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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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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叫我好生奇怪:一只“野胡”怎么会这样有礼貌的呢?尽管如此,我还是闭口不言,闷闷不乐。闻到他和他的水手身上的那股气味,我都快要昏过去了。最后我要求从我自己的小船上拿些东西来吃,可他却吩咐人给我弄来了一只鸡和一些好酒,接着又下令把我带到一间十分干净的船舱去睡觉。我不肯脱衣服,就和衣躺在被褥上。过了半个钟头,我趁水手们正在吃晚饭时,偷偷地溜了出来,跑到船边准备跳进海里泅水逃生;我是再不能和“野胡”在一起过了。可是,我被一名水手挡住了,他报告了船长,我就被他们用链子锁进了舱里。
晚饭后,彼得罗先生来到我跟前,问我为什么要舍命逃走;他向我保证,他无非想尽力帮我的忙;他说得非常感人,所以我最终还是把他当作一个稍有几分理性的动物看待了。我向他简要地说了说我航行的经过,说了我手下的人怎么背叛了我,怎么把我遗弃到了一个国家的海岸上,以及我在那个国家生活了五年的情形。所有这一切他认为就像是一场梦或者是一种幻想,对此我非常反感,因为我已经差不多忘记怎么说谎了;说谎这种本领是在“野胡”统治的所有国家里“野胡”们所特有的,他们因此对自己同类说的真话也加以怀疑。我问他,他们国家是否有说乌有之事的习惯?我对他说,我差不多已经不明白他所谓的“虚假”是什么意思了,就是我在“慧骃”国住上一千年,也决不会听到最下等的仆人撒一个谎,信不信由他,我并不在乎。不过为了报答他的恩情,我尽可以原谅他腐朽的本性;他如果有什么反对的想法要提,我都可以回答,以后他自然会发现事实是怎么回事。
船长是位聪明人,他费了好大心思找我谈话中的漏洞,但一无所获,可最终还是开始渐渐地认为我的话是真实可靠的了,更何况他自己都承认,他就碰到过一位荷兰船长,声称自己曾和五名水手在新荷兰以南的某个岛或是大陆登陆取淡水时,看到过一匹马赶着几只样子跟我描述的“野胡”完全一模一样的动物;还有其他一些具体的情况,船长说他记不起来了,因为他当初以为那一切全都是撒的谎。不过他又接着说,既然我宣称自己那样绝对地忠于真理,我必须说话算活,答应他决不再起舍命逃跑的念头,跟他一起完成这次航行,否则在到里斯本以前,他将一直把我禁闭起来。我答应了他的要求,但同时还是向他申明,我宁愿受最大的苦,也不愿意回去同“野胡”们一起生活。
我们一路上没有遇到什么重大事件。有时为了报答船长的恩情,我也接受他的恳求陪他一起坐坐。我竭力掩饰自己对人类的憎恶,尽管竭力掩饰,有时也不免流露一点;船长倒耐心不错,不去注意就放它过去了。但是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我还是躲在自己的舱里不见任何水手。船长三番五次请我把那身野蛮人的衣服脱下来,要把自己那套最好的衣服借给我。但无论如何我也不肯接受,因为我讨厌把“野胡”穿过的任何东西穿到自己的身上。我只希望他能借我两件干净的衬衫,我想他穿过之后总要洗的,所以不太会玷污了我的身体。这两件衬衫我就每隔一天换一次,并且换下之后都由自己亲自洗。
一七一五年十一月五日我们到了里斯本。上岸时,船长硬要我把他的外套穿上,免得一帮乌合之众上来围观我。他把我领到他自己家里,在我的恳切要求下,他带我来到房子后部最高的一个房间。我求他不要对任何人透露我对他谈过关于“慧骃”的事,因为只要走漏一点风声,不但会引来许多人看我,说不定我还会有被异教徒审判所监禁或者烧死的危险。船长劝说我接受一身新做的衣服,可是我容不得裁缝给我量尺寸;好在彼得罗先生跟我差不多,那衣服穿起来倒还相当合身。他还给我准备了其他一些必需品,全都是新的,我把它们晾晒了二十四个小时后才使用。船长没有妻子,只有三个仆人,我们吃饭时也不用他们在一旁侍候。他的一举一动都彬彬有礼,加上又非常能理解人,我倒真的喜欢让他和我在一起了。他赢得了我极大的好感,我也因此敢于从后窗往外张望了。后来渐渐地过一段时间,我搬到了另一间屋子;我从那儿伸头朝大街上望了望,但吓得立即把头缩了回来。一个星期之后,他引导我来到门口,我发现恐惧已经减少了许多,可仇恨和鄙视似乎有了增长。最后我已敢由他陪着到街上去走走,但我总是用芸香有时也用烟草把鼻子捂得好好的。
