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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女儿家-第3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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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爸爸摆手,脸色有点差,祝妈妈在一边冲宋二笙挤眼,注意你爸的身体!!
宋二笙让孟奔倒了杯水,双手递给宋爸爸,宋爸爸看了她一眼,到底还是接了。
“你以为我是瞎子吗?一筝就甭说了,她有病,心思重,看谁都带着镜子,隔了一层似的。一笛这些年,恨不得自己发达了之后,把所有亲戚都踩在脚下!!你当年被说不如你爷爷家一条狗的话,她恨不得做梦都念叨一遍。咱家以前穷,你都去派出所找肉吃,是我和你妈没本事,让你们小时候过成那样。。。。。。。。”
宋爸爸大概也是因为今天一位亲近的长辈辞世了,心有郁堵,才会说起这些陈谷子烂芝麻的事,还对姐姐们的言辞这么在意。
“一笛打小儿就要强,一筝只顾着自己,你小时候傻乎乎的,吃亏都不知道,我们不在的时候,都是一笛一个人护着你们。可这不容易是不容易,但记人不能只记不好的地方吧?她小时候多少新衣服,都是你姨他们给买的?作业本铅笔,就更没花钱买过。这难道不算是恩吗?怎么给她买东西,还买出仇来了?!!”
宋二笙一直任由宋爸爸说个不停,在祝妈妈的眼神下,没敢插嘴。主要是,她也不想在老爹是这么一个心情下,和他分辨什么。有时候和父母对话,就得哄上司一样,好好好,是是是,您说的都是对的,您让我干嘛我就干嘛。上辈子宋二笙没有这么体会,但听手下们抱怨过,都觉得父母专断独行,把孩子当成私有品。
这辈子亲生体会了,宋二笙到也没觉得这有什么私有品的。就是觉得有时和父母交谈,就跟和小婴儿说话一样,说不通的。听着,哄着,就是了。
不过,宋二笙也看出来了,在老爹眼里,姐姐们还是孩子呢。可老爹也知道她们都长大了,管不了她们了,但还是不放心,还是想管。还有就是,在老爹心里,小时候的姐姐们,是没有自尊这种东西的。得到亲戚们给的任何东西,都该高兴的感谢才行。不管这是礼物还是施舍。
或者说,在很多父母眼里,孩子们都是没有自尊的。这话说着有点沉重,但也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就是了。
宋二笙也无意和老爹解释这些,反正老爹就是抱怨而已。
终于,宋爸爸又说了一个多钟头,都凌晨两点了,宋二笙才和孟奔洗澡回屋。他们俩今晚在书房打地铺。原本孟奔还想着今晚来个洞房花烛夜呢,想也知道没戏了,就早早回来换了床单拿了新被子,给岳父岳母铺好床被。跟着就在书房这边铺好了地铺。
宋二笙也没睡意了,看了一会儿电脑之后,还是被孟奔拖回了被窝里。
“睡一会儿吧。睡一会儿是一会儿,你明天还得去学校,还要去火葬场,还得去银行,多少事呢。。。。。。。”孟奔搂着宋二笙,帮她理理铺散在枕边的长发,“对了,你什么时候去郭烨那边?”
宋二笙挑眉,“怎么了?”
孟奔也没隐瞒,“古小妹前不久离开帝都了,我追踪着她呢,有估计会有新线索。”
宋二笙嗯了声,这么多年,她都拦着古小妹古香兰母女俩接近郭烨,周家那边也没有动作,她并不意味周家或者古小妹就放弃了,她也在等他们进一步的露出马脚。可是,他们越是这么谨慎迟缓的行动,就越是表明,郭烨的身世不一般。
“古香兰呢?”
孟奔回答,“她考上了大学,就是帝大前面的那所。”
帝大在外城,不在内城,距离大学扎堆的那几个地方,都有些距离。不过皇大和帝大很近,这片地方在前朝的时候,都是皇族的游园,现在是整个国家的科技文化中心,所以这边大学不多,但都是顶尖学校。古香兰能考上帝大附近的学校,也是不软的。
“周家给她找的门路。你以为她真的考得上啊?”孟奔撇嘴,“周家连周翎都不顾了,到是对别人家的闺女挺上心的。”
宋二笙到不意外,往孟奔怀里窝了窝,被他更加紧的抱住之后,就睡了过去。
就算睡得晚,宋二笙还是准时三点半起来了。孟奔还睡得甜憨好梦呢。
抱着两台电脑忙碌到五点之后,宋二笙换衣服出去晨练,这个小区虽然建了几年了,但配套设施还都很新,有个小花园,宋二笙绕着小花园跑了五十圈之后,时间就差不多了。
☆、第九百四十二章 意义
买了早点回去,大家都没醒。宋二笙只能先去洗澡换衣服,收拾好了出来,还都没醒。看看时间,爹妈还好办,孟奔就不行了。宋二笙进屋连推带拽的,把孟奔哄醒了,又催他去洗漱,然后温上早饭,就一路疾驰,开车到学校的时候,勉强赶上早点名。
踩着高跟鞋,还要拖着孟奔,宋二笙真是满头黑线,“你说你一个外星人,学的这么赖床,你丢不丢你们外星人的脸啊?不说你学学超人奥特曼什么的,起码你也要有点超越地球人的表现吧?可你瞅瞅你现在,我不过没在几天,你就学会了赖床,明天必须起来和我去晨练,一天比一天懒,想什么样子。。。。。。。。”
孟奔撅嘴,“你一走就是一百二十二天,这哪是几天啊?再说了,我虽然人在屋里躺着,可精神却一直和你在一起啊,我怎么会放心你一个人去晨练!!”不过赖床的感觉真的好好啊。。。。。。。“说真的,三千,你不觉得早晨那种万物复苏的寂静之中,躺在舒服的被窝里,明明什么声音都没有,却好像听见地球在呼吸一样,那种感觉,真的好美好啊~~~~”
“。。。。。。。。。”你是想当诗人吗?宋二笙看了孟奔一眼,“地球在呼吸?耳朵既然这么好使,听见上课钟声响了没有?”
