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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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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倒是没有。”林西想想江续之前说过的话:“我质问过他,他说我自作多情。但是女人是有第六感的,我觉得他就是喜欢我!”
  “……”
  付小方看了林西一眼,认真分析道:“我觉得江续说得可能就是真的,自作多情确实不太好。”
  林西还是不信,她突然拉出自己脖子上的项链:“你看,他送的。”
  付小方一看到项链,突然回过身从抽屉里拿出了两个礼盒,一一地给林西:“你不提醒我,我都差点忘了。蓝色的是我送的,黑色的是韩森要我给你的。我看过了,很不好意思,都是项链。”
  林西:“……可是他真的对我有点特殊,我感觉他暗恋我,不敢表白。”
  付小方一直在一旁站着,也有些累了,随手拉开了林西的凳子,一屁股坐下:“let me tell you a story。”她以蹩脚的英语开头,然后娓娓说了下去:“几亿年前,我和夏当在伊甸园相遇,当时我女扮男装在书院学习,和夏当是同学,我的后妈嫉妒我的美貌,喂我吃下毒苹果,然后我就陷入沉睡,必须得到王子的吻才能醒来,后来夏当吻醒了我,我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并且生下了你,这就是你的身世。”
  “……”林西嫌弃地看着付小方:“你这说得什么乱七八糟的,这是人能说得出来的故事吗?”
  付小方微笑:“我觉得真实性比你说得还高一点啊?”
  “……”
作者有话要说:  图导:读者说你是重生界的泥石流,重生以后既不复仇,也不致富。
林西:我上一世也不是过得多好,凭什么重生就可以致富?
图导:买房啊!叫你家里筹集所有的钱买房,卖房子换房子啊。
林西:卖了以后,住哪儿?
图导:。。。。。。
江续:别为难她了,她的智商做不了这些事。


  第四十章

  付小方随手拿了林西桌上的一颗糖; 剥开放进嘴里,含含糊糊地说:“像江续的这样的大神,要喜欢谁,还能有追不到的?干嘛那么迂回?”说完; 对林西一挑眉:“你说是吧?”
  林西看着一脸笃定的付小方,没有再争下去; 而是认真思索了一会儿。
  付小方吃完糖才想起自己饭还没吃,赶紧跳起来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你慢慢体会,我先去和我的江大神约会了。”
  “你的江大神?”林西诧异。
  “江猛,《恶魔在身边》的男主。去年的剧,当时没看; 最近看了发现真他娘的好看啊。”付小方一脸花痴:“你看大神都姓江; 江直树; 江猛; 江续; 嘿嘿。”
  付小方打开装着热汤粉的塑料袋,一股子食物的香气瞬间充满了整个寝室。她花痴地打开了电脑,杨丞琳那首熟悉的《暧昧》就响了起来。
  林西扶着爬梯站着,跟着付小方一起看了一会儿电视剧,原本还想再和付小方说几句,想想又觉得没什么必要。都是没有恋爱经验的女孩,瞎讨论大神的世界,也不会有什么有价值的结论。她弯曲着自己的手指,拨着上面的倒刺,有些微微的痛感,拨了一会儿就放下了。
  电视剧里的齐悦原本喜欢尚源伊,被江猛搅和以后,又转而喜欢上了江猛。
  一个人会这么快喜欢上另一个人吗?
  近来对江续好像也不是那么排斥了,难道是喜欢上他了?林西想想总觉得不对劲,这也太随意了吧?
  林西推了推付小方的脑袋,有些困惑地看向她,很认真地问:“问你啊……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呢?”
  “这种事你不是应该知道吗?”付小方嫌弃脸:“你不是喜欢过韩森吗?你当时怎么知道自己喜欢韩森的?”
  “以前觉得他挺酷的,但是现在看看,我判断得有点草率。”林西越想越觉得草率,上一世那十年,好像更多的对青春时代,那个她脑海中勾勒的韩森的幻想,当他不符合她的幻想时,她很快就对他失去感觉了。这样好像确实不能叫做喜欢,那喜欢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付小方吃着汤粉,眼睛直勾勾盯着屏幕,回答道:“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就是想要和他一起,做尽一切羞耻的事。”
  “羞耻的事?比如?”
  “就是那种你特想做的,一个人的时候不敢做的。”
  林西想了想,试探性地问:“抢银行?”
  付小方:“……滚!”
  林西躺在床上,静静看着天花板,耳边是付小方一会儿一阵的惊呼声,以及电视剧那股子浓郁的台湾腔。
  回忆起来,林西也曾经像她这么疯狂的迷恋过这些虚拟的角色,期待着有一天能找到一个这样的男朋友。
  和喜欢的人,做尽一切羞耻的事?
