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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回忆的人,不快乐-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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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戚沉,她们做了朋友,也是因为戚沉,高雨桐给了周从从一巴掌,断绝了所有的关系。
在高雨桐当时无知的认知里,因为一个男人,周从从背叛了她们之间的友谊。
毕竟……是高雨桐先喜欢上戚沉的啊!
……
“你变漂亮了。”高雨桐将秀发撩到耳后,温暖的阳光打在高雨桐高贵的脸颊上,好看到发光。
“谢谢,你也是。”周从从有些尴尬且生硬的回答。
听到高雨桐突如其来的夸赞,周从从显的无所适从。
她们中间,毕竟隔着一个巴掌的距离呢。
周从从是个记仇的人,这一巴掌,她永生不会忘。
说起来,周从从一直认为那一巴掌,周从从不应该受的!
“这几年过的好吗?”高雨桐继续问,耳朵上带着香奈儿限量版的耳环,迪奥变色款的口红将高雨桐的气色衬托到极致。
这个问题……周从从无法回答。
在周从从的世界观里,问对方“你过得好不好”是非常敷衍的一种问候方式,而且非常没有内涵。
因为……我过得好与不好,都与你无关。
周从从过的好,与高雨桐没有半分关系,过的不好,也不是高雨桐能挽回的。
……
但周从从还是礼貌性的回复道,“还好。”
高雨桐笑了笑,打趣的说道,“人家都说,老同学见面,两眼泪汪汪,仇人胜似亲人,在你这……怎么还有陌生人这个选项呢?”
周从从颇为尴尬的笑了笑,她不认为,自己跟高雨桐是可以随便开玩笑的关系,毕竟,她们已经生疏的如同陌生人一样了。
只不过,现在……高雨桐是买家,周从从是应该“识时务者为俊杰”的。
“没有,只是……”周从从不知道该怎么寒暄,对于高雨桐,周从从确实没什么感情,更别提两眼泪汪汪了。
当年那一巴掌,打的可不轻,那一巴掌,让周从从肾上腺素都分泌过剩了。
“当年的事,对不起啊。”高雨桐突然说起,指甲敲打着桌面,“当年我还小,脾气大,还公主病,这些年改了很多。”
周从从没说话,低头搅着面前的咖啡,将咖啡打了个旋儿,泛起阵阵涟漪,不,应该说是泡沫才对。
一句“对不起”,周从从并没有打算接受,高雨桐的道歉,周从从受不起。
……
“摩羯座真是爱记仇啊,不接受我的道歉?”高雨桐撑着下巴饶有兴致的问道。
周从从笑了笑,“难为你还记的我是摩羯座。”
打了个岔,周从从个不想再继续讨论关于“道歉”的这个话题。
“有人整天在我耳边唠叨,想不记的都难啊……”别说是星座,就连周从从的生理期,高雨桐都能倒背如流!
“嗯?”周从从一愣。
“没事儿,没事儿,”高雨桐笑了笑,“你到底接不接受我的道歉啊。”
“我接不接受,有意义吗?”周从从反问。
以周从从对高雨桐的了解,高雨桐性子一直大大咧咧,绝不是在乎周从从“接不接受道歉”这种无聊的事的人。
“有。”高雨桐回答。
周从从心里想着,高雨桐还是没变,还是那么无理取闹,既然如此,周从从就顺从她好了,“好吧,我接受。”
看到周从从“不走心”的反应,高雨桐叹了口气……她本就知道,周从从不会“真心”接受自己的“道歉”。
……
高雨桐耸肩,“好啊,我明白你们摩羯座的规矩,我的道歉你接受,但是你永远不会原谅我,我说的没错吧?”
“你对摩羯座很了解啊。”这一点,让周从从颇为意外。
除了摩羯座本身之外,别的星座似乎不会理解摩羯座的所作所为。
因为……就算是摩羯座自己,也不是很懂自己。
可是……高雨桐似乎很了解周从从……
这让周从从有些疑惑。
“那我就当你接受了我的道歉了,反正你到底有没有原谅我,这个对我而言无所谓。”高雨桐坦白道。
有人一定要高雨桐给周从从道歉,高雨桐也没有办法。
至于这句话周从从怎么理解,那是周从从的事,高雨桐可不管这许多。
虽然对于周从从……高雨桐真的有些愧疚……
当年的事,是高雨桐任性了……
“对了……”高雨桐忽然抬眼看向周从从,故作试探性的问道,“……你还记得,戚沉吗?”
周从从一顿,戚沉……
果不其然,高雨桐和周从从之间唯一可聊的话题,也就只有戚沉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戚沉也不认得周从从……那么,周从从又何必要承认自己“记的”戚沉呢?
