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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时光俏-第2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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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阅海却一副不紧不慢一点不着急的样子,“先放那吧,等我结婚的时候再两个人一起布置。”
他说得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自然得像在说晚饭吃什么一样,沈玫反应了一下才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你,你有对象了?要结婚了?!”
周阅海给闷头吃饭一声不吭的周小安夹菜,大大方方地承认,“算是有了吧,不过还没定下来,结婚的事也不急。房子结婚前再好好收拾,家具也是,挑她喜欢的定。”
沈玫好奇得想继续问,却被陈景明转移了话题,沈玫也知道周阅海的脾气,忍到吃完饭就拉着周小安嘀嘀咕咕,“你小叔有对象了?谁这么……眼光特殊?”竟然看上一块能崩掉牙的石头!
周小安庆幸路灯不亮,沈玫看不到她脸红,“不知道,我也是今天才听说的……”
她确实是今天才听说房子的事……
周小安还是没忍住摸摸热热的脸,觉得周阅海这人真是脸皮太厚了!哼!他的房子他的家具,跟她有什么关系?她才不接茬呢!
她不接茬,周阅海竟然也沉得住气地不提,该干什么干什么,跟平时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每天晚上回家的时候坚持要让周小安回应他一句“晚安”,她不说他就跟她耗着,每次都能让周小安屈服。
除此之外日子好像真跟平时没什么两样。
当然只是好像。
他现在甚至比以前都少地去碰触她,目光却像一张温柔的网,只要看着她,就能让她觉得不自在,就不敢跟他对视。
周小安在家里的话越来越少,脸红的次数却越来越多。
偏他还早中晚地按时报到,弄得周小安只能每天跟在沈玫身后忙活,帮她准备结婚的东西,好多躲开他一会儿。
周阅海好像不知道她在躲他一样,还是下班就赶过来,她跑到楼下待到睡觉,他就等到睡觉,坚持让她说了“晚安”才肯回去。
过了好几天,沈玫才奇怪地问周小安,“你小叔每天晚上在你家干什么?天天耗到九点才走,回去加大半夜的班。”
周小安摇摇头没说话,又坐了一会儿就赶紧跑回去了。
跑回家有点赌气地洗漱,八点钟不到就撵人,“我要睡觉了,你回去吧!”
周阅海一点都没有因为她的不客气生气,带着温柔的笑意看着她没说话。
周小安低头动了动嘴巴,并没有出声就赶紧跑回卧室,就怕让他看见她的脸红。
周阅海脸上的笑意一下扩散开来,跟过去敲门,周小安闷闷地撵他,“我睡觉了!”
周阅海带着笑意低声叫她,“小安,开门,把小虎放进去。”
周小安只好过来开门。
周阅海把热乎乎胖嘟嘟的小虎放到周小安怀里,揉了揉小虎的脑袋,带着温暖的笑意低声跟周小安告别,“小安,晚安。我回去加班了,你好好睡觉。”
她刚才虽然只做了个口型,可他还是看清楚了,她说“晚安”。(未完待续。)
第五四八章 八卦(给卡秋的和氏璧加更4)
沈玫的婚礼一天天临近,周小安放下手头一切事帮她准备。
婚房有陈景明负责,周小安、唐慧兰和沈玫主要负责所有的衣服、被褥、窗帘等等需要手工制作的东西。
这个年代一切都是手工制作,就是想做个枕套、门帘都要自己绣花、裁剪,再拿缝纫机逢好。
三个人只有唐慧兰擅长针线活,可只婚被一样就够她和唐婶儿忙活了,其他的还得找人帮忙。
单位倒是有来主动帮忙的大姐、大婶们,但自从一位大姐把沈玫的红缎子棉袄做得像个肥肥大大的棉花包,她就再也不肯让他们来插手了。
周小安想来想去只能请给他们家做活的刘大婶了。
刘大婶已经给周小安织好了三套毛衣毛裤了,针脚细密、合身舒适,手艺非常好。
周小安请她把自己家的棉衣放一放,先给沈玫做。
刘大婶有些为难,“不是大婶不愿意帮忙,是结婚的东西有讲究,得家庭美满、儿女双全的人做才好,你大叔走了,大婶儿就不算全和人了……”
但刘大婶还是给他们推荐了一个附近的嫂子,人干净利索,针线好又符合“全和人”的标准,很完美地解决了他们的难题。
这么厚道的刘大婶,怎么可能把周小安家的衣服不打招呼就给妓女出身的人沾手呢?
周小安对王秀兰当时说得话更不信了,当然就更没有去跟刘大婶证实的想法。
可刘大婶却主动解释了,“小周,你信着大婶儿了,大婶儿肯定不能对不起你。我这两天才听着一些闲话,说我把接的活给红兰妈做了,大婶儿跟你多说一句,我是让红兰妈帮忙了,可那是让她帮忙给我们家老太太先逢出一件棉裤,她有老寒腿,不能着凉,你们家的衣裳大婶儿是一手都没让她碰。”
红兰妈就是那个从良的妓女,跟刘大婶儿他们一起住在这几排破房子里。
刘大婶话匣子打开了,就跟周小安唠起了附近的邻居,周小安一听才知道,原来这附近除了红兰妈被歧视之外,王秀兰的母亲出身也很是受人诟病。
她是解放前沛州最大的纺织大户徐家的丫头,而且还是少爷身边的通房丫头!
