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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千金传奇-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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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带着儿子一起嫁了过去。

    可惜好景不长,她的新丈夫没几年便病死了,老人也去世了,周云过惯了少奶奶的生活,家产没过几年就消耗完了,穷困潦倒的周云没办法,带着儿子外出乞讨,最后到了南湖镇。当她在南湖镇看到东方军和陶莺生活富足,衣食无忧,还住着那么大的一座宅子时,心里极度不平衡。

    陶家的日子过的很是富足,陶莺从小就像是一个大家小姐一般养着,还读过不少书,整个人也养的端庄大气,强烈的对比下,让周云嫉妒红了眼睛。她大吵大闹的要东方军把陶莺赶出去,自己住进这座老宅,可东方军没答应。

    周云一开始一直瞒着东方军她在外地嫁过人的事,把陶家大宅闹的鸡犬不宁,最后,这件事还是从被养的不学无术的东方胜嘴里漏出来的,周云自知理亏,但她是绝不会放弃获得美好生活的机会的。但东方军与陶莺的婚姻是领了结婚证,受法律保护的,反而是周云和她那个已经去世的丈夫领过结婚证,闹到最后,东方军给周云找了一处房子住着,自己依旧跟陶莺过着自己的日子。

    几年后陶莺病逝,周云便逮到了机会,东方军也不忍心他们流落在外,因为东方胜毕竟是他儿子,后来,在陶莺病逝三年后,东方军把周云和东方胜接了回来,就这样,原本的陶家老宅,成了周云的天下。

    老爷子在南湖镇住了几十年,很喜欢这块风水宝地,每年都喜欢回来住几天。2978年改革开放后,老爷子到临江市打拼,开了一家工厂,东方浩当时也在临江市工作,便一直在那儿帮忙。后来,老爷子累的病倒,那时正逢东方明人生的转折期,周云大闹特闹,逼东方明结婚。再后来,东方家发展好了,周云便带着二儿子和小女儿去了临江市,东方勤和东方明两兄弟却留了下来,临江市的厂子成了东方浩的,他们插不上手,也不想插。老爷子老太太跟着大儿子生活,他们两兄弟独自留在了南湖镇,住在了母亲留下的老宅里。这也是李倩雅会离开东方明的原因之一。

    东方家如此格局,也就注定了这餐桌上的气氛不甚美好了。

    白萍准备的这一桌子菜,大都是南湖镇本地的野味,晨曦前世吃的最多的就是药膳,有些药膳也可以做的很鲜美,但有些药膳,难免有些清苦,今天看到这么一桌子的纯天然绿色食品,再加上自己身体渐好,胃口大开,一时吃的喷喷香!

    只有吃过真正野味的人才知道,那味道,根本就不是人工养殖的东西可比的。

    晨曦这边吃的开心,有人看着可就不开心了。

    晨曦的小姑东方兰是东方军与周云复婚后的老来女,一个非常自视甚高的主,因为有周云宠着,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大家千金,这些乡下土包子完全不能比。

    东方兰看了眼桌子上的菜,撇了撇嘴,阴阳怪气的道:“三嫂,我们好不容易来你们这乡下一趟,你就拿这些招待我们的?不是山鸡就是兔子,全是山上的,一分钱都不用花,你们都穷到这份儿上了?”

    晨曦的三婶白萍闻言身形一顿,面上有些难堪,还有些怒气。这小姑子和他们一直不和,无论他们做什么她总是能挑出刺来,今天这一桌子的野味她的丈夫东方勤打猎打了两三天才猎到这些野味,她们两从昨天下午就开始收拾,今天早上弟媳苏琳又来帮她弄了一上午,这才做出了这一大桌子的菜,没想到这才刚上桌,小姑子就开始嫌弃了,要吃这本地的家常菜,可是老爷子亲口要求的。

    东方军眉头一皱,还没来得及说话,东方兰就又开口了,“晨曦丫头,你怎么吃的那么香?这些东西又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瞧你那样子,这要是在我们城里,别人看了一定会说你没见过世面。”

    晨曦的二伯东方胜,二伯母余秋梅还有他们生的一对龙凤胎东方彬与东方颜都是一副看好戏的姿态,包括周云也是如此。

    晨曦拿眼瞧了瞧身边的东方毅,东方毅收到妹妹的眼神,眼睛一转,对着东方老爷子一脸天真的兴奋,“爷爷,小姑说的是真的吗?城里人那么厉害啊!那我们也要去城里,爷爷,你把我们一家子还有小叔一家子都带去城里住,给我们也买套大房子,那样我们就能跟小姑一样厉害了,不会像小姑说的这样没见过世面。”

    晨曦将笑意掩去眼底,继续低头吃菜,她就知道,她这个哥哥绝对是个鬼灵精!

    ------题外话------

    东方毅确实是个鬼灵精,将来东方家还会出现另一个鬼灵精!

    收藏啊!评论啊!每天盯着电脑上的那几个数字,等的我是望眼欲穿,望洋兴叹啊!

