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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路104号公寓-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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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漂亮青年和小文老师这两个闲出鸟的闲蛋,还是没能把毛蛋的思想掰正,小半个月後,口干舌燥毫无战果的毛蛋便转战下一目标了。作家的话:感谢【ryss0509】的礼物啦
小黄片要谨慎挑选「下」
毛蛋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与大头目并驾齐驱的男人。因此毛蛋在两年时间内迅速成长,从小工到小组长,到管理员,到分舵二把手,当毛蛋正准备往总部发展时,组织被踹了。
那个背叛部落的少年同当年的毛蛋一样大,但二者完全不同。少年是富家子弟二世祖,因为生日得不到在朋友面前夸口过豪车当礼物恼羞成怒随即离家出走,出口刚刚七小时,小二世祖就被拐带到了某小区二单元7楼23户,见到了西装革履的毛蛋。
近期升职有望的毛蛋十分满意组织越发壮大,正欲行洗脑之际,小二世祖「呸」的一声无情打断了毛蛋的长篇大论。
并不近视的毛蛋戴著一幅无镜片金丝眼镜框,背著手笑眯眯道,我懂得你内心的抗拒,平庸人在蜕变成高尚者之前,都会排斥的。
此时的毛蛋,再不是曾经的一口方言连普通话都说不成句的毛蛋。两年的成功教化,毛蛋早就成为了一个相当完美的城市人,连最失态时,都用标准普通话道「哎呦我去」,而不是「老子日你个仙人板板」、「 卧滴个亲娘矮」。
小二世祖仰著那高贵的头颅,如同抗日女战士一般宁死不屈怒斥:「滚你妈的你个死变态同性恋!别他妈离我这麽近!」
实际年纪不过十九的毛蛋脸色僵硬片刻,心里回荡著「我日你连著都知道!」,他爱慕大头目,是小心翼翼一直匿藏在心中的。
最终毛蛋还是没端住架子一拳头朝少年脸上招呼了过去:「老子日你仙人!」
打架的後果,一是少年吐了口血,自己把舌头咬烂了。二是毛蛋眼镜框给踩断了。三是二人一起关了小黑屋。四是毛蛋作为老人竟然殴打新人,档案上被记了一笔,升职无望。
二人在地下室被关了三天,没水没饭。
毛蛋百思不得其解,只得问小二世祖:「你凭什麽说我是同性恋?」
小二世祖嘲讽道:「你那一股子骚,一看就知道你是同性恋。」见毛蛋不吭声,小二世祖试探道,「……不会吧,你真是的?」
毛蛋嗯了一声。
「干……」小二世祖立马离毛蛋八丈远,「妈的真恶心,别离我那麽近!」
过了一会,小二世祖又兴致勃勃问:「嘿,我去过gay吧,那里都是男的,还有人在吧台上干的,你是干人的还是被干的?……看你这怂样,就是被人干的。哎,你被人干过没,爽不爽?」
这小二世祖是真叨逼,一点都没有身处敌营的恐慌。毛蛋不搭理他,只想著什麽时候能出去。一度毛蛋以为自己被遗忘时,门终於开了。
开门的是警察。
小二世祖的高级手表有卫星定位系统。……………………………………………………………
分舵二把手毛蛋糊里糊涂被警察带了出去,在警察局关了好几天。
毛蛋茫然问:「你们抓我们干什麽?我们是在为人类做贡献啊。」
凭借这句话,警察认定这也是个被洗脑的无辜可怜人,就把毛蛋放了。毛蛋混混僵僵出了警局,发现自己苦逼了。
组织被一锅踹,大头目判刑,毛蛋失业的同时也失恋了。毛蛋坐在台阶上哭了一下午,哭累了之後,抹了抹眼泪,走了。
在外游荡许久的毛蛋又再次回到火车站,这次有人问他,「小夥子身体还可以嘛,想不想挣大钱啊?我这有条发财致富的好路子,要不要试一试啊。」
於是毛蛋被带去了一个小宾馆,观摩了一场同志活春宫。
带毛蛋来的导演问:干过这个没?
毛蛋为难的弓著腿说,没有。
导演又问毛蛋,想不想干。
毛蛋急红了眼,点点头。
导演把其中一位演员叫过来,那演员跪在地上,解开毛蛋的腰带,扒下裤子就给毛蛋舔。
从此,毛蛋开始了gv演艺生涯。…………………………………………………………
说到这个导演,也是很有意思的。这导演没什麽名气,一开始还想著拍正儿八经的电影,拍一部毁一部,步步沦丧,终於沦落到拍小电影。导演本身就是个同性恋,正巧,拍GV爽到别人也能爽到自己。导演手下有几个兼职演员,平日里各忙各的,拍片时再聚一起,毛蛋算是第一个专职演员。
那小二世祖虽然毁了毛蛋的事业与恋情,但有句话说的对,说毛蛋一股子骚。开了荤的毛蛋,完全成了只妖孽,特会哼唧,会扭。
导演觉得毛蛋有发展前途,就给毛蛋做了个包装。给毛蛋起了个艺名,林和致野,连毛蛋的片子,都改成了东京热风格。
林和致野的片子尺度大,各种花样都能玩,点击率虽说不少,但总是红不起来。导演有一日看了部女同动作片,突发奇想对毛蛋说,要不你改成女装吧。
毛蛋说,行。
穿女装的片子推出後,火了一阵子。导演有一天问毛蛋,你……介意隆胸麽?
