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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重生之大牌千金-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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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铭玺灼热的目光流离在她光滑白皙的肌肤上,一点点往下,她裙下修长的双腿笔直的挺立着,踩着细细的黑色尖头鞋,性感得就好像骄傲的女王。
情不自禁的触摸到指下的柔软,他不轻不重的掐了掐她大腿内侧,听到一声痛呼,满意的撒了手。
“换了去。”
“我不要!干嘛突然掐我!”
尉予乔不乐意,她好不容易才发现自己居然还可以走御姐范的风格,好兴奋的,蒋铭玺居然要她换掉?才不干呢!
而且,她被掐的好痛,蒋铭玺是不是疯了?
眼见尉予乔娇嗔的瞪着自己,蒋铭玺感觉意志力正在受到极大的挑战,他煎熬的想——
她究竟知不知道,现在的自己有多撩人?
一举一动都散发着致命的荷尔蒙诱惑,促使他的目光牢牢的黏在她身上,片刻也挪不动。偏偏她自己还不知道,每每举手投足撩拨着他脆弱的理智还不知道。
而尉予乔奇怪的看着面前的蒋铭玺略微滚动的喉结,不理解他为什么呼吸变得急促起来,于是她干了一件后悔不迭的事情。
她伸出手,覆在蒋铭玺胸前,隔着衬衣上感受着他的心跳,然后下意识的舔了舔唇角,茫然的看着他。
“你在紧张?”
话音刚落,她就被一把拽入怀中,蒋铭玺伸手抬起她的下颌,沿着唇线恶狠狠的啮吮,好半天才离开,而搂在她腰际的手却顺着曲线下滑,轻轻摁揉着她刚才被掐的地方。
“疼吗?”
她好不容易脱离开他滚烫的怀抱,摸着被咬得生疼的下唇控诉:“你怎么咬我!”
居然还敢问她疼不疼,那他掐的时候怎么不心疼!尉予乔拍落他的手,没好气的看着他,正酝酿了一肚子台词准备发作,却在面对他的一瞬间“噗嗤”笑出声。
“让你亲我,活该!”
哈哈,太好玩了,她刚刚化的红唇,被蒋铭玺又亲又咬蹭走大半,不用照镜子肯定也知道唇妆一塌糊涂。
可是蒋铭玺也没好到哪去,薄唇上染上丝丝艳红,加上他那双深邃的眼睛,居然显得如同风情公子一般。
蒋铭玺不以为意,转身重新挑了一套衣服扔在床上,尉予乔瞅了一眼,还可以啦,不过她适合吗?
因为太嫩了呀!
被蒋铭玺半强迫的换掉身上的衣服,那厮还不死心的给她穿上白色蕾丝洛丽塔风的连衣裙,脸上的浓妆也被洗掉,她看着镜中看上去嫩得快要滴水的自己叹了一口气,对身旁的男人说。
“爸爸,我怀疑你是萝莉控。”
蒋铭玺这个变态!
她怀疑他是萝莉控!居然把她打扮得这么嫩!这么幼齿!难不成真把自己当女儿养了?
“你再说一遍?”对方的咬牙切齿的说。
她不死心,存心和他抬杠:“爸爸,快点送我去片场!我要去试镜!”
蒋铭玺幽幽的看了她一眼,忽然温柔的笑了,揉揉她的头:“乖女儿,走。”
咦?
他是不是吃错药了?居然会顺着她继续演戏?尉予乔保持着思维断电的状态被蒋铭玺拖上车,才后知后觉的醒来。
嘿嘿,既然你也喜欢演,那我们就演个够。
尉予乔坐在后座上,露出一个天真烂漫的表情看着他,夸张的鼓着掌:“爸爸好棒!什么时候买的车?”
蒋铭玺一边启动,一边叹了口气,意味深长的说:“女儿太漂亮了,爸爸得努力赚钱才行啊,不然随便就被哪个坏小子拐走了。”
哼,说的是什么话!
尉予乔不想理他,自己打量起车内的装饰来。
刚刚一出来她就看见这辆车了,低调的纯黑色,优雅流畅的线条,车内也是舒适的装修为主,身下的铺着软软的绒毯,手指埋进去就好像摸着小羊羔的绒毛一样。
这家伙之前很少开车的,都是王叔或者小冯开,不过小冯基本上算是蒋予瑶的专属司机了,现在都是王叔开的多。
问题是……他什么时候学会开车的?不会是无证驾驶吧?!
这个想法一出,她赶忙拍着椅背阻止他:“等等,你有没有驾驶证啊?无照驾驶可是违法的!我们还是叫王叔来吧。”
蒋铭玺好笑的看着后视镜中的她,解释道:“不怕,相信我。”
“不是吧,我不是不信你!万一被查到很不好哎!”她掰着手指头说,“震惊!蒋氏继承人无证驾驶酿惨剧!豪门公子丑恶私生活大解密!”
她天天都在想什么?看不见他摆在前面的驾驶证吗?蒋铭玺不想吐槽了,但还是没忍住:“你是不是用UC?记得卸载了。”
“啊?你怎么知道的?”