我已经跟彼得罗先生说起过我的家事,所以十天以后他就哄劝我说,为了名誉和面子,我应该回到祖国去跟老婆孩子一起生活。他对我讲,港里有艘英国船就要启航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他都会提供给我。他说了不少理由,我则提出了反对的意见,可这些说起来太长,毫无兴趣。他说,找那么一座我理想中的孤岛定居下来是完全不可能的,但我在自己家里可以自己作主,想怎么隐居就怎么隐居。
我发现也没有什么其他更好的办法,最后还是顺从了他。十一月二十四月,我乘一艘英国商船离开了里斯本,可船长是谁我从来也没有问过。彼得罗先生送我上了船,又借了我二十英镑。他与我亲切告别,分手时还拥抱了我,我只好尽力忍着。在最后一段航程中,我和船长、船员都根本不往来,我只推说自己身体有病,寸步不离自己的船舱。一七一五年十二月五日上午九点钟左右,我们在唐兹抛锚。下午三点,我平安回到瑞德里夫我的家中。
我的妻子和家人迎接到我是又惊又喜,因为他们都断定我早已死亡。但是我必须承认,见到他们我心中只充满了仇恨、厌恶和鄙视,而一想到我同他们的亲密关系,就更是这样了。因为虽然我不幸从“慧骃”国里被放逐了出来,强忍着同“野胡”们见面,同彼得罗·德·孟德斯先生说话,可我记忆中、想象中还都时时刻刻一直被那些崇高的“慧骃”们的美德和思想满满地盘据着,而我想到自己曾和一只“野胡”交媾过,从而成了几只“野胡”的父亲,这就叫我感到莫大的耻辱、惶惑和恐惧。
我一走进家妻子就把我抱在怀里、吻我;多少年不习惯碰这种可厌的动物了,所以她这么一来,我立即就昏了过去,差不多一个小时后才醒过来。现在写这部书的时候,我回到英国已经五年了。第一年当中,我都不准我妻子和孩子到我跟前来,他们身上的气味我受不了,更不要说让他们同我在一个房间里吃饭了。到今天为止,他们还是不敢碰一碰我的面包,或者用我的杯子喝水,我也从来不让他们任何一个牵我的手。我花的第一笔钱是为了买两匹小马,我把它们养在一个很好的马厩里。除小马之外,马夫就是我最宠爱的人了,他在马厩里沾染来的那种气味我闻到就来精神。我的马颇能理解我,我每天至少要同它们说上四个小时的话。它们从不带辔头和马鞍。我同它们和睦相处,它俩之间也很友爱。
第四卷第十二章
作者记事真实可靠——他出版本书的计划——他谴责那些歪曲事实的旅行家——作者表明自己写作并无任何险恶目的——有人反对,作者答辩——开拓殖民地的方法——作者对祖国赞美——他认为国王有权占领他描述的那几个国家——征服那些国家的难处——作者向读者作最后告别;谈到他将来的生活方式;”提出忠告;游记结束。
尊敬的读者,我这里已经把我十六年又七个多月来旅行的历史老老实实地讲给你们听了。我着重叙述的是事实。我也许也可以像别的人那样说一些荒诞不经的故事来使你们大吃一惊,可是我还是愿意用最简朴的方式和文体叙述一些平凡的事实,因为我主要的目的是向你们报道而不是给你们消遣。
英国人或者欧洲其他国家的人是很难得到一些遥远的国家去旅行的,像我们这种去过那些地方的人,要来写点什么海上陆上的奇异动物那是很容易的。但是,一个旅行家的主要目的应当是使人变得越聪明越好,应当用异国他乡的正反两方面的事例来改善人们的思想。
我衷心希望能制定一项法律,即,每一位旅行家必须向大法官宣誓,保证他想要发表的东西全部完全属实,然后才准许他出版自己的游记,这样世人就不会像平常那样受到欺骗了。有些作家为了使自己的作品博得大众的欢心,硬是撒一些弥天大谎来欺骗缺乏警惕性的读者。我年轻的时候也曾经以极大的兴趣仔细阅读过几本游记,但自从我走遍地球上的大部分地区,并且能够根据自己的观察反驳那些不符合事实的叙述以后,我对这一部分读物就非常厌恶了,同时对人类那么轻易地就相信了这些东西也感到有些生气。所以,既然熟悉我的人都认为我辛辛苦苦努力写出来的这本书还可以为国内所接受,我就坚决要求自己永远遵守一条准则:严格遵守事实。实际上我也永远不会受任何诱惑偏离事实,因为我心中一直牢记着我那高贵的主人和其他优秀的“慧骃”的教诲和榜样;我曾经有幸在那么长的时间里聆听它们的教导。
“……虽然恶运使西农落难,却不能强使他诳语欺人。”'注'