周从从摇摇头,用勺子搅动着手中的咖啡,装作随意而又淡然的模样,“不记的了,怎么了?”
……
第14章 Chapter。14 十一年前
“他不是也做了明星,还混的风生水起的,你们一个圈子,就没见到过?”高雨桐又试探性的问道。
“没什么印象,也不熟……”周从从回答。
“是吗?戚沉当年,可是爱你爱到发了疯啊。”高雨桐似有若无的瞟了周从从一眼,“不过你不记的就算了,都是过去的事了。”
戚沉爱周从从,爱到发了疯?说来真是讽刺,大学时候哪里有爱,顶多算是个喜欢,说爱实在是太严重了些,周从从受不起。
“是吗?”周从从嘴角扯过一抹嘲讽的笑意,这笑可能是对戚沉的也可能是对她自己的。
“你不知道吗?戚沉……差点儿为你死了。”高雨桐抿了口咖啡,这句话说的颇为随意,就好像是你去她家吃饭,她说刚好杀了只鸡,就煮了吃了。
从周从从震惊的表情中,高雨桐知道……周从从并没有忘记戚沉。
高雨桐玩性大起,下意识的将手机移到自己正前方,装作无意的问周从从,“怎么?没有人告诉你,戚沉差点儿为你死了吗?”高雨桐顿了顿,“戚沉喜欢你这件事,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在故作深沉?他爱你爱到发疯,甚至是发狂!”
戚沉……爱……周从从……爱到……发疯……
爱到……发疯……发狂?
这些事,周从从不知道,她不明白高雨桐为什么忽然提到戚沉,还要告诉周从从这些事。
……
“你大□□学之后,戚沉发了疯一样的去你家乡找过你。”高雨桐一脸的云淡风轻,其实……相比于周从从,他更想看到戚沉听到这句话的反应。
手机反着卡在桌面上,高雨桐的手指,有规律的敲击着手机背面。
“他……去我家里找过我?”周从从有些不敢相信,她微微皱眉,神色严峻,好像是听到了天方夜谭一样。
怎么可能?
戚沉这种混蛋……怎么可能去找周从从?
疯了吗?
戚沉是北京人,而周从从只是一个江苏北部小县城的姑娘,高雨桐的意思是……戚沉去了周从从的老家找周从从是吗?可是……周从从已经很久没有回过老家了。
许多年之后,当听说一个男人在多年前曾经到自己的老家找过自己,心里多少有一丝波动,可是那又如何?伤疤已经留下了,就算是再舔舐伤口也无济于事。
……
“是啊,但是他去的时候,你已经搬家了,他没有找到你。”高雨桐耸肩,装作为戚沉惋惜的样子。
“他……他……”周从从顿了顿,这件事有点奇怪,她问高雨桐道,“那个时候,你几乎不在学校,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高雨桐一愣,周从从果然不好对付,这么精明,到是让高雨桐有点儿措手不及。
不过,高雨桐毕竟是高雨桐,这点公关能力还是有的。
“你走之后,戚沉像是疯了一样满世界的找你,甚至跟教务处的老师打了一架,只为拿到你的学生档案,在那里,他找到了你的家庭住址,这件事全校都知道。”高雨桐淡淡道。
“不可能!”周从从面色有些紧张的说着,以周从从对戚沉的了解,戚沉绝不是这种人。
“你可以不信,不过……我倒是很好奇,你究竟是因为什么退的学?”高雨桐微抬眉眼,定睛看向周从从,十一年了,周从从和戚沉有十一年了,这十一年来,戚沉从没有放弃过周从从,很多时候,高雨桐都认为戚沉已经到了一种病态的执着。
高雨桐不明白,面前这个女人到底有什么魔力,可以让戚沉这种冷艳而又高贵的男人爱着。
他们的故事,似乎还要从周从从和戚沉认识的那一天说起。
这么说来,周从从还是因为高雨桐,才注意到的戚沉……
……
十一年前,周从从大一。
那个时候,周从从因为过度肥胖很是自卑,不敢跟任何人说话,也没有朋友。
唯一能说得上话的,就是同专业隔壁宿舍的高雨桐了。
高雨桐是地地道道的北京姑娘,家里是开公司的,只是那个时候,周从从并不知道高雨桐家里是开影视公司的。
周从从和高雨桐可以说是一见如故的关系,二人很投的来。
大一的时候,学校活动很多,院里有合唱比赛,周从从和高雨桐都参加了,关系也逐渐熟络起来。
高雨桐是系花,人美歌甜,唯一的缺点就是——公主病,总觉的全世界都要围着自己转,也许少了她,地球就脱离太阳系了。
她有个小男朋友,高中就辍学了,跟高雨桐在一起七八年了,属于打不还口,骂不还手的类型,而高雨桐早已经腻烦了男友“小白脸”一样“软柿子”的性格,所以上了大学后,自然是到处找“新目标”。
算是“脚踏两条船”吧,高雨桐不断的换“目标”,可是跟她那个小男朋友却是一直没有断过。
周从从挺不理解高雨桐这种“不负责”的行为。
……
有次,院里合唱团组织聚餐,合唱团团长是周从从的老乡,两个人算得上关系不错,便是委托周从从代为联系合唱团成员。
那个年代很流行日租房,也就是在外面组个一日公寓,大家一起做饭洗碗,吃完饭还可以玩玩“杀人游戏”。
大学时候,同学们都很淳朴,女生都梳着马尾辫,而男生……多是穿着露出鞋子三分之一的白色棉袜。
聚餐人员在校门口集合,周从从本是百无聊赖的看着所有人,高雨桐忽然凑了过来,“喂。”
周从从抬头,“恩?”
