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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农场在非洲-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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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全没有问过,但是肯定不是一般的意思,所以猎鹰对他们而言是很重要的,因此在想到要来这边求援的时候,他才会让罗伊带一杆枪过来,这杆枪作为一件比较贵重的礼物,当然不是白送的,林全肯定是有所要求的,而他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得到一只猎鹰,或者得到一些猎鹰的幼崽。

    “林先生,您有所不知,猎鹰是我们部落的图腾,我们是不会把它们借出去的!所以您的这个要求让我们这边有些为难!”

    安丹根倒也没有隐瞒,这个时候做别的解释都是徒劳的,还不如将自己这边的顾虑和盘托出,那样会显得更加真诚一些。

    “哦,是这样啊!那是我冒昧唐突了!”

    林全心里微微有些不爽,想要的东西得不到,任何人的心里都会不爽的,他自然也不会例外。不过安丹根的态度还是放的很低,他甚至连“您”这样的敬词都用出来了,这说明他是真的有苦衷,没有耍林全,只是规则在那里摆着在,他没办法做出改变而已。

    对于鸟儿而言,鹰隼就是它们的天敌,这些猛禽就是视它们为自己盘中餐的天空住在。

    鹰隼的体型巨大,力量强横、飞行速度很快而且视力极好,有些猎鹰是以老鼠、兔子和其他的小动物为食的,而有些隼是以飞行的鸟类为食的,它们是肉食动物,只要有肉的,他们都不会放过,甚至是人类的小孩子,他们如果有机会的话,也会试一试爪子的,林全之前看到了一则新闻,在中非的某个国家,因为旱季的时间太长,草原上没啥吃的,结果饿急了的猎鹰把一个村庄里面的小婴儿给叼走了!

    想想看,一个小孩,他的体重最起码也有十几二十斤吧!一个猎鹰居然可以把他叼着飞上了自己高耸的巢穴上面去了,这真的是很恐怖的一件事情!

    看到林全失望的表情之后,安根丹的心里也微微的感到有些担心。

    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如果灵活变通的话,绕过规则也不是不可能的!

    安丹根想了一下,然后对林全说道:“我们部落的鹰虽然不能借出去,但是我们的人是可以借出去的!”

    林全眼前一亮,看着安丹根,说道:“老族长你的意思是?”

    安丹根又恢复到了以前的从容和淡定,他微微的捋了捋自己的胡须,然后说道:“我们部落的鹰都有专门的仆人照顾,而部落最好的勇士会成为最好的猎鹰的仆人,因此我们可以让这名勇士跟林先生您一起回去,那样的话,为了照顾这只鹰,这只鹰就自然会跟着部落的勇士一起走了!”

    林全抚掌笑道:“老族长果然是有办法,我敬你一杯!”

    说着端起了酒杯,这里面装的都是粮食酒,虽然不知道他们是怎么酿造的,但是味道还不错,喝起来跟米酒差不多。

    林全之所以这么高兴,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刚才安丹根说要把部落最好的勇士让给他,而部落最好的勇士是谁?可不就是格鲁吗?

    这就意味着林全来了这么一趟,得到了一头最好的猎鹰不说,还得到了一个很厉害的保镖格鲁,这个家伙心眼不多,身手不错,站在人的身边就给人一种很大的压迫感,不过如果他如果跟你站在一边的话,那这种压迫感就会变成一种很大的安全感了。

    对于格鲁的这个人,林全还是很喜欢的,他的能力很好,身手很好,稍稍的培训一下,就能成为一个值得信赖的保镖,林全经常出去,带着阿扎克也不是很靠谱,如果身边有一个能够保护他安全的人的话,那么丹尼丝这边也能够更加放心一些。

    而且格鲁不是黑人,这一点很重要!

    “去把格鲁喊过来!”

    安根丹喝了点小酒,脸上泛起了一些红光,老家伙沉醉的样子看起来平时没少偷偷躲起来喝酒!

    不过在粮食物资这么匮乏的沙漠里面他们居然还敢拿粮食来酿酒,这倒是很让人意外,不过这也说明了他们部落这边填饱肚子是不成问题的。

    不一会,格鲁就过来了,或许是传话的人特意交代过,所以格鲁来的时候还带了一只强壮的猎鹰在他的肩膀上。

    这是一头黑白相间的猎鹰,林全分辨不出来它的种类,实际上在中国,林全根本就没有见过鹰,因此他在来了非洲之后,有一次在坦桑尼亚甚至把秃鹫当成了鹰,尽管这两者一点都不像,林全都认错了,这真的是想想就很尴尬。

    “格鲁,你收拾一下东西,明天跟着林先生去他的农场,以后凡是要听林先生的,对待他要向对待我一样尊敬,不能有任何的违背,知道了吗?”