徐家是除了出海的潘家和矿场林家之外沛州最大的巨富了。
据说徐家少爷当年对王秀兰的母亲很是有情,娶了妻子之后还打算过两年就把她抬了小妾。后来少爷出国考察,她被家里的大老婆陷害,打瞎了一只眼睛,又嫁给了当时给徐家倒夜香的王瘸子。
等少爷回来的时候,他心爱貌美的通房丫头绿袖已经是瞎了一只眼睛又跟别人生了孩子的王嫂了。
解放以后少爷一家被定为反动资本家,全家都陆续关押枪毙、坐牢,再无音讯,王嫂给反动资本家少爷做通房丫头的经历也被人反复提起,在这一片跟红兰妈一样抬不起头来。
为此王瘸子以前几乎天天揍她,好几次把她揍得流产。直到几年前王瘸子在一场大火中烧伤,成了一个不但瘸还奇丑无比的怪人,才不再揍她,两个人甚至又生了一个儿子。
所以,王秀兰说服周小安给她母亲做活,其实也是很不妥当的。
这个年代,给反动资本家做过通房丫头,那不止是作风问题,还是政治问题!谁都不会愿意跟他们家沾边儿的!
周小安这才明白王秀兰那种从骨子里带来的自卑是从何而来。也明白了她为什么一反常态地克服自卑跟在董鹤轩身边。
是因为董鹤轩不会歧视她的出身吧!虽然厂里没什么人说这事儿,可老工人都知道,甚至还有人传,王秀兰就是那个反动资本家少爷的野种!
这当然是谣传,否则以王瘸子的狠劲儿,王秀兰肯定活不到这么大。
可还是很成功地让大家歧视她,也势必影响她以后的前途。
周小安这才明白,为什么王秀兰月月全勤,在废渣队跟男人一样卖力气干活,到现在还是一个临时工编制。
所以无论这是真是假,以后都要离王秀兰远一点了。
刚跟赵大婶说完红兰妈,周小安回到小楼就见到了她。
一开始周小安只看到小张工家里有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十多岁的女孩儿在打扫卫生。
楼里两个张工,大家就把宁大姐的爱人叫张工,把从上海来的在机械厂做工程师的张工叫小张工。
引起周小安注意的是那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儿,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竟然拿着抹布在认真地擦着小张工家的门槛儿。
而小张工家十二岁的独生女儿胜男正在手心里搓着一把麦乳精,一点一点地舔,一边舔一边冲着擦门槛的女孩大声吧嗒嘴,露出从小干吃麦乳精留下的一口黑牙。
小张工的爱人马香君也倚在门边,一边吐瓜子皮一边挑剔地看着在他们家屋里忙活的母女三人,细长的眉毛一挑一挑地挑毛病。
“手别碰门帘子!你们手都是茧子,再给我新秀上的花刮坏了!红兰,那镜子怎么越擦越模糊?哎呀我说红玉,你可别抠那个门槛子了!看得我这个心烦!”
周小安看了一眼就走了,没想到那个忙忙活活的母亲却追了上来,缩肩低头怯生生地问周小安,“小周同志,我能用点你家的水吗?我,要洗两床被单,用得挺多的……”
不是她懒不肯去院子里洗,是马香君怕她给搓坏了,不肯让她离开自己眼前搓。
周小安家门口那两口大缸每天都注满水,二楼的邻居们随便用,当然不会不让她用。
周小安态度温和地点头,那个干枯黄瘦的女人却像受了莫大的恩典一般不住道谢,甚至还给她鞠了一躬,才小跑着回去拿盆打水。
宁大姐看到了招手叫周小安过去,等那女人打完水走了,赶紧提点周小安,“小安,你还不知道吧?那个女人以前是妓女!你可少根她说话!你个小姑娘家的,离这种人远点儿!”
周小安这才知道,原来这个女人就是大家嘴里的红兰妈。
不用周小安问,宁大姐就先把红兰妈的事儿说了,“家里丫头太多了,足足生了六个!就他们家一个傻憨子干活挣工资,已经饿死一个了。一听说小张家要领个孩子,赶紧来干活,想让他们在她家挑一个,要不早晚得饿死……”
小张工家两口子都有工作,家庭条件非常不错,结婚十多年却只生了一个女儿,一直盼着能再生几个。
民间一直有这种情况要领养个小姑娘回家,据说这样就能开怀再生了。看来小张工家也是准备这样办了。
孩子到了他们家,别的不说,肯定是饿不死的,为了给女儿找条活路,红兰妈已经连续好几周来小张工家干活了。
周小安看着那随时都可能饿得晕倒的母女三人,跟宁大姐唏嘘一番才去找沈玫。
沈玫今天没心情跟周小安聊八卦,她非常生气,“丁月宜竟然要去参加我的婚礼!她和沈蓉要是敢去我肯定把他们都打出去!我又不是没妈,我用得着她们去给我添堵?!”
