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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居者-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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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锦丰只将她拥抱入怀,语气尽是温柔,“陈安,我本无心耽搁你,却不小心堕入魔道,偏离轨道,让你错失那么多,你怪我吗?”
  柳陈安心一惊,怔怔地看着他,许久才说道:“我只是有些难过,陪我到尽头的人不是你,这些天我想过很多,女孩都要经历一些可贵的伤痕,才会懂得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事实,我不怪你,你对我很好,我还能怎么怪你。”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阳冬晚如是说。
  连阳冬晚都明白的道理,她究竟要几年才能明白啊。
  “锦丰,我想过了,杨炎挺好的,他都为了我在南岛买了房子,君待我如是,我怎能辜负,人不该贪得无厌的,是不是?”柳陈安望着路锦丰,问道。
  他笑容安好,“他是个很好的人。”
  “我知道,你也是个很好的人,我第一次见你我就知道,锦丰,我还是喜欢你,比爱更多的喜欢。”柳陈安顿了顿,笑说:“我都知道了你喜欢男人,虽然还是放不下,最起码不去嫉妒。”
  “陈安知道我喜欢的人是谁吗?”他问。
  柳陈安摇头。
  “我曾经努力飞翔,高傲地卑微地穿山越岭,那人给了我最毒的药谁伤我最深,也给我最美好的假象让我遐想万千,他伤我也护我,他残忍而无情,总恨不得让我去死,却又对我宠爱至极。”他安静地笑,泛起光泽的眼眸,雾气涤荡。“爱不爱有什么用,我们都有自己的生活要过,他没有我才会更好,我离了他也会更好。”
  相爱相杀,总比老死不相往来要更让人好过。
  那晚南岛大雪纷至沓来,一夜的磅礴大雪。                        



    ☆、Chapter 91。雪后晴朗

  早间新闻都在播报各大地区几年一遇的雪灾,南岛卫视新闻主持人也在播报,根据各项数据,并没有伤亡人员和建筑坍圮事件发生,电线杆也没有其他受灾区来得夸张。
  确切说是六年没有这么大雪了,本来上午还有采访的,路国安说雪太大了,让广告总监去接受采访,于是今天圣诞节前夜,他给自己放假。
  他喝着蜂蜜柚子茶,无聊到看娱乐新闻。
  南岛第九影视频道,昨晚影视文化节有邀请嘉宾进行半小时的访谈。
  主持人妆容精致,穿连衣裙,下摆百褶,后背镂空,“下面这个问题不仅仅是代万千少女问了,我也很想知道呢。”支持人粉色脸蛋笑笑容好看,声音清和:“路总裁现在有没有心仪的人选了。”
  “心仪的人应该是还没有出现。”路稣年坐在主持人对面,湛蓝的条纹西装,裁剪得体,再配上休闲裤,异常养眼。
  主持人面露喜色,又有些的不相信,问道:“是工作太忙的原因吗?像你们这样日理万机的高层管理结构人员,空闲的时间确实是不多。只是不知道路总裁对另一半的要求是怎么样的,我们台下那么多女性观众,至少一半以上都应该是冲着我们路总裁来的吧,呵呵。”
  路稣年笑容舒坦,“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对孩子好不随便闹脾气,不介意我家里的德国牧羊犬,长相方面的话清秀就好,至于性格,不要太有个性。”
  大千世界放眼望去,这样的人不是一把抓吗?
  路锦丰轻蔑地笑出声,抓了两颗盒子里的黑糖话梅。
  主持人又问了初恋方面比较触动的话题,翻来覆去就那些一套一套的,比如有过几任女朋友,比如做过最浪漫的事……综上所述,其实这是一类相亲节目,并不是成功男人的背后的故事,是成功男人背后那些默默付出人的故事,各种罗曼史汇总。
  亏得收视率和口碑都属于优秀各大娱乐节目和访谈节目里的佼佼者。
