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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在不言中-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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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就是相亲么?虽然刚和江煜枫分了手,但也不至于沦落到那地步,所以聂乐言说:“不去。”
秦少珍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根本不是你以为的那样!只不过是同城的联谊,大家素质都不错的,吃吃饭喝喝酒,就当消磨时间了。”
聂乐言问:“要不要正装出席?”
“一般衣服就行,稍微正式点儿。”像是突然想到什么,秦少珍又笑道:“我们这个和你以前参加的那些可不同,你千万别晚礼服上阵啊。”
聂乐言愣了一下,才说:“知道了,当我傻的么。”
提起晚礼服,家里倒还真有一些,上个月公司圣诞晚会她便挑了一套穿去,白色的雪纺裙,配着兔毛披肩,平常熬夜加班灰头土脸惯了,如此打扮确实令公司同事不无惊艳。最后还是钟晓铃受托来问衣服的牌子和价格,只记得当时她端着一盘水果沙拉,想了想,含糊不清地说:“没牌子,小店里淘的,一共也就百来块钱。”才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贬低江煜枫以及江煜枫附加给她的一切东西,已经成了她那个时候的唯一嗜好。
其实这些衣物的真正价格连她自己也不晓得,分手的时候往家里搬东西,一向对时尚了若指掌的秦少珍还说:“我看你以后就算失业也没问题,把这些统统拿去变卖吧,能撑好一阵子呢。”
她颇为不屑:“你看了几遍《巴黎恋人》,怕是中毒了吧?”那部电视剧真是满足了女人的全部YY,灰姑娘女主角就连卖件穿过的旧衣服也能遇上位白马王子。
想到这里,又不禁有点郁闷,为什么偏偏她每回都遇人不淑呢?
江煜枫也好,程浩也罢。
似乎,无一良人。
'三'
PARTY在晚上八点准时开始。
其实更像是以前香港盛行的六人餐桌聚会,三男三女,各坐在长桌的一边,自我介绍之后便开始进餐,并且试图在这愉悦的气氛中加深对彼此的印象和了解。
可是聂乐言却有点吃不下。
盘子里的煎小羊排香气四溢,倘若换作平时她早已十指大动,偏偏今天下午茶喝得太多了,下班之后又先在公司附近的面馆里吃掉一碗牛肉拉面和两个煎蛋,此时撑得裙腰都快爆开来,哪里还有胃口享受当前美食?
也不知是谁当的组织者,居然定了个这么不尴不尬的时间来聚餐。
坐在一旁的秦少珍突然贴过来,附在她耳边小声说:“活该!谁让你事前吃那么多东西!”
聂乐言觉得这论调十分可笑,不由反驳:“这个点才开饭,你想活活饿死我?”转眼瞥见对座的男子似乎正看着她微笑,她只好礼貌地扯扯嘴角,然后和秦少珍继续窃窃私语:“其实这样也好,就让我当一回淑女吧。”
因为在公众场合要顾着形象,秦少珍努力了很久,才终于将自己不屑的表情成功地收回去。别人不清楚聂乐言,她还能不清楚么?除了那张漂亮脸蛋还能唬唬人之外,其余地方还真与这淑女二字完全沾不上边。至少,她就从没见过急了会骂脏话的淑女。
这边,聂乐言倒是一副十分悠哉的样子,似乎对于自己此时此刻塑造出来的形象非常满意。暂时吃不下主菜,只好去喝酒,那小半杯葡萄酒盛在晶莹剔透的杯子里,头顶的灯恰好是明亮的“满天星”,就这样细细碎碎洒下来,折射出一片朦胧的水泽。
其实她的酒量不错,想当年第一次喝酒就干掉三大瓶雪津,并且头脑始终清醒如一,最后还能踩着稳健的步子从酒店走回家去。那时是在高中,后来到了大学里,愈加勇猛,与同班男生喝起酒来势不可挡,宿舍几个女孩子佩服她佩服得要死,因为她们几乎全都滴酒不能沾。也就是在那段时间里,和秦少珍结成了闺蜜,因为俩人喝起酒来同样爽快。
不过经过昨晚之后,聂乐言总算对这酒精玩意儿感到一阵恐惧。
都说酒能乱性,果然不错!要不是昨天一时放纵,怎么会又爬上江煜枫那张KINGSIZE的大床呢?
