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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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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净;要是主人亲眼看到猪那脏兮兮的吃相,看到猪在烂泥中打滚、睡觉的习惯,它一定会承认我说的话是对的。
我的主人还提到了另外一个特性,那是它的仆人在几只“野胡”身上发现的,在它看来却完全不能理解。它说,“野胡”有时不知怎么会想到要躲进一个角落里去,在那里躺下来,又是嚎叫又是呻吟,谁走近它都把人家一脚踢开,虽然年轻体胖,却可以不吃不喝,仆人们也出它可能哪里会不舒服。后来它们发现,唯一可以治疗它的办法是让它去干重活,重活一干,肯定恢复正常。由于我偏向自己的同类,所以听了这话我只好默不作声;这倒也使我找到了忧郁症的病源,也只有懒惰、奢侈的人以及有钱人才得这样的病,如果强迫他们接受这同样方法的治疗,我可以保证他们病马上就会好。
主人阁下接着说,一只母“野胡”常常会站在一个土堆或者一丛灌木的后面,两眼紧盯着过往的年轻公“野胡”,一会儿出,一会儿藏,作出种种丑态和鬼脸,据说这时候她的身上会发出一种极其难闻的气味。要是有一只公“野胡”这时走上前来,她就会慢慢地往后退,一边却不住地回头看,装出一副很害怕的样子,接着就跑进一个可以方便行事的所在;她知道,那公“野胡”一定会尾随而至。
有时不知从哪来了一只陌生的母“野胡”,三四只母“野胡”,就会团团围着她又是打量又是议论,一会儿冷笑,一会儿将她浑身上下闻个遍,然后就会装腔作势地走开了,似乎表示她们非常瞧不起她。
这些都是我主人自己的观察所得,或者也可能是别人告诉它的;当然话也许可以再说得文雅一点,不过我想起来倒不免有几分惊讶,同时也很悲哀:在女性的本能中竟都可以找到淫荡、风骚、苛刻和造谣的萌芽。
我时刻都等待着我的主人来指责男女“野胡”身上这些违反自然的欲望,那在我们中间是十分普遍的。可是造物似乎还不是一位手段非常高明的教师;这些较为文雅的享乐,在我们这一边的地球上,却完全是艺术和理性的产物。
第四卷第八章
作者关于把“野胡”的几种情况的叙述——“慧骃”的伟大品德——青年“慧骃”的教育和运动——它们的全国代表大会。
我对人性的了解我想应该比我的主人要清楚得多,所以我觉得它所说的关于“野胡”的性格安到我同胞身上是非常不适合的,同时我还相信,根据我自己的观察,我还可以有进一步的发现。因此我就常常请求它准许让我到附近的“野胡”群中去。对我的请求,每次它都允许了,因为它知道,我非常痛恨那些畜生,不会被它们引诱坏的。它还命令一名仆人给我做警卫,那是一匹健壮的栗色小马,非常诚实,脾气又好,要不是它保护我,我还真不敢去冒这样的险。因为我已经告诉过读者,刚到这地方时我已经吃过这帮可恶的畜生的苦头,后来又有三四回我也险些落入它们的手掌,那是我到远处去溜达,身上不巧没有带腰刀。我有理由相信它们多少能想到我是它们的同类,因为我跟我的警卫在一起的时候,常常会当它们的面卷起袖子,露出胳膊和胸脯以壮声势。这样一来它们就会大着胆子走上前来,像猴子一样模仿我的动作,但是也露出极其仇视的神色;我倒像一只被人驯服的寒鸦,戴着帽子穿着长袍凑巧跑到野生的鸟群中去时,总是要受到迫害。
它们从小就身手矫健。不过有一次我倒是捉住了一只三岁的小公“野胡”,我作出各种温存的表示想设法让它平静下来,可是那小东西又是哭又是抓,还拼命咬我,我没有办法只得将它放了。这时就有一大群老“野胡”闻声赶来将我们围住,不过它们见小家伙已经很安全(因为它已跑开),我那栗色小马又在我身边,所以就没敢近我们的身。我发现那小畜生的肉发出一股恶臭味,既有点像黄鼠狼的味儿,又有点像狐狸味儿,不过还要难闻得多。我还忘了一件事(如果我把这件事完全略去,读者也许还是会原谅我的),我把那只可恶的畜生抓在手里的时候,它忽然拉起一种黄颜色的稀屎来,把我全身衣服都弄脏了,幸亏近旁边就有一条小河,我跑到里面洗了个干净,一直到身上的臭气全消之后,才敢去见我的主人。
