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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若认命吧-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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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香,也没什么好讲究的,已经开始下筷子吃起来了。
“好吃就多吃点,我去帮你买双拖鞋,以后在这边就穿拖鞋吧。”林若对于张小艳一直以来都挺同情的,虽然他现在比张小艳还不好,可至少爸妈在世时都是爱他的。而张小艳家里,从她初二家里着了火后,家里的人就四散了,一家人先是挤在叔叔家里,后来又住姑姑家,到最后,各自都散了去外地打工,父亲去了西藏,妈妈去了江苏,还在江苏和一个黑人好上了,后来直接和他爸离婚走人了。剩下三个孩子没人管,也是各做各的,张小艳也就是因为这些才会走上这条路吧。
林若在G省打工,每个月都能发将近二千元,之前一个人时他能存一千五,现在加上张小艳,他一个月的开销就大了,好在张小艳会做饭,每天林若都是在家里吃饭的,两人倒真的好像夫妻两,中间吴磊和徐超来时,都把他们当夫妻,对于这些,林若和张小艳都没有反驳什么。一直到张小艳要生时,林若手里只有八千不到,在G省,像他们这样的打工仔,要生孩子得花很多钱,毕竟他们是外地人,国家提供的医保他们没法享有,顺产就得至少四千,剖腹的话那得更多,如果再有个什么意外,像大出血什么的,那么林若的钱可能不够。
“林若,放心了,我还有二万多,不用担心了。”张小艳为了肚子里的孩子,一直都没舍得花他最后的那点钱,孩子本来就是他的,和林若没什么关系,林若肯照顾他这么长时间,已经让他很感谢了。
张小艳是在圣诞节前一天生的孩子,很顺利,是顺产,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娃,没有发生什么意外,林若因为这个请了十天假,没办法,他们不是真正的夫妻,也没有结婚证,林若在厂里是得不到任何补助的,张小艳在医院呆了一个星期,花了将近五千块才回到了他们的小屋里,钱是张小艳自己掏的,不过小孩要用的东西和穿的小衣服都是林若买的。家里还专门给孩子买了张摇床,一时间屋子里好像摆满了。
孩子挺乖的,就是洗尿布这个活可把林若给变成了才太婆了,林若也才十七,过了年才成人,这会给小孩子洗尿布,实在有些受不了,为这林若还买了不少的纸尿片。还好南方天气比较温暖,张小艳这是要在家里,肯定得冻着。十天后,林若的假就消了,又得回去上班了,这些天林若过的又开心又为难,开心的是看着那个小家伙一动一动的,特别亲切,为难的就是一直得帮小家伙洗尿布。
作者有话要说:接下来有几节可能不会有萧复辉出现,主要是以林若打工的这些为主。不过不会太久的。
☆、三十六
有了个小孩后,林若几乎就没睡好过,张小艳现在是坐月子,林若对于这些根本就不懂,所有的事情都是按照护士说的去做,不让张小艳碰冷水,不让他吹风,不让他看电视,所以林若就得帮张小艳和孩子洗所有的衣服和必用品,刚出生的小孩儿很脆弱,小小的,皮肤也皱皱的,脖子跟本就伸不了,每次抱着都要用手托着那个小脑袋,而且睡觉和大人不一样,每到晚上林若刚睡着他就醒了,哇哇的哭着不是要吃奶,就是又尿了。如果是吃奶还好,张小艳自己可以的,只是多半都是尿了,林若觉得自己的黑白夜也得颠倒过来。
最难过的一个月过后,差不多就要过年了,孩子满月那天,林若请了吴磊和徐超,还有自己部门里的一些好朋友吃饭,在外打工的,碰上这种事情,都会给孩子红包,林若的朋友不是很多,在酒店里也就坐了两桌,花了不到两千块,不过大家给的红包差不多有三千。只是这次请客后,张小艳却不那么安分了,她开始让林若给孩子买奶粉回来喝,说是为了保持身材,以后不会再给孩子吃奶了。林若看着怀里老是哭的宝宝,想劝劝张小艳,可张小艳又是画眉,又是换衣服,说要出去跑步,把腰上的肉都给减掉,让林若帮着看孩子。
“小艳啊,宝宝才一个月,你也还坐月子呢,这么干不太好吧,听说会得月子病的,以后会腰痛,关节痛,还是不要了,好好呆家里看着宝宝,我,我还得去上班呢。”
“月子月子,当然就是一个月就好,我要是现在不趁着身体虚着去跑步,等全都长结实了再想瘦,那得多难啊,没事,听我的,小孩子吃奶粉也健康,奶粉我都帮你买好了,都在那放着呢,他饿了你就冲给他喝。”张小艳的角色完全对调了,这孩子倒像是林若生的了。
“可是,可是你看看,宝宝他都不喝,不吸奶嘴,会饿着的。”林若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拿着奶瓶喂着。