  “现在回想起来谁对你的印象较大,或者我这样问,这些年里,一直念念不忘的人有吗?”前者后者性质根本天差地别,这台本里没有,纯粹是主持人为了娱乐效果。
  路稣年绅士般地朝观众笑,看向主持人,“不用念念不忘,我知道他过得很好,便足够了。”
  模棱两可,难怪纵然风起云涌般的两年,抓不到任何绯闻。
  他把书故意扫落地,又捡起,反复两次,然后吃了整整一个香梨。
  厚厚的积雪淹没至脚踝,他顺着脚印一步一步走向泳池。
  两个雪人,相望相笑,以胡萝卜为鼻子,核桃为眼睛,橘子皮为嘴巴,头戴红色帽子,另一个戴黑羊毛帽。
  常青藤早就是枯枝败叶了,一连串的脚印成笔直的线条,树下躺着一人,戴着眼罩,呼吸静谧。
  眼泪来得突然迅猛,他坚守的心动荡了。
  沿着脚印一步一步走,鸦雀无声,风拂过侧脸,凛冽,刺骨,他浑人不觉得冷意。
  躺在他身侧,安静而无声。
  路稣年摘下眼罩,他好奇地望着路稣年,手背拂过冰冷的脸颊,泪流不止。
  手穿过他脖颈,将路锦丰搂进怀里,如此这般紧致。
  “两个雪人,六年前欠你的,现在还上了。”路稣年嗓音低沉,极富有磁性。
  “嗯。”他淡淡地回答。
  路稣年捧起他脑袋,目光交汇,鼻尖相抵,一吻,极尽温柔专注而缠绵。
  他的眼泪顺势滑落,泣不成声,脚缠上路稣年腰身,他不知道活着究竟是为了救赎还是为了偿还,人都是跌跌撞撞成长而来,而他不清楚为什么偏偏是我,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劫后余生,然后依旧是一塌糊涂。
  好久,细致紧密的吻,两人都有些呼吸粗重,气息极其不稳。
  他松开路稣年的手,起身,替他把眼罩戴上,然后拉住路稣年的手。
  顺着来时的脚印,一步一步踩着,向后看时,正奇怪怎么脚印还是一致的,抬头,路稣年早就把眼罩给摘了。
  两手紧握,步伐趋于一致。
  他找了外套给路稣年,然后独自坐在床
  “怎么不说话?”路稣年把换下的外套扔在沙发上,走到他旁边,单脚膝盖压在床上,手环绕在路锦丰后颈。
  他回抱住路稣年后背,脸贴在他胸膛,下一刻,扒开路稣年衣服,粗鲁地扯了棉衣里羽绒背心,一个翻身将路稣年压在身下。跨开双腿,骑在路稣年小腹上,缓慢动作优雅地挑开衬衫纽扣。
  每解一颗,看一眼路稣年,嘴角斜上扬,笑容蛊惑人心。
  外套里就穿一件V领的T恤,脱了T恤,赤身相对,他俯下身攫住路稣年微张开的唇,火热的胸膛摩擦着。
  他喘气,把脸埋在路稣年颈窝,闻着男人身上熟悉的气味,排山倒海的记忆犹如气势恢宏的山洪,一幕一幕再现。
  裤子早就不在何时褪去,路稣年脚搭在他腰际,手游移在他脊背,有意无意的摩擦,然后两人调换了位置。
  路稣年埋在他身下,一口含住早就抬头的那物,他低哑着喉咙,隐忍着喷涌而出的难耐的声音。
  理智全盘崩溃。
  电流般的收缩感,身下舌头的摩擦和蠕动,技巧的卖弄舔舐,他终究是耐不住一阵呻吟,声音难耐透着情爱欢愉的诱惑。
  然后尾椎骨一阵酥麻,空白和失神中,他有些恍惚,路稣年吐出口中的白色液体,涂抹在自己下体,俯身吻上他的唇,留有的膻味有些让人难以接受。
  张开嘴任由路稣年口齿捻转撕咬,然后变得柔和,仿佛的是恶意的舔弄。
  这场欢爱酣畅尽致,疼痛和汗液,恰似起到最好的催情效果。
  他全身骨架都懒散,路稣年搂着他,他软趴在一侧,浑身无力。
  “那么,是该叫哥还是叫一声路总裁,或者我叫路稣年更为贴切?”他手勾住路稣年头部,贴合着而他耳廓,亲昵地问。
  路稣年回望他,就着他的鼻尖咬了一口,他有些吃痛,下意识用手去抚摸,路稣年比他先一步,摩擦着他挺翘的鼻端。
  那样嘲讽的说话语气,终究是在谈判桌上的该有的距离,他们的距离本不该局限在在此。
  “你喜欢就好。”路稣年舌尖舔着他人中,然后缠上他的唇舌。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连哭的力气都好似消失了一般,心里莫名的痛意夹杂着一切的一切,每每想起的噩梦,几近霸占他后半夜。
  然后呢?
  做过爱之后呢?
  经历过灭顶的肉体上的冲撞,冷了什么都不剩,他在心里冷笑,面容波澜不惊,顾自起来穿衣服,路稣年拉住他,抱回怀里,“去哪?”