    安根丹说话的语气很严厉,近乎于训斥或者是教导了,不过林全很喜欢,这话他听了心里很高兴!

    这个时候安根丹以他族长的权威给格鲁下了命令,那么以后林全在处理跟格鲁的关系的时候,就要方便简单的多了。

    所以他这个时候看了格鲁一眼,心中很得意!
………………………………

第三百一十四章 鹰

    格鲁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眼睛里面明显是有些诧异的,看了林全一眼,然后看了看自己的族长,似乎很不能理解他的这个命令。

    “对了,你的猎鹰也要跟着一起过去,猎鹰带上一对,将来好繁衍,照顾猎鹰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安丹根交代了一些之后就让格鲁下去收拾东西了。

    而林全等了一会,想着格鲁这边应该是差不多收拾好了,于是对安丹根说道:“老族长,我们就不多打扰了,这就告辞了,日后如果老族长有空的话,我们邀请老族长来我们农场做客,我们农场里面有很多的美酒,还有专门的酿酒师,哦对了,还有专业的靶场,相信这些一定会满足老族长的!”

    林全起身告辞,他的主要目的都已经达到了,再留下来也意义不大,而且一想到哈伊勒部落的热情的招待仪式,林全就觉得有些恐怖,虽然说部落的女孩子长得比较的年轻,但是林全对她们很不放心,也不知道她们曾经被拿来招待过多少贵客,这让他的心里有些阴影,加上男人的精神出轨和肉体出轨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他可不想在肉体出轨之后自己的良心每天都来拷问自己,那样的话他就会非常的愧疚,觉得对不起丹尼丝的!

    “哎呀,这就要离开吗?不多呆一段时间吗?至少过了今晚再走吧!你们是我们部落的贵客,而我们部落却没有用最热情的礼仪来招待你们,这不合理,传出去是我们的失职,所以还是请林先生多留一晚上吧!”

    安丹根说的很诚恳,也不知道他到底是说的真的,还是故意做出这个姿态来骗人的。

    但是不管是怎么样的,林全都不打算继续留下来了。

    “呵呵,老族长太客气了,但是农场那边确实还有事情,我们还有一堆事情等着去解决,所以真的不能多叨扰老族长了,那就这样吧,我们先走了,老族长您请留步!”

    林全说完之后给罗伊打了个眼色,两人连忙匆匆离开了。

    看着林全走远的背影,安丹根微微摇了摇头,笑了笑,不知道是在笑什么。

    两人上了车,等了一会,格鲁就带着他的鹰过来了。

    “鹰怎么放进车里啊?”

    皮卡车比较的小,只有四个座位,前面的驾驶座位和副驾驶,后面还有一排座位,空间不是很大,如果这个猎鹰安安稳稳老老实实的待着的话那没什么问题,但是格鲁的猎鹰有两个大的和一窝小的。

    鹰的翅膀是很大的,翅膀张开之后,宽度可以达到两米多,而皮卡车里面的空间显然是没有那么大的。

    “不要紧,他们会飞行的!”

    格鲁看起来一点都不担心,直接把小鹰放进了皮卡车的后座上,然后在对两只猎鹰说了几句,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随即猎鹰发出一声叫声,纷纷飞上了天空,在天空之中盘旋了起来。

    见过鹰的人都知道,猎鹰在寻找猎物的时候就喜欢盘旋,他们的宽大的翅膀可以给他们提供巨大的升力,使得他们可以在天空中滑翔很长的时间,跟别的鸟类一样,猎鹰的骨头也是空的,尽最大可能的减少自己的重量,提高滞空的时间,他们的肌肉也很强大,所以飞行能力非常出色。

    “走吧!”

    格鲁上了车,把车门关上了,然后对林全说道。

    林全好奇的探头看了一眼天空中张开翅膀的猎鹰,从下面看,猎鹰的翅膀是白色的,看起来像是一个大大的风筝一样,不过这家伙可比风筝厉害多了,也灵活多了。

    罗伊小心翼翼的启动了汽车,然后将速度稳定在五十公里每小时,沙漠里面不能开的太快,而且天上的猎鹰的速度好像也不快,如果汽车开的太快了的话,它们可能会跟不上。

    格鲁倒是没有这种担心,他还没有坐过汽车,所以对于这东西感到很好奇。

    他原本以为猎鹰的飞行速度已经够快了,没想到这个世界上居然有速度比得上猎鹰的东西,而且这个东西还是在地上跑的。

    林全发现了格鲁的异常,这个家伙自从上了车之后就有些兴奋,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看什么都觉得稀奇,不过还好他不会到处乱碰,这要是一不小心把汽车的车门给打开了,那他可就要糟糕了。

    小心翼翼的行驶了一个多小时之后,他们总算是回到了农场,而天空中的两只猎鹰看到格鲁从汽车上出来了之后,也很兴奋的在天空中转着圈圈。

    天上的鹰的叫声吸引了农场的人出来观看,丹尼丝也从屋里面走了出来,看到天上的两支猎鹰,很是吓了一跳。

    “这是什么?你们带回来的吗?”