“还是不饿,一会你再给他喂,肯定会喝的,他现在才一个月哪里知道认人,听我的没事。”说完张小艳已经打开门出去了,一身的运动装,头发梳的高高的,完全是个美女的样子,谁都看不出来已经是个当妈的了。
林若看着关上的门,心想今天班是没法上了,只好用手机打了电话给他们组长,还好组长知道他家有个刚出生的小孩儿,也没为难他就答应了。
孩子哭了会后,林若又把奶嘴往孩子嘴里送,宝宝终归是饿了,吸了两下尝到了奶味,果然用力的吸了起来。林若看着那小小的手抓的紧紧的,不由的叹了口气,“可怜的宝宝,你妈妈不管你了。”
一连好多天张小艳都把孩子扔给林若带,他自己总是在外面,林若问他在干吗,张小艳说跑步了,要不就是和朋友去逛街,而且每回来都拎着几个包,里面都是给他买的新衣服,张小艳是瘦了,生过孩子的张小艳瘦下去后居然比原先还漂亮了些,脚下的高跟鞋越来越高,头发也烫了个大波浪,林若见她回来后想让他抱抱孩子,张小艳已经有些抗拒了,总觉得小孩子身上有怪味道,其实那只是奶味儿,要不就嫌孩子尿了,拉了。
“小艳,我的工作辞了,你这样每天不在家,我做不下去了,领导已经不给我请假了,你,你什么时候能回来看孩子啊。”林若买了个婴儿背包,把宝宝固定在自己怀里,这样他就有手可以做做一些工厂里拿回来的手工活。
“啊,这样啊,那就好了,以后你好好在家看孩子,我出去赚钱。”张小艳这是生完孩子的第四个月,身材完全恢复,打扮的很漂亮,穿的衣服都是名牌。一个包包就八百。当然相对于打工仔,这已经很贵了。
“你出去赚钱?”林若没在这个问题上多说什么,只是宝宝都四个月了,张小艳还没给宝宝起名字,“那你想好要给宝宝起个什么名字了吗?宝宝现在已经四个月了啊。”
“还早,以后再说。”张小艳连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时间不早了,我今天要去应聘,你好好看孩子,钱的事不用担心。”张小艳变得让林若有些不认识了。本来以为张小艳是很喜欢孩子才会把孩子生下来,可是现在是什么情况,只有在头一个月的时候,张小 艳把宝宝放在自己身边睡,从第二个月开始,宝宝的妈直接就转成了林若。
“宝宝,你妈又出去了。”看着怀里张着大眼睛瞧自己一直乐的娃娃,林若只好努力做着一些手工活。
后来的一个月里,张小艳总是早出晚归,不过看得出来他挺享受,林若不知道他在做什么工作,反正张小艳自己说了,一个月最少可以赚六七千的样子,说是推销什么商品的,除了工资还有不少小费和提成,每天晚上回来还打包给林若许多酒店里的招牌名菜,要不就买了什么什么牌子的奶粉的尿不湿,再不就是给林若和宝宝买了衣服,那些标牌上的价钱总让林若瞪大眼睛,一套西装要二千多,可林若不喜欢穿西装,给孩子的奶粉都是四百多一桶的。这倒让林若觉得张小艳其实也是爱小孩的。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三个月,宝宝已经会爬的时候,张小艳失踪了,说失踪其实不太正确,他留给了林若二万块钱和一张纸条,纸条上明白的写着他不会要这个孩子,他要去重新寻找幸福,这二万块是给林若用来抚养宝宝的,之所以一直没给宝宝起名字,也是想留给林若自己去起名字,他希望林若可以接收□,反正从一开始林若就已经又是爸又是妈了。
林若坐在地上,看着席子上已经可以坐着玩玩具的宝宝,手里拿着那张所谓的委托书,桌上放着一个纸包,包里面全是一百一百的现钞。张小艳是不是在没生以前就已经决定好了。
虽然张小艳这种作法让林若很难过,他更难过的是为了宝宝,有这么一个逃避责任的妈妈,可是,基于朋友,或者说因为宝宝,林若对于张小艳,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他把宝宝抱在怀里,“以后你就叫林潇潇吧,妈妈不要你了,就跟着爸爸吧。”为什么要叫潇潇,因为萧复辉,林若其实还是忘记不了他,因为萧复辉,他发现自己没办法喜欢女人了。和张小艳住了一年了,他从来没有过那种想法,不止是对张小艳,以前在厂里上班时,好些女孩儿喜欢他,明里暗里想约会,可林若都没感觉。只要想到是会做男女朋友,或者谈恋爱之类的,大脑里会直接出现萧复辉坐在他家客厅里,“我的工作就是谈恋爱。”所以他直接给宝宝起名叫潇潇,就是想把注意力都转给宝宝身上,最好宝宝可以直接代替了萧复辉在他心里的位置。
张小艳的离开给林若带来最大的困难就是,经济来源没了,虽然他留了二万块给林若,可林若总不能一直就花这些钱,不作收入,他开始寻找赚钱的法子,潇潇大了,会爬了,不在乖乖的让他背在身上了,林若背着他只要不动了,他就会哭闹起来,所以这种情况让林若几乎是什么事情都没法做。去外面买东西的时候,看到外面那些摆地摊的,林若顺问了句,“生意怎么样?能赚钱吗?”