“。。。。。。。。。。”孟奔无言的一把搂住宋二笙。真不浪漫!!!
话说,“三千,在你的人生之中,出现过赖床这种东西吗?”
宋二笙愣了下,还真没有出现过。就算在这辈子年幼时,穷苦却悠然的那几年,她也从来没有赖过床。之后长到四五岁,跟着师父们在东庙里,就更加不会赖床了。到现在,和上辈子一样,她只觉得时间不够用,哪有功夫去想着赖床呢?
孟奔看着宋二笙怔愣的神色,心知自己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反过来搂着宋二笙往教室里走。
“你就是你,无论是带着多少段人生记忆,活了多少次,你也还是你。在我眼里,你是最尊重人生,对生命最慎重的一个人了。我活了这么久,见到过无数的人,却从来没有像你一样,这么认真的,每一天,每一秒,都这么认真的生活着的。我真的很尊敬你,三千。就算你我没有发展成伴侣,你也会是我在地球上,最亲密最敬佩的唯一的人。”
宋二笙知道孟奔是觉得自己说错话来安慰自己呢,不过这种甜言蜜语,她也是不嫌多的。
想了想,临进教室之前,宋二笙说到,“很多人有了再重来一次的机会,都只想弥补之前的遗憾或者做一些之前没有做过和没做成的事。可我这人,喜欢吃一样东西,每天都吃,吃一辈子,我也不会腻。而我更加在意的,或者说永远在意的,都是我眼下,此时此刻得到的,牢牢握在手里的东西。这或许也是因为性格的缘故,人各有志吧。”
要是换了一个人拥有了她这样的奇遇和机会,估计肯定不会和她一样,这么过日子的。
“我这人,经历过的事,断然是不会后悔的,更极少有遗憾。而我以前没做过和没做成的事,我现在多一半也不会去做。以前我都不想做的事,我现在更不会想做。以前我没做成的事,多一半就是因为我不想做才半路放弃的,那我就更不会再捡起来,自打嘴巴。因为我这人,没有做不成的事。”
宋二笙说完,勾唇一笑。
孟奔单膝半跪下来,拉着宋二笙的手亲了下,“为您效忠,我的女王陛下。”
我的天啊,我除了跪下唱征服我还能说啥?!!
老师已经在教室里了。看见宋二笙两个就笑着说了声早上好。宋二笙站直了认真道了一句早上好之后,等孟奔也说了,才回到座位上。这节专业课老师是年级主任,姓马,和院长马长义是同族的远亲,自己有本事,又有关系,却没什么野心,就在数学系内做了个老师,担着一个不怎么管事儿的年级主任的职务。
宋二笙被他叫到教室外面,马主任也没废话,“你实习的事已经批下来了,不过院长那边你还是要亲自去一趟。还有,你要是想提前申请学位证,就早点和我说。学校这边会尽量帮助你配合你的。”
这个宋二笙早就决定好了,“我不会提前申请的,慢慢学习,打下好基础,是我师父一直对我的要求。”她还要陪着孟奔和迷梦,不可能提前毕业的。况且,一个学位证而已,申请下来也没什么用,她又不想去当什么天才标兵,被树立成典型,所以也不会在乎这些虚名。
马主任自然很满意宋二笙的这个回答。这孩子多留在学院一天,就是学院的荣誉,“那你抽空就去找院长一趟,今天院长就在。”
宋二笙知道马主任的意思就是让自己今天,回头,赶紧就去。师兄那边的实习机会,对整个学院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事情。学院肯定很重视。宋二笙没再说别的,直接就答应了。
孟奔在车上吃的早点,吃的得很不舒服,就出来找宋二笙,想去食堂在吃一点。赶不上的话,下节课就逃掉一半。
宋二笙就和林懋打了招呼,跟着孟奔去食堂了。看孟奔吃的差不多了,宋二笙就先出来,站在垃圾桶旁边,点了一根烟。
今天要去火葬场,还要去银行把银镯子取出来。那个银镯子宋二笙自认就算当初看的不算仔细,也不会错认一个普普通通杂质不少的银镯子。那么,宋二笙琢磨着,该拿去给娜娜,让她做个检测。。。。。。。。
直觉上,宋二笙觉得,那个银镯子,只可能是内部出现了什么问题,才会让郑家在意了的。
“阿笙。。。。。。。”
宋二笙早就察觉到有人在靠近,也没当回事。现在远远近近,好多人都在看着她。学院很大,人不少,又是下课时间,她也不在意被人围观。不过有人敢靠近,她也是挺佩服的。
☆、第九百四十三章 技能
把烟夹在手里,宋二笙转身,是那个守门员。叫什么一得。。。。。。。。
“罗钊。”罗钊笑的很柔软,眼神很亮,自自然然的帮宋二笙解了疑惑。
鉴于两人现在这个距离,宋二笙把烟掐了,直接扔进垃圾桶里。淡然无波的看着罗钊,这人,懂心理学?