正文 第七章反击

    东方兰呼吸一窒,随即满脸不屑,想去城里,做梦!

    将东方勤与东方明两兄弟踩进泥里可是周云一生的梦想,听闻这话,她连忙打岔道:“你以为去了城里就能见大世面了?小小年纪张口就是大房子,都不懂得大人赚钱不易,不懂得节俭的吗?”

    她又看向东方明,“我听说你答应以后一个月给苏家那老太太二十块钱做养老费,而且还是晨曦这丫头答应的,不是我说你,你这女儿也该管管了,这才多大,二十块钱说答应就答应了,她知道这二十块钱是多少吗?哼!苏琳既然已经嫁到了东方家,那就是咱们东方家的人了,苏家怎样跟她没关系,难道还要我们东方家给他们养老吗?这丫头什么都不懂,就这么瞎答应人家,胆子也太大了,就该好好管教一番,不然将来长大了,还不知道要怎么无法无天呢!”

    苏琳被说的无地自容,黯然的低下了头。

    晨曦头也没抬,像是没听见一样,周云这话是对东方明说的,长辈的事情她现在还是少插嘴,她太清楚她爸的个性,东方明绝不会让周云好看。

    果然,东方明看了苏琳一眼,对周云的话不以为然,脸上甚至一点儿表情都没有,“我的女儿怎么样,老太太还是少操点儿心吧!琳琳毕竟是苏家的女儿,即便她嫁了我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更何况,如果嫁出去的女儿就和娘家没关系了,那将来小妹嫁人了不是也和咱们家没关系了?那我们东方家不是白养她了?”

    周云呼吸一窒,一口气差点儿没上来,东方兰也在一旁僵着脸不说话,要说这东方兰,她除了自视甚高外,还真没什么其他的本事,这口才,当然也不怎么样。

    周云的怒气,那是噌噌的往上冒,她的兰兰是东方家的千金小姐,苏琳那种出生低贱的丫头怎么能跟她比,东方明这么明目张胆的将兰兰和苏琳相提并论,那简直就是在侮辱兰兰。

    周云怒道:“东方明,你别太过分,兰兰是我们东方家的千金小姐,别拿你们那些上不得台面的人跟我们比,我告诉你,这乡下我们只不过偶尔来玩玩,我们住在临江市,和乡下的泥腿子是不一样的,就像你这个女儿,整天养的跟千金小姐似的,你以为穿几件好衣裳那就是千金小姐了?哼!奴才就是奴才,穿了黄袍也不像太子,养的这么娇娇弱弱,将来还不是要找个乡下人嫁了,什么粗活都不会做,说不定连个乡下人都不愿意要她,当心将来嫁不出去。”

    周云这话可谓狠毒至极,晨曦今年才五岁,这个时候就说她嫁不出去,实在过分。

    东方明的眸光瞬间冷了下来,冰冷的眼神直直的盯着周云,声音也冷的可怕,“我们乡下人?哼!你才去临江市几天?就以为自己很了不起了?东方家现在所有的财产都是我母亲的嫁妆,有资格继承的是她的亲子孙,那些东西因为我不要,你才能拥有,你现在就是把自己包装的再好,也改变不了你曾经是个乞丐的事实,一个穷要饭的生出来的女儿能高贵到哪儿去?”

    论口才,东方明不会输给任何人,在东方家,能让他在嘴巴上吃亏的人还真的没有。

    若说东方明不恨周云,那不可能,只不过更多的时候,东方明根本就没将周云等人看在眼里而已。东方明的母亲陶莺在生下他后伤了身子,一直在调养,周云那段时间将陶家大宅闹的鸡犬不宁,陶莺心情郁结在所难免,陶莺年纪轻轻就去世了,她的财产却都被周云的子孙占去了,如果这种情况下,他东方明还要受周云的欺负,他自己都觉的对不起母亲。

    更何况,看在老爷子的面子上,周云刻薄他们这些大人他或许还能忍受一些,但晨曦和东方毅却是无辜的,东方明是个很有责任心的男人,他绝不能忍受让自己的宝贝女儿和亲侄子被人这般轻贱,所以,他说出的话可谓毫不留情。周云这人他太了解,绝不能让她以为你好欺负,你不反抗,只会让她以欺负你为乐,自从懂得这个道理后,东方明对待周云的态度那是绝对的强势。

    东方明这番话说到了周云的痛脚,还顺便把东方兰也给贬的一文不值,这让这两个一向自信心膨胀的人很是受不了,周云和东方兰几乎是同时“嚯”的一下站了起来,异口同声道:“你……”

    周云气的胸口起伏,曾经那段行乞的经历是她一生的痛,那是她永远也不想被提起的过去,周云恶狠狠的看着东方明,“东方明,你好大的胆子,敢跟我这么说话,老爷子,你听到了,他这还像是个晚辈对待长辈的态度吗?他……”

    “你闭嘴”,老爷子东方军大喝道。

    “想要晚辈尊敬你,你也得有个长辈的样子,听听你刚刚说的话,那像个长辈说的话吗?”

