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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红帐暖-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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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翻过一座山,终于走出偏僻的山村来到官道。
  这里是属于楚国的地界,他们无论想去哪儿都得从楚地经过。青说他想去拜见楚国的奉凌君,听说这位大人物门客舍人上千,最喜欢结交能人异士。
  三春摸了摸鼻子,颇为狐疑,“咱们算得上能人异士吗?”
  青冷冷看她,“你自不是,我是。”
  好吧,她承认自己比他差了许多,但这么直白也太不厚道了。
  她撅着嘴,表示自己不高兴。暗想着她会剑术,也不知算不算能人?只是她的剑从来没在他面前展示,或者哪天也给他瞧瞧,她并没忘记所有东西,至少本能的深入骨髓的东西还保留着。
  但该死的,她的本能到底包括什么呢?
  ……
  ※
  五日后,三春抱着包袱,和青一同出现在楚国的边陲。
  在任何地方任何国家,要赶路都是需要盘缠的,钱这东西无论什么时候都有用,有钱的是大爷,要是没钱可就有当孙子的危险了。
  走了三天的路,身上的钱全花完了。现在他们就是两个穷困潦倒的蛋,简称穷光蛋。浑身上下连一个铜子也翻不出来。
  三春饿得直揉肚子,埋怨道:“青,你好歹也是大夫,为何这般穷困?”
  青白了她一眼,“有那功夫抱怨,还是先想想怎么赚点钱吧。”这几天要不是她非得住客栈,又不肯只啃干粮,他们身上的钱至少可以走一半的路。当然,另一半路就要像现在这样伤透脑筋了。
  三春真的很努力的想了想,这荒郊野岭的赚钱是不可能,饿到后来甚至开始考虑不如找个镇子,让青卖个身什么的。
  青转过头,深深地看她,“你不如去死。”
  死,三春自是不同意的,受了那么重的伤好容易活过来,又怎能辜负他当年的救治之恩?
  放弃让他卖身的念头,想着或者碰上去郢城的商队,他们能搭一段顺风车也未可知。
  青也认为光靠两条腿走到郢城难度有点大,两人无计可施之下,只得坐在道边等着。
  两个大男人席地而坐,还是在人来人往的官道上,自是显眼,偶有单身的路人走过,都会多瞧他们一眼。多半是觉得这两人有毛病吧。
  当然这是青的想法,三春却认为这些人肯定是被他们的美貌所迷,生了爱慕之心。
  两人等了大约一个时辰,官道上真的来了一个车队,十几辆的马车,大都被华丽的装饰着,七八个护卫在前面开道,后面跟车的还有伺候奴隶无数,眼看着竟是浩浩荡荡。
  
  第十章 貌美胜过一切

  从没见过这么明艳的颜色,每一个车身都像一只飞舞的蝴蝶,耀眼夺目,车上的人也都穿着鲜艳的服装,初初看去,竟是分外的好看。而最醒目的是一个长方形的旗帜,居然是粉红色。
  车队越来越近,渐渐的,喧嚣声不绝于耳,这喧嚣声中,有马车滚动的声音,人们呼喝笑的声音,还有牛马长嘶声,煞是热闹。
  三春看得神往,直愣愣走过去,在路中间拱手施礼。
  青想拦已经来不及,只能任她做下去,心里却忍不住想,反正这样的事他是做不出来,难为她脸皮这般深厚。倒也省了他的事了。
  三春以为自己笑得足够灿烂,礼数足够周到,上回看见青对一个樵夫问路就是这般。可等那车队猛地停了下来,立时有人大喊:“劫匪来了,大伙抄家伙啊。”
  十几个剑士亮出宝剑,护住马车,当中一个骑士纵马而出,喝道:“哪来的小子,想咒咱们死吗?”
  行礼数,左手跟这右手有位置,君子鞠泽贵气左,右手打仗拿兵刃用的,左手压右手代表的是和平,不能反。反过来就是出殡用的,祭奠死者,这是规矩。而三春的姿势正是标准的右手压左手,如果来的是送葬队还很得宜,至于其他的,别人想打死她的心都有了。
  一个四十来岁,很像管事模样的男子上前,看她一眼,摇头叹息,“看你长得斯文瘦弱,怎么不学好?”