据我所看到的情况来看,“野胡”也许是所有动物中最不可调教的,它们除了会拖拉和扛抬东西外,决没有别的本领。可是我倒认为,这一缺陷主要还是因为它们性情乖张、倔强造成的。它们狡猾、恶毒、奸诈、报复心强。它们身强体壮,可是性情懦弱,结果变得蛮横无礼、下贱卑鄙、残忍歹毒。据说红毛的公母“野胡”比别的“野胡”更要来得淫荡而恶毒,在体力和动作的灵活方面也远胜过它们的同类。
“慧骃”把随时要使唤的“野胡”养在离它们房子不远的茅屋里,其余的则全赶到外面的田里去。它们就在那里刨树根,吃野草,四处寻找动物的死尸,有时还去捉黄鼠狼和“鲁黑木斯”(一种野鼠),一提到就粮吞虎咽地吃个精光。造物还教会了它们用爪子在土坡边挖一些深深的洞穴,它们就在这样的洞穴里睡觉。母“野胡”的窝要大一些,还可以容得下两三只小崽。
它们像青蛙一样从小就会游泳,还能在水底呆很长的时间,在那里它们常常会捉到鱼,母“野胡”捉到鱼之后就拿回家去喂小惠。说到这里,我还要讲一件奇遇,希望读者能够原谅。
一天,我跟我的警卫栗色小马出游在外、天气异常地热,我请求它让我在附近的一条河里洗个澡。它同意后,我立刻脱得精光,然后慢慢地走进了河里。这时正巧有一只母“野胡”站在一个土堆的后面,她看到这整个过程后,一下子欲火中烧(我和小马都是这样猜想的),就全速跑过来,在离我洗澡处不到五码的地方跳进了水里。我的一生中还从来没有这么恐惧过。小马那时正在远处吃草,想不到会出什么事。她以一种极其令人作呕的动作将我搂进怀里,我就拼着命大声叫喊;小马闻声奔来,她才松手,可还是恋恋不舍。她跳到了对面的岸上,我穿衣服的时候,还一直站在那里死盯着我直叫。
我的主人及其家人都把这件事引为笑谈,我自己却感到非常耻辱。既然母“野胡”把我当成自己的同类,自然就对我产生了爱慕之情,我可再也不能否认我浑身上下无处不像一只真正的“野胡”了。那畜生的毛发也不是红的(这就不能说她欲望有点不正常),而是像黑刺李一般黑,面貌也并不像其他“野胡”那样叫人厌恶;我想她的年龄不会超过十一岁。
我在这个国家已经生活了三年,我想读者们一定希望我像别的旅行家那样能把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跟他们说一说;实际上这也是我主要想努力了解的东西。
因为这些高贵的“慧骃”生来就具有种种美德,根本不知道理性动物身上的罪恶是怎么一回事,所以它们的伟大准则就是培养理性,一切都受理性支配。理性在它们那儿也不是一个会弓愧争论的问题,不像我们,一个问题你花言巧语从正面谈可以,从反面谈也可以;它们的理性因为不受感情和利益的歪曲和蒙蔽,所以该怎样必然立即就让你信服。我记得我好不容易才使我的主人明白“意见”这个词的意义,也好不容易才使它搞懂为什么一个问题会引起争议,因为理性教导我们,只有我们确认的事情我们才会肯定或者否定,不知道的事,无论肯定或者否定都做不到。所以争议、吵闹、争执、肯定虚假、无把握的命题等等都是“慧骃”中闻所未闻的罪恶。同样,当我把我们自然哲学的几种体系解释给它听的时候,它总要笑起来,它笑一个冒充有理性的动物竟然也会重视别人的设想,那些东西就是了解得很确切,也没有什么用处。这方面它完全赞同柏拉图表述的苏扩拉底的思想;我提到苏格拉底的思想是因为我对这位哲学之王怀有最崇高的敬意。从那以后我也常常想,这么一种学说不知要摧毁欧洲图书馆里的多少图书,学术界不知又有多少成名之路会因此被堵死。
友谊和仁慈是“慧骃”的两种主要美德,这两种美德并不限于个别的“慧骃”而是遍及全“慧骃”类。从最遥远的地方来的陌生客人和最新近的邻居受到的款待是一样的。不管它走到哪里,都像到了自己的家一样。它们非常讲礼貌,可是完全不拘泥于小节。它们绝不溺爱小马,教育子女完全以理性为准绳。我就曾经看到,我的主人爱抚邻居家的孩子跟爱抚它自己的孩子是一样的。它们遵循大自然的教导,热爱自己所有的同类;有些人德行更高一点,但只有理性才能把人分为不同的等级。
母“慧骃”生下一对子女后,就不再跟自己的丈夫同居了,除非是偶然出事故,其中的一个孩子夭折,但这样的事很少发生,只有在那样的情况下它们才再同居。要么就是别的慧骃”遭遇了这种不幸而它的妻子又已经不能生育,这种时候其他某一对夫妇就会将自己的一个孩子送给它,然后它们再同居,一直到女的怀孕为止。有必要采取这种措施,它可以防止国家人口过剩。但是培养做仆人的下等“慧骃”可不受这种严格的限制,它们每对夫妇可以生三对子女,这些子女日后也到贵族人家充当仆人。