摆摊的是个本地妇人,见林若背着个娃娃,也没瞎说:“也就可以混个工资,一个月赚个六千七千的是没问题了。”
林若又问:“进货什么的好进吗?去哪里。。。。”
从此林若走上了摆地摊的路子,潇潇的一岁到三岁,林若都是在摆地摊,从买童装到袜子,从服装到饰品,他还卖过十字绣和女士包包,做这些生意也有亏过,不过还好,赚的还是挺多的,摆了两年地摊的林若手里有了近八万块的存款,一直到08年工业区里奶茶店火起来了,林若觉得这是个好项目,他所呆的这片地方好像也只有一两家奶茶店,所以林若在年初就盘下了了家位于XX电子厂门口的一家小饭店。这家电子厂很大,厂里总人数过三万,所以这里是再好不过的风水宝地了。
潇潇已经三岁了,因为长期和爸爸一起外出,一起出摊,一点都不怕人,见了女生就会喊姐姐,男孩会叫哥哥,很可爱,很招人爱,饭店盘下后,因为是加盟店,所以代理店里直接会派人过来帮着装修,装修花的时间不长,一个星期就够了,开业那天林若忙坏了,因为位置是在厂门口,所以生意特别好,很多人都和林若认识了,常常坐在店里一边喝奶茶一边聊天,要不就逗逗林潇潇。
生意稳定后,林若就招了个服务生,林若没想过要做什么大生意,他只想着可以有足够的钱让他和潇潇过的好,下半年是母亲的三周年祭日,林若是要回去的,所以现在招了服务员也是为那个做准备,其实奶茶的成本很低,一杯可以赚两块多,成本就只有几毛钱而已,奶茶店头一个月赚了一万多,其实要不了半年就可以收本了。林若计算过,到他回去的时候他手里可能会有十万块。
作者有话要说:为了剧情可以尽快回到小攻这边,所以小包子的事情,能代过就代过吧。下一章有可能会回去,
☆、三十七
作者有话要说:知道吗,这文到现在为止,书评二十,收藏只有三十二,很打击人了,我也想无耻的求一会收藏和评论了。
08年网络已经很普及了,随便一个打工的用的都是笔记本了,林若给自己的店里也装了台液晶电脑,开始学着上网了,开始时他都不太懂,还是自己招的服务生阿英教他的,阿英总说他像小受,经常和一些小女生一起偷偷笑着说他,口头上把他叫作小受老板,可林若跟本不知道小受是什么意思。
“小受是什么意思啊,是不是很瘦就叫小瘦。”林若已经完全误解了。
“啊,哈哈,老板,这个不太好说,小受通常说的都是比较弱小,脾气温和,长想柔美或小帅小帅的那种男生。”阿英说的时候总有种想笑场的感觉。
“是说老板我长的好看么?”林若觉得阿英是在夸他,还有些不好意思。
“爸爸,长的当然好看,和潇潇一样好看,很多姐姐都很喜欢我。”潇潇因为一直和林若在外面跑,说话很早,很溜,而且非常像个小大人。
“呵呵,小宝贝,说对了,就是夸你爸爸好看呢。”阿英已经知道林若是个单亲爸爸了,所以经常和这个长的很小受的爸爸开玩笑。他发现他家老板不是一般的好脾气。
“呵呵,要是有个小攻在就好了,老板你就不用天天这么辛苦了。当个全职爸爸在家看孩子,没事做做饭,打打毛衣什么的,呵呵呵。。。。”阿英又在胡思乱想了。
林若听到这些觉得挺奇怪,“小攻,小攻又是什么,我要是像你说的那样,不是成了家庭妇女了吗”
不过阿英可没时间回答他了,因为对面的厂里下班了,已经涌进来了一批男女情侣。把潇潇往林若怀里一放,“快坐到店门口去,有你们这两萌到极点的活招牌,肯定客似云来。”
今年二十一岁的林若,比刚到G省时又长高了一点,现在已经一米七八的身高了,只是整个人还是很纤瘦,从开了奶茶店后,林若的生活才变得稳定且放松了些,手里有了钱的林若现在也比较喜欢收拾自己了,买衣服会去专卖店里挑,因为一分价钱一分货啊,好的衣服真的要比那些地摊货好穿的多,而且结实,虽然他以前也是卖地摊货的,但是,地摊货真的只适合一些小女生,他们喜欢买衣服,穿的时间也不会长,都是穿个新鲜,一件衣服的样子不好看了,会马上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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