  “找个女人生孩子。”他皮笑肉不笑。“有了孩子之后再找一个对我孩子好的人结婚,男女不拒,只要长得清秀便可。”
  路稣年眼神深邃有神,高挺的鼻梁,完美无缺的轮廓,与生俱来的气场带着盛气凌人般的灭世的猖獗。情爱释放后的懒散气质,露出一抹玩味的笑意,“抱歉,我不知道你会这么介意。”
  他眼睛放大,白皙的皮肤衬得嘴唇越发殷红,稍后笑容精致,“怎么会介意,我都是做舅舅的人了,应该是高兴才是。”
  “嗯,他应该叫你一声舅舅。”路稣年掐着他臀部的肉,着实用了力,然后往他耳朵里吹热气,他冷不丁抖擞。笑声低沉而诱人,“王子和狐狸的故事,其实还有另一个版本,小狐狸吞下被下了咒语的宝石后,化身成为一道灵力,注入戒指当中,王子至此不曾摘下过戒指。”
  “我只承认我看过的故事,而你的版本,也许是编的,谁不知道最路总裁最擅长的就是说谎,自圆其说然后把人骗得团团转。”
  路稣年下巴搁在他额头,摩擦着,“故事的悲喜任由作者篡改,往往接近尾声眼看着会是个悲剧,360°华丽转弯,不管过程多么离奇结局有多伤,故事始终是故事,和生活不能融为一体,再现实的文字,都有其戏剧夸张的一面,都不能拿来和生活攀比。”
  “那么,”他呼吸一紧,“所以,路总裁的话在相信的同时一定要深思熟虑,不然只怕会挫骨扬灰。”
  “我不想把爱情当做是三言两语的长句,更不愿把一种生活的本能当做是十几万字的书籍。”
  路稣年眼里的光线深不可测,挑起他下颚,将他压在身下,“你在怪我怨我,这些统统都是我应该得到的报应,我不是好人,把你连累成这样,这辈子做过最坏的事情就是把你拖到深渊,我的心不是铜墙铁壁,被你一次一次示弱中激荡。那时候终归是年轻了,不知道有些绳索一扯,便是后患无穷,我忽略男孩的挣扎,无视男孩的痛苦,让他承受一切无法承受的屈辱,狠狠地破坏他自尊……”
  “不要说了!”他眼神狠戾,望着路稣年。
  试图去推开,几次都是失败,然后把头一歪。
  路稣年拂过他侧脸,柔滑光洁,看着他眼泪骤然滑下,小心翼翼地舔舐着那些岁月浸染下苦涩的泪水。
  “得知他迷恋我,甚至爱上我的时候,这种感觉变得微妙,他不去抗拒我的任何侵略,甚至无条件容忍我的纠缠,他沦陷了,我开始逃避了。我不可避免地害了他,然后我变得不能自己,突发奇想地只想亲近他,大概这就是比喜欢要浅一点的情感,弟弟就是弟弟吧,对他好是理所当然的。”
  “他跟我说这条路不好走,并且眼神迷茫地望着我说幸好我是喜欢女孩的,他爱哭,却又倔强地常常让我忍不住想欺负他,自恃清高,却本性放浪。他胆小怕事又爱脸红像个文弱的女孩却又透着不容人忽视的骄傲,他说明明讨厌的要命却又发了疯的喜欢,他说喜欢一个人就要爱屋及乌,连同他的过去一起喜欢,既然过去不好,为什么还要去留恋,那就不要喜欢过去好了,他说路稣年,因为你对我好,而我喜欢的人恰好是愿意对我好的人,我就满足了。”
  路稣年声音充满魔性,让他无法正视,灼烧人的温度,他一直都抗拒,又忍不住贴上去。
  “我不小心让他的路遍布荆棘,眼睁睁看着他往荆棘丛中踏去,然后听到他那么不爱惜自己,我的胃部痉挛抽搐,躲在黑屋子里,害怕外边刺眼的光线。”

  ☆、Chapter 92。了然之后

  他所有的防伪线华丽地撕开,手不自觉地环抱住路稣年的脊背,声音几近颤抖,“活着大概是件折磨人的事情吧,路稣年,我们都是被上帝抛弃的人。”
  “谁又知道呢?”路稣年深呼吸,眼泪不经意间滑进他脸颊,彼此亲密无间,“无论发生什么,能够活着都是件幸运的事情。”
  我们都不曾料到会有那么多不堪入目沉重无比的事情会发生,也不曾想到造化弄人让人生生死死又变着法子游走在痛苦和现实无奈的边缘。
  这些谁会一开始会想到,怕是只有说书人才会知晓吧。
  路稣年搂着他,紧致温暖,透不过气又让人不想去挣脱,“过去多少都会受一些伤害,不求忘记,趁着我们都还好,我想和你一起走下去。”
  他想说路稣年你是彻头彻尾的混蛋,有晴阅有孩子了,还一起走个屁,话到嘴边,男人眼里的决绝和脆弱他一目了然,相思入骨,相爱相杀,还有什么比死过更可怕?爱得如此深沉,爱得那般沉重,戏剧化和悲剧化一同交织。这场被赋予不成文的爱情一开始就错,那就一直错吧,反正和别人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
  最后只演变成一个字:“好。”
  如释重负。
  路稣年攫住他红艳的唇瓣,舌头刺探进口腔。
  末了,他笑容好看,额头相触鼻尖相抵,路稣年轻啄他嘴角,“要天晴了,不下去看看?”
  “有什么好看的,太冷了。”不是恐惧雪吗?因为害怕红色液体,连着白雪也一并恐惧,他还记得当年晴阅声情并茂地解说,让自己像个傻瓜,一愣一愣,一惊一乍。
  路稣年失笑,“我无碍,过去是心理作用,现在已经不用担心了。”
  “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他掰过路稣年脑袋,有些不满地不问。难道不是吗?不然刚才雪地里干嘛戴眼罩?
  “把口是心非诠释地淋漓尽致,这会回答满意?”他手指戳戳路锦丰脸,宠溺地说道。
  他发狠地咬路稣年手指,用了劲,丝毫不留情,看着手指留下的牙印,他握住路稣年手指,“你就不口是心非,你就活得坦坦荡荡么?”
  世间有一种洒脱叫做阳冬晚。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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