高雨桐眼神示意身后,“那个小哥哥是谁啊?”
“恩?”周从从向高雨桐身后看去。
一个男孩子,穿了一件洁白的衬衫,在一众“淳朴”风格的孩子们中,显得独树一帜。
他个子很高,目测得有一米八五左右,身后背着一把吉他,将白色的衬衫撸到小臂处,露出紧实的肌肉。他的肤色虽然白皙,却是不像奶油小生,反倒是给人一种很干净,很阳光的感觉。
男孩五官分明,眉眼清秀,那双灵动的眸子似乎会说话,只是面部表情那叫一个冰冷,让人高不可攀。
……
周从从摇摇头,她从未见过这个男孩。
这个男孩看上去高贵而又冷艳,可是眸子却很温暖,干净的让人不敢染指,是那种让你不敢靠近的人。
高贵和冷艳,似乎形容女孩子更为贴切一些,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周从从在看到他的那一瞬间,就想到了这两个字。
男孩有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
似乎是发现自己被他人凝视,男孩向这里看过来。
周从从匆忙别开眼睛,装作没有看到男孩的样子,但是那一瞬间的目光交流,让周从从有一丝紧张。
当男孩重新转过身去,周从从才敢继续打量他,男孩不知道跟团长在畅聊些什么,团长一直在哈哈大笑,而男孩只是照旧的本着脸,原本周从从以为男孩心情不好,但是后来观察久了才发现,男孩只有这一个表情。
看男孩跟合唱团团长这么熟,应该是个大二的学长吧。
一般来说,大一新生,眼神都很懵懂,对全世界都充满了惊奇的感觉,而“老油条”们,却是一脸的看惯世事沧桑,这个男孩的眼神就像是山间的幽泉,让人猜不透也摸不透。
“不知道,可能是学长?”周从从猜测道。
“可能吧,还背了把吉他,他一会儿是要弹吉他?”高雨桐又问。
周从从耸肩,这个……就得问那个男孩儿了,她可不知道。
对于周从从而言,这种皮相好的人,多半不好相处,周从从不喜欢是非,所以这种人顶多就是多看两眼,也就没什么交集了。
可是高雨桐不一样,她似乎对这个“高贵而又冷艳”的男孩充满了浓厚的兴趣。
……
第15章 Chapter。15 你也听李志的民谣
到了日租房,团长分了两队人马,一队人马去买菜,一队人留在日租房等着做饭。
周从从不会做饭,本来被分到买菜行列,但是高雨桐是小公主自然也是不会做饭的,嚷着要去买菜,所以周从从只能跟高雨桐换了。
虽然不会做饭,可是周从从会洗菜洗碗就好了,周从从是个勤劳的人,她总要做些什么才安心。
偌大的公寓,转眼间就只剩下寥寥数人。
看了眼挂在墙壁上的钟,时间还早,周从从觉得无聊,索性坐在沙发上拿了一本书看起来。
还记得,当时周从从看的是《霍乱时期的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是一个伟大的作家,这本书是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创作的第一本小说。
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再现了时光的无情流逝,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是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周从从喜欢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语言风格,他在书中描述的爱情观有周从从向往的,也有周从从鄙夷的。周从从没有谈过恋爱,有些东西她不是很透彻,所以书中描述的一些爱情,她只能一知半解。
……
忽然,身边陷下去一块,明显是有人坐了过来,周从从没在意,继续看着自己的书。
良久,似乎是觉的周从从看的入迷,没有注意到自己,身边的人背靠着沙发看了周从从许久,终于忍不住说话了。
他的嗓音很好听,很有磁性,沙哑中带着一丝性感的味道,让人听了有一些酥麻的感觉,“你在看什么?”
周从从听到声音,蓦然回头看向那个男孩儿。
是他?
是在校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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