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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冠六宫(重生)-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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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昆虽然不甚相信傅公公的说法,面上却半点端倪都不露:“爹爹且安心避暑,我会帮您盯着。”说完他亲自取了刀,把西瓜切成两半,利落地将中间的果肉挖出来放入盘中、切成小块,送到傅公公面前,“这瓜我已经冰镇过,吃起来冰爽可口,叫人暑意全消。瓜籽不要扔了,来年让人种下去,我们自己的庄子也能吃上它。”
    傅公公点头,让傅昆回书院去。
    傅昆照着原路回去,忽见路旁的茶寮坐着个妙龄少女,看着似乎是独自一人在歇脚,实际上周围几桌人都在护卫着她。这批人身上有着凶煞之气,看着就是勇武好战之人,手上少不得沾过人命。
    若是换了旁人,遇到这种情况肯定避之唯恐不及,傅昆却不同。他天生喜欢刺激,察觉异状之后反而停了下来,下马去茶寮要了碗茶。
    妙龄少女妙目一转,目光落到傅昆身上。
    傅昆举止潇洒,仰头便把一碗茶喝光,对四周投来的目光视若无睹,朗声招呼店家:“好茶,再来一碗!”
    妙龄少女蹙眉看了看碗里的清茶,模样平平无奇,香气也平平无奇,为何这锦衣少年竟夸它是好茶?莫不是有什么她尝不出来的妙处?
    妙龄少女端起茶碗喝了一口,发现口感有些涩,加的香料也不好。中原人的口味真是古怪!
    第二碗茶上来了,傅昆却没急着喝。他已从这少女的神色里瞧出端倪。这少女不是本地人,甚至不是中原人。她带着这么多侍卫,显然是要到这边来做点有趣的事——比如绑个相公什么的。
    傅昆心中一乐,目光落到那妙龄少女脸庞上。这少女长得这般漂亮,便是不绑恐怕也有不少人愿意跟她走吧?
    傅昆敲敲桌沿,沉吟片刻,站起来端起茶走了两步,来到了少女身边。
    四周的侍卫都警惕地看着傅昆,有的甚至已经拔出剑。
    傅昆泰然自若地坐下:“姑娘一个人?”
    妙龄少女眉头一挑,并不说话。
    傅昆莞尔:“我猜猜看。”他搁下茶碗,手指在桌上一下一下地敲着,“你不说话,不是因为你不想理我,而是你听不懂中原话,对吗?”
    妙龄少女惊愕地看着傅昆。
    傅昆这些话,是用草原语说的!
    傅昆说:“没什么稀奇的,在我们那儿,能像我这样说草原语的人绝对不下二十个。”他虽不是学习会的人,但也有办法弄到学习会的“教材”,这草原语他已经学了一段时间,也算成效斐然。难得有机会用一用,傅昆自然不会放过。
    傅昆说得云淡风轻,却在妙龄少女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中原竟有这么多人能说草原语吗?而且说得这般好!
    妙龄少女说:“你是谁?”
    傅昆说:“我是谁不重要。”他端起茶喝了一口,姿态从容又悠然,“重要的是不管你想做什么,都必须有我的帮助才能做到。像你现在这样莽撞,绝对不可能成事的。”傅昆掏出一个令牌放到桌上,“你若是碰壁了,就拿着这个到东街三巷找那里的人,他会告诉我的。”
    妙龄少女满腹狐疑,但傅昆已施施然离去,只留给她桌上那个令牌。
    妙龄少女瞪着令牌半天,最终还是把它收了起来,口里嘟囔:“中原人真是奇怪!”
    她可是要把人迎回圣山的,那人在圣山脚下长大,怎么会不愿意回去?
    妙龄少女抱着这样的想法,开始想办法接触“那个人”。
    *
    从被人窥探的第一天起,李卓然就察觉了对方的存在。
    李卓然不动声色地观察数日,确定了对方的身份。在对方现身前,李卓然绕到了他们背后,将少女身边的侍卫统统制服。
    少女吓了一跳,然后兴奋不已。这样的身手即使在草原之上也是罕有的,不愧是要接掌圣山的人!少女说:“你就是罕里大君的弟弟!我们要找的就是你!大君生前拼死护下你,就是为了给我们青狼族留下一线生机!”她虔诚地祷告,“啊,青狼在上!我终于找到罕里大君的弟弟了!”
    李卓然皱起眉头。
    少女说:“你这就跟我们回去吧!”她说完又觉得自己对未来大君不够尊重,连忙改口,“请您和我们一起回圣山去,继位仪式已经准备好了,您回去后马上就可以举行。”
    李卓然淡淡地说:“青狼族早就不复存在。”他虽不在草原,却也知晓草原大势,鞑人势大,青狼族只剩一些散兵游勇,根本成不了气候。他若回去了,只不过是背起一群注定走向灭亡的亡命之徒的命运而已。
    少女见李卓然眼神冷漠,心霎时掉进谷底。
    难道那个可恶的中原人说对了?她没办法把罕里大君的弟弟带回草原去?