  看众人眼光都停留在她手上,三春这才觉得自己做错了,他们定是以为她故意嘲弄,是个想杀人越货,给人送葬的劫匪了。
  忙手臂放下来,脸色出奇的难看,瞧见旁边眉眼带笑的青,更觉脸上挂不住。她咳嗽一声,朗声道:“这位大哥,咱们是过路的,因要去寻亲,盘缠用尽,不胜惶恐之时见到大哥的车队,欣喜之下便走到路中间,请大哥勿怪。”
  青忍不住一掩脸,说得像她这么直白的,倒也少见。
  四十岁的人了让她叫大哥,那管事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挥了挥手,十几个剑士一起宝剑还鞘。他们也不退走,都在旁边看着,不过看她的脸上全是鄙视。
  这是一个强者说话的世界,敢于抢劫的都可归为英雄类,至于那些上门想求饭吃的就没人会给好脸色了。
  管事的脸一耷拉,“咱们这是歌舞队,不留吃白饭的。”
  三春忙道:“小人识得字,算得帐,会武功,出身贤良,缝补做饭,劈柴打水无一不会,如今只求一个容身之所,不至将身躯陷入野兽之口,还求大哥慈悲。”
  她说的不是她,是青,青是万能的,而她是万万不能的。
  那管事听了,沉思片刻转身拍马走了,不一会儿一辆马车赶过来,一只玉手掀起车帘。在一群男人包围的队伍里,出现这样一只手是一种极为赏心悦目的事。那芊芊玉手透着婴儿白,好像一下子就可以挤出水来,白白的肤色,想拿初雪一般,却看不出一点苍白。还有那指甲比又脆又小的贝壳和又薄又小的花瓣,显得更加透明清澈。
  单看那只手便知这是个绝色女子,她只往外瞧了一眼,便放下帘子,接着一个清脆莺声道:“带他一起吧。”
  三春乐了,忙把青拉过来,“还有他,他叫青,也识字、会算账、会武功,出身贤良……”
  话还没说完,那车上女子已打断,“瞧模样甚好,也带着吧。”
  三春这才明白,合着费了吐沫说了半天都敌不过他俩人的模样。可着这一群人里的男人女人,恐怕还没有像她和青这么出色的吧?青是英气十足,她是俊美清丽,也难怪人家会同意带着他们。
  带他们下去的是第一个唤住她的骑士,他叫重夷,后来与三春成为了不错的朋友。在许多日子里他一直让着她,对她很是俯首帖耳的恭敬。
  三春不解,问他为何?他说她有一种凛然天生的贵气,让人不可逼视。
  从来没听到被人这么赞颂过,她屁颠屁颠地特意找了个水洼去照了照,倒看到了一脸“饿”气。两顿没吃饭,那张脸能不写着“饿”才怪呢?还有就是因风餐露宿的缘故,弄得灰灰的满是脏污。至于凛然贵气,鬼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裳大家的车队等级分明,最前面是马车队,只有少数几人可乘,其后是半里长的牛车队,这里大多数都是各地搜罗来的少男少女,已经调教好的,姿容都是上佳,其中少女居多,她们彼此嘻笑打闹着,在看到他们时,一个个都投来好奇地眼神。
  再往后是驴车队,以及骑驴的剑客。端坐在驴车中的,都是一色长相清秀的少女。这些少女个个身穿华丽的绸衣,有的面无表情,有的微带愁容。
  重夷介绍,这些是这一趟出门的收获,裳大家花了钱从她们父母或者人贩手中买下。他们在车队停留时间也短,或数月或几日,到了楚都便都卖完,接着又会买新的一批。
  少女们过后,便是一些靠双脚行走的人了。这些人都是身着破烂麻衣,满脸愁苦,双眼木然,有的身上还戴着锁链,不用介绍就知这些是做苦力的奴隶了。
  因为主人的赏识,管事给他们准备了一辆不错的马车,还有有两个奴隶伺候。
  车队里大都是三四人乘一辆车,只有最当红的歌舞伎才能一人独车,他们两个共乘一辆已经是万分抬举了。对此三春不觉什么,青却很难接受。
  这个时代还没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词儿,男女之间也会随便一点,有相互爱慕看对了眼的,在草丛里谱一首鸳鸯曲,颠鸾倒凤一番的比比皆是。可青不一样,他是那种绝不允许钦犯的圣者,饱读诗书,谨守礼仪,宝相庄严……嗯,至少这会儿他表现的是这样。
  他板着一张脸,强烈要求管事再腾出一辆马车给他。
  管事斜他一眼,虽没言语难听,瞧那意思,也就差没叫他滚就是了。现在这辆车还是别人匀出来的,谁会管他是不是不方便?
  青无奈,只能约束三春,睡觉老实点,别靠的太近,否则会不客气之类云云。
  三春差点没气乐了,她是对他有点小喜欢,但还不至于饿虎扑羊吧?如果可能倒真想扑上一扑,且看看他如何被吓得花容失色。不过她也知道青有时候也不完全靠谱,他这人表面看着庄重,但骨子里有些东西很是耐人寻味,万一他推辞不过,来个顺手推舟可就糟糕之极了。
 
  第十一章 雪白的胸

  那两个奴隶一个叫桃,一个花,合起来大约就是桃花。两人长得还可以,就是皮肤粗糙点,手大脚大一看就是做惯粗活的。
  这是三春第一次见奴隶,牛山村的人虽然穷,但每一个都是良民,就连村西最富裕的张大户也只是雇了两个仆从而已。用奴隶是七国的惯例,不过也只有王权贵族家有资格养奴隶,像这样的小小歌舞队就有这么强大的实力的,还是很少见的。
  两个女奴一见他们,眸子霎时一亮,她们恭恭敬敬地跪下来,等候吩咐。可四只眼珠子一点都不老实,不时地往他们身上瞟,让人觉得好像自己没穿衣服。
  过了一刻,见他们不说话,两女娇柔地扭了扭身子,慢慢地爬近,鼻息轻喷在两人耳畔,轻喘道:“奴候在这里,公子有吩咐?”