所以,要克制。从此以后,还是少喝为妙。
她一边告诫自己,一边放下酒杯,抬起眼睛就正好与一个人的目光对上。
还是坐在对面座位的那个男人,此时正温和地看着她。
他叫什么名字来着?聂乐言已经记不得了。方才大家都有自我介绍,不过她听了就忘,只隐约记得他是个律师。
三个男人里面,只有他是文科出身的,所以印象才会深一些。
“看什么?”她刻意好脾气地问。其实处在一个陌生人的注视之下,让她觉得很不舒服。
对方的声音竟然和眼神一样温文,而且是十分标准的普通话,与一般的南方男人不大一样,他问:“聂小姐不饿吗?你似乎吃得很少。”
她微微一怔然后摇头,天晓得自己撑得都快要吐出来。倒是对那人的口音起了点兴趣,她想与他说话,想了想,却又只能颇为为难地张了张嘴,结果对方立刻善解人意地接道:“我姓严,叫我严诚就好了。”微微挑起眉,唇边带着一抹了然的笑意。
聂乐言不禁有点尴尬,仿佛自己之前的心不在焉都被对方看在了眼里,她轻咳了一声才问:“严先生不是本地人?”
严诚微微一笑:“听得出来?”
聂乐言说:“嗯,我大学时有个室友的口音和你差不多,她是天津的。”
严诚说:“我也是。”又很自然地赞她:“听力不错嘛。”
“过奖。”
怎么会听不出来呢?除开那位室友之外,其实程浩也是天津人。
她曾和他待在一起那么久,怎么会听不出来?
一想起程浩,聂乐言的心情就自然低落下去,仿佛被打了霜的茄子,整个人都蔫了。
她曾经很小白地问秦少珍:“你说这是为什么呢?你说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当然,那个时候年少无知,才会问这样傻的问题。其实哪有这么多的为什么,或许就像秦少珍讲的那样,程浩就是她命里的劫,既然当初没逃掉,那么此后的日子里只能生生受着,为他苦、为他悲。虽然这个说法有些文艺得让人受不了,但想想还真是那么回事儿。秦少珍还说,倘若有个名份也好吧,只可惜她连个正式的名份都没有,一直到毕业分开她都不知道程浩到底喜不喜欢她。
每每提起这个,似乎这位闺蜜都会比聂乐言自己更郁闷,她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真是白瞎了你的校花头衔,说出去都丢人……”
对,真丢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即使那么丢人,可她还是忘不了他。
聂乐言兀自走着神,盘子里的食物早就渐渐冷掉,但是餐桌上的气氛却在不知不觉中升温。都是年轻都市男女,一旦聊起来才发现话题多多,最后不知是讲到了什么,只听严诚说:“本来不该我来的,还是我一朋友临时让我顶替他。”
于是另一位男士开玩笑接道:“这就叫缘份。如果你不来,恐怕也没机会认识这几位美女了。”
严诚从善如流,哈哈大笑:“确实,看来回头还得多谢他了。”又举起杯子虚虚一敬,有人说:“敬酒总得想个名目吧。”
他果真想了想,笑道:“敬缘份。”
“对,敬缘份……”其余几人纷纷举杯,聂乐言被秦少珍捅了一肘,也连忙回神应和,但心里到底还是有些郁结,接下来的活动便也没了兴致,只是勉强应个景凑个数罢了。
饭后有人提议去打斯诺克,立刻得到拥护。俱乐部就在楼上,一行人只当是做运动,绕着楼梯走上去,宽敞的大厅里音乐弥漫,比不得外头那些台球吧的污烟瘴气,这里倒是真真正正的优雅休闲。
其实聂乐言甫一进门就看见江煜枫了。没办法,谁让他总是那样惹眼,似乎人群再纷乱,他也永远不会被湮没其中。
更何况,这里的客人并不多。
他们占了最中间的一张桌子,有男有女,兼是一副衣冠楚楚的模样,倒并不太像是来打球的。老远就听见笑声,那声音明朗清越,仿佛直接冲着聂乐言的耳膜而来:“……江总,轮到你上场了。听说你是斯诺克高手?今天总算可以见识一回……”一手执着球杆,那位不知名的大美女正笑容妩媚地看着江煜枫。
聂乐言不禁在心里鄙夷了一下。这男人!走到哪里都不忘招蜂引蝶,真是祸水啊祸水。比如眼前这美女,无论脸蛋还是身材都出众得无可挑剔,或许放在别处那就是等着旁人伺候的女王啊,结果现在见了江煜枫却如同小蜜蜂看见花蕊,贴上去的姿态别提多么明显主动了。
偏偏某人似乎还不领情,依旧是那样懒洋洋的眼神,看着那支球杆却并不伸手去接,只是漫不经心地抿了口冰水,然后才说:“那你一定是受骗了,我不会打台球。”忽然如有心灵感应一般侧过脸来,目光恰好停留在在聂乐言的脸上,他挑起唇角笑了笑:“真巧啊。”
'四'
巧不巧她不知道,但至少聂乐言觉得他看起来并没有丝毫吃惊的样子,仿佛他一开始就注意到了她的存在,他所要做的只不过是等她自己慢慢走近了,然后便可以毫不费力地转头同她打声招呼。
对,就是这种感觉。似乎一直都是这样,他只需要悠闲自在地等在那儿,而她则总是充当那个傻乎乎的角色,一步一步走近却还以为他没察觉,直到到了跟前才发现,或许那里正有个他挖好的陷阱就等她来跳,然后他好以此为乐;又或许那里什么都没有,他会等她,无非不过是因为他无聊了,需要一个人陪着消遣。
而那个人除了她,当然也可以换成其他的女性。
就好像分手之后的三个月里,他依旧过得风生水起却从来都没有联系过她,撇开昨晚不说,他真就仿佛一个水泡,“噗”地一声破灭了,此后在她的世界里便再也没有踪迹可寻。所以聂乐言知道,即使没有了她,他江煜枫也断然不会寂寞。
那样精彩丰富的生活,怎么会寂寞?他面对的选择太多,而她从来都不会是他的唯一选项。甚至她就是个可有可无的角色,即使中途退了场,对整台大戏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秦少珍看到江煜枫倒是很有些惊讶,愣了一下才立刻笑容满面地说:“好久不见了。怎么,你也有兴趣玩这个?真是看不出来。一会儿要不要和我们一起玩两局?”