    这怎么可以!
    少女眼眶湿润了:“你胡说八道!圣山还在,狼群也还在!青狼族自然还在!”
    李卓然说:“你眼前这片土地,经历了无数朝代。如今那些朝代、那些人都已不在,这地方却还昼夜不停地孕育着无数生命。所以圣山和狼群并不属于青狼族。那是上天给人们的馈赠,我们有幸占有了它们那么多年,如今该把它们还回去了。”平时李卓然定然不会说这么多话,可他不想和这些人纠缠太久。
    少女怔怔地看着李卓然。
    这少年受了中原人的熏陶,心中早已不把自己当草原人。可是他的双眼是那么地碧绿,看起来如同圣山之上的湖水。他分明是青狼族的少主啊!他若是能回草原去,青狼族就不会灭亡!
    少女说:“才不还!才不还!凭什么要还!别忘了,是罕里大君舍命救你的!若不是罕里大君一力抵挡鞑人,你哪能逃到中原!”
    李卓然冷静地说:“即使不救我,他也会死的。他救我,是为了他心中未了的心愿。”
    他母亲是被掳到草原的,他从小就冷眼看着周围的人一个个成长成草原中的强盗,从不愿与他们为伍。
    那位同父异母的兄长虽然救了他,但绝不是因为他这个人——而是因为他是青狼族大君仅剩的血脉。
    少女没想到李卓然会这样漠然,她气急败坏地说:“忘恩负义就是忘恩负义!说那么多理由做什么!罕里大君白救你了!我就知道你们中原人是这种东西!”
    李卓然转身就走。
    少女气得直跺脚。
    接下来少女未在出现,李卓然却还是有些不安。
    西瓜快吃完了,李卓然开始清掉庄子里的蔬菜,在庄子里搭起了栏架。
    沈家不需这庄子的收成来缴税钱,种什么都可以。上次颜舜华说想种葡萄,李卓然一直记着。他找不少人问了,发现在冬天之前都可以下种,春末和夏末都是很不错的选择,因此他赶在西瓜瓜期结束之前开始搭建葡萄架。
    颜舜华从书院回来,夕阳西下,凉风习习。
    李卓然正在田埂间忙碌。小半年过去,李卓然似乎又长高了,看着比中原的成年人都要高。
    颜舜华跑了过去:“卓然,你这是在搭葡萄架吗?”
    李卓然转头看向颜舜华,心中稍定,点头说:“上次姑娘说想酿葡萄酒。”
    颜舜华没想到自己随口一提,李卓然就真的去办了!她说:“那得着手建个酒坊了。我再去问姥爷要点酒引,要不然我们可没法子酿酒。”
    李卓然“嗯”地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
    事情交给李卓然,颜舜华自然是放心的。等姥爷那边的玻璃再做得好点,可以弄些玻璃瓶,盛上那红红的葡萄酒,拿到京城和江南卖个好价钱。那些富庶之地的钱最好赚!
    等葡萄全部种下去,天也开始凉了。眼看不再有夏日酷暑,书院决定组织马球比赛。学习会和君子社都组织了两队人马,决定在马球上一拼高下。
    潘成金这段时间被李卓然的强悍折服了,力邀李卓然到书院里来进行“技术指导”。
    马球比赛还在筹备中,石岗村和沙田村却到了秋收的时刻。这一次他们上缴税钱都特别干脆,比其他村的动作都快。
    沙田村出的果子酒在丰和楼很受欢迎,下边不少酒肆都向丰和楼要了这种酒。名气打出去了,傅昆也没有把果子酒从丰和楼收回去,而是继续匀一部分利益给丰和楼,继续在丰和楼那寄卖。
    沙田村的境况渐渐好了起来。
    而石岗村的收成虽然仍是不好,但灰泥已经卖出了不少,村里人都忙得脚不沾地,日以继夜地赶工,生怕动作慢了马上要到手的钱就飞了。这样的紧迫感带动了周围其他几个村庄,他们那边的良田虽然比石岗村多,但也不缺灰泥原料,于是都跟着石岗村忙活起来。
    林州丞被拉来当“评委”,他最初了解到颜舜华和傅昆的赌约,只觉是两小孩在胡闹。见到两边缴上来的税钱,林州丞还怀疑是他们两个人好面子给垫上的,悄然微服私访,到两个村子去一探究竟。
    到了地方,林州丞惊愕地发现这两个最穷最困的村子彻底变了样。一直到回到府衙,林州丞还是浑浑噩噩的,见了沈大郎都还缓不过神来。
    沈大郎诧异:“什么事让林兄你这么丢魂落魄?”