尉予乔吃惊道,她就是随便用一个浏览器而已,为什么蒋铭玺都能知道,莫非偷偷看过她手机?她好像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隐私吧?
她还在那边脑补,蒋铭玺已经开口了,声音里憋着笑:“只有它才喜欢标题里加无数个‘震惊’。”
真的?
尉予乔打开看之前的推送,呃……好像它真的很喜欢用震惊哎!
难怪蒋铭玺吐槽,可是他也太敏锐了吧!
咦?
徐恺又来短信了,是催她吗?可是才一点多呀。
呃……果然是自己脑补过头了,原来人家是说把剧本大纲已经发到自己邮箱了。
还有一个多小时呢,赶紧下下来看看,她可是一点信心都没有呀。
一秒不停的读完剧本大纲,她尚自沉浸在剧情中不可自拔,实在是太棒了!问题是——
这样性格复杂、人生经历又丰富的女主,她……能演好吗?
------题外话------
好奇剧本是什么吗
哈哈哈哈
48。蜉蝣的剧本(二更球收)
48、《蜉蝣》的剧本
和陆辞山说的一样,《蜉蝣》完完全全的讲述了最底层人民的生活百态。
女主角阿尾开着一家挤在一条老街上的馄饨店,周围都是60年代老旧的楼房,爬山虎密密麻麻的生长在破旧的墙壁上,夜幕低垂,游走在罪恶边缘的混混拉帮结派的横行,时不时能听到棍棒的击打声。
而第一缕阳光落下,就又是一个清晨。
每天都能听到对面筒子楼里一楼女人对无能丈夫的喝骂和小孩的哭喊,二楼的年轻情侣黏黏糊糊的腻在一起,转头小姑娘就跟着一个大老板跑了,留下失魂落魄的男孩借酒浇愁,三楼的老人喜欢神神道道的跪在门前求神拜佛……每一层楼都有着世间最平凡的生活,汇聚在一起丰满了这个破旧老街的故事。
阿尾带着痴傻的成年弟弟住在狭小的馄饨店里,早晨准时在五点半卷起门,在店前支起一口巨大的铁锅,烧开滚烫的热水,木桌上摆着她昨晚包得整整齐齐的馄饨,一只只被丢进锅里,浮在翻腾的水面上。
阿尾站在锅前的热气里,扎着马尾,挽起袖子,迎来一个个食客。
来她这里吃馄饨的大多都没几个钱,基本都是因为这家馄饨皮薄馅多,价格便宜才来,久而久之都成了老顾客,时常和她拉拉家常。
春日里的某一天,早餐高峰过去,只有几个倒班的食客在店里慢慢吃着馄饨,阿尾坐在里面拿笔算着账,没办法,整个家都看她撑着。
她还没出生父亲就去世了,据说是出千被人砍了双手,熬不住自己投了附近的护城河,母亲没办法,重操旧业做皮肉生意,不小心怀了孕,舍不得钱去医院,偷偷吃药结果没打掉,生下来是个脑瘫儿,医生说是因为乱吃药所以小孩胎里积了毒,母亲拿了几件破衣服裹着留着口水的男孩扔到垃圾桶边上,阿尾不忍心,偷偷捡了回来。
母亲大怒,她自己都养不活,还要带两个拖油瓶,干脆自己跑了,临走前带着阿尾去游乐园看了看,把手上的两枚金镯子分了一枚给她套上,然后用一支棉花糖哄得阿尾从白天等到黑夜。
第二天清早,清洁工才发现被冻得嘴唇发紫的小女孩,十岁的阿尾终于明白,家里只剩下自己和弟弟了。
阿尾很漂亮,是那种就算穿着老旧的蓝色褂子当街煮着馄饨也遮掩不住的漂亮,附近的人都喜欢她,小混混林江也不例外,每次奉老大的命去收保护费时他只是去打个招呼,然后自己默不作声的把钱垫上。
老城区拆迁,阿尾的馄饨店也在囊括的范围内,她虽然舍不得,但也明白是非,开始往外跑忙着找新的门脸,戏剧性的认识了留洋归来的富家少爷宇珩。
宇珩对阿尾一见钟情,给她讲她从未见过的客车游轮,告诉她女性也可以摆脱封建制度的囚笼放飞自我,带她去看剧院里精彩的折子戏,在她耳边绵绵的诉说着普希金的长诗。
阿尾在他的带领下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原本天真单纯的她在宇珩描述的上流社会的生活中逐渐堕落,她放弃了小馄饨店,为了隐瞒自己的身世甚至如同当初的母亲一样,把弟弟留在老街。
身旁飞扬着尘土,挖掘机“轰隆隆”的响着,痴傻的弟弟笑呵呵的站在乱石堆积的空地上,看着她头也不回的离开,破天荒的喊了一声“姐”。
阿尾没有回头,双肩颤抖着离开了。
很快矛盾就出现了,阿尾融入不了宇珩的圈子,她听不懂宇珩那些留洋的朋友讨论的什么定理、什么规则,更不懂富家千金嘴里的“提夫尼”、“香娜尔”,那是什么?她以为是香膏,所以插了一句,我喜欢雪花膏。
原本热闹的洋楼里传来哄堂大笑,宇珩也感觉丢人黑着脸让她闭嘴。文化之间的差距,使得她曾经在老街的长袖善舞毫无用武之地。
终于,她的爱情梦破碎,宇珩喜欢上了另外一个名门世家的千金,阿尾偷偷跟踪过那个富家小姐,她穿着精致的刺绣旗袍,身姿窈窕,谈吐优雅,烫着时下最潮的卷发,容貌说不上多美颜,却气质温婉如水。
阿尾听见宇珩喊那个女子“静姝”,这名字真好听啊,她好嫉妒,同时深深的自卑起来,因为她连姓都没有,只是阿尾。
可是她已经无路可退了,阿尾哭着求宇珩不要离开她,因为她什么都没有了。而宇珩冷漠无情的推开了,让她马上从房子里滚出去,在那个雷雨夜的夏天她被赶了出来,跌跌撞撞的往老街的方向走回去,她已经无家可归了,哪怕老街已经被拆毁了,她也只想回到那片土地。
雨很大,夜很黑,她体力不支晕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仿佛已经身在地狱。
林江帮她收留了弟弟,现在也收留了她。安安稳稳的过了一个多月,混混老大却发现了阿尾,垂涎她精神萎靡也掩盖不了漂亮的容貌,趁着林江不在,老大强暴了阿尾。
阿尾没有反抗,因为她知道没用,何况已经有了第一次,她还怕第二次吗?