  三春挥了挥手,女奴却不肯退去,磨磨蹭蹭地笑着:“公子想要什么都可说,奴一定服从。”
  随后一个媚眼抛过来,直似眼睛要抽筋。
  她瞧得有趣,问她们,“你们所指何事?”
  两人对视一眼,齐道:“公子所想之事。”
  她所想的是让她们有多远滚多远,不过人家好歹是女娃,只好换了种说法,“你们随意出去就好。”
  这一句“随意”两字,她们听在耳里,放进心里,至于“出去”权当是屎粑粑给扔了。
  两女先是欣喜若狂,然后迅速开始脱衣服。她们脱的很快,仿佛脱惯了,一眨眼功夫上身就光溜溜的。两人都有惊人的好身材,才刚十五六岁的年纪,却偏偏有一对呼之欲飞的翘胸,规模不太巨大,却造型优美,堪堪能让男子一手掌握的样子,还有那细到只有一握的小腰,也颇惹人,裸露出一段动人的雪白。那两颗带着草莓的高峰随着膀子晃动,也跟着微微发颤,在他们眼前宛如荡起一阵雪浪。
  三春抽了抽鼻子,觉得鼻头发痒,隐隐似有粘稠之物流下,也不知是不该看的东西看多了还是咋地。
  其实男人都喜欢看女人脱衣服,这是一种本能。就好像猫喜欢吃鱼,蜜蜂喜欢闻菊花是一样的道理。可她好歹是个女人,欣赏是有,冲动却冲动不起来。而每到这个时候,就很后悔自己不是个男人。
  扭头瞧向青,他倒很有定力,用袖子遮住眼,做到了非礼勿视。
  这两个女奴身份和那些挂着锁链走在车后的人一样,可能就因为长得好才会被调到车上伺候人。而这个伺候大多是脱衣服,陪车队里有点身份的男人睡觉,有时候是管事,有时护卫,还有时是赶脚的仆从。
  三春没想到两人会是这般随意法,她有些不知所措,“和蔼”地笑笑,“这个……暂时不需要,你们先把衣衫穿上,春天里虽不算寒凉,衣衫单薄还是要小心会着凉的。”
  她温柔的模样很有欺骗性,瞬间融化了两颗少女的心,再夸赞她们几句,便真把他们当知心人看了。
  两女穿上衣服,又恢复了刚才那谨小慎微地恭敬模样。
  青眼见威胁没了,袖子也放下来。他有心从两女嘴里探出点什么,便问道:“此歌舞队主人是谁?”
  一女曰:“乃是裳大家。”
  一听这三个字,三春激动地手抖了又抖,别看牛山村偏僻,却也听过裳大家的大名。
  村里那些自以为了不起的年轻人,一向嘴里挂的都是她的名。据说这位裳大家是越国人,越国国灭后入籍楚国。她以美艳而闻名,美貌冠绝天下,尤其以一个女子之身带领一支歌舞队走遍七国,更为人津津乐道。她是各国王宫的座上宾,年轻时还跟楚国的奉凌君谱过一曲倾世绝恋。
  在楚国她人望很高,许多人都说她是个奇女子,集美貌智慧于一身,她大气,她骄傲,她长袖善舞,她为每一个男人所喜爱……
  不过这是别人的看法,在青眼里,她却是天下最无良的女人之一。他认为女人应该像珠一样温柔善良,善解人意,至于那些混荡江湖,沾染风尘,把人当牲口卖的女贩子,他是绝不会放在眼里,甚至要大大唾弃的。
  三春对他的想法很认同,只要是他讨厌的女人她一定讨厌,而他喜欢的女人,那当然就更讨厌了。
  何况青所说都是事实,歌舞队只是好听的名字,重夷也说过,这里许多车里坐的人都是裳大家从各地搜罗来的美人美男,或卖或送给各国权贵们当玩物的。那么由此而推,裳大家特意送他们一辆这么好的马车,难道是把她和青也当做囊中之物了?
  一想到自己有可能被当成货物,心里就一阵恶心,便开始着力跟女奴套近乎,想套出点话来。
  “两位妹妹,这一趟入楚,可是去郢城吗?”
  这一声妹妹把两个女奴叫得心花怒放,齐叫一声,“然。”
  “裳大家有什么打算?”
  一女奴道:“大家所想我等下人如何知道,然……大家入郢城定是要见奉凌君的。”
  奉凌君就是这回他们要投奔的贵人中的首选。三春一阵欣喜,又问了几句,大都是关于裳大家和奉凌君的,两个女奴都据实相告。
  青再旁边看着,不禁暗挑大指,本来以为她是什么都不会,现在看来以前还真是小瞧她了。
  手指在她手肘捅了一下,跟她示意,让那两个女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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