  林西想想这么多年看过的电视剧小说电影,以前幻想过的,没有机会实现的恋爱酸臭情节:在超市买东西的时候,她坐在购物推车里,被男朋友推着走;或者走在路上,鞋带散了,坐在男朋友大腿上,然后他给系鞋带;和男朋友一起去KTV,在只有两个人的小包厢里合唱《只对你有感觉》;还有还有,一起看烟花,在烟花下接吻什么的……
  林西脑海中突然一闪而过江续的身影,不由打了一个激灵。
  妈呀,想到和江续一起做这些事就觉得好吓人,感觉好像约炮约到了自己的老师一样,亵渎众人敬畏的神,这也太不像话了!
  看来她确实不是喜欢江续,喜欢一个人应该不会是这种感觉吧?
  对吧?
  *****
  12月30日,离跨年夜还有最后一天。社团里要求所有人都到场,进行最后一次排演。为防止有人躲懒,社团里都来人抓到寝室里了,跑也跑不掉。
  大礼堂里已经布置完毕,四处都是厚重的布帘,灯光璀璨,打在各式道具上,看上去十分用心。
  没有2016年那么多高科技的舞台设计,所有的装饰都带着几分年代感,却是林西记忆之中的青春。
  林西看着众人忙碌地蹿来跑去,心中有几分感慨。
  礼仪那边的负责老师,要求所有的礼仪都穿小高跟,林西本来准备趁30号周六去买双小高跟,结果排演必须到场,林西只能临时找圈圈借了一双。
  圈圈是个小个子萌妹,脚才35码,林西36码的脚,真不知道她是怎么塞进去的,跟小美人鱼放弃尾巴用腿走路一样疼。
  咬着牙跟着走队形,一个个领着表演嘉宾进场,林西就这么坚持了两个小时。
  中间休息,林西一屁股就坐在了观众区的第一排,脚疼得不行了。
  几天没见的薛笙逸,见林西坐在那揉脚,也从舞台上走了下来,坐在林西左手边的椅子上。
  薛笙逸只穿了一件黑色的皮夹克,这么冷的天,大家都穿着大棉袄,他真能耍帅,穿这么点儿。
  “你不冷啊?”林西忍不住问。
  薛笙逸的脸色不是太好,白皙的脸配上有些发紫的嘴唇,看上去不是太健康的样子。
  薛笙逸往后靠了靠,挑眉反问林西:“你关心我啊?”
  林西有些不满他这么自恋:“我吃饱撑着了?”
  薛笙逸笑:“你这几天为什么不来排练?”
  林西遇袭的事其实已经传遍了全校,只是大家没有把人对上号,知情的人都默默保护着林西,包括一贯大嘴巴的付小方。
  林西不想和薛笙逸套近乎,淡淡瞥了他一眼:“有什么事吗?”
  “一月六号,我的生日。”
  林西看着他,沉住气没说话。
  薛笙逸笑:“想请你陪我一天。”
  “为什么?”
  “这学期读完,我就要休学了。”薛笙逸眼眸中有淡淡的忧伤一闪而过:“以后可能就见不到你了。”
  “……也太拼了,这种理由都扯得出来。”林西有些奇怪他怎么就不肯放过自己:“我怎么惹你了?你干嘛一直缠着我啊?” 
  “你很有感染力。”薛笙逸认真地看着林西说:“和你在一起,觉得嘴角都是向上扬着的。
  “……”林西正准备说话,第二遍排练又开始了,付小方大喊着林西的名字。
  “来了!”林西扶着作为的把手站了起来,对薛笙逸说:“我去训练了,你这些招数留着泡别人吧。”
  薛笙逸看着林西穿着小高跟十分不稳的背影,若有所思。
  *****
  第二遍排练结束,终于解散了。林西觉得自己的脚简直要断了。穿着带来的棉拖鞋,拎着圈圈的高跟鞋,一瘸一拐地往寝室走。
  付小方扶着林西,如同伺候老佛爷一般:“你这脚明天还能不能搞礼仪了?”
  林西疼得龇牙咧嘴:“一会儿下午去买双合脚的。”
  “就是欺负我们女生,我看韩森也没来排练,也没人去抓他。”
  林西想想韩森那种粗鲁的个性:“估计是没人敢把他从被窝里抓出来吧。”
  付小方愣了两秒,随后十分赞同地点头:“也是。”
  两人从礼堂出来,走过人工湖,旁边没多远就是篮球场。
  正在球场上训练的林明宇看见林西和付小方,立刻屁颠屁颠过来了。他往林西的方向跑了两步,又回头对球场上喊了一句:“江续,吃饭了!”
  林西循声再一看球场,江续果然也在。
  这么冷的天,寒风吹得林西走路脚都发麻,他俩居然只着单衣和运动裤在打球,身体可真好。
  林明宇很快走到眼前,见付小方扶着林西,赶忙问:“你扭脚了?”
  林西举着高跟鞋,在林明宇面前晃了晃:“鞋太小了。”
  正说着话,江续已经背着包拿上两人的衣服走了过来。一过来,就毫不客气地把林明宇的书包和衣服扔给了他。
  林明宇笑着接住,对一旁的三人说:“正好碰上了,一起去后街吃小炒吧?”
