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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路104号公寓-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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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然後,吴老先生娶了救命恩人的女儿,生儿育女。浩劫过後,开始干活养家糊口。钱也有了孙子也有了,转眼,七十多了。
  如果那少爷还活著,也有这麽大了。
  埋东西时,以为还能再回来。
  可惜回来的只有一个人。作家的话:快要结束了。 最後一个故事 还会有一个尾声。谢谢喵的礼物

  旧梦「下」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这条街动工多次,老房基本都不见了,唯有这一栋一直在。老式五层房,与这条酒吧街风格迥异。这些都是吴老先生所为。
  自发家後,吴老先生一直在为这栋楼奔波。少爷曾经的公馆已经被充公了,这栋楼的这间房是吴老先生唯一还能尝试保住的东西。花大价钱找大关系,好在这麽久以来,那个房间,一直没变过。
  吴老先生来的时间并不固定,有时一个月都不见人,有时隔个两三天就来一趟。有时上午来下午走,有时连住个两三天。但凡打雷下雨、大雪时,那是必须来的。还有每年阴历三月初九。
  「是我家少爷生日。」吴老先生提著蛋糕,上面画著个兔子,「他属兔。买蛋糕的小丫头片子说,这个生日是白羊座。我个老头子,哪懂这些,就问那姑娘,白羊座是啥。那姑娘给我说了半天,嗨,我就说,这些洋东西不能信,我家少爷哪能是那性子。那小姑娘还和我急,你们这些小年轻,天天就迷信这!」
  慢慢熟识,吴老先生也会说些关於少爷的零星碎片。偶尔调笑的语调,还以为那个少爷就正原地等著他。他还在,时间没有流逝。这些年不过是南柯一梦,推开门,少爷还在那坐著。
  「嘿,这不和信鬼神一个样嘛。」我又忙道,「要不要酒?」
  吴老先生摆手道:「已经给他上过酒了。」
  我差点忘了,吴老先生是先去公墓了的。一式两份,公墓放一份,再拿一份来这吃。以前当地一直是各家找风水宝地下葬,吴老先生给少爷也找了个块好地方。这几年又时兴公墓,吴老先生怕自家少爷墓地以後不安全,特意又择了好日子换到了公墓,时不时去一趟。
  吴老先生也很有意思,不光带甜品店卖的蛋糕,冰淇淋也买,七七八八的零食什麽好吃买什麽,又是酸奶又是芥末花生,我还见他买过秀逗糖和大大泡泡卷。除却这些吃的还有正流行的东西,什麽苹果手机、电脑、电话、mp3(当然,都是纸扎的),还特意买了一厚本电脑教程,全都烧给了少爷。至於衣服鞋子什麽的就不用说了,都是年轻人时下最流行的款式,价格有些也不便宜,吴老先生都是实打实的买一件烧一件。
  「好在我家少爷年轻,能穿这些。反正我老头子是穿不了了。」
  ……………………………………………………………………
  後来吴老先生也会对我说一些,那些过去的事。只是不提那些不好的事情罢了。
  譬如少爷姓白,祖上是正宗的八旗王爷,还有封地。譬如吴老先生是小乞丐,七八岁的时候被白家收留,专门伺候同样是七八岁的白少爷。上世纪四十年代的白家虽以没落,但凭著祖上留下来的各种宝贝,也足够往下几代人奢侈几辈子的。
  譬如小乞丐陪白少爷一同读书习字,白少爷学小提琴和英文时,小乞丐就站在一旁候著。也正是因为陪伴少爷学习的这些年,小乞丐潜移默化学到很多,才能成为多年後受人尊敬的吴老先生。
  譬如二人一同长到十七八岁,白少爷去了英国,小乞丐就在白家做事,每天把白少爷的房间打扫干干净净,想著兴许少爷明天就回来了。
  说到这些,吴老先生时而笑时而默然,也不管我是何种反应,自说自的。他也是寂寞。
  吴老先生身体硬朗,从来不把健康当回事,来来回回都是骑自行车。天天说自己身体好什麽都不怕,骑自行车才叫年轻。
  「我家少爷那洋车子骑得才叫好,身轻如燕!」吴老先生说,「我这车技都是少爷教的。你们这群小年轻,还说老头子不会开车。我当年在香港给少爷开汽车时,你们爹妈都没出生呢。」
  有一阵子天潮得厉害,吴老先生膝盖肿了碗大一个包,走路都走不了。在医院住了好些天,这下学乖了,不胡吃海塞了,不乱喝酒了,也不骑自行车了,骑著个蓝色小电瓶嘀嘀嘀,还嘀咕著「下次得烧个电瓶车过去」。
