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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腹黑遇上鬼畜-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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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都没有。除了你,还能有谁?
南青不搭腔了,头垂下去半晌没动静。
我咬牙,猛地拔出刀来。
我说,南青,叶修礼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干脆抛了那时投奔到他那里?我很好奇,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你怎么就能投靠过去呢。你给我个理由,别让我最后死不瞑目。
南青没抬头,不过总算给了我回应。
他说,你为什么确定是他?
刀上沾了不少血,看着居然异常刺激视觉。我眯眼看了半会,没忍住,伸出舌头去舔了舔,果然是甜的。
我说,叶修礼自己说的。
南青有些费劲地抬了头来看我,脸已经成了惨白。
我又乐,说他傻你也傻吗,当初那些关于基金的废话,我只说给了你一人听。死透的老头子只知道有基金这事,却不知道关于债券的一切事宜。除了你跑去通风报信,叶修礼怎么会知道?他不是神,没那法眼参透世间事。
南青又不说话了,看起来大约连最后一点抵抗都懒得再做。
蹲得久了,腿脚有点受不住,我也就顺便一屁股坐地上,倒也方便了拿手指头去戳他背上冒血的洞。
我说,南青,你要是再多点耐心,我大概也能耐着性子陪你们把戏唱下去。花非花回半山公寓的事我也只说给你听过,让他去日本偷画的事也只告诉你,人却还被捉了去,也是你的功劳吧。如果那时没死,我一准陪你们玩。可是,他死了。知道我为什么吃不下东西去吗?一想到陪着他的居然只能是些垃圾食品,我就有想死的心。现在好了,那时没了,我不想玩了,不对,我都不想活了。叶修礼要债券要那时是吧,哪样我都给不了。那时的灰都在我肚子里,至于那些个债券,其实我也没撒谎,根本就不存在过。当年的确有人从国外送来赞助,但不是三分之一,而是全部。当初之所以对你说了这么大个无聊谎,就是因为不信你。也是在跟自己赌,若是我猜对了你,消息散播出去后至少能保证在找到所谓债券前所有人都不敢动我。要是猜错,也不过是个无伤大雅的玩笑。结果,你还真没让我失望。
南青又不说话了,过了半天才嘶嘶哑哑地说了句遗言样。
他说,你动手吧。
我当然要动手。
☆、二十六
虽然有一千一万个心想要杀了南青,最终还是咬着牙先放弃。二度落下的刀也不是戳烂他的石头心,而是改在肋侧上开了个口插管放他肺里的积血。
南青狠狠咳了个半死,脸色却慢慢好转了些。
哈,又让他捡回一条命来。
我说,你走吧,去告诉叶修礼,没有债券,也没有那时,只有我。他要是想要我的命,就只管来拿。
南青摇摇晃晃站起来,大约是想说些什么来着,嘴无声蠕动了半晌,最后还是默默出了门,并且记得帮忙把门带上。我躺回沙发上,蜷缩起身体抱着臂,想象着那时还在我怀间,而不是胃里。
这个世上,只剩我一个了。
我说,喂,老爹,你儿子折腾了半晌,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挣回来,你气活了没有?
我说,那,花娘,你儿子挺不争气的,嫁人嫁一半,连个孙子都没给你抱上,你肯定准备打断我三条腿。
我说,死那时,害我守活寡,你真不得好死。
絮絮叨叨地说了不少,自己都觉着够丢脸。头疼,也涨,还有间歇的耳鸣,约莫是被南青那一枪托砸得有点脑震荡。后来居然也能迷迷糊糊地眯了会,朦胧里觉得身边围了很多的人,吵吵嚷嚷的,不让人清静。
然后,就醒了。
哪里有人呵,到死也就我一个,蜷缩在沙发上,对着烂掉的电视跟满地狼藉,各种无聊又无奈。
应该做点什么才是。
这么想着,我爬起身来出了门。眼下,我需要一把枪。子弹不用太多,两颗就好。一颗留给叶修礼,一颗给南青,或者,给自己。唱戏嘛,总该有个落幕的时候,否则留在台上吱呀久了,只能遭人诟病。
我去找了那个曾大言不惭说着站在我这边的,七爷。
没多少交情的老头子,对于我贸然登门好像也没多惊讶。当我提出需要一把枪时,他甚至很和蔼可亲地建议我可以多带几个弹夹在身上。我很感谢他的好心,所以决定对他多说几句掏心窝子的话。