沈玫不同意,丁月宜他们想去也没用,现在他们在沈家的地位可今非昔比了。周小安更担心的是另一人,“我听说沈峰回来了?他要是去你怎么办?”
别人都好说,如果沈峰想去,沈市长一定不会反对的。
没想到沈玫说到沈峰竟然一下就笑了,“他愿意去就去,我跟一个二傻子计较什么!”(未完待续。)
第五四九章 沈峰(一更 求票~)
丁月宜和沈卫国的孩子会是个二傻子?周小安表示有点怀疑。
这俩人人品怎么样先不说,智商肯定是够的。
很快的,周小安就见到了这个让她好奇极了的沈峰。
他们去沈玫的新房送东西,在市委家属院碰上个小伙子,远远的还只看到一个瘦高的轮廓,热情洋溢的声音就传过来了,“大姐!你怎么自己拿东西?以后要拿什么跟我说一声我去帮你搬!”
话刚喊完,人眨眼的功夫就跑到眼前了。
不用介绍周小安就知道这是谁了。沈家人典型的高个子、健康的小麦色皮肤,五官没有沈玫和沈市长那样深刻立体,却在某些细微之处让人一眼就能看出相像的地方,肯定是沈峰没错了。
沈玫给他和周小安介绍完,竟然毫不客气地把手上的窗帘递给他拿着,“走吧!待会儿帮我把皮箱拎过来!”
沈峰咧开一嘴白牙笑得很开心,好像沈玫能让他帮忙对他来说是莫大的荣幸一样,“唉!大姐,我下周才上班,这几天就帮你和姐夫干活吧!”
然后不但把沈玫手里的东西都拿去了,甚至周小安手里端的几个碗碟都一并接了过去,要不是沈玫拦着,他连两人身上的小挎包都要拿过去帮着背了!
大大小小零零碎碎地挂了一身东西,沈峰还能健步如飞,自己一马当先地往沈玫的新房里跑,“大姐,以后咱们住一栋楼了!你结婚也不用离开家,多好!”
周小安看他跑远了,很奇怪地看向沈玫,“他,是丁月宜生的?”
怎么跟沈玫像亲姐弟一样?!沈玫竟然也不排斥他!
沈玫笑得特别高兴,“他是丁月宜生的怪胎!沈市长教育出来的奇葩!只要有他在,丁月宜就得吐血吐死!”
沈玫很幸灾乐祸地给周小安讲沈峰,“他要是生在古代,那就是普渡众生的活菩萨!肯定早早地被得道高僧看中!”
“他眼里就没坏人!谁的困难他都能感同身受,小时候就帮我妈干活,我被当疯子送到乡下关起来,他还偷偷跑去给我送吃的送钱,要不我也不能收买看守的大娘跑出来!”
周小安惊讶得只能再问一句,“他,真的是丁月宜生的?”
沈玫哈哈大笑,“肯定是!所以丁月宜才这么吐血!说实话,我还真挺盼着他回来的!这回又有大热闹看了!”
说起丁月宜,沈玫的脸上都是讽刺,“丁月宜这辈子就知道算计,对谁都只知道动心眼儿,自己孩子都不放过,最后一个一个都给养歪了。”
沈蓉和沈峰被养成了两个极端,沈蓉自私自利,沈峰又太过大公无私。
沈蓉从小跟在丁月宜身边,耳濡目染的都是母亲对姚云兰和沈玫使坏,对爷爷奶奶耍心眼儿,对父亲谄媚奉承,最后她也长成了这个样子。
沈市长在家事上不闻不问,不代表他什么都不知道,要不然沈峰也不会在三岁以后就完全由他来教养了。
沈峰的功课、品行都是他一手教出来的,丁月宜看他这么关心儿子,当然很高兴,也不断要求沈峰听从父亲的教导,甚至为了哄沈市长高兴,把他教沈峰的那套还扩大无数倍地严格要求沈峰。
直到沈峰十岁左右,她才发现这个孩子的问题。
她唯一的儿子已经被教养得跟她离心了!
其实这也是丁月宜的主观判断,沈峰不是跟她离心了,恰恰相反,沈峰非常孝顺,对家里的长辈都敬重有加。
在学校也品学兼优,是个所有人都夸奖好孩子。
可就是因为太好了,才让丁月宜郁闷。
他对谁都好,对谁都一视同仁,甚至还会因为姚云兰在家里受苦受累而对她更照顾一些!
那是她丁月宜的儿子!怎么可以跟姚云兰亲近!
丁月宜从此走上了改造儿子的漫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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