  见老爷子换了车,我调侃:「您可算知道给自己花钱了,终於知道自己一把年纪了啊。」
  「那可不。」吴老先生一本正经说,「我要是哪天死了,谁还能看著这。万一人把这楼推了怎麽办。」
  一贯三俗的猥琐房东彻底酸涩一把,差点没忍住泪奔。
  虽然并不理解为何非要对这麽一个并没住过几天的小房间这麽执著,但被一个人在意到这个份上,真是值了。虽然房东先生一向都用最大的善意去思量别人,但小儿子所谓的「主仆关系」什麽的,我真不信。
  我曾说,人并非要和自己爱的人过一生,但若爱的人死了,就完全不一样了。那是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都无法弥补愈合的疤痕,一直在溃烂化脓,一不小心就会撕扯开来露出狰狞白骨。撕心裂肺。
  韩剧里男女主角必死无疑,现实中每天都有癌症车祸,留下的那些人,都是失去挚爱之人的。是很疼,是很苦。好在大多数人都知道要好好生活,为自己活。挣钱打牌买衣服逛街旅游,该如何就如何,如果遇见了下一个对的人,就再次去爱。
  趋利避害是本能,遗忘伤痛是本能──这是对大多数人而言。总有那麽一小撮死心眼,死心塌地只要那一个,连活都是为那人活的。
  …………………………………………………………
  吴老先生的手机有一大摞。从最开始的BB机、大哥大、小灵通、蓝屏按键、彩屏按键、和弦手机、全键手机到最流行的触屏手机,这老头的手机能开一个小展览会。他会拼音和英语,可以自己发短信浏览网页,哪里不懂的,就立马掏出老花镜和说明书,用手指一行行认真看。
  正在上小学的小孙子迷上了网络枪战游戏,他也跟著学,学了半天没学会,小孙子嫌弃他,给零花钱也不愿意授课。吴老先生来找我,我汗颜半响说我也不会啊我不玩这玩意,不然我教你植物大战僵尸和农场吧?这也很好玩的。吴老先生还排挤我,说那些游戏他早会玩了,无尽模式都给通关了。
  我说,那你肯定没玩过三国杀吧,我教你啊。
  吴老先生一副「你个low逼」的表情说,不就桌游麽,我那些晚辈过年一回家,都玩这些,我就从没输过。
  被吴老先生堵了半天,我只得举手投降。
  吴老先生是个好学好问的时尚老头,主要社交网络的账户他都有,碰到自己不理解的笑点,就抄在本子上,做好记录,有时间就找年轻人问问。据说吴老先生的记录本做了几十年,堆了一个小山,除了近些年的政治大事,还有民间趣事啊八卦杂文啊,他以前最喜欢买一份名叫杂文周刊的报纸,那里面的东西最全最猎奇,自从知道了百度以後,就整天刷新百度的头条,一见到有意思的,就赶紧抄下来。
  那些故事都是要讲给少爷听的。他怕自己记性差,等到阴曹地府见了少爷,他家少爷问,这些年你过的怎麽样呀?结果他把发生过的事情都忘了,就坏了。
  他说他家少爷是那些王公子弟里最高贵的一个,什麽新鲜玩意都见过,上个世纪就留过学。这些手机电脑的他家少爷没见过,实在太可惜,所以他得学会了,要是到地下他一问三不知,又不会玩电脑又不会打cf,肯定得被少爷笑话。
  所以这人再过几年都快八十了,却一直不服老,也不认老。腿伤之後就非常重视自己的身体,经常去做身体检查,每天自己给自己做一套脑力训练,他是怕自己万一傻了痴呆了记性差了,就没人记得给他家少爷烧纸上坟讲故事了。
  吴老先生说,他家少爷家里早就没人了,要是自己死了,就真没人记得少爷了。百年之後这房子倒了,千年之後坟头塌了尸骨化了,就更什麽都不剩了。
  不过要是一起化成两捧黄土,掺在一块不分你我,也挺好的。我这样想。
  ………………………………………………………………
  那时公寓里有个刚从英国回来的留学生,交谈之後正巧是那个少爷所在的学校。吴老先生和那个留学生说了很久的话,问英国的天气可好,学校的住宿怎麽样,老师严厉不严厉,课业累不累。吴老先生後来说出来自家少爷的名字,问留学生知道不知道。留学生说,怎麽会不知道啊!这可是当年中国留学生会的主席呢,在我们学校华人届里可有名了,现在留学生办公室还有他的照片呢。
  吴老先生双手发颤,哆嗦著嘴,又骄傲又自得:「那可是!我家少爷那可是厉害,往前往後都没这麽厉害的人物。早生一百年那就是正经王爷,说不准还能带兵打仗呢,要是晚生个几十年,也得是个大文豪大人物!当个学生会主席有什麽了不起,我家少爷可是真金不换的皇亲国戚!皇亲国戚你知道麽,拿故宫当自个儿家,走哪都是有人给下跪的!」
  吴老先生一直都想去英国,当然也只有这麽个想法。和留学生聊过以後,当下给自家儿子说,我得去英国一趟。