在婚姻这件事上,它们非常注意对毛色的选择,这样做是为了避免造成血统混乱。男方主要是看重他的强壮,女方则看她是不是美丽;这倒并不是为了爱情,而是为了防止种族退化。如果偶有女方力气过人,就找一个漂亮的伴侣配给她。它们对求婚谈情说爱、送礼、寡妇得丈夫遣产、财产赠送等等一无所知,它们的语言中也没有可用来表达这些概念的专门术语。年青夫妇的结识和结合全由它们的父母和朋友来定夺;它们每天都看到有这样的事,并认为那是理性动物必要的一种行为。婚姻受到破坏或者不忠不贞的事却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夫妇俩像对待它们碰到的所有同类一样,相互友爱、相互关心着度过一辈子,没有嫉妒,没有溺爱,不吵架,舒心满意。
它们教育男女青年的方法令人敬佩,很值得我们效仿。孩子们在十八岁以前,除了某几天之外,一粒燕麦也不给吃,牛奶难得喝那么几次。夏天,它们早晚各在户外吃两个钟头的青草,父母同样在一旁监督。不过仆人吃草的时间比它们的一半还少;仆人们将大部分青草带回家去,不干活最空当的时候就拿出身来吃。
节制、勤劳、运动和清洁是青年男女都必须攻读的课程。我的主人认为我们除家务管理方面的一些功课外,对女子的教育和对男子的教育不同,实在太荒唐了。它说的很对,这样我们的人就有一半什么事也不能做,只会把孩子一个个生到这个世上来。将我们的子女交给这么一些无用的动物去照看,就更足以证明我们的残忍。
但是“慧骃”却要训练它们的孩子在陡峭的山坡上来回奔跑,或者在坚硬的石子地上奔来奔去,它们以此来锻炼孩子们的体力、速度和毅力;跑得浑身出汗时,就命令它们一头扎进池塘或者河中。一个地区的青年每年有四次机会聚到一起,表演它们在跑、跳以及其他体力和技巧方面的本领,大家用赞美的歌曲来歌颂男女优胜者。在这样的节日里,仆人们就会赶着一群驮着干草、燕麦和牛奶的“野胡”到表演场地去给“慧骃”享用;东西送到,那些畜生马上就被赶了回来,兔得它们在会场上吵吵闹闹。
每隔四年,在春分时节,要举行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开会地点离我们家大约二十英里的一片平原上,会议要连续开五六天。会上它们要了解各地区的情况,它们的干草、燕麦、母牛、“野胡”是富足有余呢还是短缺不足?无论哪里缺少什么(这种情形很少),大家全部同意全体捐助,马上就供应那个地方所缺少的物资。会上孩子们的调整问题也可以得到解决。例如说,一个“慧骃”有两个男孩子,就可以同有两个女孩子的“慧骃”交换一个;如果有孩子出事故死亡了,而母亲又已过了生育的年龄,大家就来决定哪家再生一个来补偿这一缺损。
第四卷第九章
“慧骃”全国代表大会进行大辩论,辩论结果如何——“慧骃”的学术——它们的建筑——它们的葬礼——它们的语言缺陷。
在我离开这个国家三个月之前,它召开了一次全国大会,我的主人作为我们这个地区的代表参加了大会。在这次会议上,它们对一个老问题进行辩论,实际上那也是这个国家自古以来仅有辩论的一个问题。我的主人回来后把辩论的详情告诉了我。
辩论的问题是:要不要把“野胡”从地面上消灭干净。一位主张消灭的代表提出了几个很有力并且很有份量的论点。它认为,“野胡”是世上最肮脏。最有害、最丑陋的动物,它们最倔强、最不可驯、最恶毒、最爱捣鬼。如果不时时加以看管,它们就会偷吃“慧骃”母牛的奶,把它们的猫弄死吞吃掉,躁坏它们的燕麦和青草,还会干出许许多多别的放肆无礼的事来。它注意到了这么一个流行的传说:“野胡”在这个国家并不是一向就有的,而是许多年前忽然就有这样的一对在一座山上出现了;至于它们是由太阳晒着烂泥生出来的还是海里的淤泥和渣滓变来的,则永远无从知晓。后来这一对“野胡”开始繁殖,短时间内它们的后代越来越多,以致遍布全国,上下为害。“慧骃”为了除此一害,曾举行过一次大狩猎,终于将全伙“野胡”包围了起来;它们将大的“野胡”杀死,每个“慧骃”只留两只小的养在窝里,驯养它们拖拉或者肩背东西;本性这么野蛮的动物能驯服到这地步,也算是难能的了。这一传说看来很有道理。那动物不可能是“依林赫尼阿姆锡”(意思是当地的土著),因为“慧骃”和所有别的动物者对它们十分痛恨;虽说它们生性恶毒,完全应当受到痛恨,但如果它们是土生土长的动物,大家也决不会恨它们到这样的地步,否则早就把它们给消灭了。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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