我说,七爷,那时已经死了,南青背叛我们俩投奔了叶修礼。我骗他说没有债券这种事,其实是为了给自己留后路。明天我就去找叶修礼了断。如果没能回来,你记得一定要我的尸体弄回来。实在不行,把我这带着戒指的指头剁下来。在我从前住过的半山公寓里,有保险箱,里面就藏着花非花从日本带回来的债券。只有我的指纹才能开箱。日后,这个家,整个族群,就拜托您了。
七爷很大度地拍着我的肩膀,拇指上的祖母绿扳指莫名抢了第一印象。
他说,阿砚哪,你要放宽心。就算没有那些债券,你也是名副其实地叶家当家。你爷爷既然能算到这一步,自然也能算出来他的孙子不是虫。
我一下就没了话说,只能规规矩矩地鞠了一躬,然后带着枪出了门。
回家。
回去的路上,经过一座不知名的天桥。行人只有三两,我就矫情了,弃车上桥,到中央后停下,背靠着围栏向后倒,世界都跟着转了一圈。什么都是反的,反的世界反的嘴脸,还有铺天盖地的眩晕与失重感。
天桥不高,不过摔下去也会死。我不想死,至少,不想死在当下。只是,心里也没有多舒服。不算难过,充其量也不过是一点点的悲凉。
我用了二十三年的时间冲破了牢笼挣扎着侥幸着活着到了这个世上,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跟我爱着的男人长相厮守。我只想要他。
老天却妒忌我到发狂。
叶修砚,知道为什么我穷其一生也想要压制着你不让你出现吗?因为你太可怜。
耳语样的声音在耳边响,我立起身来四下里寻找着,却找不到一个近在咫尺的人。愣了愣,忽地就反应过来,那个声音,是五六。
五六在脑子里,跟我说话。
五六说,你太自私太残忍太极端,你想要的只有那时,放在这个世上却等于全世界。你该知道的,现实怎么可能让你如愿。叶修砚,你要记住,二十三年前你本就该被抹杀,所以,在你毁掉一切前,把身体还给我。
我乐了,我说,五六,你有什么资格评论我。你霸占了这身子二十三年,你以为自己做成了什么。你害死了花娘,抛弃了那时,甚至还像个男妓样趴在别人身下婉转承欢,你算个什么东西。
五六叫嚣着,至少我还算是个人,叶修砚,我比你这个疯子强太多。
我说,五六,属于你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你已经死了,没资格再滚回来评论我的人生。死了,就是死了,乖乖地死着,别再出来丢人现眼。
后来,五六的声音再也没有出现过。
当我以为他终于彻底放弃时,他跳出来给我最后一句遗言。
他说,叶修砚,你记住,这具皮囊一毁,死的就不仅是我。
他说,叶修砚,当你死掉时,我们就全完了。
然后,五六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扭头去看天空,夕阳坠到了边。
☆、二十七
南青回来时,是在半夜。
虽然没有料到他会回来,只是对他的回来也没多意外。应该有留心处理过身上的伤,至少看起来衣冠楚楚的,不像是曾经游走在生死边缘样。
当他回来时,我正因为腿麻而打算换个姿势继续蜷缩在沙发上。
他见了我也没多说话,只是沉默地打开随身带着的包,沉默地将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摆上桌。一把枪,一盒甘草糖,以及,看起来似乎应该属于花非花的一截手指。
南青说,爷,叶修礼说,糖是你爱吃的,他请客。枪,是为了明天的对决,没有子弹。花非花的手指,是你的邀请函。
我说,谢谢。
南青看了我一眼,最后沉默地站起身来。他走到门边,低声对我说,您好好休息,我明天来接您过去。
我说,南青,你觉得我好看吗?
他没有回头,沉默了小会后低声说,好看。
我把手捂在左眼上,说,那这样,你还觉得好看吗?
他很快地扭头看了我一眼,接着别开脸,还是低声说,好看。
我放心了。
我说,那就好。你知道的,那时最喜欢的就是捧着我的脸笑,然后带着十二分的喜欢小心翼翼地亲我的右眼。既然你一个外人都觉我只剩一只眼也不难看的话,他应该也不会嫌弃我变成独眼龙。
南青猛地转回头来,甚至还在最短时间内冲我扑了来。不过,他再快也快不过我。所以,当他扑上来抓住我的手时,我已经有足够的时间抠出自己的眼珠来。
脸上有点湿热,掌心里的珠子上也粘了不少白花花的东西。那玩意,应该叫神经组织什么的。触感不太好,看着也有点反胃。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不觉痛。
南青半跪在我跟前,像是看到鬼样。
我笑,把眼珠子举到了他脸前。
我说,南青,你知道吗,其实叶家人能坐稳当家百年,不是靠天性里的警觉亦或者那点小算计,更不是靠莫须有的债券。每个宗家里出生的子嗣,天生就是重瞳。藏在右眼里的第二个瞳孔,看穿了世间一切丑恶事,所以才能独活。那不是礼物,是诅咒,诅咒着叶家的子子孙孙,令叶家人在享受着荣华富贵的同时人丁凋零。世代单传的一脉,毁灭只是朝夕间呢。结果,当上一任当家出世时,出世的,是双生儿。你有没有听说过被诅咒的双子?