毛蛋想了想问,手术费谁掏?
导演说,那必须是公司掏啊。
毛蛋说,成。…………………………………………………………………………
隆胸後的毛蛋,成为了小有名气的gv明星林和致野。房东先生看到的那个片子,是林和致野的代表作,内容丰富,花样齐全,满足各类需求。
房东先生十分崇拜毛蛋,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这人在传销组织卖力工作,向他人宣传救世学说。离开传销组织就在gv现场贡献出自己的第一次,成为一名尽职的演艺人员,还奉献出了自己的胸部。
一般人绝壁干不出这种事。毛蛋这种彪悍人种,大概从家乡扛起行李的那一瞬间,就做出「干大事不拘小节」的觉悟了吧。
当然,这个事故讲到这里,还是有些漏洞的。譬如魔教大头目,譬如小二世祖。
魔教大头目被判了七年,就在最近城市的监狱。毛蛋没有探过监,也没送过什麽钱和礼物。大概那个大头目在他心中一直犹如神祗,不去看神祗没落的情形,更能维系那份崇拜。
小二世祖不光从传销组织成功逃脱,还协助警察为人民服务了一把,得到了那份堪称罪魁祸首的生日礼物。小二世祖像脱了肛的疯狗般义无反顾奔向基佬大潮,多次提出为毛蛋「赎身」,这脱线的孩子比当年的毛蛋还中二,总以为自己是言情男主,非要把毛蛋领会家当成个侍寝小妾养著。
至於毛蛋的回应,我们就不知道了。
总之目前,林和致野的名字依旧挂在色情网站的top榜单,漂亮青年也在那部片子里学习到了不少性爱技巧(漂亮青年:所以毛蛋还是传授了我很多东西呀!),而房东先生,则表示再也不看国产gv了。
旧梦「上」
吴老先生是公寓最受欢迎最帅气最迷人的男性。
七十有五,身体硬朗,高大挺拔,西裤皮鞋衣冠楚楚,口袋里装著纯棉手帕,一言一行爽朗而不失稳重,令人亲近之余又有些敬畏──很有上世纪世家公子哥的派头,如同好酒,越久越醇。不少小年轻人都将吴老先生当成自己的人生目标或理想型,就连漂亮青年也对吴老先生赞美有加,不时感慨自己晚生几十年。
然而吴老先生却是个生意人,和大家想象中的世家子弟截然不同,据说是小工出身,做防腐发家,现在家底丰厚,在当地也算是个有名望的人。膝下两儿三女,孙儿成群。吴老先生一早把家业传给下一辈,自己在城南老房生活,闲来无事在公园遛鸟打拳,再去炒个小股,十天二十天左右来公寓一趟,有时住有时不住,这里有间专为他留著的房。
说了这麽多,没提到吴老先生的太太。吴老先生与妻子年岁一般,感情不和,分居二十几年──据说吴老先生每每提到离婚,吴太太就拿著砍刀要自杀,要麽就在大马路一哭二闹三上吊,再者狮子大开口,要吞了全部财产──闹到这份上,夫妻感情大多已经没了,於是二人分居这麽多年,依然是婚姻关系。
分居多年未离婚倒是常见,而分居多年没小三,这就是令人目瞪口呆的事情了。吴老先生从未有过任何红颜知己与亲近异性,也没有蓝颜知己与亲近同性,独来独往,孑然一人。每每谈到这一点,大家的语气都极其崇拜,说这种七十岁还风趣幽默帅气体面洁身自好的多金男人真是少之又少,堪称极品。
…………………………………………………………
在我成为房东之前,吴老先生就已经是公寓常客了。
那阵我正无所事事,看到电线杆上的牛皮癣,说是公寓出售。待我到店里之後,矮胖的前任房东说,自己不想干公寓生意了,低价转手。杂七杂八手续文件全都完之後,前任房东说,一楼虽说不外租,但有间房是被包下的。有位老先生是店里的老主顾,出了一大笔钱包了长期,若是装修,那间房也务必不要改动丝毫。
拿了那笔钱,我自然不再说话,一间房而已,不改就不改了。
一楼有前厅、房东专房、小储物室,还有那间不过七平米的小房间。门板是最古朴的厚重木门,推门进去,一张小木床一个小书桌就把房子填满了。除却老式脸盆和开水瓶,这里面最贵重的东西,应该就是床脚放著的小皮箱。那箱子明显看出有不少年历史,也能看出皮质上乘,早个几十年,应该是相当贵重的东西。箱子旁边整整齐齐叠著薄旧的被褥、青色长衫、毛呢大衣、皮鞋──都是男人用的。小书桌上,甚至还有老旧的墨水瓶和钢笔,上个世纪的报纸。
──这些东西虽然久经年岁,却被人用心对待,小心翼翼的保养著。