我非常清楚,写这类作品既不需要天才也不需要学问,只要记忆力好、记录精确,用不着别的能力,写出来也成不了什么大名。我也知道,游记作家也同编字典的人一样,将来一定是湮没无闻,因为后来者居上,以后的人无论在分量和篇幅上都会超过他们。那些读了我这部作品的旅行家如果日后去我描述过的那些国家旅游,就会发现我的文章的缺陷(如果有错误的话),还会添加不少他们自己的新发现,这样就会把我挤出流行作家的圈子,自己取而代之,使世人忘记我曾经也是个作家,这样的事是极有可能发生的。如果我写作是为了求名,这确实是屈辱了我;然而我著书的唯一目的是为了大众的利益,这样我就根本不可能感到失望。因为既然自认为是统治本国的理性动物,谁读到我提到的那些光荣的“慧骃”的各种美德,不会为自己的罪恶感到羞耻呢?关于由“野胡”统治的那些遥远的国家我一点也不想多说了;在那些国家当中,布罗卜丁奈格人腐败的程度最轻,所以他们在道德和统治方面的英明准则应该是我们所乐于遵从的。可是我不想再继续说下去了,怎么评价怎么做,都留给贤明的读者自己去想吧。
我非常高兴我的这部作品不会受到什么责难。一个作家,他只叙述发生在那么遥远的国度里的一些平凡的事实,我们既没有半点兴趣同这些国家做生意,又不想同它们谈判,对于这样的一个作家,还有什么能反对的呢?我曾十分谨慎地避免了一般游记作家所出现的毛病,他们因为这些毛病常常受到指责也是罪有应得,另外,我不插手干涉任何政党的事。我写作不动怒,不带偏见,对任何人或者任何团体的人都没有敌意。我写作的目的是最高尚的:只想给人类传递见闻,教育人类。我也不是谦虚,我认为自己的想法要高过一般人,因为我曾那么长时间同最有德行的“慧骃”在一起交谈,我自有优势。我写作既不为名也不途利。我从来都不肯用一个词儿让感觉到像是在责难别人,即使对那些最爱认为自己是受了指责的人,我也尽可能不去得罪他们。因此,我希望我能够公正合理地表明自己是个绝对无可指责的作家,任何抗辩家、思想家、观察家、沉思家、挑毛病专家、评论家对我都永远没有办法。
我承认,有人曾悄悄地对我说,作为一个英国的臣民,我有义务回来后就向国务大臣递交一份报告,因为一个英国臣民发现的任何土地都是属于国王的。但是,我怀疑如果我们要去征服我说到的那些国家,是不是会像弗迪南多·柯太兹'注'征服赤身裸体的美洲人那么轻松。利立浦特人,我想征服他们所得的好处几乎都抵不上派谴一支海陆军队的消耗;对布罗卜丁奈格人有所企图我又怀疑是否慎重或安全;而英国军队的头顶上浮着那么一座飞岛他们会不会感到很逍遥。“慧骃”看来倒真的对战争没有什么准备,它们对战争这门科学而尤其是对大规模的武器完全是不在行。尽管如此,假如我是国务大臣,是决不会主张去侵犯它们的。它们慎审、团结、无畏、爱国,足可弥补它们在军事方面所有的缺陷。想想看,两万“慧骃”冲进一支欧洲的军队,冲乱队伍,掀翻车辆,用后蹄将士兵的脸踢得稀烂,因为它们完全担当得起奥古斯都的性格:Recalcitratundiquuetutus。'注'但是我不会建议去征服那样一个高尚的民族,我倒希望它们能够或者愿意派遣足够数量的“慧骃”居民来欧洲教化我们,教我们学习关于荣誉、正义、真理、节制、公德、刚毅、贞洁、友谊、仁慈和忠诚等基本原则。在我们的大部分语言中还保留着这全部美德的名词,在古今作家的作品中也经常见到这些名词;我自己虽然读书不多,这些名词倒还能说得出来。
但是我还有一个理由使我为什么不完全赞同国王陛下要用我发现的地方来扩张其领土。说老实话,对分派君主去那些地方统治的合法性我开始有些怀疑了。例如说吧,一群海盗被风暴刮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最后一名水手爬上主桅发现了陆地,于是他们就登陆抢夺。他们看到的是一个不会对人造成危害的民族,还受到友好招待;可是他们却给这个国家起了一个新国名,为国王把它给正式侵略了下来,再树上一块烂木板或者石头当纪念碑。他们杀害二三十个当地人,再掳走几个做样品,回到家里就被赦免了。一片新的领土就这样开辟了,它的获得名义上还是神圣的。国王立刻派船前往那地方,把那里的人赶尽杀绝。为了搜刮当地人的黄金,他们的君主受尽磨难。国王还对一切惨无人道、贪欲放荡的行为大开绿灯,整个大地于是遍染当地居民的鲜血。这一帮如此效命冒险远征的该死的伪君子,也就是被派去改造开化那些盲目崇拜偶像的野蛮民族的现代侵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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