这副狗腿的样子着实让聂乐言很头疼,虽是当着江煜枫的面,但她却还是忍不住微微侧过头去小声提醒:“咳,注意立场!”
可是秦少珍才不管她。
秦少珍对江煜枫一向印象颇佳,就连当初分手,她也破例没站在聂乐言一边,还时不时就说上两句:“人家对你也算不错了,你要什么不给你买?有什么不肯满足你的?他平时多忙一个人啊,结果有时候还会陪你在家玩游戏机,说出去就算不是天方夜谭但也足够夸张的……”诸如此类的话听多了,聂乐言有时候都迷惑,难道还真是自己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洗脑,绝对是洗脑!聂乐言常常腹诽:也不知道江煜枫私下给了这女人多少好处,才让她这样偏帮着来说话。
果然,秦少珍对她的提醒置若罔闻,倒是江煜枫耳尖地微微扬起眉峰,似笑非笑地望着她:“什么立场?”他的眉真好看,其实眼睛也极其漂亮,被灯光映照得仿佛这世上最黑最亮的宝石。
聂乐言这才发现自己竟然恍了神,仓促间避开目光不去看他,早晨的事犹如一场闹剧,多少令她有些尴尬,于是她扯了一下秦少珍的衣角,其实也没抱太大希望,只是说:“快走吧,他们还等着呢。”
江煜枫往那群人的方向扫了一眼,轻描淡写地说:“我记得你以前不爱来这种地方。”
聂乐言面无表情:“是人都会变的。”
“才三个多月而已。”
她讪笑一下,而后却又不禁有点吃惊。
真是难得啊,他竟然也能将这种时间记得如此清楚,因为记日子这样的事一向都是由他秘书代劳的。年轻干练而又美丽的LINDA总是能够准确地背诵出与她有关的每一则数字信息,这其中当然还包括她的生日以及她与江煜枫的所有大大小小的纪念日,然后鲜花和礼物直接送到面前来。时间久了,居然也变得无惊无喜,反正她知道江煜枫有位能干的女秘书,可以将这些事情打理得井井有条。而江煜枫自己,虽然记忆力惊人,但似乎并不屑于将脑细胞花费在这上头。
所以,多么难得,他恐怕连她的生日是几号都说不上来,却又偏偏将分手的日子记得那么清楚。
严诚他们已经在挑球杆,一副兴致勃勃的模样,倒仿佛每个人都是这项运动的爱好者。聂乐言不由得纳闷,怎么如今这些都市金领白领们都兴玩这个?就连江煜枫这样的人都会出现在这里,难道自己已经与时代脱节了?
平时虽然也曾在电视里看见过赛事直播,但她能叫上名字的斯诺克选手也只有国外的奥沙利文和国内的丁俊晖,主要还是名字的曝光率太高,才会被她记住。
其实她是真的不热爱体育,唯一会看的篮球,那还是因为程浩。他那时候是院系主力,打小前锋的位置,在球场上跑动起来,仿佛每一根乌黑的发丝都在阳光下跳跃闪耀。场上那么多人,她在场边却好像只能看见他——他小麦色的皮肤,他流畅的肌里线条,他的每一个眼神、跑的每一步,当然还有他投球时的姿势,那样美好顺畅,皮球通常都是“刷”地一声进了篮,然后就是铺天盖地的欢呼……
那时候去看程浩打球的女生特别多,而她就夹杂在她们中间,卖力地叫好鼓掌,偶尔也会与他的目光极短暂地交汇,然后再迅速错开。
他打球的时候尤其专注,所以她根本不知道,他究竟有没有看见她。
又或许,他从来都只是视而不见罢了。
江煜枫已经放下水杯站起身来,修长的身影落在地板上,因为天花板四处都装着射灯,他的影子恰好便与她的有浅浅的交叠,看上去倒像是两个人靠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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