虽说不厚道,但我还是打开了那个皮箱。里面有个装著黑白相片的小相框,几本书页已经发脆的泛黄英文书,一本日记,一个烟斗,还有银戒指。那戒指应当经常被人擦拭包养,色泽明亮。那是个男戒。
英文书和日记本穿插的字迹飘逸清秀,就连英文都是十分漂亮的花体,又不显女气,有股苍劲在其中。日记内容并不多,每篇也就三五行字,十几篇的样子,记载著日记主人海外生活的日常经历。
寥寥几字,却能看出人性品行。日记主人,应当是个十分了不得的人。只可惜那张照片早已模糊,看不清眉眼,西装短发,那股清逸气质,是怎麽都藏不住的。
偷偷摸摸视察过房价之後,我便一直好奇那位老主顾到底是何人──或许是日记主人也说不定,毕竟长命百岁的人也不是少数。盼望许久之後,有天,吴老先生终於到来。
很潇洒帅气不假,仪表堂堂不假,但就不是那个感觉。我纠结半响,还是问:「您……是那些物品的主人麽?」
吴老先生爽朗笑笑:「看我这幅样子也不像嘛,年轻人看走眼咯。」
我暗自松口气,刚想继续追问,吴老先生却已经进房间了。
日记主人是谁,一直是我心中一个疙瘩。吴老先生与这人的关系,也令我纠结万分。很多时候好奇害死的并不是猫,而是伤害了那个有秘密的人。恪守这个原则,我不曾开口询问。
…………………………………………………
吴老先生的小儿子,年过三十,经常陪客户来这条街(陪客户这种烂借口,房东先生最不屑)。来过公寓几次,也知道自家爹偶尔来那麽一趟。
「我爸也够可怜的。」小儿子说,「我妈那脾气,连当子女的都忍不住。我爸都这麽大年纪了,自己开夥自己溜弯,也不跟著我们住。说句当女子不该说的,我爸要是有个聊得来的,我们都支持他。你看我爸这人,这麽多年,他还真能撑得住。」
……我黑线听完这个亲儿子对母亲的控诉。犹豫半响,问他,知道不知道吴老先生来这的原因。
「呿,这还能不知道。我妈以前没事就念叨这个。」小儿子随意道,「我爸以前在有钱人家当过下人,文革时还因为这个被游过街。他那时伺候过一个大少爷,是什麽贵族来著,还留过洋呢。那少爷死几十年了,我妈说那少爷死前就住这。我爸伺候那少爷时,还给人家里签了卖身契呢,嗨,那时候的人多重主仆情义啊!签了卖身契那命都归你了!我爸这人啊,特重情义。别看和我妈感情不好,那是因为没遇对人,要是遇对人了,我爸那绝对是个好老公,疼不死你。他往这跑,无非就是想著那大少爷呗。」
「……这样啊。」我愕然。
小儿子耸耸肩:「哎,说起来也挺可怜。那少爷死的时候才二十多岁,被人乱棍打死的,被折磨的厉害。这些都是听我妈扯的,也不知道真的假的。我爸从来不说这些,有时喝醉酒了,自己回屋哭,也不知道哭什麽。那房里放著的箱子衣服什麽的,都是我爸埋的。」
「埋?」
「可不嘛,人说那个时候,家里有好东西的,都是埋地下,越好的埋的越深,有的都在家刨二十多米的坑。当时那个大户人家已经快被抄家了,我爸随便顺点东西,後来的日子也得好过不少。结果你猜怎麽著,人家把大少爷的家夥事儿全扛走了,照片啊书啊鞋子啊钢笔啊,还有他少爷喜欢的箱子乱七八糟的,你说都那个时候了,你不赶紧抢点东西跑,还干什麽啊!我爸连夜带著那少爷跑路,想在这安顿,还没住上一星期,就让人告发了。这次跑没跑成,我爸就把值点钱的东西全埋了,就埋那屋下面的,估计以为以後还能再回来。」
「然,然後呢?」我磕磕巴巴问。
「然後?」小儿子叹了口气,「俩人一个被打死,一个半死不活呗。我姥爷是负责扛死人的,发现我爸还剩一口气,就把人救了。听我姥爷说,这俩人当时被扔乱葬岗里,都那样了,还抱著那少爷不撒手。哎,要是那少爷还活著,估计和我爸也差不多大吧。」
「我爸也够倒霉的,终於被人救了吧,结果救命恩人非要嫁女儿。听人说,我爸那时死活不愿意娶,也不知道我姥爷说了什麽,才答应的。」小儿子连连叹气,不住可惜自家父亲的不幸婚姻。
再然後,吴老先生娶了救命恩人的女儿,生儿育女。浩劫过後,开始干活养家糊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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