罗钊顿了顿,“你在等孟奔嘛?”现在,从宋二笙的肢体语言和眼神之中,他什么都读不出来了。女王陛下,果然不是个简单人物。只一个照面,就感觉到了自己的刺探。罗钊心里有点后悔自己的冒进,但更有着一丝兴奋。。。。。。。。
越是靠近宋二笙,了解她这个人,就越是难以控制自己。于她的外表相比,她的内在,只会更加美丽精彩。。。。。。。。
宋二笙没回答。
“我听我老师说了,你要去跟着你师兄,参加一个很大型的科研项目,成为国家科学部的一个实习生。我一直都对郭烨先生很敬仰,不知道你方不方便,帮我引见一下?”
宋二笙知道她跟着师兄去当助理的事不会是秘密,但很快的传的到处都是,也挺让她无语的。到底多少人都在盯着大师兄啊,或者说,现在真正优秀的好的科研项目不多,机会难得,这么一块肥肉,多少人红了眼的都想冲上来咬一口啊。现在自己仗着师父和大师兄,在外人看来是轻而易举的就得到了一个助理的资格。
想把她取代的,眼红嫉妒的,估计数都数不清吧?但是,像罗钊这么直接还厚颜的让她帮着引见的,也是少有。极其少有。
宋二笙真的很想知道,罗钊是哪来的这么大自信,来和自己要求这件事的啊?长得好?
“不好意思,我师兄那边的事,我不清楚。”你既然这么有自信,自己亲自去找我大师兄好了。
罗钊似乎一点不意外宋二笙会拒绝,“我知道我有点厚脸皮,强人所难了。但是,我是担心,我不是你遇见的最后一个。”
宋二笙一听,所以你是在提醒我?用这种方式?
罗钊笑出来,“起码我是第一个,让你印象深刻,是不是?”
宋二笙不置可否。不过心里却更加警醒,这个罗钊,真的很不简单。他绝对是个心理学方面的高手。
其实宋二笙不知道,罗钊此刻心里是有些沮丧的,宋二笙真的好像顽石一样,难以攻破。几番言语上的起承转合,她都神色不变,一点都没办法看清楚她的内心。罗钊庆幸自己是个喜欢挑战的人,但他一直顺风顺水,现在也真的难以接受这种挫败。
“走吧。”孟奔过来了,揽着宋二笙的腰,带着她往教学楼走去。
“这人不怀好意。”孟奔眉头皱了下。他原本以为这人只是觊觎三千的美色,现在看来,他所图甚多,“他身上的磁场很奇怪,你以后不要单独和他在一起。”
宋二笙笑出来,“你怎么说起磁场这种东西了?”每个人都身处在磁场之中,整个宇宙空间,都是一个大磁场。以科学的角度,磁场对人的影响很大,比如做梦什么的。但在神学神秘学等方面,磁场的作用就更大了。比如修行的人自身带有净化的磁场,可以驱鬼辟邪,宝相庄严,引人向善。
学物理的人也会研究神学,其中就包括磁场这个东西。科学是严谨而神秘的。知识是固定而无穷的。
“我没办法和你解释我这里的能量波动这个东西,但是我发现,它和你们地球上的磁场,有相似的地方。在含有能量的矿石上,都有极其特殊的磁场,这也是让我发现找寻它们的一个窍门儿。”孟奔稍微解释了一下,就说起了开学之后的事,“你不在我身边,我闲着也是闲着,就观察了一下整个学校,包括人。”
说到这,孟奔拉住宋二笙,“我发现,这个学校里,有很多人身上,都带着一种很特殊的波动,不是来自于能量,好像是来自于精神方便的,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磁场,就这么定义它了。我查了一个让我感觉磁场很不好的人,我发现,他是个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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