    林州丞叹了口气,说:“沈大人,你有个了不得的外甥女啊。”原以为那孩子也就和自己女儿一样只是有些才情而已,不想她竟能做出这样的事。即使他身为州丞,也无法在短短几个月内让一个村子——甚至周围几个村子出现那种翻天覆地的变化。
    沈大郎知道颜舜华在书院那边闹腾,却不知颜舜华到底捣腾出什么东西来了。
    等听林州丞说完,沈大郎心中暗暗苦笑。傅昆,那可是傅公公的养子,颜舜华怎么会和对方打赌?恐怕是沈家这棵大树树大招风,把傅昆给招来了吧?想到那日沈老太爷把他们叫过去,向他们说出那样的惊天秘闻,沈大郎叹了口气。
    沈大郎习得这一身武艺,又熟读万千兵法,自然是为了保家卫国。得到圣上重用,沈大郎心里是高兴的。却不想圣上在放权给他的同时,竟也这样猜忌着他与沈家。
    若是他自以为圣恩浩荡,将军政大权一把揽在手里,恐怕活不了多久了吧?
    沈大郎说:“随她闹。”
    林州丞看着沈大郎,心中有些惊诧。以往沈大郎还不曾成为威武大将军、不曾兼任州牧,可从来没有这样灰心丧意过。那时候沈大郎就是个兵痞子,敢拦着他和陶宽的车架要军费,陶宽不知骂了沈大郎多少遍,等喝醉了,却又哭了起来:“幸亏有他,幸亏有他……”
    在陶宽心里,沈大郎是通州的救星。
    瞧见沈大郎如今的模样,林州丞心里很不好受。他突然想到了自己,他这些年来在别人眼里是不是也是这样的?
    一时两人都不再说话。
    *
    傅家和沈家都有马场,马球比赛用的马由两边自己去挑。即使是学文,骑射也是必学的,只是平时寒门子弟都只能用书院中公用的,在家时也没有多少机会练习。
    颜舜华表示这次去挑的马都可以留给马球队成员自用,大伙都兴奋极了。
    这次没报上名的,知道可以拥有一匹自己的马也都蠢蠢欲动。
    下次马球比赛的名额几乎都变得抢手无比。
    颜舜华和沈云初带着人浩浩荡荡地出发,去牧场挑马。东华郡王有了他的煤球,本来是不需要去的,但他好像对沈家的马场很感兴趣,于是就跟着一起去。
    一路上颜舜华偶尔会看东华郡王一眼,见他容色极佳,没有咳血,也没有气喘吁吁,上马、骑行都潇洒自如,与从前截然不同。
    也许这才是真正的东华郡王。
    当初她所认识的那个东华郡王,不过是被病痛绊住了脚步而已。
    马场一到,颜舜华就让人领着其他人去挑马,自己与沈云初、东华郡王在马场中信步闲行。东华郡王看了一圈,说道:“这里养的大多是民用马,有通州军用的马马?”
    沈云初心头一跳。他知道东华郡王来历不凡,但东华郡王这段时间吃住都在书院,没有表现出半点不满和半点不适,倒让他有些瞧不清了。他说:“自然是有的。”说着他脚下转了个向,竟真的带着东华郡王往另一边走去。
    颜舜华也跟着过去。
    比起民用马,通州军用的战马显然健壮许多。只是比起雪球和煤球总是差了点。
    东华郡王仔细看了许久,转头说:“这马比不过鞑人的马。”
    沈云初说:“那是自然。虽然我们有从草原人手里买马,但他们也不会把最好的马给我们,我们只能想办法尽量留下好的马种。”
    东华郡王说:“我倒是知道一套养马和留种的法子,若是你们愿意的话可以照着试试。”
    东华郡王的语气云淡风轻,沈云初神色却慎重起来。他望向东华郡王:“当真?”
    东华郡王说:“自然当真,我不会拿这种事开玩笑。”
    沈云初说:“要是真有好的法子,我们自然愿意试。”
    颜舜华说:“对,姥爷一定会答应的!”
    东华郡王说:“那我回头把法子写出来。”
    三人与大队伍会合时,其他人都已经挑好马。李卓然一直在旁指导,见颜舜华三人回来了,禀报说:“挑完了。”
    颜舜华翻身上马:“那我们回去了!”
    得到了好马的众人满脸是笑,欢喜地跟着上马:“回去了!”
    不知谁先起的头,组成马球队的生员们迎着风齐齐唱起歌来,飒爽的歌声飘散在初秋的凉风之中,洋溢着少年人独有的朝气。
    李卓然在最前面领路,觉得心中也欢喜不已。他所要的不多,只求这样的日子能长久一点——再长久一点。
    什么圣山,什么大君,什么草原,他一点都不喜欢。


  ☆、第37章 36。1

《宠冠六宫》/春溪笛晓
    第三十七章
    秋风飒飒,草色微黄。马球比赛如期举行,两边的能耐都不小,拉来不少“赞助”,是以两边都换上了不同衣色的马球服,看起来都精神得很。
    东华郡王病体初愈,自然是不适合下场的,与颜舜华、程咏絮坐在一起当看客。东华郡王和颜舜华挨着坐,神色自如地给颜舜华递果子送茶点,有风来了还侧身挡一挡。
    颜舜华专注地看着比赛,没察觉有什么不对,旁边的程咏絮却暗讶在心。
    中场休息时,颜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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