身上的老大突然滚落在地,阿尾身上沾满了滚烫的鲜血,她看见自己的弟弟拿着割肉刀插进了老大的后背,然后呆呆傻傻的抬起头,看着她笑了。
“姐。”
阿尾哭了,她飞快的洗干净两人身上的鲜血,带着弟弟搭上一辆出城面包车打算逃走。
司机走山路拐弯开得太快,撞上了前面的卡车,一车钢管把后面的面包车捅得像筛子一样,一车人死得惨烈,卡车司机逃走了,阿尾运气好,刚好卡在窗户边安全的位置,她睁开眼,看见弟弟被钢管穿透了胸膛,安安静静的卡在车里。
她爬出来的时候才发现整个面包车都变了形,车里血肉模糊,有个被甩飞出来的女人趴在地上,姿势不可思议的扭曲着,微弱的求救着。
阿尾走近,发现女人手上戴着一枚金镯子,和她手上的一模一样,她蹲下身,拨开女人沾满鲜血的头发,看着她苍老而痛苦的脸,大笑起来,热泪滴在女人脸上。
女人认出了阿尾手上的金镯子,向她求救,阿尾没有说话,只是脱下手上戴了十多年,从来没摘下来过的金镯子扔在地上,一瘸一拐的走了,身后女人的哭求声也渐渐听不到了。
她走了一天一夜才回到城里,林江的房子里已经人去楼空,老大的尸体也不翼而飞,整个房子空荡荡的,桌子上有一张纸条压在铁皮盒子下面,她拿起来一看,只写了几句话。
——阿尾,我知道留不住你,如果你看到这张纸条,说明你记得我,谢谢。但我希望你看不见,那说明你很幸福。
林江是个小混混,没上过学,字写得歪歪扭扭的,阿尾拿着纸条,出去打听他去了那里,左邻右舍的人啧啧的说,林江因为杀了老大,被拖到堂子里三刀六洞,挂在门上被泼盐水,一整晚才断气。
阿尾眼前发黑,守着空屋子过日子,如同行尸走肉,她除了身体,再没有变得东西可以变卖了,铁皮盒子里是林江留下的钱票,她全部拿出来给他收殓修墓了。
空屋的破床“吱呀吱呀”响着,她麻木的迎送着任何一个出钱的男人,季节变换,秋天的时候阿尾的肚子鼓了起来,医生说怀孕六个月了,阿尾才如梦初醒,这个孩子是宇珩的,可是太迟了,如果早点发现,可能她还有点机会。
只是没想到,她的孩子居然和她一样生命力顽强,还好好的长在她肚子里。
早在被宇珩赶出去那个夜晚她就被强暴了,在老街破旧的砖瓦地上,醒来的时候已经晚了,她也开始自暴自弃。
消沉的她萎靡不振的坐在街边吃着馄饨,热汤烫得她喉咙疼,与之相隔的繁华的街头,宇珩小心翼翼扶着那个叫静姝的女人下了马车,手覆在她高高隆起的肚子上,牵着她走进了从前和阿尾常去的剧院。
阿尾拿出攒下的所有钱,找到附近的小混混,让他们绑来静姝,然后自己带着被迷晕的静姝跋山涉水的去了荒无人烟的山林里。
随便搭了个茅草屋,四面漏风,她皮糙肉厚惯了,无所谓艰苦,而静姝天天被拷在角落里,蓬头垢面,很快面黄肌瘦起来,从一开始的咒骂到后来的哀求,直到逆来顺受。
静姝生孩子的时候是阿尾接生的,脏污的环境里静姝生了一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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