    丹尼丝还没有看到格鲁,就算是看到了也不认识,多半会把他当成农场里面的部落工人,因为他们的装束打扮实在是太像了。

    “怎么样?很拉风吧!”

    林全早就想养一些动物了,但是自己经常在外面到处跑,没多少时间去养,他跑了之后丹尼丝这边的压力也很大,她也没时间养小动物,而沙漠里面的小动物比较的缺乏,寻常看到的也就无非是一些蝎子、蚂蚁蜥蜴之类的东西。

    这些东西看到了就叫人头皮发麻,完全没有想要当成宠物领养的意思,而农场唯一的一只不算是宠物的动物就是旺财了。

    这家伙刚来沙漠的时候因为外面的太阳太大,而它是一身黑的发亮的黑色毛发,所以天天怏怏的,没什么精神,也不太爱活动,比它在坦桑尼亚的时候的活跃度下降了不止一筹。

    而后来等到农场的植物渐渐的成长起来了之后,农场的绿荫也变多了,树荫多了之后太阳没法直接照射下来,所以旺财也算是终于是解脱了,天天像是一个山大王一样,昂首挺胸的沿着农场巡视一圈,似乎像是一只丛林中的老虎一样,在巡视着自己的地盘。

    旺财身材高大,身高超过一米,身长接近一米五,这么大一条狗,走到哪里都会吸引大家的目光的。
………………………………

第三百一十五章 宠物

    这么大的一条狗,如果性格很暴躁的话,那么对于人类而言是威胁挺大的,于是很多不熟悉旺财,不了解旺财的工人,看到它之后都会绕着路走,生怕被它给扑倒咬伤了。

    不过熟悉旺财的老工人就会知道,这个家伙看起来很雄壮很凶狠,但是其实它的攻击性并不是很强,从来不主动攻击农场的工人,哪怕是刚来一天的新工人,它似乎能够分得清楚哪个是他们农场的人,哪个不是的!

    所以在见到旺财之后,老工人们倒也不害怕,反而还会跟它打声招呼,喊它一声。

    不过不能为旺财东西吃,也不能触碰旺财,除了林全跟丹尼丝,外人给的东西,旺财一般都不会吃的,它甚至都懒得去闻一闻,就算是这东西看起来非常的美味,比林全早上喂给它吃的东西还要好,它也丝毫不会动心,林全以前就在想,难道是旺财这个家伙知道路边的野花不能采,外面的东西不能吃?害怕别人会害它?

    不过丹尼丝却说:“那是因为它在吃饭的时候是低下头的,乔治作为一条狗,也拥有属于它自己的尊严,除了对它的主人之外,它不会轻易的向其他人低头,你什么时候看到它在巡逻的时候是低着头的?”

    这么一说,好像确实是这样,旺财这个家伙有自己的骄傲,每天溜达一圈之后,还会在傍晚跑去湖边游一会泳,似乎是在自己给自己洗澡,完事之后会乖乖的往回跑,让林全或者是丹尼丝给它吹干毛发,这是外面没有草地,如果有草地的话,旺财多半会自己躺在草地上舒舒服服的晒干了。

    “要给它找个伴了!”

    有一天,丹尼丝这样说道,林全当时还跟丹尼丝讨论过,如果要养狗的话,养一条什么狗比较好。

    当时林全想要柴犬,这个家伙体型小,饭量小,而且智商高,会卖萌,比较好养,遛狗的时候不至于会像旺财那样,狗遛人!

    不过丹尼丝却想要一条德国牧羊犬,这东西很好养,而且也属于中型犬偏大型犬,体型跟旺财相差不大,养了之后应该处得来。

    最重要的是,德牧好歹是欧洲犬,大概是能听得懂欧洲的方言的,而柴犬是日本犬,这要是它说日语的话,旺财多半也听不懂。

    这件事情最后没办成,因为给保卫队购买的德牧没有买回来,从德国那边运回来的是一批军犬,它们的卫生检疫工作手续很麻烦,所以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以至于目前农场还只有旺财孤单一人,哦不,是一狗!

    狗的寿命不是很长,一般小型犬在7岁左右的时候实际上就已经进入晚年期了,而大型犬大概在5岁左右就已经进入晚年期了。

    旺财是丹尼丝爷爷留下来的一条大型犬,甚至有可能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一条狗,它的准确年龄林全不太清楚,不过算起来的话它今年至少有四岁了,按照人类的年龄来看,它多半是已经过了五十了!

    所以旺财的寿命应该是所剩不多了,一想到这个,林全就微微的有些伤感,所以才想着要给它找一个伴,寻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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