  说着,又故意冲着付小方的方向眨了眨眼,付小方被吓得躲到了林西身后。
  林西指了指自己的脚:“不去,我这鞋出不了校门。”
  江续刚运动完,脸还有些微红,看着林西拎着高跟鞋、穿着棉拖鞋的场面,微微蹙眉:“不会穿就别穿了。”
  “队里要求的。”林西说完又解释了一句:“再说了,是这鞋子太小了。”
  林明宇见林西的大棉袄里还能看见旗袍的影子,不怀好意地一笑:“明天晚会我很期待啊。”
  “带你去看,我有票。”林西说:“记得找我。”
  林明宇眼珠子转了转,神秘兮兮地说:“其实,明天有人要表演。”
  “谁啊?”
  林明宇用眼神指了指江续。
  林西有些惊讶:“啊?节目单上没看见啊。”
  “学生会长亲自来找得江大人,说是大四的学姐们点名的,我们学校有传统,‘十大歌手’晚会有一个特别节目,是为毕业生们准备的。”林明宇幸灾乐祸地笑着:“太受欢迎了就是不好,连续几年,都是别人的毕业菜单。”
  林西上一世在学校,就没好好参加过这些娱乐活动,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还能这样,不由感慨:“年轻真好,花样就是多啊。”
  ……
  趿拉着棉拖鞋回了寝室,林西和付小方随便吃了碗泡面。本来说好吃完就去买鞋,结果付小方她老人家,一吃完就要睡了。只能晚上吃饭的时候再出去买鞋了。
  寝室也没人,林西无聊,只能也爬上床睡觉,尚在迷梦之中,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林西迷迷糊糊地接了起来,电话里的人声音低沉而迷离,让她有些分不清是梦还是醒。
  听筒那头的人还是一贯的简洁,只有两个字。
  “下楼。”
  林西渐渐清醒了过来,慢慢睁开了眼睛,回味了一会儿才问:“江续?”
  “嗯。”
  “有事?”
  “嗯。”
  ……
  林西挣扎着起床,随便披了件棉袄就下楼了,江续就等在女寝楼下的那棵老树下面。
  很奇怪,他经常出现在那里,林西渐渐居然有一种习惯的感觉,竟然没觉得哪里不对了。
  “有什么事啊?”林西邋遢地趿拉着拖鞋就下楼了,一头短发也显得没什么章法。
  江续见林西下楼,原本没什么表情的脸上多了几分温柔意味。
  “刚睡醒?”
  林西随手刨了刨自己有些打结的短发:“早上起太早了。”
  江续将拎在手里的一个纸袋递给了林西:“林明宇买的,叫我顺便给你带过来。”
  “哦。”林西把纸袋接了过来,拿出来一看,上面是一盒创口贴,下面是一双鞋。打开鞋盒的盖子,一双黑色麂皮高跟鞋静静侧卧在鞋盒里,鞋跟不到五厘米,款式简洁大方,看上去质感很好,也很符合礼仪的统一要求。
  林西看到鞋子的那一刻,感觉到体内女性的细胞好像被唤醒了,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要试一试。
  林西刚要收起来,想想又觉得不对劲,她看了江续一眼:“林明宇会这么细心?”想到江续一直以来的举动,林西有些怀疑:“该不会是你买的,说成林明宇吧?”
  江续被林西这么怀疑,脸上却没有一丝慌乱的表情。
  “不是我。” 
  林西没有太纠结这个问题,“哦”了一声,细心把鞋子装好,盖好盖子又放回去。
  江续嘴上带着淡淡笑意:
  “送鞋是要分开的意思,我不送鞋。”
作者有话要说:  林明宇:你特么嫌意义不好,就要老子出钱?
江续:哥不是白叫的。
林明宇:老子不管,以后你得给老子好处!
江续:嗯,以后多生几个孩子,喊你舅舅。
林明宇:……


  第四十一章

  冬日的阳光暖暖的; 尤其是下午,阳光穿过老树枝丫照下来,晒得林西懒洋洋的。林西微微闭了闭眼,享受着这种暖意; 觉得全身上下的毛孔好像都得到了舒展,脚上也没之前那么疼了。
  林西抬起头看了看太阳; 那个金灿灿的圆饼,在蔚蓝的天幕下显得那么可爱,让人心情瞬间就好了起来。她一直在看天,没有注意到江续说话的表情,只是自顾自拎着那双鞋子; 咧嘴笑了一下:“你一个高材生; 还信这个呢?”
  江续看了林西一眼; 没有回答什么; 眸中还是一贯让人捉摸不透的深沉。
  林西也没有纠结; 晃了晃鞋盒,认真解释道:“不过在我们老家,送鞋是寓意步步高升,彩头挺好的。”说完,她拿手机看了看时间,说道:“谢谢你带鞋给我,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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