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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腹黑遇上鬼畜-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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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了,假如他是我的菜,的话。
  可惜,叶修砚的眼眶子太窄,除了那时,真就没再能放进别的人进来。
  不过眼下,花非花还是有能用的地方。
  多年没来过这宅子,里外飘着的除了灰尘更多的是死气。瞅着这脏乱差的房子,脚趾头都跟着发怵。只是怵归怵,该进还得进,该翻,还要翻。
  找能用的福尔马林其实没浪费多少时间,当然上来直奔地下室的决定也起了很大作用。角落里翻出那瓶可能是被花娘遗弃的刺鼻液体后,把怀里揣了多时的皮扔进去,剩下的工作就是满房子翻照片了。
  结果,真是出了奇的怪,挺大一房子,又是住了多年,当初腻歪成那样的两人居然就没留下一张照片。东翻西找的,开始还能耐着性子一件件东西翻看着,后来火起,干脆直接扬。
  好,真好,够厉害!
  别让我知道是谁偷走或者销毁了这房子里所有的照片,否则我让他她它后悔生到这世上!
  然后,夜里八点,我盘腿坐在地板中央,周围落了一地烟蒂。当半点的钟瞧起来后,我捞起沙发旁的电话试着打了出去,号码是咖啡店里那时曾经送出去的名片上印着的一串数字。没想到的是,电话居然还能用。
  更没想到的是,那边居然在响到第二声后就快速接了起来。
  “五六?是不是你?你回家了?”
  果然是花非花。
  虽然懒得想,不过这会还是顺便动了动脑子。那时不会闲着无聊盘下花非花的咖啡馆,也没记得他有过见人就塞名片还是塞别人名片的习惯。绕来绕去,两个人合着是唱双簧来的。一个不小心泄露自己的号码,另一个不小心在推广时推广到我面前。
  无聊。
  “五六?五六?”
  电话那边还在急嚷,我吁气,随手点上最后一颗烟。
  “叮铛,五六不在家,我是叶修砚。花非花是吧?我在五六的房子里,有事请教。”
  那边沉默了足足一分钟。
  “什么事?”
  “请问,这房子里你的他的你们俩的照片,去哪里了?”
  居然又是很长的一阵沉默。
  在我决定摔烂电话的前一刻,那边总算给了回音。
  “我们两个没有留过影合过照。他不喜欢照相,更不允许我擅自明拍偷拍。在一起这么多年,没有照片。”
  操,五六你怎么不去死。
  “五。叶修砚,你想要他的照片,还是我的?还是,想要我跟他的合影?”
  怎么听都觉着那男人在说这话时是从嗓子里逼出来的,字字句句里透着股子哀怨。哈,幽怨的男人,真他妈矫情。
  我也懒的再绕弯子了。
  “叶仲文,大家都是聪明人,所以没必要再跟你绕弯子。我要护着那时周全,但是眼下处境难得很,自然要给他安个保命锁。今天刚剥了一张皮,我准备弄成你的样子贴在他脸上转移明里暗里的眼线。你也别觉得委屈,毕竟你叶仲文本来活着的唯一任务是做我的影子替我挡箭。”
  难得这次那边居然没有迟疑就做了回应。
  “我知道。”
  我喜欢这回应。
  “既然你知道,那就好办了。记得说你是个贼来着,去替我做件事。东京都有家叫三千藏的私人博物馆,里面收藏了一幅清末慈禧祭天时的应景图,十天后你动身去东京都把她偷出来。到手后你就回国找个地方藏起来,没我的消息连人带画不要出现。事成之后,钱不会少了你。要是觉得还不够,我可以随便你干。”
  对面居然又开始了沉默。
  我心烦,想着点根烟,突然意识到最后一根烟早在很久前就死无全尸,于是更加烦躁。不过,对面很快地来了回应。
  “客厅古董钟后面有一个暗格,里面藏了张我偷拍的照片,应该能帮上你。十天后,我会准时动身。不用给我钱,也不用送出你的身体,你知道的,只要是你的要求,我都会去做。”
  说完,那边喀嚓一下挂了电话。
  这次,我毫不犹豫地砸了电话。居然敢在我前面挂电话,真是够肥的胆。砸了电话又觉得不够,起身到古董钟前时连手都懒得伸,干脆一脚踹翻了完事。咚地一声闷响,玻璃碴子碎满地,我这才多少舒坦了点。
  花非花说得没错,后面果然有个巴掌大小的暗格,一张照片可怜兮兮地摆在里面。抽出来一看,居然是五六睡成猪的怂样,花非花脸贴他头发上对着镜头笑得灿烂。背面还写着几个皱巴巴的字。
  五六答应求婚,我圆满了。
  我乐,轻轻松松把照片撕成了两半。
  


☆、章回 十七

  隔日里回到暂且称做家的房子时,那时还保持着我走时的样子一动不动蜷缩在床上睡着,太阳结结实实地照上了光裸的屁股。瞅着他睡得那安稳样,我火大。
  操,凭什么我整日整晚没吃没喝又没得睡的,这位就得这么舒坦了?