    周云气不过道:“我怎么不像个长辈了?我说的都是事实。”

    “他说的也是事实。”

    东方军看了一眼一旁十分不以为然的东方兰,冷喝道:“女孩子心高些是好事,既然自诩是名门千金,那就该有个千金的样子,你三嫂忙前忙后准备了一桌子菜来招待你,你不去搭把手就算了,还敢嫌弃,这是一个千金小姐该有的教养吗?”

    眼见老爷子脸色难看,显然是动了怒,东方兰虽气的满面通红,动了动嘴,终究没敢说话,愤愤的做了下来。

    东方军又叹了口气道:“明子说的没错,东方家能有今天,多亏了陶家……”

    周云尖叫道:“凭什么?我们家跟那个女人有什么关系?她……”

    要说这个世界上谁最不愿意承认陶莺的存在,那肯定是周云无疑了,但此时,她本有满腔的怒火,无数的理由去反驳老爷子的话,可是她一抬眼,一下子对上了东方军的眼眸,周云瞬间就愣了,心也冷了下来。

    那双眼眸里带着嘲讽与鄙夷,他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她,却让她所有的话都咽在了嗓子里,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周云忽然有些心慌,她呐呐的坐下,不再说话。

    东方军看了东方明一眼,声音平缓,也不再冷沉,但却带着一丝无奈,“明子,你也少说两句,兰兰毕竟是你的亲妹妹。”

    周云的心又是狠狠一颤。

    对于东方明说她的那些话,老爷子竟是一点儿也没有反驳。

    东方明垂眸,轻轻道了一声“是”。

    东方军在心中叹了口气,都是他的子孙,唉……

    ------题外话------

    求收藏!求评论!情结很快就会有所发展,女主快要长大了哦!

正文 第八章掉进水塘

    南湖镇四面环山,是块典型的风水宝地。

    这里土壤肥沃,物产丰富。山上有大片大片的茶园,南湖镇的茶质量颇高,晨曦的爸爸东方明就是开了一家茶叶厂,这几年已经经营的小有名气。每逢春夏,山上的各种菌类,野菜,草药,果子甚至野味几乎遍地都是,这个时候,南湖镇的人民都会三五成群的上山淘宝,上至七旬老人,下至四五岁的孩童,无一例外都喜欢往山上跑。

    晨曦的三伯东方勤经常上山采药,他还是一名制茶高手,一直在东方明的厂子里上班。这个周六,晨曦和三伯东方勤堂哥东方毅一起上山,东方家的其他几人也有来的,分散在其他地方。

    晨曦今天兴奋极了,前世的她在孩童时代,除了特别温暖的时候,她大部分的日子都是在感冒发烧中度过,很少有这样出来疯玩的时候。

    小镇以西的山坡上,晨曦迎着阳光俯瞰整个南湖镇的美景,如今春暖花开,草长莺飞,空气中似乎都有泥土与青草的气息。在大城市中生活久了的人都会对山山水水产生特殊的情结,每逢节假日,城里的那些“小土坡”就会迎来成群结队的游客,可惜,这些地方,都会有一个共同的缺陷,那就是匠气太重。即使是黄山,庐山那样的风景名胜,也会被那一层层的人工石阶而降低了韵味,多么精致的美景也抵不上一个纯天然啊!有的时候,骑在牛上看风景比坐在缆车上更有感觉不是?

    晨曦踩着脚下松软的草地,简直舒服的想打滚。不远处东方毅怀中抱着只兔子,兴冲冲地跑到晨曦面前,献宝般的道:“给,刚逮到的。”

    “呀!哥你真厉害!”晨曦开心的接过兔子,兔子不大,入手软乎乎的,虽然一身灰不溜秋的毛,不过,晨曦喜欢!

    东方毅笑的牙不见眼,女孩子啊!似乎都喜欢这些小动物。

    轻轻牵起晨曦的手:“走,哥带你去玩。”

    东方勤在附近的林子里采药,东方毅则负责照顾晨曦。

    两人在林子里走了一会儿,东方毅带着晨曦去下一个他下套的地点,运气不错,这里套住了一只非常肥大的兔子,遇到这么个大家伙,晨曦也想抱抱,兔子还很精神,应当刚被套到不久,到了晨曦手里忽然拼命的挣扎,晨曦前世在香港住的太久,是一个被娇养的名门千金,如今又是个五岁的孩子,手劲还真没多大,一个没抓稳,兔子便跑了。

    “呀!哥,跑了,跑了。”晨曦一急,抬脚就想去追。

    东方毅反应很快,拿出弹弓,一个石子便打了出去,正好打在兔子的后腿上,距离远,兔子伤的并不重,但速度却慢了下来。东方毅背上晨曦跟着就追,兔子此时的速度不算太快,两人勉强能跟上。

    前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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