  吴老先生一辈子没出过国,这次去英国还是一个人去的,闺女儿子要陪著去,老先生硬是不愿意。
  我猜想,他想去看看他家少爷求学的地方是什麽样,看看他家少爷坐过的桌椅,住过的寝室,走过的街道。去看看那个办公室里还有没有其他的照片,看看他家少爷在英国时是什麽模样。
  吴老先生的英国之行有小半个月之久,顺便又溜了周边几个地方,都是当年他家少爷说过的。吴老先生带来的纪念品,是个木质英国士兵玩偶。
  他说当年少爷在英国过了三年之久,期间一次都没回过国。回来时带了这个玩偶做为礼物,说英国士兵的熊皮帽是最有意思的。
  「都一样。」吴老先生拿著玩偶,乐不可支,「你看,帽子,衣服,姿势,眼神都一样。」他说当年那个纪念品,跑路时不小心弄丢了。
  吴老先生对英国之行十分满意,不光去了少爷的大学,还在那个办公室见到了少爷的照片,学校的陈列馆里还有少爷亲笔签名的文件──吴老先生对於少爷远去异国求学的三年时光耿耿於怀,现在终於补齐了。
  ……………………………………………………………
  吴老先生,脸上的皱纹越来越多,头发虽然一直在染色,但也稀疏了不少。虽然骑小电瓶解放了双腿,但指关节腰脊椎也时不时闹次脾气。即便如此,吴老先生依旧风雨无阻,去给少爷上坟,再来公寓看看。他说过很多和少爷年轻时的故事,当然也仅限於年轻时。大概因为年龄越大,心越柔软,有时他说著说著,就会红了眼眶。他给我说这些,无非是想自己死了之後,还有人记得少爷。
  他怕我记不全,竟然开始写关於少爷的回忆录。吴老先生很郁卒,说自己应该早些年就开始动笔的,现在很多东西都已经模糊不清了。
  他的回忆录里,少爷是白少爷,自己是那个小乞丐。小乞丐行事规矩悉心伺候,少爷清逸隽秀博学多识。小乞丐陪伴少爷十几年,直到少爷死在自己面前。
  直到少爷死,都不知道这个乞丐深爱自己多年。
  乞丐抱著少爷的尸身,被人仍进乱葬岗。他本来是一心求死的,可被人救了。救命恩人的女儿看上了被救活的乞丐,乞丐不愿意娶,想陪著少爷去死,可救命恩人说,少爷的尸身,也被他带回来了。
  你要是娶,我就帮你把人好好葬了。不娶,就把尸身丢回乱葬岗,让野狗啃了。
  乞丐想,我家少爷那麽风光体面的人,死後怎麽能像个乞丐一样难看呢。他是少爷,我才是乞丐。
  乞丐给少爷做了口棺材,和救命恩人趁三更半夜把少爷下葬,怕被人发现,没有立碑,没有贡品,连土坯都没有。
  乞丐想,这样少爷太委屈了,等我挣钱,有出息,一定得给少爷寻一块最好的风水宝地,免得少爷下一世投不到好人家。
  如此多年以後,乞丐成了吴老先生,他再没想过寻死的事。他发现这个世界变化太快,他要非常努力才能跟得上,虽然疲惫,但一想到这个全新的世界是少爷所没经历过的,他便鼓起干劲,他不是为自己活,他是为少爷活。直到死的那天,他才能歇口气,对少爷说,这些年我没白活。
  乞丐有时也会想,万一少爷已经投胎转世,下去了见不到他怎麽办。但他又宽慰自己说,投胎转世是好事,少爷过得好才最当紧。
  乞丐後来还买了个银戒指,那时候他还穷,打小工攒了很久才攒够戒指钱。他知道有句诗里说,约指一双银。他想,少爷肯定是不会答应他这种人的,不过那也没关系,他就想送个东西给少爷。
  反正他陪少爷长大,守候那麽多年,已经足够了。
  ………………………………………………………
  吴老先生最近又开始纠结如何第一手买到最新果6(吴老先生可是坚实果粉),那个令人抓狂的小鸟撞柱子游戏也能点到20,昨天来时还带来一大包甜品零食,嘴里还嚼著根本停不下来的炫迈口香糖,小电瓶刷成了潮爆了的斑马纹──总之,这人依旧是公寓里最受欢迎最帅气最迷人的男性,没有之一。
  虽然这个祝福十分老套,但祝他长命百岁,久别重逢。作家的话: 再後来,有一天我问清临,我说,你是神灵,你见没见过那个白少爷啊。
  清临说,见过。
  我问他,是在阴曹地府麽,投胎转世麽。
  清临说,奈何桥旁,他在等人。
  【人世间的所有相遇 都是久别重逢】

  之後

  最近街道出了件大事。
  隔壁餐馆家的女儿,那个疯狂迷恋韩国欧巴的二八少女,去了韩国。这段韩国之行荡气回肠奇妙无穷,堪比天方夜谭。
  这位神奇脱线的少女,身揣在情趣店老板那买的五百八一瓶的迷幻药(实际上进价不过二十块,你看,奸商无处不在,连邻居都坑),在韩国某家酒吧蹲点,终於,在男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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