  掐死你。
  这么想着,随手扔了宝贝半日的盒子呼啦一下扑上去,嘴里咬住他肩头的同时一手狠狠掐上了他两腿间耷拉着头的老二。个死人嗯哼一声,眼还没睁的,下面的东西居然作势就有了抬头的迹象。
  操。
  再掐一把泄个恨,确定那玩意老实了,我才又转了手一巴掌呼他脸上,总算把睡成猪样的人给拽回来。
  “睡得够爽啊。”
  敢说个是踹废你。
  那时慢吞吞地睁开眼,没说话的倒先笑出来。
  “我说等了你一晚,这才刚眯了一会,你信吗?”
  带点嘶哑的嗓音,再加上睡得朦胧时的慵懒样,昨个儿烧了一半的火呼啦一下又涨了棚。对着个性感的男人要是能坐怀不乱了,那才真他妈不是男人。
  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吃再说。
  心急火燎地扯下衣服来,胡乱捋了两把那时的祸根我就一个翻身骑坐了上去。那时微眯着眼看我动作,唇角始终勾着点意义不明的笑。
  看着就刺眼。
  干脆俯下身去乱啃一通,顺便往死里摇动着,折腾了半晌,赶在腰断腿折前完了事,这才有种重新活回来的感觉。想翻身下来时才觉出自个儿脱了力,索性直接压他身上喘。
  “忙完了?”
  那时一手捋着我汗湿的发根一手沿着腰侧来回轻揉,着实替我解了不少酸痛。我哼唧着享受了半晌十佳服务后突然回过神来,两只手?
  “操,什么时候解开的?”
  那时闷笑,顺势翻个身把我放床上来收进怀里。这一动,他那玩意滑出来,还带出些湿乎乎,我一个激灵,居然又爽了一次。
  “刚刚。”
  我翻个白眼,抓着他压我脖子下的手到跟前一口咬上。
  “你个混蛋。”
  那时也不搭腔,缩我后面有一下没一下地舔着背。被他伺候得舒坦了,睡意就上了头。迷迷糊糊里想着跟他说点什么来着,最后也不知道说了没说的,就一头睡死过去。
  再醒来时天都黑了。
  背后早就没了那人,一摸床,凉得也透。懒得穿衣服干脆遛着鸟下来床,还没走到门边的,门倒是先打开了,进来的居然是端着餐盘的南青。
  我愣,他也愣。愣完之后,我神态自若地回床头翻衣服,他自顾转了脸把餐盘往桌上放。等我穿好衣服,他才慢吞吞地回了头过来。
  “那爷临时有事出门,交代过您醒了就先伺候您吃饭。那爷也说了,不用出去找他,最多到八点,他一准回来。”
  “去哪儿了?”
  南青又开始给我装哑巴。
  “嫌断肋骨不够刺激是吧?别以为有那时护着你就敢忤逆我。信不信我一样能当着那时的面踢断你全身的骨头?”
  南青脸色有点难看,憋了半天才逼出两个字。
  “善后。”
  “善谁的后?”
  说完,我自个儿先反应过来。
  “昨天他跟了我一路?”
  还真敢壮着胆子自个儿开锁链是吧?今晚回来打死你!
  “是属下。尾随着您一路到了大长老的宅邸,属下怕出什么闪失,就对那爷说了一声。那爷觉着您就那么把人扔在山上不好,昨儿夜里亲自上了一趟山。今儿下午是去大长老那边,善后。”
  有人在笑。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是我在笑。
  “技术不错啊,跟了一路我都没发现。看了场活春宫是不是?说吧,是想我挖了你的眼,还是割了你舌头?”
  南青的手悄悄藏到身后,人却还是低眉垂目。
  “任凭爷处置。”
  我好像闻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行了,滚出去。给我记着,以后想出现,就挑那时在的时候。他要是不在了,你也给我有多远滚多远,别让我看见你那张恶心的脸。”
  “是。”
  规规矩矩地应一声后,南青真就规规矩矩地滚了。现在是七点十五分,在那时回来前足够我吃完两日来的第一顿饭。实际上,半个钟头后,当我正慢条斯理地喝着烩汤时,那时就回来了。
  带了一身的水湿,似乎是经历了一场好雨,还夹着股子隐约可现的血腥气。
  “去水帘洞了这是。”
  我挪揄,顺便舀起鱼子酱往嘴巴里送。今儿这道鱼子酱炖蛋不错,就是凉了后风味大打折扣。那时也不见外,紧走两步过来就着我的手把勺子里的东西一口吞个干净。
  “嗯,凉了,味道差了点。下次等你醒了再烧菜,免得被扣印象分。”
  我好笑,一勺子拍桌上,手都震得疼。
  “你他妈谁啊,做什么主张去给我善后?我要做什么想做什么自己有分寸,用不着你在这儿当保姆烂爱心。”
  那时的回应是走到桌对面坐下了,还名正言顺地拿起筷子来。
  “饿了,先吃饭。吃完我们再谈。”
  他妈这才是做梦。
  半起了身探过胳膊一巴掌打飞他手上的筷子,我着实费了点劲才把脸上的狰狞轴回来。
  “吃个屁!老子在等你说话,说!”