南青僵硬着唇角,什么话都没说。
我只能厚着脸皮把看相不算太好的眼珠子强硬着塞进他手里。
我说,你把我的回礼还给你的主子。你告诉他们,明天我一定会准时赴约。也一定请你告诉他们,二十多年前就该落幕的戏,是时候画个句号了。
然后,南青走了,带着我的眼珠子,脸色铁青地走了。他走了,我起身去浴室收拾狼藉。其实刚开始用一只眼睛看东西时,不适感还是明显得很,至少去浴室的短短一截路让我跌跌撞撞了好几步。等到进了浴室对上镜子时,看着里面血淋淋的半张脸,眩晕感无形里重了几倍。
也不过维持了小会。
实际上,几分钟后,我清清楚楚地看到自己仅存的那只眼中,瞳孔开始扩大,分裂。不得不说,人体真的是一种很诡异的存在。就像这藏在最深处的瞳孔。
就像,被五六强行掩埋了二十三年的叶修砚。
我笑,叶修砚笑。
我说,那时,别以为你帮我安排了后路我就不恨你。等我解决掉手边的恩怨,马上就找你算账。
☆、二十八
隔天一早,南青准时出现在我面前。
大约对我半个脑袋上缠绷带的新形象有些适应不了,他只是看了我一眼后就坚定地扭了头去看别处,到底没肯再正眼看我一下。
我表示没关系,不介意。
然后,出发。
一路上都很安静。也是第一次坐上副驾驶的位置,感觉有点奇怪。中间在等红绿灯时,看着那路口有点眼熟,仔细回想,才隐约记起来,好像是去往五六曾经拥有的半山公寓的必经路。也是这么一想才发觉,不过一晚的功夫,脑子就像被人切掉一半样,居然莫名其妙里就丢了大半的记忆。
我甚至发觉已经彻底溃烂的指节再掐下去时居然完全没了感觉。
不是多么值得庆幸的事。
车子最后停下时,是在荒郊野外。空旷的原野,有废弃的厂房孤零零地耸立,跟我很久前的梦该死的相像。下车前,南青突然递来一张照片。下意识接来看,竟然是张全家福。
年轻英俊的叶景墨,端端正正坐在藤椅中,唇角挂着经年不变的痞笑,怀里还抱着襁褓中的婴儿。九头身的叶修砚站在一旁,笑得眉眼都皱成一团。叶修砚的身后,是他的二小叔,左手搭在叶修砚的脑袋上,右手扶着叶景墨的肩。他的指间,有一点暗绿隐隐约约。
没有当家主母,也没有婴儿的母亲存在。可是,那就是一张名副其实地全家福,并且看起来异常的合适。
我有些意外。记忆里,从来没有这么张照片存在过,现在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南青给了我解释。
他说,这是那爷曾经时刻带在身侧的照片。去日本前,他给了我。他交待,如果某天他不在了,这张照片就还给你。那爷说,当年拍这张照片时,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终有一日,要堂堂正正地站在你身边,而不是透过镜头看着你。
我说,谢谢。不过,照片还是要麻烦你帮忙保存。如果哪天我也不在了,希望你帮忙塞进我口袋里一起随着尸体烧掉。
南青迟疑了一下,还是把照片收了回去。
他说,好。
然后,我只身一人进了厂房。
叶修礼在等我。
同样空旷的厂房,他坐在正中央一把孤零零的椅子上,脚边趴着死活不知的花非花。我走过去,在距离十步之遥时停下,不远不近的,刚好能瞧清他眼底的黑影与手间把玩着的枪。
奇怪的是,我居然还看到了一种叫孤单的悲凉感在他脸上弥漫。
他说,哥。
我点头,笑着回应,小礼。
他微微歪着脑袋看了我一下,也跟着笑了笑,然后当着我的面把手伸到了耳朵后。随着一声轻微嘶响,他撕下了脸上的皮。
那是我第一次真正看到他的脸。支离破碎的脸,狰狞到极点。可是,透过那些个的伤痕累累,我仅存的眼睛自动捕捉了影像汇集成脉冲信号传递到大脑,中枢神经做出反应后又传输信号到眼前,一瞬间里,我眼前就有了一张清晰的轮廓。
我看到了自己的脸,在十步之遥处,对着我笑。
所以说,这个世上奇怪的,其实还有血缘这种东西。
他说,南青告诉我,海哥哥已经死了。
我点头,嗯,死在了日本,没留下全尸。
他垂下眼,指尖神经质样摸索着枪口。
他说,哥,我爱他,你知道的。可是,他也爱我呢,你知道吗。
我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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