说和一百六十多篇短篇小说,使他成为二十世纪一位杰出的美国小说家。
二十世纪的二十和三十年代是美国小说的黄金时代,群星灿烂,各放异彩。德莱塞出版了一部又一部长篇巨著,并且在一九二五年又发表了他的代表作《美国的悲剧》。同年四月,《了不起的盖茨比》在纽约出版,著名诗人兼文艺评论家T·S·艾略特立刻称之为“美国小说自亨利·詹姆斯以来迈出的第一步”。海明威在回忆菲氏时写道:“既然他能够写出一本像《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样好的书,我相信他一定能够写出更好的书。”艾略特和海明威都是以苛刻闻名的批评家,因此我们就不难领会这些评价的分量了。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元气未伤的美国进入了历史上一个短暂的空前繁荣的时代。“美国梦”像一个在半空游荡的色彩斑澜的大气球,使一代美国人眼花镣乱,神魂颠倒。菲氏说过:“这是美国历史上最会纵乐、最绚丽的时代,关于这个时代将大有可写的。”他所大写特写的正是这个时代,并且将它命名为“爵士时代”,因此人们往往称他为“爵士时代”的“编年史家”和“桂冠诗人”。菲氏并不是一个旁观的历史家,他纵情参与了“爵士时代”的酒食征逐,也完全融化在自己的作品之中。正因为如此,他才能栩栩如生地重现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生活气息和感情节奏。但更重要的是,在沉湎其中的同时,他又能冷眼旁观,体味“灯火阑珊,酒醒人散”的怅惘,用严峻的道德标准衡量一切,用凄婉的笔调抒写了战后“迷们的一代”对于“美国梦”感到幻灭的悲哀、不妨说,《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爵士时代”的一曲挽歌,一个与德莱塞的代表作异曲同工的美国的悲剧。直到今天,《了不起的盖茨比》还是美国一部家喻户晓的经典。
我对菲茨杰拉德毫无研究,可是我和《了不起的盖茨比》却有一段阴差阳错的“因缘”。
一九五一年夏,我应北京燕京大学西语系之聘,从美国回国任教。行李里除了几件旧衣服,一架手提英文打字机,主要都是从读大学到研究院积累下来的几百册英美文学书刊。八月中到校,九月一日上课,我教的是英语专业四年级两门课。班上有些学生不时来串门地聊天,或是借书看。十二月间,全国高等学府开展“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燕京着重批判“美帝文化侵略”,各系教授、副教授,人人当众检讨。轮到我上场那天,一个男生积极分子跳了起来,一手举起一本书,一手指着书的封皮,义正辞严地质问我:“你从美帝带回这种下流坏书,腐蚀新中国青年,居心何在?”我吓了一跳,伸头仔细一看,书的封皮上画着一只手,指甲涂得猩红,手里举着一杯香摈。原来是一本很旧的英文袖珍本《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我班上一个男生借去的。我倒抽了一口冷气,心里想,“我承认我的思想‘落后’,但是要我把菲茨杰拉德的杰作扔进垃圾堆,那还办不到呢。”
由于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原因,从此多年与西方文学绝缘。妻子受株连“颠沛流离”,不管有多少艰难困苦,也不忍心把我那几箱旧书当废纸卖掉。“文革”中,全家下放安徽农村,书遭了涝灾,我俩把纸板箱一个一个打开,把书摊在茅屋门口晾晒,发现那本破旧的《盖茨比》虽久经患难,却有点不服老的神态。后来,雨过天晴,我重返北京任教。时隔不久,忽然接到《世界文学》月刊编辑来信,要我尽快将《盖茨比》译为中文。简直不可思议!“腐蚀新中国青年”的黑锅,我背了将近三十年,怎么会偏偏找到我来翻译这本“下流坏书”?莫不是命运的嘲弄,还是菲茨杰拉德显灵,责成我为他平反,还他一个公道?思前想后,我虽自感译笔粗拙,难以重现他那优美的风格,却也无法回避这道义的召唤。
十年以后,我用英文以回忆录形式写了一本纪实体小说,自然把《盖茨比》这段公案写了进去。书于一九九三年在美国出版后,陆续收到许多读者来信。其中有一位是曾在纽约舞台和好莱坞银幕上活跃过的女明星,她在信中特别提到这个情节,接着写道:
我认识他。三十年代期间,我是个演员,住在好莱坞一家名叫“真主花园”的旅馆,许多来做短期工作的作家和演员住在那儿。司各持·菲茨杰拉德那副愁苦的面容是我平生所仅见。他那悲惨的处境刻画在他脸上,流露在他声音里。我是在餐厅里结识他的。那天我一个人正在埋头看雷格蒙的小说《农民》,有个人在我肩旁弯下身子说:“你干吗要看那本波兰式的《乱世佳人》?”我回答说:“因为是我的朋友纳特·福柏推荐的,我也非常爱看。”他听了嗤地一笑,又摇摇头,仿佛我无可救药了。我问他:“那你推荐什么呢?”他说:“唤,最优秀的作家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写的任何东西。”
我如闻其声,如见其人,仿佛《盖茨比》的作者又一次显灵!可惜“萧条异代不同时”,我只能高山仰止,心向往之了。
但是故事并没到此为止。马里兰州洛克维尔市有一座圣玛利天主堂,离我们在维州的住处不远。这座小教堂建于一八一七年,建筑古朴庄严。每逢主日,一位中国神父在那里为华人教友做弥撒。去年八月二十日上午,我陪妻子去那里望主日弥撒。我送妻子进堂以后,独自出来在阳光下漫步,心旷神怡。不知不觉间,逛入了教堂边上的墓园,心里默诵起英国诗人格雷的《墓园挽歌》,又感到无端的惆怅,神思恍惚。突如其来地,一个高大的身影从一块墓碑前面冒了出来,我情不自禁地喊了一声:“谁?”定神一看,原来是一位衣着整齐的中年白人男子,我舒了一口气。他没理会我的问题,却指着墓碑说:“最优秀的美国作家!”我低头一看,毫无雕饰的石碑上刻着:
弗朗西斯·司各特·凯·菲茨杰拉德
一八九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一九四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其妻
姗尔达·赛尔
一九00年七月二十四日
一九四八年三月十日
这真是千载难逢的奇缘!四十四年前,他在万里之外的异国和我一道蒙冤受难。今天,我无意之中竟然又有幸在万里他乡邂逅他的阴灵。这是一片很不起眼的墓地,菲氏家族的几座墓占了其中一小块地方,没有树木,没有花草。这里既没有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诗人墓地的庄严肃穆,也没有米兰大墓园的瑰丽堂皇。想当初,一个不甘寂寞的金发少年,梦想凭自己的锦绣才华,营造一座金碧辉煌的地上天堂,享尽人间赏心乐事。曾几何时,贫病交迫,梦碎酒醒,他身不由己来到这个角落安息,和他的红粉佳人分享一扌不黄土和永恒的寂寞。墓园几步之外就是一条大路,日日夜夜奔驰着川流不息的车辆,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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