  那时直勾勾地看回来,经年不解笑的脸上第一次没了点笑模样。换作旁人,被他那么盯着了,不怕也得出身硬汗。
  可惜了,对我没用。
  对峙半晌,那时软下气势来。
  “修砚,信不信,血缘真是一种恐怖的存在。你不过在叶景墨身边待了五年,中间又沉睡了二十三年,只醒来短短几日,就从骨子里散发出你是正统叶家人的叫嚣。偶尔看着你,就像看到叶景墨重新活过来样,狂傲,痞性,残忍,令人琢磨不透,令人毛骨悚然,也令人,痴迷。”
  我抬手,一桌子饭菜一盘没落全被扫到地上。
  “我没多少耐性,所以在拔枪前,说出点让我消火的理由来。”
  那时就隔桌伸了手来抓着我的手,一挣之下,居然没挣开。
  “几个月前,在你还是只有五岁前记忆的修砚时,我拥有了此生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只是经历了游轮那一场枪战后,我突然意识到,纯良无害的你并不适合留在我身边。生在叶家,注定这辈子都该要高高在上被众人敬仰而不是像个傻子样让旁人把住命脉。我不是神,终归会有失算的一天,所以如果因为我的失算而为你惹来杀身之祸,我死千百次不足惜。因此,我必须选择,选择与纯良的你在一起守得半日时光,还是与强大的你共度一生。如你所见,我选择了后者。但也知道,即便能把真正的你唤醒,只要我在身边一日,你就不能得到真正的力量。所以,我必须送你走,剩下的路,交给花非花,交给你自己。”
  像个老头子样絮叨着,甚至两只手都探过来抓牢我。我愤愤,挣脱不开里只能咬牙去掐。
  “如我所愿,你回来了,用真正的身份回来了。我知道,你要的不仅仅是收回属于自己的产业,还要当初所有背叛过你,背叛过叶景墨的人赎罪。想要杀掉五个长老,我不反对,因为他们身上都沾着你血亲的血。留下两人,我更欣慰,欣慰着你看透了人心,知道借着他们来树威,来替你压住族内所有的反逆。我也知道,这一场争斗的最后,势必是你跟叶修礼的对决。我能做的,便是在暗处护着你,报你安全。但是,在你所做的一切里,不该出现反过来为我着想的事发生。修砚,你知道的,我无足轻重,你不该也不能为了我的安全而擅自破坏原定的计划。杀了雀翎换回一张人皮,带来的后果是把大长老逼上绝路。他现在虽是垂死之人,毕竟身后还有诸多根系。为了我把他逼急,不值得。”
  不值得三个字,最后居然变成反复出现的词汇在那时嘴里翻来覆去地滚动起来。被我掐得出血的手也好似没了感觉样,径自抓了我的手就贴到自己脸边,消失多会的笑却也突然跑了回来。
  “修砚,你记住,我的力量全部都是来自于你,如果我死了,你可以继续活。但若你有事,我亦不得活。”
  滋啦一声,我的火气瞬间消失得干干净净。
  “喂,明天出去约会吧?我一直很想试试跟你手牵手去挑戒指的感觉。”
  那时闭上眼,拉着我的手到唇边轻轻一吻。
  “好。”
  


☆、章回 十八

  说约会,那就要约会,就是天上下刀子也断断不能改。
  难得心情好了些,所以第二天天没亮的就醒了来。虽然被抱紧了的珍惜感让赖床变得相当有诱惑力,但是手牵手出门挑戒指这种事更加吸引人。
  所以,在那时怀里挣扎十分钟后,我起床,顺便一脚踹醒装睡的他。
  心平气和地吃完早饭,我甚至还非常有心情地把自己从头到脚换了一身新,内裤都没放过。至于那时,不光衣服是新的,脸都换了新。
  不过,虽然是形势所迫,但瞅着顶了花非花的脸站在我身边的他时,没忍住,还是捧着泛酸的心肝脾肺狠狠踹了他一脚。
  “操,看着这张脸就倒胃。”
  那时捂着小腿笑得难过。
  “其实,我也不喜欢。”
  烦归烦,最后还是得拉着人出门。天不错,干脆连车都不开,就那么手牵手一路晃悠着上了大街。俩男人手牵手什么的,其实还是比较震撼人眼球,更何况我们俩站人群里总会高了平均海拔那么点,我眼也不瞎,自然瞧得出往来行人齐刷刷回头时看见怪物的复杂神情。
  我可一点没生气。哈,跟我男人出门逛街,不伤天理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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